1、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实施方案172020年6月23日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皖计研 3号关于印发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竞争上岗、 双向选择实施方案的通知院属各部门: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竞争上岗、 双向选择实施方案已经院领导办公会议研究经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执行。特此通知附: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竞争上岗、 双向选择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抄报: 省局政治部。附件: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竞争上岗、 双向选择实施方案为深化省计量院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调整、 整合、 巩固、 提高”的年度工作思路, 进一步合理使用人力资源, 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党政领导干
2、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省局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精神, 决定开展全员竞聘上岗,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坚持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 坚持党管干部、 党管人才原则, 坚持公开、 平等、 竞争、 择优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 参与权、 选择权和监督权。经过竞争上岗, 把勤奋敬业、 精明强干、 实绩突出、 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 经过竞争上岗, 努力实现工作效率大提高, 人力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3、; 经过竞争上岗, 建立起岗位凭竞争、 报酬凭贡献、 使用凭实绩的用人激励机制, 形成奋进和谐的工作氛围, 以适应新时期计量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竞争上岗、 双向选择工作的领导, 成立以陈镇同志为组长, 金美峰、 冯进安同志为副组长, 许钢、 何纲健、 陈修金同志为成员的省计量院竞争上岗、 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院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冯进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陈修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对竞争上岗、 双向选择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确保竞争上岗、 双向选择工作顺利进行。 三、 部门设置 管理
4、部门设置: 办公室( 联盟办) 、 人力资源部( 纪检监察室) 、 财务部、 质量管理部、 科研技术部、 业务部、 信息中心、 事业发展部、 工会共九个部门, 其中办公室( 联盟办) 和信息中心合署办公, 质量管理部和事业发展部合署办公。各部门设主任1人, 副主任若干名(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 检测中心设置: 电磁检测研究中心、 衡器检测研究中心、 流量检测研究中心、 力学检测研究中心、 交通安全检测研究中心、 能源计量和能效测试评价中心、 热工检测研究中心、 医化检测研究中心、 几何量检测研究中心( 汽车产品质检站) 共九个中心。各检测中心设主任1名, 可设首席计量师1名, 副主任12名。
5、设立首席计量师的中心, 证书报告由首席计量师负责签发, 并对证书质量负责, 政治待遇和绩效待遇同部门正职。 四、 工作职责 办公室 负责文秘、 行政事务、 档案、 效能建设、 办公设施、 水电、 环境、 安全及后勤保障等, 承办计量联盟有关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人力资源部 负责人事、 劳资、 干部人事档案、 在职职工教育培训、 人员考核、 职称评定申报、 人力资源的管理、 调配和保障等工作; 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 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落实有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负责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 受理对党的组织、 党员和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 控告, 查处违法违纪案
6、件;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做好党建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财务部 负责院财务管理、 财务预决算、 各类报表上报及汇总、 财务状况分析等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质量管理部 负责全院质量方针、 目标、 质量体系运行、 质量档案管理、 资质评审/认可、 各类受控文件和程序管理等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科研技术部 负责院科研规划、 计量标准建标/复查、 技改技措、 学术研究、 环境试验、 恒温机组等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业务部 负责业务市场开发、 强检计划、 检测合同、 客户档案、 检测印章、 仪器收发和收费标准执行等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信息中心
7、负责全院网站建设、 规划和管理工作, 做好服务器的维护、 软件系统正常运行、 更新, 及时备份核心数据。做好网络化办公、 网络安全防护和网络整体形象策划与宣传工作, 及时更新网站内容等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事业发展部 负责本院与社会各界的联系, 做好业务发展的策划、 拓展, 及时捕获信息资源, 为省计量院的发展服务, 加速我院的快速发展;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工会 负责做好本院工会相关工作, 抓好群团组织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电磁检测研究中心 负责电磁类检测工作, 对检测结果和出具的报告、 证书质量负责, 并做好本部门测量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
8、工作, 积极开展电磁类检测技术的研究;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目标任务数: 909万元。衡器检测研究中心 负责衡器类检测工作, 具体包括衡器、 和出租车计价器等项目, 对检测结果和出具的报告、 证书质量负责, 并做好本部门测量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积极开展衡器类检测技术的研究;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目标任务数: 1226万元。流量检测研究中心 负责流量、 容量类检测工作, 具体包括流量( 油、 气、 水) 和容量( 大、 中、 小) 、 加油机等项目, 对检测结果和出具的报告、 证书质量负责, 并做好本部门测量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积极开展流量、 容量类检测技术的研究; 完成
9、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目标任务数: 724万元。力学检测研究中心 负责力学类检测工作, 具体包括质量、 力值、 声学、 振动、 粘度、 密度等项目, 对检测结果和出具的报告、 证书质量负责, 并做好本部门测量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积极开展力学类检测技术的研究;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目标任务数: 640万元。交通安全检测研究中心 负责交通安全类检测工作, 具体包括汽车检测线设备、 雷达测速仪等项目, 对检测结果和出具的报告、 证书质量负责, 并做好本部门测量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类检测技术的研究;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目标任务数: 350万元。能源计量和能效测试
10、评价中心 负责开展能源计量数据采集、 监测工作, 进行能源计量技术、 能效测试、 用能产品能效评价和能源计量评价, 接受客户委托开展能源审计、 能源平衡测试等工作, 积极探索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和应用的有效途径, 向社会提供能源计量技术服务, 为节能减排提供技术保障;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热工检测研究中心 负责温度压力类检测工作, 具体包括温度、 湿度、 压力等项目, 对检测结果和出具的报告、 证书质量负责, 并做好本部门测量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积极开展温度压力类检测技术的研究;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目标任务数: 1305万元。医化检测研究中心 负责医疗化学类检测工作, 具体包括医
11、疗、 化学、 气体等项目, 对检测结果和出具的报告、 证书质量负责, 并做好本部门测量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积极开展医疗化学类检测技术的研究;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目标任务数: 710万元。几何量检测研究中心( 汽车产品质检站) 负责几何量类检测工作, 具体包括几何量类、 汽车整车与零部件等项目, 对检测结果和出具的报告、 证书质量负责, 并做好本部门测量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积极开展几何量类检测技术的研究;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目标任务数: 1188万元。五、 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 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1、 遵守宪法和法律。2、 具有良好的品行。3、
12、热爱计量事业。4、 岗位所需的专业、 能力或技能条件。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 竞聘各部门正职的资格条件1、 需在八级职员( 副主任) 岗位职位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纪检监察岗位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2、 应具有本岗位工作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 专业技术水平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 具有较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执行能力, 能完成本院下达的各项岗位目标任务。3、 新聘任的各部门正职人员, 截止于 12月31日, 年龄未超过50周岁。( 三) 竞聘各检测中心首席计量师的资格条件1、 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或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八年以上。2、 具有
13、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 能够解决部门检测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能积极主动配合主任完成本院下达的各项岗位工作任务。3、 中级职称, 截止于 12月31日, 年龄未超过50周岁; 高级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 竞聘各部门副职的资格条件1、 竞聘管理岗位上的副主任职务, 需在九级职员( 科员) 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竞聘检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在检测岗位上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2、 具有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 专业技术水平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 具有一定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执行能力, 能积极主动配合主任完成本院下达的各项岗位目标任务。3、 新聘任的各部门副职
14、人员, 截止于 12月31日年龄未超过40周岁。( 五) 竞聘管理部门岗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竞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一般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专业对口、 具有工作岗位所需的能力要求。对管理部门副职人选和新进管理部门人员, 将由院领导班子在征求新任部门主任意见的基础上, 研究决定。( 六) 竞聘各检测中心检测岗位人员的资格条件竞聘检测中心检测岗位一般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所学专业对口、 具有工作岗位所需的能力要求。( 七) 竞聘工勤岗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竞聘工勤岗位的工作人员, 必须具有相应的工勤岗位专业资格。六、 竞聘程序竞争上岗、 双向选择工作, 坚持自愿原则, 并结合岗位设置方案, 采取个人报名
15、、 分步组织实施。工作程序为: ( 一) 制定方案。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要求, 结合往年竞聘上岗经验和实际工作需要, 制定竞争上岗、 双向选择工作实施方案( 2月12日前完成) 。( 二) 宣传发动。实施方案确定后, 召开动员会, 公布实施方案, 引导员工端正思想, 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竞争。( 2月18日前完成) 。( 三) 竞聘对象。全院在岗工作人员( 含聘用人员、 在外挂职人员) 。( 四) 各岗位的竞聘程序1、 竞聘各部门正职: ( 1) 填写申请表。符合部门正职报名条件者, 到院人力资源部填写部门正职竞聘申请表( 2月21日上午11时前完成) 。( 2) 资格审查。领导小组
16、办公室依据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并向院领导小组报告审查情况( 2月21日完成) 。( 3) 竞聘演讲。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 由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符合条件的竞聘人员, 参加竞聘演讲( 对不符合申报的人员, 告知不能参加竞聘的原因) ; 竞职演讲内容: 本人对竞争上岗的认识; 个人工作简历, 近三年的工作实绩( 以 工作实绩为主) ; 本人竞聘该岗位的优势条件; 完成目标任务工作设想等; 竞聘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月22日前完成) 。( 4) 群众测评。全院中层以上干部、 工会委员, 对竞聘演讲者进行测评( 2月22日前完成) 。( 5) 研究决
17、定。院领导小组成员根据竞聘者的竞聘演讲及日常工作等综合情况, 结合测评意见, 进行票决; 根据票决情况, 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部门正职人选, 并对拟定的人选进行任前公示。现任中层领导职务竞争落选者, 按事业单位干部政策执行( 2月22日前完成) 。( 6) 公布结果。院领导小组公布各部门正职人员名单, 新提拔的部门正职, 按干部任免权限履行申报手续。( 2月22日前完成) 。2、 竞聘各检测中心首席计量师: ( 1) 竞聘各检测中心首席计量师人员, 到人力资源部领取首席计量师竞聘申请表, 填写后交回人力资源部( 2月21日上午11时前完成) 。( 2) 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竞争上岗实施方
18、案规定的资格条件,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并向院领导小组报告审查情况( 2月21日前完成) 。( 3) 院领导小组对申报人选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意见, 进行研究决定, 并公布首席计量师人员名单( 2月22日前完成) 。3、 竞聘各部门副职: ( 1) 竞聘各部门副职的人员, 到各部门主任处申请领取部门副职竞聘申请表, 填写后并交所申请的部门主任( 2月23日上午11时前完成) 。( 2) 各部门主任根据申请人员的具体情况, 确认本部门副职的人选, 并在申请表签署意见后, 报送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2月23日下午2时前完成) 。( 3) 领导小组对各部门拟定的副职人选进行研究决定后, 公布各部门
19、副职人员名单( 2月23日前完成) 。4、 竞聘管理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 ( 1) 竞聘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 到各管理部门主任处申请领取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竞聘申请表, 填写后并交所申请的部门主任( 2月24日上午11时前完成) 。( 2) 各部门主任根据现有在岗人员和人员报名情况, 确认本部门的人选, 并在申请表签署意见后, 报送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2月24日下午2时前完成) 。( 3) 院领导小组对各管理部门拟定的上岗人选进行研究决定后, 公布管理部门岗位上岗人员名单( 2月25日前完成) 。5、 竞聘检测研究中心检测人员( 1) 竞聘检测研究中心岗位人员, 到各检测中心主任处申请领取检测中心
20、岗位人员竞聘申请表, 填写后并交所申请的部门主任( 2月24日上午11时前完成) 。( 2) 各部门主任根据本院拟定的人员岗位设置数和报名人员情况, 确认各部门的人员, 并在申请表签署意见, 统一报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2月24日下午2时前完成) 。( 3) 院领导小组对各检测中心拟定的上岗人员进行研究决定后, 公布各检测研究中心上岗人员名单( 2月25日前完成) 。七、 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双向选择已上岗的人员, 可由本人申请, 经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作适当调整。( 二) 从管理部门分流到检测部门的同志, 如落聘, 由院统一培训后, 向各检测中心推荐上岗一次。( 三) 其它双向选择落聘人员,
21、 先按待岗处理。具体政策另行研究决定。事务所工作人员根据需要设置。( 四) 落聘人员能够申请自愿离岗, 经批准同意的自愿离岗人员, 执行以下离岗待遇: 工龄满30年及以上的人员, 全额发放原执行工资; 工龄30年以下, 25年及以上的, 发放原执行工资的60%; 工龄25年以下, 及以上的, 发放原执行工资的50%; 工龄 以下, 5年及以上的, 发放原执行工资30%( 自愿离岗人员原执行工资中的通讯补贴、 考勤费、 误餐补贴扣除后计发, 不享受其它任何福利待遇) ; 工龄5年以下的不享受自愿离岗规定。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按政策规定缴纳, 参与正常调资、 连续计算工龄( 仅计入本人档案, 实际不增发工资)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按政策办理退休手续。八、 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为院竞争上岗、 双向选择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