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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私有化改革的制度环境与转轨经济中的企业绩效
李俊江 潘龙
( 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 吉林 长春 130012)
内容提要: 本文在概述俄罗斯大私有化如何展开的基础上, 对私有化之后企业的产权结构和企业绩效进行了深入剖析, 指出企业为内部人控制以及所有者不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是与俄罗斯特定的制度环境密切相关的。俄罗斯在对企业进行私有化的过程中, 忽视了相关制度环境的完善与建设。本文的分析表明企业绩效的提高并不单纯地取决于产权改革, 产权改革必须与制度环境的建设相结合才能建立起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关键词: 产权改革、 公司治理、 制度环境、 企业绩效
一、 俄罗斯私有化改革的理论背景
20世纪90年代初, 西方国家关于集中型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改革思想中, 有一种概念特别流行。这一概念可归结为改革的”三驾马车”: 市场化+私有化+民主化, 其中, 民主化是改革的基础, 市场化与私有化则要在最大的一揽子方案中尽可能地激进和全面[1] 周小川、 银温泉: 《经济体制改革的不同道路》, 《改革》1993年第2期
[2] World Bank: From Plan to Market: World Development Report 1996,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3] 许新: 《叶利钦时代的俄罗斯·经济卷》, 人民出版社, 6月
[4] 同上
[5] 同上
[6] 转引自冯舜华:《俄罗斯的股份制和公司治理》,《世界经济》 第11期
[7] 转引自郑红亮: 《公司治理理论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 《经济研究》1998年第10期
[8] .com/zhuanti/Russia/020.htm
[9] 远方: 《新权贵: 俄罗斯金融工业集团的崛起》, 新华出版社, 1998年
[10] 约瑟夫·R·布拉西等: 《俄罗斯私有化调查》, 上海远东出版社, 11月
[11] 同上
[12] 同上
[13] 约瑟夫·斯蒂格利茨: 《改革向何处去》, 《经济问题》1999年第7期
[14] 刘文革: 《强制性制度变迁: 俄罗斯激进改革理论分析》, 吉林大学博士论文,
[15] 约瑟夫·斯蒂格利茨: 《转轨中的公司治理失效》, 《经济管理文摘》 第4期
[16] 约瑟夫·R·布拉西等: 《俄罗斯私有化调查》, 上海远东出版社, 11月
[17] 约瑟夫·斯蒂格利茨: 《斯蒂格利茨和戈尔巴乔夫论俄罗斯的转型》, 《国外理论动态》 第2期
。俄罗斯就是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对整个经济采取了”休克疗法”。
这一理论对私有化的认识是: 因为国有企业与那种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一的古典私人企业相比, 国有企业的效率不如私人企业, 因此, 只要把国有企业的国家所有权改变为私人所有权, 企业的效率就能够提高, 企业改革的任务就能够完成。持有这种认识的人经常有意无意地忽略小型的、 所有权与控制权合一的私人企业与大型的、 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私人企业之间的根本区别, 满足于在抽象层次上谈论私人产权如何能带来经济效率的提高, 而没有注意到公司治理在大型企业经济效率的提高中所扮演的关键角色。
实际上, 无论理论还是实践都已经证明, 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大型企业中, 私人产权能不能导致经济效率的提高, 首先取决于企业所有者作为一个整体有没有足够的动因、 权力和能力去监督企业管理层的行为, 并在必要时更换管理层
。如果所有者没有激励或能力, 私有化后的企业就很可能和”所有者缺位”的国有企业没有多少区别。俄罗斯私有化后的股份制企业的绩效并没有得到明显的提高就证明了上述观点的正确。从1992年到1997年俄罗斯国内生产总值累计下降40%, 工业生产下降50%, 企业亏损面达30%
。
二、 俄罗斯大私有化的过程和结果
俄罗斯的大私有化是指对大、 中型企业的私有化, 其具体办法分为无偿转让和有偿转让, 采取的主要形式是股份制。大私有化开始于1992年7月, 共经历了三个阶段。
( 一) 证券私有化阶段, 从1992年7月起至1994年6月底。这一阶段的特点是经过发放私有化证券无偿地转让国有资产。证券私有化的实施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 1992年7—9月, 将一定数额的大型国有企业( 属州和联邦一级所有的、 固定资产超过5000万卢布的企业) 改造成开放型股份公司。为使股份化大型企业达到预定数目, 以保证私有化过程中股票的充分”供给”, 对大型企业采取主动私有化和强制私有化相结合的办法。第二步, 1992年10—12月, 发放私有化证券。凡俄罗斯公民, 不分年龄、 社会地位和收入水平, 每人获得1万卢布的私有化证券。当时共发放1.5万亿卢布的证券, 相当于国有资产的35%。私有化证券可用于三个方面: 购买本企业股票, 或在专门的拍卖市场上购买任何企业的股票; 交给投资基金会作为其股东, 投资基金会用收集到的证券购买私有化企业的股票, 获得股息红利后再分配给自己的股东; 将证券出售, 变为现金。第三步, 1993年开始, 在专门的拍卖市场上出售私有化企业的股票, 公民可用私有化证券购买这些股票。
在实行私有化的企业中, 75%以上企业职工, 选择了按国有资产委员会规定的价格购买占法定资本51%的有表决权的普通股票。1993和1994两年, 俄建立股份公司2.34万个, 发行股票18.24亿股。其中在企业职工中分配7.82亿股, 占42.9%; 公民用证券购买2.53亿股, 占13.9%; 留在国家手中7.82亿股, 占42.9%
。
证券私有化是快速私有化与缺乏原始资本的矛盾的产物。鉴于证券私有化无偿性带来的问题, 1994年6月底证券私有化结束了。
( 二) 现金私有化阶段, 从1994年7月1日起至1997年7月止。这一阶段的特点是, 从主要以私有化证券无偿转让国有资产过渡到按市场价格出售国有资产。针对第一阶段存在的问题。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 ( 1) 保证形成真正负责任的有效经营的所有者; ( 2) 促进企业投资; ( 3) 寻找对无效企业感兴趣的人。
这一阶段的最大特点是把私有化同投资活动结合起来, 并允许投资者获得企业股票的控制额。为此, 政府采取了以下新措施: ( 1) 对需要投资者大量追加费用的项目的出售采取区别对待的方式; ( 2) 把企业资产和不动产作为一个统一体来出售, 办法是把企业占有的地段列入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 或把这些地段以优惠价格出售给先前已被私有化的企业; ( 3) 把出售企业股票进款的51%转入企业本身的投资帐户; ( 4) 为吸引大投资者, 股票的出售工作由拥有不少于其法定资本的255的控股者进行; ( 5) 出售联邦所有的股票控制额的一部分, 首先出售仍由财产基金会支配的股票, 以及不适合联邦所有的股票控制额; ( 6) 预先公布1995年和以后几年出售国有资产的计划进度表, 给有潜力的购买者以时间, 以便吸收必要的资金; ( 7) 在国外金融市场销售一部分股票。
为筹集资金和增加投资, 俄在1995年还采取了国有股票抵押贷款办法, 即把私有化企业的国家股份抵押给银行。银行直接地或对企业整顿后出售这些股票。国家得到的贷款一部分作为预算收入, 一部分用于企业投资。1995年建立股份公司共发行8.54亿股股票, 其中1/3在职工中分配, 1/3固定为国家所有, 1/3用于自由出售。截止1996年底, 共建立股份公司约2.7万个, 其中国家控股的4849个, 占18%; 国家参股的10200个, 占37.6; 完全私有化的股份公司1 个, 占44.4%
。
( 三) 个案私有化阶段, 从1997年颁布私有化法开始。新阶段的特点和政策变化是: ( 1) 停止大规模私有化, 转为”点状方案”有选择地进行私有化; ( 2) 私有化的重心从数量转向质量, 不再搞数量指针和强制私有化; ( 3) 强调增加投资和提高企业生产效率; ( 4) 取消对劳动集体的优惠; ( 5) 把私有化对象扩展到不动产; ( 6) 加强对私有化过程的监督。
俄在前两个阶段共建立2.7万家股份公司, 只有20%是开放型股份公司, 80%是封闭型股份公司。在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的三种方案中, 其中第二种方案规定企业职工可购买占法定资本51%的有表决权的股票, 结果70%的企业选择了这一方案。这些企业由劳动集体( 实际是原领导) 控制, 对外部人缺乏吸引力, 形成封闭型股份公司, 不能保证企业所有权和管理权掌握在能有效领导和管理它的人手里。
俄新私有化法规定, 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应建立开放型股份公司, 首先, 把国有独资企业改组为股份100%属于国家所有的开放型股份公司。然后, 出售开放型公司的股票。出售的方式以拍卖为主, 如果出售法定资本50%以上的股票则以带有投资条件的投标方式进行。最后, 股票可上二级市场交易。
俄罗斯对国有企业私有化的结果是国有企业产权的重新分配。表1是俄罗斯经济部1995、 1997和1999年对企业所作的调查资料。
三、 俄罗斯私有化后影响企业绩效的主要因素
(一) 产权结构与企业绩效
这里我们主要考察三个问题: 首先要研究控股股东的差别, 是内部人还是外部人控制; 其次, 分析控制企业的最大股东是谁; 最后, 考察股权的集中程度。
从表1中我们能够看到:
1、 私有化初期内部持股比例很高, 随后几年职工股迅速减少。在”证券私有化”以后的1995年, 内部股东的持股比例高达54.8%; 此后逐年减少, 1999年降为46.2%。内部人股份比例的下降, 主要是由于职工股比例的急剧减少。1995至1999年职工股所占比例下降了16.4个百分点; 同时, 内部人股份中经理人员的持股比例却上升了7个百分点。莫克等人提出的证据说明: 当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的股份所有权比例在0—5%之间时, 企业的盈利能力开始上升; 当这种所有权比例进一步上升达到25%时, 赢利能力开始下降
。表1中内部经理人员持股比例在11.2—18.2%之间, 虽然较高的管理者所有权有利于绩效的提高, 可是, 一旦这种所有权比例超过了一定的点, 大的所有者几乎获得了完全的控制权, 则管理层偏向于利用企业来满足自身的而非其它股东的利益。这样, 高的管理者所有权集中就像所有权分散一样, 也存在运作的成本。
表1 俄罗斯工业中股份所有制的结构 %
股东类型 1995 1997 1999 (预计)
内部股东 54.8 52.1 46.2 45.5
其中: 经理人员 11.2 15.1 14.7 18.2
职工 43.6 37.0 31.5 27.2
外部股东 35.2 38.8 42.4 44.9
其中:非金融的外部人 25.9 28.5 32.0 31.9
自然人 10.9 13.8 18.5 16.9
其它企业 15.0 14.7 13.5 15.0
金融外部人 9.3 10.3 10.4 13.0
国家 9.1 7.4 7.1 6.4
其它股东 0.9 1.7 4.3 3.2
总计 100.0 100.0 100.0 100.0
说明:1995年实际调查136个企业;1997年135个企业;1999年156个企业,其中94个企业对 的所有制结构做出预计.
资料来源:卡别留斯尼科夫( ).
2、 银行等金融性外部股东的持股比例较低。俄罗斯经济部1999年的调查资料表明, 外部人持股在俄企业中已相当普遍, 只有20%左右的企业没有外部股东。可是, 在俄企业中, 比较普遍的外部人股东是自然人, 80—90%的工业企业还没有银行、 投资基金等金融性外部股东。根据OECD在1997年公布的西方国家上市公司的资料, 美国、 日本和德国上市公司的股东构成中, 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只占13.3%, 这反映了转轨中的俄罗斯金融体系还在形成中。因为没有对企业进行战略重建的投资者, 企业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举步为艰。
3、 从股权的集中程度的角度看, 在私有化初期, 由于采取”证券私有化”方式, 因此企业的股权结构非常分散, 后期随着”现金私有化”的展开, 企业股权向极少数新贵转移。根据俄经济部1999年对100家企业的调查, 最大股东的平均持股比例为32%, 而在发达国家, 一般拥有5—10%的股份就被认为是最大股东了。但在俄转轨的特定环境下, 股权虽然高度集中, 但多数股东并没有把利润最大化作为目标, 而是选择掠夺企业资产转移到海外。因为, 她们对改革并没有长远的信心。Bernard black和Reinier Kraakman将这种所有者行为总结为”逆取不顺手理论”。在”俄罗斯私有化与公司治理: 错在何处? ”一文中, 她们指出, 私有化以后的企业的新所有者( 有控制权的股东) 面临一个选择: 是创造企业价值还是掠夺? 如果新所有者选择改进生产, 她在新增企业价值中能够得到与她的股份相应的份额。可是, 这个份额可能小于她选择掠夺的所得。在此, ”掠夺”是指有控制权的股东盗窃企业的”自由现金流”, 把原本应归企业其它利益相关者的资金( 如工资, 少数股东的分红, 应偿债务和税收) 据为己有。Black和Kraakman以大量材料证明, 在未来高度不确定的宏观经济背景下, 以掠夺起家的新所有者将继续盗窃自己控制的企业, 将资产转移到海外, 而不是改进发展生产。Black和Kraakman认为, 新所有者至少有27种继续盗窃的方法, 其中特别重要的是运用”金字塔控股结构”。[8]例如, 别列佐夫斯基1997年控制了石油控股公司”西伯利亚石油公司”, 该公司拥有其子公司Noyabrskneftegaz(石油生产基地)的615的股份。在别列佐夫斯基接管前, 子公司1996年盈利6亿美元, 但别氏接管后, 子公司1997年盈利为零。别氏不顾子公司其它小股东和职工的反对, 将子公司盈利全部转移到”西伯利亚石油公司”[9]。别氏的做法在俄罗斯金融大亨中带有普遍性。
4、 国家仍在工业企业中占有较大比重的股份。到1999年, 俄联邦政府在3869家经营公司中持股, 在2500家股份公司中联邦政府的持股比例超过25%, 并拥有580家股份公司的”金股”, 享有国家股的特权。而且在上面提到的对100家私有化企业的调查中, 最大股东为国家的, 平均持股比例高达42.5%其控制程度明显高于其它类型的大股东。在这些企业中, 国家作为最大的股东没有足够的动力行使真正的所有者权利, 因此, 企业效益难以提高也是自然的。
(二) 俄罗斯私有化后企业的控制权与企业绩效
俄罗斯私有化过程中, 高级经理们所攫取的控制权远远超出她们应得的所有权份额。在职工拥有多数股权的公司中, 普通职工并不能控制企业。约瑟夫·R·布拉西的调查表明, 工人和工会在私有化后都没有得到什么权力
10]。这些企业被经理层紧紧控制着。因为日常控制着企业的经理不再受任何人监督, 因此俄罗斯内部所有者与外部所有者之间展开了一场紧张的斗争。由于经理拥有比从前任何时候都大的权力, 外部人的任何利益期望都仿佛对她们具有威胁力。从法律上, 政府已经对大多数企业失去了权威性, 不能再对她们发号施令, 工人们很消极, 工会基本上已经解体。政府所预期的私有化后所有者将开始治理企业、 改变经营管理和追加投资并没有发生。因为私有化之后, 经理阶层以全体职工的名义继续控制着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 任何有关企业战略决策的外部压力, 只要可能对内部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都会遇到强烈的反抗。由于经理阶层在企业内部形成了强有力的控制, 没有任何一个外部股东拥有决定性的权力, 能够因为她们经营绩效不佳或道德风险行为而将其解雇。
经理们也成功地阻止了职工股东行使权利的尝试。职工可能由于向外部人出售股份或试图建立累计投票制度选举独立的董事会代表而被解雇。在许多公司, 经理的态度十分强硬。某个职工拥有多数所有权的金属企业的经理把外部投资人视为一个有待管理的问题, ”我估计职工最近售出约15%的公司股份, 主要转售给了外部投资人, 当前外部投资人拥有我们公司30%的股票。但我们管理层将采取措施防止股份的进一步流失。
11]”
经理层还与职工共谋, 经过向内部人发行新股的方式来”稀释”外部人的份额。1994年, 俄罗斯最大的石油公司科米内夫特公司, 在没有给其外部股东充分通知的情况下, 内部股东一致同意发行一笔数量较大的新股。结果该公司外部股东的股权被稀释了1/3。
12]
在立法和执法制度环境不完善的情况下, 经理们来自剩余索取权的收益( 股息和红利) 远低于来自控制权的收益( 指经营者利润外的收入及从企业开支中取得的在职消费) 。因此, 大多数经理们的目标不是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而是个人和职工收入的最大化, 以及如何将该企业的资源转移到由她或她的亲友经营的旁系企业, 对俄罗斯企业经理来说, 夺走大量财富比逐渐做生意更加有利
。
(三) 俄罗斯私有化的制度环境与企业绩效
1、 垄断而不规范的市场环境。在1995年, 俄罗斯仍有2500个垄断性的企业和企业联合体, 这些经济体在商品市场上占有35%的比率, 可见, 在经济转轨期间, 俄罗斯的市场结构仍保持高度的垄断, 这些垄断组织大多集中在生产资料部门。
市场竞争理论强调只有经过竞争, 私人所有权和牟利动机才能产生有效率的结果。如果一个国家不能兼得竞争和私有制两个条件, 竞争可能比私有制更为重要, 对人为推进私有化的国家更是如此
15]。竞争理论的代表性理论有竞争激励论和竞争发展论。竞争激励论指的是竞争能产生一种非合同式的”隐含激励”。这种隐含激励来自于二个方面的动力: 第一是信息比较动力。竞争能够让企业经营者的能力与努力程度的信息更加充分公开, 从而做到更有效地监督与激励经营者。比如, 同一市场中两个企业在产品同质、 技术工艺相同的条件下竞争, 其差异反映了两家企业经营者的能力与努力程度的不同。在转轨的俄罗斯, 许多经理并不向外界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 股票市场上的财务报告也并不完全真实。因此经理的能力并不能得到真实的反映, 一些能力很差的经理依然牢固地控制着企业。第二是生存动力。市场竞争的法则是适者生存。经营者为了生存, 在竞争面前只有发奋努力, 提高效益。然而, 在俄罗斯政府仍对一些企业给予补贴和优惠。有的是出于社会稳定的考虑, 但更多的是向那些与政府官员有”利害关系”的企业提供优惠。结果是, 企业虽然私有化了, 可是并没有完全的优胜劣汰。竞争理论的第二个方面是竞争发展论, 该理论的第一个主要论点是生存竞争筛选论。竞争把高效率的企业筛选出来, 让其发展; 同时, 又把低效率的企业筛选出来, 让其关闭。第二个论点是企业发展论。竞争加强了效益对企业发展的直接影响, 这种影响使得高效益企业不断发展市场, 扩大规模。如果没有竞争。高效益企业也不会发展, 低效益企业也不会被淘汰, 结果是企业没有动机去提高效益。在俄罗斯, 的确有一些企业的效益很好, 但因为没有竞争, 因此, 它们并没有进一步发展的动力。
2、 私有化后的企业是在不完善的市场, 不稳定的宏观环境与动荡的政局中挣扎。政府对稳定宏观经济和建构市场经济的基础设施( 如合同执行、 竞争政策、 破产法以及金融机构和规章制度) 力不从心。维持市场中契约实施的两种机制, 在转轨的俄罗斯都是不完善的。
第一种是声誉机制, 在俄罗斯随着利率的上升和企业生存可能性的下降, 多数企业已不在乎自己的声誉了。第二种是法律机制, 俄罗斯的市场经济刚刚开始, 法庭缺乏作为仲裁人的经验, 同时, 在短暂的时期内, 几乎不存在关于法庭公正性的信心。俄罗斯刚起步的股票市场既不能为企业带来迫切需要的资金, 也没有保证股东”用脚投票”实现真正的公司治理。
1991年以来, 俄的每届政府基本上都是由相互拆台、 相互打击的社会主义势力与资本主义势力这两派力量的联合。人们对政府政策没有稳定的预期, 隐约地希望政府重新以指令性的方式管理经济, 因此, 许多高级管理人员在行动上消极怠工, 她们等着国家向她们提供资金帮助。
因此, 正如约瑟夫·R·布拉西所言, 俄罗斯的私有化是落在坚硬干燥的土壤上的一粒种子
16]。在不完善的外部环境下, 企业的绩效也就难以提高。
四、 简要结论
传统的产权理论认为, 私有企业的产权人享有剩余占有权, 由此产权人有较强的激励动机去不断提高企业的效益。这样在产权从公有转为私有的过程中, 企业激励机制得到改进, 效率也会得到提高。然而, 俄罗斯大私有化之后的股份制企业的表现并非是人们当初预期的那样, 相反, 结果更糟糕了, 起码当前是这样。许多学者都在研究因此如此的原因, 并拿中国与俄罗斯作对比。在1989年以来的 里, 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 GDP) 增加近一倍, 而俄罗斯的GDP几乎减少了一半。在1989年, 俄罗斯的GDP比中国的GDP高两倍; 在1999年, 俄罗斯的GDP比中国的GDP低1/3。
17]经过本文的分析, 我们能够发现, 证券私有化无偿性带来的股权分散问题, 现金私有化与缺乏原始资本的矛盾, 一方面导致私有化的推进困难重重, 另一方面也给私有化后企业的公司治理带来许多问题。虽然, 国有企业的改革要解决”所有者缺位”的问题, 可是, 在企业的所有权归属私人之后, 还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环境, 从而在企业的内部真正建立起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只有这样, 企业的所有者才能将提高企业的绩效作为目标, 同时也避免出现俄罗斯那样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然而, 在俄罗斯快速私有化过程中, 政府忽视了相应制度环境的建立, 这是俄罗斯私有化之后, 企业绩效没有明显提高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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