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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南二合作社商住综合楼建设项目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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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项目名称: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南二合作社商住综合楼建设项目调整 建设单位(盖章):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 编制日期:2016年10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 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状况 项目名称 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南二合作社商住综合楼建设项目调整 建设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 法人代表 钟鉴培 联系人 张生 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塱路1号 联系电话 13825086848 传真 —— 邮政编码 510630 建设地点 开创大道以南、荔红一路以东 立项审批部门 广州开发区规划局 批准文号 穗开规地【2012】30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P 补办 行业类别 及代码 K70 房地产业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057 绿化面积 (平方米) 4220 总投资 (万元) 50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5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 评价经费 (万元) 1.0 投产日期 2017年1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 工程内容及规模 根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萝岗区分局,穗萝国房[2009]128号,同意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使用土地通知书:经规划部门核定,现将位于开创大道以南、总面积为513526平方米的3块土地划给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作为经济发展用地。其中地块二:开创大道以南、荔红一路以东、面积为119963平方米土地(其中地块二包括:南二社18.0722亩,塱一社35亩,石桥社30亩,均一社44.2954亩,孟田社52.5769亩),土地用途为村镇建设用地(商业综合用地)为本项目经济用地。其中主要的建设内容为:南二社18.0722亩,总占地面积为12057平方米。 建设单位于2012年曾向广州市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申报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南二合作社商住综合楼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的环评报批手续,并取得相关的批复文件,批文号为穗开环建影字[2012]92号;根据环评批复的文件可知:项目占地120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包含地下室面积)32812平方米,主要建设1幢4层研发写字楼(建筑面积为6839平方米),2幢12层的员工楼(建筑面积为20949平方米),1幢1层临街商铺(建筑面积为2053平方米,包含餐饮功能)。项目在员工楼地下室的设备房设置1台500KW的备用发电机。 由于规划原因,建设单位拟对原项目所在地块规划进行规划调整,其调整主要是: 1、原项目2栋12层的员工楼调整为1栋19层员工楼。 2、占地面积保持不变,总建筑面积由32812平方米调整为27429.9平方米。 3、员工楼地下一层备用发电机功率由500KW调整为510KW。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经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后,编制完成了《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南二合作社商住综合楼建设项目调整》(以下简称“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项目位于开创大道以南、荔红一路以东,项目的东面和北面紧邻地铁六号线萝岗车辆段,南面为在建大楼(相隔约10米),建成后作为办公楼出租。西面是荔红一路(相隔约20米)。本项目调整后的建设内容包括:1栋19层员工楼(地下1层)、1栋1层临街商铺以及1栋4层的研发办公楼,具体详见附图一: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和附图二,建设项目四置图。 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如下,表1;建筑物建设规模一览表如下,表2。 表1 本项目经济技术指标 总体综合经济技术指标 原项目 调整后项目 总用地面积(m²) 12057 12057 总建筑面积(m²) 32812 27429.9 计容建筑面积(m²) 29881 24450.57 不计容建筑面积(m²) 2931 3052.3 建筑占地面积(m2) 3667 3174.35 建筑密度 30.4% 26.7% 机动车车位(地上)(个) 20 85 机动车停车位(地下)(个) 48 48 绿地率 23% 35% 容积率 2.5 2.0 表2 建筑物建设规模一览表 原项目建设规模 调整后项目建设规模 1 研发写字楼 1幢4层 6839m3 1 研发写字楼 1幢4层 6661.8m3 2 员工楼 2幢12层 20949m3 2 员工楼 1幢19层 18813.6m3 3 临街商铺 1幢1层 2053m3 3 临街商铺 1幢1层 1954.5m3 4 设置1台500kw的备用发电机 放置于员工楼地下一层 4 设置1台510kw的备用发电机 放置于员工楼地下一层 二、工作人员情况 本项目的商铺、员工楼、研发写字楼都是以空的形式租赁给他人进行经营,生产经营性项目需要另行申报环保手续。研发写字楼主要以办公用途为主,写字楼工作人员约为80人,商铺工作人员约为30人,员工楼预计住宿人员600人(员工楼仅为住宿用途使用,不设员工食堂),本项目人员的食宿问题另行安排。 三、项目主要设施 (1)电气 本项目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楼梯、防烟排烟设施等属一级负荷,生活水泵、普通客梯等属二级负荷,其它办公照明等属三级负荷。本项目在员工楼地下室的设备房设置的备用发电机功率调整为510KW;项目内不设中央空调。 (2)给排水系统 本项目水源由市政供水管直接供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粪便污水以分管分流的方式排放,排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雨水汇流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发区市政污水管道汇入萝岗中心区水质净化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位于开创大道以南、荔红一路以东,项目的东面和北面紧邻地铁六号线萝岗车辆段;南面为在建大楼(相隔约10米),建成后作为办公楼出租;西面是荔红一路(相隔约20米)。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如下: (1)项目东面和北面紧邻地铁六号线萝岗车辆段,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为员工的办公生活污水,车辆维修产生的噪声,员工产生的办公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等。这些污染物均按环保的要求进行环保治理措施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本项目及其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南面为在建大楼(相隔10米),建成后作为办公楼出租;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为项目施工噪声、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及施工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施工方需做好隔音、降噪等措施,夜间停止施工,施工扬尘通过地面洒水降低影响,施工废水及施工固废按照环保的要求进行环保治理措施处理后,不会对本项目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项目西面为荔红一路(相隔20米),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为荔红一路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和汽车尾气;产生的噪声及汽车尾气经绿化带隔音降噪和大气环境稀释扩散后,不会对本项目及其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以南,荔红一路以东地块。 广州科学城位于广州市东部,东接黄埔和开发区东区,北邻白云,南望珠江,西靠广州新城市中心珠江新城,距黄埔港口18公里,距白云机场17公里,广深铁路、广深、广汕、广州环城高速公路汇集于此,从广州科学城驱车两小时即可到达香港,为广州科学城内的人流、物流及信息流的高速运转提供了顺畅的通道。 2、气象气候 广州开发区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受海洋季风气流影响明显。日照比较充足,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906小时,日照百分率为43%,年平均气温21.9℃。夏季长达7~8个月,气温较高,但由于受海洋季风气流的调节,不甚酷热,7月平均气温28.3℃,最高气温38.7℃。冬季较短,1月平均气温为13.6℃,最低达0℃,有寒流入侵。霜日年平均0.4~0.9次,寒流入侵时可见霜,霜日年平均2.8日。冬末春初偶有雾,历时短。春季常出现低温阴雨天气,以持续3~10天居多。常年不见冰雪,无霜期长。 广州开发区降水量丰沛,变率小,历年平均水量为1702.5毫米,4~9月为雨季占年降雨量的82%;5~6月最为集中,占全年降雨量的35%。1小时最大降水量为83.9毫米,一日最大降水量为284.9毫米,连续最大降水量为275.5毫米,最长连续降水日数为33天,降水量为884.0毫米,历年平均蒸发量为1300毫米。 3、地形地貌 项目所在地属第四纪晚期以来的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其北侧有东西走向的瘦狗岭断层通过,属Ⅵ度地震区。 区内地下水埋深0.6-1米,地质底部基岩主要是红色砂岩、砂砾岩,上层为第四纪松散沉积物,厚度由北向南增加,约12-23米不等,从上至下为海相淤泥层、砂砾层、夹层和粘土层。 4、河流水文特征 本项目的纳污水体为南岗河,然后流入东江北干流。 该区域的主要河流有南岗河,南岗河发源于白云区木强水库,自鹅门从北向南流经白云区的罗岗、火村和黄埔区的南岗镇至龟门注入东江北干流,全长26.5公里,南岗涌上游河宽40米,下游河宽70米,水深3~5米,最大洪水流量538m3/s。 东江发源于江西省寻邬县桠髻山,经龙川、河源、惠州、博罗,至东莞石龙汇入东江三角洲网河,长523km,石龙以上流域面积2.7万km2,石龙以下的北支即为东江北干流,经增城市南及东莞市北缘,至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黄埔新港流入珠江广州河段黄埔航道,长41km。黄埔航道再经狮子洋、伶仃洋汇入南海。东江北干流平均河宽550m,中水位河槽深5.6m,年均流量646m3/s,90%保证率流量411.61m3/s,最枯流量115m3/s,为一天两涨两退的半日潮感潮河流。 5、土壤植被 开发区境内有3个土壤类型,即渗育性水稻土、潴育性水稻土和花岗岩赤红壤。 广州开发区植被分为5个类型,分别为: —— 山林地马尾松、马占相思、美叶桉、黎蒴与芒萁、芒草植物群落; —— 低丘坡麓荔枝、柑橙、乌榄、板栗、华南毛蕨、芒植物群落; —— 平原水稻、蔬菜、荔枝、柑橙植物群落; —— 道旁马占相思、木麻黄、大叶榕、高山榕、美叶桉、芒果、红花羊蹄甲等行道树植物群落; —— 城镇绿化美化假槟榔、大王椰、大红花、美人蕉等庭院植物群落。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简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社会经济结构 2014年2月12日,广东省政府将《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转发至广州市人民政府,原萝岗区和原黄埔区合并为新的黄埔区,新的黄埔区政府驻萝岗街道香雪三路1号。 原萝岗区位于广州东部,处于穗港澳黄金三角洲中心地带,东南、西南分别与东莞市、广州市番禺区隔江相望,陆路与增城市、黄埔区、天河区、白云区接壤。全区辖五街一镇(夏港街、东区街、萝岗街、联和街、永和街、九龙镇),总面积393.22平方公里,总人口28.7万,其中户籍人口16.2万,流动人口12.5万。 2014年原萝岗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5218.79亿元,增长4.5%;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2.14亿元,下降5.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1.93亿元,增长18.3%;建筑业企业实现总产值164.89亿元,下降2.04%;住宿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4.04亿元,增长4.8%;其他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51.39亿元,增长10.2%。 2014年原萝岗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997.89亿元,比上年增长7%,分产业看,一二三产业分别完成增加值6.5亿元、1488.0亿元、503.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5.6%、11.9%,三次产业结构的比例为0.32︰74.48︰25.2,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2、教育 教育发展规模适度,比例适中。目前全区共有学前教育机构50所,其中公办3所,民办47所;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60所,其中公办学校54所,民办学校6所;职业教育机构16个,其中大学2所,职业技术学院2所,专修学院4所,职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8所;业余培训机构20个,其中成人教育办学单位5个,课外学习辅导机构9个,社区技能培训机构6个。此外,还有日本人子弟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各1所。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以公办为主,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以民办为主,相互补充,基本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和人才的需求。 据悉,原萝岗区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一应俱全。该区教育类型齐全,体系完整,专业涉及知识更新的各个方面,课程涉及人才培训的各个领域。特别是近几年民办教育发展迅速,办学呈现多元化格局,为区内居民和企业员工接受教育提供了多样化选择。 3、文化 原萝岗区文化积淀深厚。历次文物普查及考古发现的文物足以证明:萝岗地区早在周朝已有人居住。自秦朝起,历代都有中原居民南迁入粤,带来了中原文化。传统民间文化活动主要有萝岗庙会、春节舞狮、舞龙、舞凤;民间文化艺术团体主要有萝岗诗社、萝岗香雪曲艺团、摄影协会、书画协会和诗文协会。此外,萝岗区各街都有数量不等的民间艺术团体,如粤乐社、曲艺社、摇滚乐队、艺术团、私伙局、老年秧歌队、老年山歌会等。 4、文物保护 原萝岗区历史悠久,文物荟萃。全区有历史文物线索点270个,其中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拟申报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古墓、古村落有10个。如玉岩书院(又名萝峰寺)、法雨寺(原名吉祥庵)、华峰寺(亦名海门禅院)、圣裔宗祠、钟氏大宗祠建筑群、玄帝古庙、北帝古庙、水西古村、钟遂和夫妇墓、玉岩墓群、诰封一品夫人墓、元德将军墓,等等。项目500米内没有上述的文物古迹。 环境功能属性 本项目拟选址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见表3: 表3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 序号 功能区分类 建设项目所属功能区 1 水源保护区 本项目受纳水体(南岗河、东江北干流)属饮用工农业航运用水区,属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 大气功能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 环境噪声功能区 属2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 农田保护区 否 5 风景保护区(市政府颁布) 否 6 水库库区 否 7 城市污水厂集水范围 是,属于萝岗中心区水质净化厂 集水范围 8 管道煤气干管区 是 9 《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24条 否 10 施工地点是否可现场搅拌混凝土 否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萝岗中心区水质净化厂集水范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集中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萝岗中心区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经南岗河最终汇入东江北干流。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东江北干流主要功能区划属于饮用工农业航运用水,水系属于东江,本项目受纳水体属广州市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执行Ⅲ类标准。 本报告引用《萝岗开源大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委托广州中正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至3月6日连续3天对南岗河的3个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具体见表4和表5。 表4 南岗河水质现状监测断面一览表 水体 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断面布设情况 执行标准类别 南 岗 河 W1:位于萝岗中心区水质净化厂排污口上游500m处;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W2:位于萝岗中心区水质净化厂排污口下游1500m; W3:位于萝岗中心区水质净化厂排污口下游3000m; 表5 南岗河水质监测数据一览表(单位:mg/L,pH为无量纲) 断面 监测时间 pH SS DO CODcr BOD5 氨氮 总磷 LAS W1 2015.3.4 7.52 14 5.4 9.2 4.6 0.854 0.107 0.112 2015.3.5 7.55 17 4.8 9.7 4.3 0.868 0.113 0.089 2015.3.6 7.57 15 5.1 9.6 4.0 0.861 0.109 0.135 W2 2015.3.4 7.55 18 6.0 10.8 4.4 0.906 0.125 0.092 2015.3.5 7.52 20 5.4 10.5 4.7 0.872 0.119 0.124 2015.3.6 7.53 18 5.3 11.2 4.5 0.895 0.122 0.201 W3 2015.3.4 7.59 19 4.6 12.6 4.9 0.884 0.120 0.115 2015.3.5 7.56 21 5.7 11.8 4.2 0.876 0.115 0.137 2015.3.6 7.54 20 5.5 12.3 4.6 0.889 0.121 0.108 GB3838-2002 III类标准 6~9 ≤30 ≥5 ≤20 ≤4 ≤1.0 ≤0.2 ≤0.2 从上表可知,南岗河BOD5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溶解氧在W1和W3断面各出现1次超标;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在W2断面出现1次超标,其余监测断面的各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总体而言,生化需氧量出现超标主要是南岗河段两岸的部分村庄生活污水未能纳入萝岗中心区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部分生活污水通过排水渠进入南岗河而造成的。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穗府[2013]17 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评价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报告引用广州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于2016年4月26日~5 月2日在萝岗科学城监测点的常规监测数据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评价, 监测结果见表 6。 表6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统计结果 单位:μg/m3 日期 NO2 SO2 PM10 PM2.5 O3 2016年4月26日 77 9 47 26 8 2016年4月27日 23 9 41 24 28 2016年4月28日 34 8 42 25 21 2016年4月29日 65 9 59 31 15 2016年4月30日 86 9 93 59 38 2016年5月1日 72 8 65 48 37 2016年5月2日 35 8 55 33 19 二级标准 200 500 150 75 200 评价结果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备注:除PM10和PM2.5为日均值外,其他监测指标均为1小时均值 根据以上监测统计结果可知,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碳(NO2)、二氧化硫(SO2)和臭氧(O3)的1小时浓度均值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颗粒物(PM10和PM2.5)的日均浓度值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说明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穗府[1995]58号文“广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规定,该项目所在地属于2类地区,因此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为了解本项目拟选址周围声环境质量情况,我单位沿建设项目用地边界四面共布设了4个监测点进行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监测时段为昼间10:00-12:00、夜间22:00-24:00,布点范围:本项目四面边界外1米处,噪声监测布点见附图2,监测结果见表7。 表7 建设项目环境噪声监测结果(昼间、夜间)单位:dB(A) 编号 监测地点 监测结果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1 东边界 58.4 46.5 60 50 #2 南边界 58.5 44.8 60 50 #3 西边界 56.5 44.9 60 50 #4 北边界 57.1 45.1 60 50 从表7的监测结果可知,建设项目四周边界昼、夜间的环境噪声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说明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尚好。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1、水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是南岗河水环境质量符合该区域的水环境功能标准,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是评价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该区的环境空气功能标准,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声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是确保该建设项目周围有一个安静、舒适的环境,保护评价区内声环境符合该区的声环境功能标准,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 4、环境敏感点及保护目标 本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点见表8。 表8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点一览表 序号 敏感点名称 性质 方位 距离 保护对象 1 飞晟文汇小区 居民区 西北面 20m 大气环境二类 声环境二类 2 萝岗镇 居民区 北面 222m 3 广州义务植树公园 景观区 东面 565m 4 华甫村 居民区 东面 1km 5 大塱村 居民区 西面 1.3km 6 石桥村 居民区 西面 1.2km 7 石桥新村 居民区 西面 1.6km 8 壹品E.Park 居民区 东南面 953m 9 时代春树里 居民区 东南面 1.1km 10 万科东荟城 居民区 南面 767m 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即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 2、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 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广州市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2001年6月。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本项目产生的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萝岗中心区水质净化厂处理,总量控制指标由污水处理厂统一分配,本项目不另外申请污水总量控制指标。 废气量(发电机尾气):19500m3/a SO2:0.0009t/a NOx:0.002t/a 烟尘:0.00012t/a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本项目为商住楼调整项目,主要的建设过程如下: 土地平整 管道铺设 地基处理 建筑施工 装修 投入使用 工艺说明: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在建筑施工期间将产生大量的废弃建筑材料及垃圾、余泥及渣土、涂料有机废气、各类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施工污水。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研发写字楼工作人员、商铺工作人员,商铺顾客和员工住宿产生的生活污水;备用发电机燃油产生的废气、汽车行驶产生的尾气;备用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汽车行驶所产生的噪声、商铺营业噪声等;研发写字楼工作人员、商铺工作人员、商铺顾客和住宿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废机油和含有机油的废擦布。 主要污染工序: 一、施工期污染分析 1、施工废气分析 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大气污染的主要产生源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料燃烧尾气,工地不设置临时饭堂和临时发电机。 ① 粉尘和扬尘 土地平整、基础开挖、土方堆放、回填、建设材料装卸、堆放和运输、建筑垃圾堆放和运出、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行驶等都会产生扬尘,因施工活动的性质、范围以及天气情况的不同,扬尘产生量有较大差别,有关资料显示,施工工地运输土方时行车道两旁扬尘的浓度可达8~10mg/m3。 ②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 施工机械一般燃用柴油作动力,开动时会产生一些燃油废气;施工运输车辆一般是大型柴油车,产生机动车尾气。施工机械和运输车产生的废气污染物CO、 NO2、 PM10。 2、施工废水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暴雨下的地表径流、地下水、施工污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施工污水主要包括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使用的冷却水和洗涤水、运输车辆的清洗水等,含有的污染物主要是COD、pH 值、SS 和石油类等,根据对广州市普通建筑施工工地车辆冲洗污水类比调查分析,污水产生量 约为0.2m3/辆, “SS”含量约为350~620mg/L,石油类含量约为12~25mg/L,这些污水水量虽然不大,但如果不经处理直接排放会对城市污水管网及受纳水体的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因此这部分污水的处理必须引起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地下水主要指开挖断面含水地层排水,含有的污染物主要是悬浮物。 暴雨地表径流冲刷浮土、建筑砂石、垃圾、弃土等,不但会夹带大量泥沙,而且会携带水泥、油类、化学品等各种污染物。 施工废水及暴雨冲刷等水污染源与施工条件、施工方式及天气等综多因素有关,在此不作定量的计算。施工废水必须尽可能回用,如确实需要排放,必须经隔油隔渣等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 生活污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盥洗水和厕所冲洗水等,含有的污染物主要是SS、 BOD5、CODcr、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粪大肠菌群等。本项目施工场地内设有生活营地,污水经收集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萝岗中心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预计本项目高峰期施工人数约为50人,污水产生系数按0.15m3/d·人计,则本项目高峰期污水产生量为7.5m3/d。 3、施工噪声影响 本项目工程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将动用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这些施工机械在进行施工作业时产生噪声,是对临近敏感点有较大影响的噪声源。此外,一些施工作业如搬卸、安装、拆除等也产生噪声。参考《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 (HJ2034-2013),各类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源强详见下表。 表9 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源强 施工阶段 施工机械 距离(m) 噪声级 土石方 挖掘机 5 90 推土机 5 85 装载机 5 90 运输车辆 5 85 基础打桩 打桩机 5 105 风镐 5 90 空压机 5 90 结构 振捣棒 5 85 电锤、电刨 5 100 吊车、升降机 5 80 钻孔机 5 90 装修 吊车 5 80 切割机 5 85 电钻 5 90 4、施工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来源主要是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其中建筑垃圾水泥废料、木屑、碎木块、弃砖、水泥袋、废纤维、碎玻璃、废金属、废瓷砖以及各种建筑材料包装物等,其产生量与施工方式和选用材料等有关,也与废材料的回用程度有关,较难准确估算;本项目施工人员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数量 因在场人员数量变化而异,预计进场施工人数高峰期约50人,根据广州地区相似 项目类比情况,生活垃圾排放计算系数取0.5kg/d,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kg/d。 二、运营期污染分析 本项目作为房地产建设项目,运营期间主要的污染物有:废水:研发写字楼工作人员、商铺工作人员,商铺顾客和员工住宿产生的生活污水。废气:备用发电机燃油产生的废气、汽车行驶产生的尾气。噪声:备用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汽车行驶所产生的噪声、商铺营业噪声等。固体废物:研发写字楼工作人员、商铺工作人员、商铺顾客和住宿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废机油和含有机油的废擦布。 (1)水污染源 本项目污水来源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主要有研发写字楼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商铺工作人员、商铺顾客以及员工住宿产生的生活污水。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按调整前后人数 不同功能的用房建设规模,取相应的用水计算系数,并按照排污系数0.9计算,可估算出本项目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 由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污水产生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0项目调整前污水产生情况一表 来源 规模 用水系数 耗水量 污水量 备注 研发写字楼 80人 0.04m3/d 3.2m3/d 2.56m3/d 以职工人数为基准,按办公楼无食堂和浴室计算 员工楼 800人 0.2m3/d 160m3/d 144m3/d 按城镇居民用水定额计算 商铺工作 人员 30人 0.055m3/d 1.65m3/d 1.485m3/d 以商场职工人数为基数,营业面积<5000m3计算 商铺顾客 200人 0.005m3/d 1m3/d 0.8m3/d 类比计算 表11项目调整后污水产生情况一表 来源 规模 用水系数 耗水量 污水量 备注 研发写字楼 80人 0.04m3/d 3.2m3/d 2.56m3/d 以职工人数为基准,按办公楼无食堂和浴室计算 员工楼 600人 0.2m3/d 120m3/d 108m3/d 按城镇居民用水定额计算 商铺工作 人员 30人 0.055m3/d 1.65m3/d 1.485m3/d 以商场职工人数为基数,营业面积<5000m3计算 商铺顾客 200人 0.005m3/d 1m3/d 0.8m3/d 类比计算 由于项目区内各用水单位年运行时间有差异,故本报告分别统计各用水单位的排水情况,统计结果详见下表12所示。 表12本项目调整前后污水排放量汇总表 污水来源 调整前 日排放量 调整前 年排放量 调整后 日排放量 调整后 年排放量 年运行时间 写字楼办公人员 生活污水 2.56 m3/d 768t/a 2.56 m3/d 768t/a 300天 员工楼生活污水 144m3/d 52560t/a 108 m3/d 39420t/a 365天 商铺工作人员办公生活污水 1.485 m3/d 519.75t/a 1.485 m3/d 519.75t/a 350天 商铺顾客生活污水 0.8 m3/d 280t/a 0.8 m3/d 280t/a 350天 合计 148.8m3/d 54128t/a —— 40987.8t/a ——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具有典型的城市污水特征,类比同类项目污水水质状况以及粤环【2003】181号文《关于印发第三产业排污系数(第一批、试行)的通知》计算。本项目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萝岗中心区水质净化厂处理,本项目调整前后各废水污染物的产排情况见表13、表14所示。 表13本项目调整前水污染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项目 水量 指标 CODcr BOD5 SS 动植物油 氨氮 写字楼办公生活污水 768t/a 产生浓度(mg/L) 400 300 150 —— 20 产生量(t/a) 0.307 0.23 0.115 —— 0.015 排放浓度(mg/L) 300 200 100 —— 15 排放量(t/a) 0.23 0.154 0.077 —— 0.012 员工楼 生活污水 52560t/a 产生浓度(mg/L) 450 300 200 40 20 产生量(t/a) 23.65 15.77 10.5 2.1 1.05 排放浓度(mg/L) 300 200 100 15 15 排放量(t/a) 15.77 10.5 5.26 0.79 0.79 商铺工作人员办公生活污水 519.75t/a 产生浓度(mg/L) 400 300 150 —— 20 产生量(t/a) 0.2 0.16 0.078 —— 0.01 排放浓度(mg/L) 300 200 100 —— 15 排放量(t/a) 0.16 0.1 0.052 —— 0.008 商铺顾客生活污水 280t/a 产生浓度(mg/L) 400 300 150 —— 20 产生量(t/a) 0.11 0.084 0.042 —— 0.006 排放浓度(mg/L) 300 200 100 —— 15 排放量(t/a) 0.084 0.06 0.028 —— 0.004 合计 54128t/a 产生量(t/a) 24.3 16.24 10.7 2.1 1.05 排放量(t/a) 16.24 10.8 5.4 0.79 0.79 表14本项目调整后水污染物产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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