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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情境之 中小企业法律制度中小企业法律制度学习目标理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设立程序;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管理和转让;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的执行;入伙、退伙;合伙中,有关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设立、财产、事务执行)实践:能够辨别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识别合伙企业类型,具备分析合伙企业案例的能力;能够学以致用,具有保护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识;能够依法设立、经营管理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具备起草合伙协议的职业素质。任务一 合伙企业法 周某、杨某、王某、陆某四人于2009年开办了一家合伙企业。约定由周某、杨某、王某各出资5万元,陆某提供劳务作价5万元入伙,四人平均分配盈余和承担亏损,由陆某执行合伙事务,但是超过5万元的业务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四人办理了有关手续并租赁了办公场所进行经营。后来陆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10万元。半年后,杨某想把自己的一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丁某,周某和王某表示同意,但陆某不同意,并表示愿意受让杨某转让的那部分财产份额。因多数合伙人同意丁某成为新合伙人,陆某于是提出退伙,周某、杨某、王某同意其退伙并接纳丁某成为新合伙人。此时,企业已经对工商银行负债12万元。此后,企业经营开始恶化,半年后散伙,又负债6万元。由此导致了一系列的纠纷而被起诉至人民法院。通过学习思考:(1)陆某提供劳务作价5万元入伙是否合法?(2)周某、杨某、王某能否以陆某向银行贷款超过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事务的限制为由拒绝还债?(3)杨某转让财产份额的行为是否有效?(4)陆某退伙的行为是否违法?(5)本案中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当如何承担?任务一 合伙企业法合伙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人为共同目的,相互约是指两个以上的人为共同目的,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自愿联合。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分为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和和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6一、合伙企业的设立一、合伙企业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1.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1)有合伙人 有2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从事营利活动的人,不 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国家公务员、警察、法官、检察官等。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必备知识8(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争议解决办法;合伙企业的解期与清算;违约责任。必备知识(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1)前置审批(2)申请设立登记(3)登记机关审查(4)发营业执照必备知识10(二)有限合伙企业(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设立的特殊规定 1.1.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人数人数 由由2 2个以上个以上50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 另有规定的除外;另有规定的除外;2.2.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名称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字字样,且不得使用样,且不得使用“有限有限”或或“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字样。的字样。必备知识11 3.有限合伙企业协议合伙协议除了合伙企业法应 当必备的条款以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 任;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必备知识4.4.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出资形式出资形式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不得以劳务出资。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不得以劳务出资。5.5.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出资义务出资义务 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形式基本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它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形式基本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它们不同之处在于有限公司出资的财产权利一定要表现为能们不同之处在于有限公司出资的财产权利一定要表现为能用货币计量,有限合伙企业则无此规定。用货币计量,有限合伙企业则无此规定。6.6.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登记事项:当载明有限合伙人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必备知识13二、合伙企业财产二、合伙企业财产(一)合伙企业(一)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财产的构成 1.1.合伙人的合伙人的出资出资 2.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收益 3.3.依法取得的其他合法财产依法取得的其他合法财产必备知识(二)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二)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三)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三)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1.1.外部转让: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另有外部转让: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约定除外。2.2.合伙人财产份额内部转让:自由转,应当通知其他合合伙人财产份额内部转让:自由转,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伙人 3.3.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必备知识(三)合伙人以财产份额(三)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出质 1.1.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财产份额出质: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果擅自处分,其转让行为无效;或作为退伙处意,如果擅自处分,其转让行为无效;或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任。2.2.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可以出质,但协议另财产份额出质:可以出质,但协议另有约定除外有约定除外必备知识 (四)合伙企业的(四)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损益分配 分配比例及具体方法:【分配比例及具体方法:【3333】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必备知识 三、合伙事务执行三、合伙事务执行 (一)(一)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1.1.普通:普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行合伙事务。必备知识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致同意的事项:的事项:P53P53其他:(其他:(1 1)合伙人以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劳务出资(2 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3 3)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4 4)合伙人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或者合伙协议)合伙人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必备知识必备知识2.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提取方式。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业。【68条】条】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的名义提起诉讼;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必备知识 (二)(二)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1.普通合伙人的权利: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监督权监督权合伙人查阅帐簿权合伙人查阅帐簿权异议权和撤销委托执行事物权异议权和撤销委托执行事物权必备知识(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中的义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中的义务:普通合伙人的义务:普通合伙人的义务:合伙人不得自我竟业;合伙人不得自我竟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不得自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不得自我交易;我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必备知识2.有限合伙人的特别规定:有限合伙人的特别规定:合伙人可以自我竟业,但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人可以自我竟业,但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自营;但协议另有约定除外;可以自营;但协议另有约定除外;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责任。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必备知识(三)决议办法【(三)决议办法【30】: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通过的表决办法。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四、合伙企业四、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与第三人的关系 (一)对外代表的效力(一)对外代表的效力1.1.对外代表权:对外代表权: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但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必备知识 2.2.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限制限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偿责任。合伙人依法或者接照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合伙人依法或者接照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做出决议时,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做出决议时,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定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决办法。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必备知识(二)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 1.合伙企业财产优先清偿 2.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3.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必备知识必备知识(三)(三)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与合伙企业的关系1.普通:普通: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对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其他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对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注意:强制执行程序和优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注意:强制执行程序和优先权)先权)必备知识2.有限:有限:有限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有限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必备知识(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1.1.责任承担责任承担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全体合伙人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必备知识2.2.责任追偿责任追偿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必备知识 五、入伙与退伙五、入伙与退伙(一)入伙(一)入伙 入入伙伙是是指指在在合合伙伙企企业业存存续续期期间间,合合伙伙人人以以外外的的第第三三人人加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加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1.1.普通合伙普通合伙程程序序:经经全全体体合合伙伙人人同同意意依依法法订订立立书书面面入入伙伙协协议议订订立立入入伙伙协协议议时时,原原合合伙伙人人应应当当向向新新合合伙伙人人告告知知原原合合伙伙企企业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必备知识2.有限合伙:有限合伙: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必备知识(二)退伙(二)退伙 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从而丧失合伙人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从而丧失合伙人资格。资格。1.普通:普通:(1)协议退伙:)协议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必备知识(2)通知退伙:)通知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必备知识(3)当然退伙:)当然退伙: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必备知识(4)除名退伙)除名退伙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必备知识(5)退伙继承: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退伙继承: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业的合伙人资格。必备知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该继承人。2.有限:有限:(1)当然退伙与普伙一致。)当然退伙与普伙一致。(2)不得退伙的情形:)不得退伙的情形:【79】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要求其退伙。(3)继承)继承【80】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4)退伙的清算:)退伙的清算:【81】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4)退伙的清算:)退伙的清算:【80】: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5)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8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6.6.退伙结算:退伙结算:合合伙伙人人退退伙伙的的,其其他他合合伙伙人人应应当当与与该该退退伙伙人人按按照照退退伙伙时时的的合合伙伙企企业业的的财财产产状状况况进进行行结结算算,退退还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的财产份额。7.7.退退伙伙责责任任:退退伙伙人人对对其其退退伙伙前前已已发发生生的的合合伙伙企业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企业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必备知识必备知识六、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六、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一)合伙企业解散(一)合伙企业解散 解散事由解散事由-P.59(二)合伙企业(二)合伙企业清算程序(清算程序(P.60P.60)1.1.确定清算人确定清算人 2.2.清算人的职责清算人的职责 3.3.通知和公告债权人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4.财产清偿顺序财产清偿顺序 5.5.注销登记注销登记 6.6.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处理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处理必备知识 20092009年年5 5月月,甲甲、乙乙、丙丙、丁丁四四人人出出资资设设立立A A有有限限合合伙伙企企业业,其其中中甲甲、乙乙为为普普通通合合伙伙人人,丙丙、丁丁为为有有限限合合伙伙人人。合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项: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项:(1 1)6 6月月,合合伙伙人人丙丙同同A A合合伙伙企企业业进进行行了了120120万万元元的的交交易易,合合伙伙人人甲甲认认为为,由由于于合合伙伙协协议议对对此此没没有有约约定定,因因此此,有有限限合伙人丙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丙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2 2)6 6月月,合合伙伙人人丁丁自自营营同同A A合合伙伙企企业业相相竞竞争争的的业业务务,获获利利150150万万元元。合合伙伙人人乙乙认认为为,由由于于合合伙伙协协议议对对此此没没有有约约定定,因因此此,丁丁不不得得自自营营同同本本合合伙伙企企业业相相竞竞争争的的业业务务,其其获获利利150150万元应当归万元应当归A A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企业所有。【任务处理】【任务处理】(3 3)7 7月,月,A A合伙企业向合伙企业向B B银行贷款银行贷款100100万元。万元。(4 4)8 8月月,经经全全体体合合伙伙人人一一致致同同意意,普普通通合合伙伙人人乙乙转转变变为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丙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丙转变为普通合伙人。(5 5)9 9月月,甲甲、丁丁提提出出退退伙伙。经经结结算算,甲甲从从合合伙伙企企业业分分回回1010万元,丁从合伙企业分回万元,丁从合伙企业分回2020万元。万元。(6 6)1010月月,戊戊、庚庚新新入入伙伙,戊戊为为有有限限合合伙伙人人,庚庚为为普普通通合合伙人。其中,戊、庚的出资均为伙人。其中,戊、庚的出资均为3030万元。万元。(7 7)1212月月,B B银银行行100100万万元元的的贷贷款款到到期期,A A合合伙伙企企业业的的全全部部财产只有财产只有4040万元。万元。【任务处理】【任务处理】问题:(1)在上述事项中,哪些人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2)债权人B银行能要求哪些合伙人清偿全部的60万元?(3)债权人B银行不能要求哪些合伙人清偿全部的60万元?【任务处理】【任务处理】(1)甲的主张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乙的主张也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解析:解析:(2)债权人B银行可以要求甲清偿全部的60万元。根据规定,普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B银行也可以要求乙清偿全部的60万元。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本题中,乙应当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解析解析:债权人B银行也可以要求丙清偿全部的60万元。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B银行也可以要求庚清偿全部的60万元。根据规定,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债权人B银行不能要求丁清偿全部的60万元。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在本题中,由于有限合伙人丁在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分回20万元,因此,债权人B银行只能要求丁清偿20万元。债权人B银行也不能要求戊清偿全部的60万元。根据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解析解析:20102010年年1 1月月1515日日,甲甲出出资资5 5万万元元设设立立A A个个人人独独资资企企业业。甲甲聘聘请请乙乙管管理理企企业业事事务务,规规定定乙乙对对外外签签订订标标的额超过的额超过1 1万元以上的合同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须经甲同意。2 2月月1010日日,乙乙未未经经甲甲同同意意,以以A A企企业业名名义义向向善善意意第第三人丙购入价值三人丙购入价值2 2万元的货物。万元的货物。20102010年年7 7月月4 4日日,A,A企企业业亏亏损损,不不能能支支付付欠欠丁丁的的到到期期债债务务,甲甲决决定定解解散散该该企企业业,并并请请求求人人民民法法院院指指定定清清算人进行清算。算人进行清算。任务二 个人独资企业法经查经查A 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1)A企企业业欠欠缴缴税税款款2 2 000000元元,欠欠乙乙工工资资5 5 000000元元,欠欠社社会会保保险险费用费用5 0005 000元元,欠丁欠丁1010万元;万元;(2)A (2)A企业的银行存款企业的银行存款1 1万元万元,实物折价实物折价8 8万元;万元;(3)(3)甲甲在在B B合合伙伙企企业业出出资资6 6万万元元,占占50%50%的的出出资资额额,B,B合合伙伙企企业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4)(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 2万元。万元。通过学习思考:法院审理后该如何判决?通过学习思考:法院审理后该如何判决?必备知识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点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点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任的经营实体。必备知识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有限责任有限责任”或者或者“公司公司”字样,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字样,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等。店、部、中心、工作室等等。必备知识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个人独资企业法对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数额未个人独资企业法对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数额未作限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作限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个人独资企业只要(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个人独资企业只要登记就行)登记就行)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承担。必备知识(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1.提出申请提出申请由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由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文件。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文件。2.工商登记,收到申请文件的工商登记,收到申请文件的15日内,符合的发执日内,符合的发执照。照。3.分支机构的设立分支机构的设立必备知识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的条件、权利(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的条件、权利及责任及责任1.投资人的条件投资人的条件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的投资人为一个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如公务员、党政领导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如公务员、党政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等。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等。必备知识2.投资人的财产投资人的财产投资人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其权利可投资人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其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企业的经营所得都归投资人所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企业的经营所得都归投资人所有。有。3.投资人的责任投资人的责任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限责任。必备知识(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1.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方式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方式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委托管理,内部职权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委托管理,内部职权效力问题)力问题)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P86)10项。项。必备知识2.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内容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内容(1)会计事务管理)会计事务管理依法设立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依法设立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2)用工管理)用工管理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法极其有关规定,招用职工,并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法极其有关规定,招用职工,并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并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并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3)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独资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一般不超过工资总额的个人独资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一般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0%;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控制在工资总额的;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控制在工资总额的6%,职工在本人工,职工在本人工资收入的资收入的2%;失业保险用单位按工资总额;失业保险用单位按工资总额2%,职工按本人,职工按本人工资的工资的1%;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最高不超过工资总额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最高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必备知识四、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四、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P.87)五、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与解散(五、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与解散(P.85-86)(一)变更(一)变更15日内,变更登记;日内,变更登记;(二)解散和清算(二)解散和清算同前(同前(P.86)任务处理王刚为某高校研究生,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王刚为某高校研究生,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2003年年6月,王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月,王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100万元。开业后生意兴隆,王刚先后雇佣万元。开业后生意兴隆,王刚先后雇佣工作人员工作人员10名,但未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名,但未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后因经营管理不善,负债后因经营管理不善,负债10万元,王刚决定万元,王刚决定于于2004年年6月解散企业。月解散企业。请分析下列问题请分析下列问题:(1)王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负债,债权人是否可以要求以王)王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负债,债权人是否可以要求以王刚的父母的财产清偿债务?刚的父母的财产清偿债务?(2)该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的财产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该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的财产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该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应当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该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应当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4)王刚将该企业解散的行为是否有效。)王刚将该企业解散的行为是否有效。解析解析:(1)王刚成立的是个人独资企业,依法应以王明个人王刚成立的是个人独资企业,依法应以王明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由于王刚在经济上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由于王刚在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因此,债权人无权向其家庭求偿。独立于其家庭,因此,债权人无权向其家庭求偿。(2)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应有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应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但并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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