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民用航空器地面设备的安全技术规定.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874612 上传时间:2024-10-16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582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用航空器地面设备的安全技术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本文档共10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发布 2007-04-01实施 2006-12-08发布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23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设备的 安全技术规范 Maintenance for civil aircraft-Ground safety- Part 23: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of civil aircraft ground equipment MH/T 3011.23—2006 废除MH 3145.53-2001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ICS 49.100 V 55 备案号: 4 前 言 MH/T 3011《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分为以下25个部分: 5 第1部分:民用航空器轮挡; 6 第2部分:民用航空器的停放和系留; 7 第3部分:民用航空器的牵引; 8 第4部分:民用航空器的顶升; 9 第5部分:民用航空器的地面试车; 10 第6部分:民用航空器的操纵面试验; 11 第7部分:民用航空器的加油和放(抽)油; 12 第8部分:民用航空器部件的吊装; 13 第9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溢油的预防和处理; 14 第10部分:机坪防火; 15 第11部分:民用航空器局部喷漆、客舱整新和焊接; 16 第12部分:地面消防设施维修、使用和管理; 17 第13部分: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 18 第14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紧急救援; 19 第15部分:民用航空器燃油箱的维修; 20 第16部分:民用航空器座舱地面增压试验; 21 第17部分:民用航空器燃油沉淀物的检查; 22 第18部分:民用航空器的风害防护; 23 第19部分:民用航空器除冰、防冰液的使用; 24 第20部分:民用航空器上爆炸物品的搜寻; 25 第21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加温; 26 第22部分:地面高压气瓶的充灌和使用; 27 第23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设备的安全技术规范; 28 第24部分:勤务车辆接近停靠民用航空器的规则; 29 第25部分:民用航空器充氧。 本部分为MH/T 3011的第23部分。 本部分代替并废除MH 3145.53-2001《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2单元:维修管理规范 第53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设备的安全技术规定》。 本部分与MH 3145.53-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30 删除了MH 3145.53-2001中的10条术语及其定义,增加了术语“安全系数”的定义; 31 增加了“选用或设计吊具时,应考虑使用环境对其安全性的影响”条款; 32 吊具的标识中,增加了“吊具的制造日期和吊带的材料类型”; 33 增加了部分安全操作措施的条款; 34 合成纤维吊带的报废条件中增加了“吊带熔化或碳化、扭结或成锯齿状”; 35 增加了吊具存放的条款。 MH/T 3011是民用航空器维修的系列标准之一。下面列出这些系列标准预计的名称: 36 MH/T 3010《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37 MH/T 3011《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38 MH/T 3012《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维修设施》; 39 MH/T 3013《民用航空器维修 劳动安全卫生》; 40 MH/T 3014《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安亚伦、徐超群、孙作琪、卿红宇。 本部分所代替并废除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MH 3145.53-2001。 41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23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设备的安全技术规范 41.2 范围 MH/T 3011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及动力装置维修用梯架、拖把、专用吊具(以下简称吊具)等航空器地面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地面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使用。 4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MH/T 301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 12265.1 机械安全 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eqv EN 249:1992) GB 12265.3 机械安全 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eqv EN 349:1993) ISO 4309 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41.4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MH/T 3011的本部分。 航空器维修梯架 aircraft maintenance ladder and rack 用于维修航空器的大型维修机坞、中小型工作梯及液压升降工作台。 机坞 dock 维修或维护航空器的大型工作平台。 平台 platform 为工作人员通行、检修所提供的高于相对基本面的水平场所。 固定式钢直梯 fixed vertical steel ladder 固定在维修梯架上与水平面垂直的钢梯。 固定式钢斜梯 fixed tilted steel ladder 固定在维修梯架上与水平面倾斜的钢梯。 固定式防护栏杆 fixed protective rail 沿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敞开边缘固定安装的防护设施。 限位装置 stop limiter 用于停止梯架局部运动来限定其工作范围的装置。 专用吊具 special hoisting equipment 起吊航空器部件的吊梁、自起吊装置、吊环及吊索。 42 专用吊具参见附录A。 额定工作载荷 rated work load 在正常工作条件及吊具保持完好的性能状态前提下,允许吊具承受的最大质量或拉力。 负荷试验 load test 将预定的、大于极限工作载荷的力施加于吊具以测定其是否符合要求的一种非破坏性拉力试验方法。 试验载荷 proof load 在实施负荷试验时施加的标准拉力。 安全系数 safety factor 最小破坏载荷与额定工作载荷的比值。 42.2 航空器维修梯架安全技术规范 42.2.1 栏的设计1 安全基本要求 42.2.1 栏的设计1.1 航空器维修梯架应具有较高的整体结构强度和刚度。 42.2.1 栏的设计1.2 航空器维修梯架应具有良好稳定性和可靠性,适应相应工作环境。 42.2.1 栏的设计1.3 在露天恶劣气候环境使用或放置的工作梯架,应具备一定的抗风能力和可靠的锁定装置。 42.2.1 栏的设计1.4 移动式工作梯架应具备操作简便、灵活、可靠的刹车、限位、锁定等安全装置。 42.2.1 栏的设计1.5 工作台的宽度和长度均不应小于650 mm,底座的宽度应不小于高度的1/2,且最小值不应小于400 mm。旋转脚轮只能用于登梯一侧。野外工作时,应用橡胶或尼龙、铸铁、铸钢实心轮。 42.2.1 栏的设计1.6 在与航空器可能接触部位应有用橡胶材料制造的防撞缓冲垫。 42.2.1 栏的设计1.7 平台铺板应采用坚固且经防滑处理的材料,铺板应平整,不应有扭曲、翘曲等缺陷,间隙不大于6 mm。 42.2.1 栏的设计1.8 对于允许人员或车辆通过的区域,应防止从工作梯架上掉下零件或工具。 42.2.1 栏的设计1.9 机械传动升降或液压升降工作梯的传动系统应平稳可靠,并应设有极限位置安全限位装置及安全锁紧装置。 42.2.1 栏的设计1.10 航空器维修梯架应具有说明铭牌,其内容至少应包括:梯架名称、制造厂商、最大载荷或承载人数、高度、出厂日期,字迹应清晰可读。 42.2.1 栏的设计1.11 重要或复杂的航空器维修梯架应有详细的使用及维护说明,其内容应包括检查、维修、调整、清洁及润滑时的作业方法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常规检查、抽检及定期检查的项目、方法、判断依据及实施时间,应建立维修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 42.2.1 栏的设计1.12 梯架上的动力(包括照明、液压、气动、电力)管线应合理、安全布置。 42.2.1 栏的设计1.13 机坞应有接地装置。 42.2.1 栏的设计1.14 电力、液压、气压等发生异常变化或因周围的电磁干扰出现异常时,应具有检查、报警、显示及紧急停机安全防护装置。 42.2.1 栏的设计1.15 动力切断装置应与其他装置分开,受震动影响时,不应松动、自动闭合或断开。 42.2.1 栏的设计1.16 应保证人体活动空间,设计时按GB 12265.1和GB 12265.3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危险部位或危险区域应设警示牌或喷国家规定的警示色。 42.2.1 栏的设计1.17 航空器维修梯架制成后应进行防腐处理。 42.2.1 栏的设计1.18 平台敞开的边缘均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42.2.1 栏的设计2 载荷及强度 42.2.1 栏的设计2.1 栏杆的设计应保证其扶手所能承受水平方向垂直施加的载荷不小于500 N/m2。 42.2.1 栏的设计2.2 检修平台一般按4000 N/m2等效均布载荷计算,大于此值时按实际要求载荷系数计算。 42.2.1 栏的设计3 技术要求 42.2.1 栏的设计3.1 梯架平台的设计应符合GB 4053.4的规定。 42.2.1 栏的设计3.2 固定式钢直梯的设计应符合GB 4053.1的规定。 42.2.1 栏的设计3.3 固定式钢斜梯的设计应符合GB 4053.2的规定。 42.2.1 栏的设计3.4 固定式防护栏杆的设计应符合GB 4053.3的规定。 42.2.1 栏的设计3.5 特殊要求的活动防护栏杆应保证使用方便、安全、可靠。 42.2.1 栏的设计4 检查和维护 42.2.1 栏的设计4.1 应经常检查主架、阶梯和结构件是否有脱焊、螺栓松动或零部件损坏等状况;对于移动式工作梯架,还应检查脚轮的磨损情况、锁定机构的可靠性以及梯架的稳定性。 42.2.1 栏的设计4.2 应经常检查接地线是否损坏。 42.2.1 栏的设计4.3 通过完整的操作程序,定期检查液压、电气或机械系统的运行状况。 42.2.1 栏的设计4.4 定期润滑轴承、丝杠等活动部件。 42.2.1 栏的设计4.5 根据4.4.1~4.4.3的检查结果,进行相应的修理。 42.3 吊具安全技术规范 42.3.1 栏的设计1 技术要求 42.3.1 栏的设计1.1 吊具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应配备安全装置,安全系数应不低于5。 42.3.1 栏的设计1.2 应根据被起吊物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吊点,应保持平稳、可靠起吊。 42.3.1 栏的设计1.3 吊具制成后应进行防腐蚀处理。 42.3.1 栏的设计1.4 选用的附件应满足5.1.1的要求并满足相关国家标准。 42.3.1 栏的设计1.5 选用或设计吊具时,应考虑使用环境是否会影响吊具的安全性。 42.3.1 栏的设计2 负荷试验 新制的、经改型或修理过的吊具,在初次使用以前,应进行负荷试验。试验载荷应是额定工作载荷的2倍,悬挂时间应不少于3 min。负荷试验后,应对吊具关键部位的焊缝、吊点连接孔及其主要部件进行无损探伤检查,没有裂纹和塑性(永久)变形,方可使用。应保留试验和检查记录。正在使用的吊具,试验周期不应超过5年或按生产厂家推荐周期。 42.3.1 栏的设计3 标识 每件(套)吊具都应有包括下列内容的永久性标识: 43 吊具制造商的名称、符号或商标; 44 额定工作载荷; 45 定期检查合格证; 46 制造日期; 47 合成纤维吊带的材料类型; 48 对单股或多股链条或含钢链条的复合吊具,其链条的等级、规格、有效工作长度、股的数量以及基本起吊角度等。 48.2.1 栏的设计1 检查 48.2.1 栏的设计1.1 常规检查 使用者或专职人员每月(30d)或每次使用前至少应对吊具进行目视检查一次。检查的内容应包括吊具所有暴露部件的磨损、零件丢失、变形、凹痕、划伤、松动、脱焊、5.3所规定的标识是否齐全以及各部件之间连接是否可靠等。 48.2.1 栏的设计1.2 定期检查 专职人员或责任部门每年至少应对吊具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并保留书面的、有专人签署的检查记录。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49 5.4.1规定的检查内容; 50 5.3规定的检查内容; 51 钢丝绳的检查按ISO 4309的有关规定执行。 51.2.1 栏的设计1 维修 51.2.1 栏的设计1.1 在吊具恢复使用前,应校正按5.4的要求检查出的危险状态。 51.2.1 栏的设计1.2 应由专职人员或责任部门实施吊具的维修。 51.2.1 栏的设计1.3 应更换并停止使用有裂缝、已断开的或弯曲的高强度合金钢链及其附件。 51.2.1 栏的设计1.4 钢链、钢丝绳和吊钩等吊具部件,凡达到报废标准的应及时更换。 51.2.1 栏的设计1.5 不应采用焊接方法修理吊钩、卸扣、合金钢链等重要部件。 51.2.1 栏的设计1.6 标牌丢失或字迹模糊,应更换新的标牌。如果对其数据不能确认,应由责任部门重新测定。 51.2.1 栏的设计2 安全操作措施 51.2.1 栏的设计2.1 起吊物的质量应在吊具的额定载荷范围内。 51.2.1 栏的设计2.2 不应使用标识不清楚的吊具。 51.2.1 栏的设计2.3 吊具应专项专用,在定检合格证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 51.2.1 栏的设计2.4 应避免冲击载荷。 51.2.1 栏的设计2.5 应避免图1所示的边载荷、后载荷或吊钩钩尖载荷。         边载荷                   后载荷                钩尖载荷 52 边载荷、后载荷及钩尖载荷 52.2.1 栏的设计1.1 吊具应有有效的长度,吊具对起吊物的角度不应降低吊具的额定工作载荷。 52.2.1 栏的设计1.2 搬运时,不应把吊具放在地面上拖拽。 52.2.1 栏的设计1.3 不应使用已损坏的吊具。 52.2.1 栏的设计1.4 在起吊期间,无论是否有起吊物,操作人员应注意可能出现的障碍。 52.2.1 栏的设计1.5 操作人员应和悬挂的吊具保持一定的距离。 52.2.1 栏的设计1.6 如果吊具过长,不应采用打结或缠绕的方式缩短吊具的长度,吊具长度的缩短或调节应采用生产厂家认可的方法。 52.2.1 栏的设计1.7 当吊物悬挂在吊具上时,不应在吊物下拉拽吊具。 52.2.1 栏的设计2 吊钩、钢链和钢丝绳的报废 52.2.1 栏的设计2.1 吊钩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 53 弯曲或扭曲超过正常吊钩平面的10º的变形; 54 喉部开口尺寸增大量超过原值的15%; 55 吊钩磨损量超过原截面尺寸的10%或生产厂家的推荐值。 55.2.1 栏的设计1.1 钢链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 56 扭曲; 57 打结; 58 裂缝; 59 断开; 60 相邻的磨损量超过原直径的10%或生产厂家的推荐值。 60.2.1 栏的设计1.1 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 61 变形后直径小于表1规定; 62 在一个捻距,一股中有五根以上钢丝折断; 63 任意一处有明显的锈蚀迹象; 64 外层钢丝的原始直径的1/3被磨损; 65 出现大纽、压折或“鸟笼”现象,造成钢丝绳结构变形的损伤。 66 钢丝绳直径改变值 钢丝绳规格 变形后的直径 mm(in) 4.8(3/16) 4.4(0.173) 6.2(1/4) 5.8(0.230) 7.7(5/16) 7.3(0.288) 9.3(3/8) 8.8(0.346) 11(7/16) 10.2(0.402) 13(1/2) 11.71(0.461) 14(9/16) 13.2(0.519) 15.5(5/8) 14.65(0.578) 17.5(11/16) 16.3(0.641) 19.5(3/4) 17.9(0.707) 66.2.1 栏的设计1.1 合成纤维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 ---吊具外套断开、警示牌脱开或丢失; ---在室内已使用5年以上; ---在室外已使用2.5年以上; ---吊带的破损、开口或裂痕在宽度上已超过5%; ---吊带任何部位出现熔化或碳化; ---扭结或成锯齿状。 66.2.1 栏的设计2 吊具存放 吊具存放应满足下列要求: ---吊具应存放于不易机械损伤、无化学腐蚀物、清洁、干燥、低温、避光的区域; ---存放时,吊具应保持清洁、没有污物、尘垢或外来物; ---除满足上述规定外,合成纤维吊带不应放置于环境温度低于-29℃或高于66℃的区域。 66.3 拖把的安全技术要求 66.3.1 栏的设计1 拖把的各个部件应满足牵引航空器时所产生的拉、压及扭转载荷的强度要求。 66.3.1 栏的设计2 拖把的最大许用载荷不应超过航空器前起落架所能承受的最大负荷。 66.3.1 栏的设计3 拖把各部件之间的连接应安全、可靠。 66.3.1 栏的设计4 拖把应有剪切销及防撞缓冲装置。 66.3.1 栏的设计5 应正确安装剪切销。 66.3.1 栏的设计6 应经常检查剪切销,如出现裂纹、凹痕等缺陷,应及时更换。剪切销的加工、制造应按相关标准执行。 66.3.1 栏的设计7 拖把应满足最短安全长度要求。 66.3.1 栏的设计8 应设安全操作警示牌。 66.3.1 栏的设计9 拖把上应有明显的适用机型标志。 66.3.1 栏的设计10 拖把应定期检查、维护。 67 (资料性附录) 专用吊具图例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