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送设备1通用部分1.1 紧固件1.1.1 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必须齐全,牢固可靠. 螺栓头部和螺母无铲伤或棱角严重变形,螺纹无乱扣或脱扣 。 1.1.2 螺母拧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1.1.3 同一部位的紧固件规格应一致。重要连接部件或受冲击载荷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背冒)或其它防松装置。使用花螺母时,开口销应符合规定;螺母止动垫圈的包角应稳固;铁锁紧螺母时,其拉紧方向应和螺母旋转方向一致,接头应向内弯曲。1.1.4 螺栓不得弯曲,螺栓螺纹的连接件光孔内部分不得少于两个螺距,沉头螺栓拧紧后,沉头部分不得高出连接件的表面。1
2、.1.5 键不得松动,键和键槽之间不得加垫。1.2 轴和轴承1.2.1 轴无裂纹、损伤或锈蚀,运营时无异常振动。1.2.2 轴承磨损允许最大间隙不超过表1-2-1的规定:1.2.3 轴承润滑良好,不漏油,转动灵活,无异响。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65,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5。 表1-2-1轴承磨损允许最大间隙 mm轴径或轴承内径滑动轴承(顶间隙)滚动轴承圆锥滚动轴承调整值允许值30-500.250.200.05-0.120.2050-800.300.250.06-0.140.2580-1200.350.300.07-0.170.30120-1800.400.35180-2500.501.3 齿轮1.
3、3.1 齿轮无断齿,齿面无裂纹或剥落.1.3.2 点蚀坑面积不超过下列规定: a点蚀区高度接近齿高的100%; b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30%,长度占齿长的40%; c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70%,长度占齿长的10%.1.3.3 齿面出现的胶合区,不得超过齿高的1/3,齿长的1/2.1.3.4 齿厚磨损不超过下列规定:a硬齿面齿轮,齿面磨损达硬化层的80%b软齿面齿轮,齿厚磨损为愿齿厚的15%c开式齿轮,齿厚磨损为原齿厚的25%1.3.5 齿轮副啮合的接触斑点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a圆柱齿轮,沿齿长不小于50%,沿齿高不小于40%b圆锥齿轮,沿齿长、齿高均不小于50%c弧齿锥齿轮,沿齿长、齿高均不小于3
4、0%-50%d蜗轮,沿齿长不小于35%;沿齿高不小于50%e圆柱齿轮副、蜗轮副接触斑点的分布在齿面中部,圆锥齿轮副应在齿面的中部并偏向小端。1.3.6 齿轮的磨损、点蚀、胶合及接触斑点面积可以检修记录为依据进行检查,记录的有效期不超过规定的检修间隔期。1.4 减速器1.4.1 箱体无裂纹或变形,结合面配合紧密,不漏油。1.4.2 运转平稳,无异响。1.4.3 油脂清洁,油量合适。润滑油面超过大齿轮直径约1/3,轴承润滑脂占油腔1/2-1/3。1.5 联轴器1.5.1 联轴器的端面间隙和同轴度应符合表2-1-2的规定表2-1-2 联轴器端面间隙和同轴度 mm型式端面间隙两轴同轴度径向位移倾斜%齿
5、轮式250470.201.22505007120.2550090012180.30弹性设备最大轴向窜量加240.51.2链式0.5木销1.0胶带20-603.01.51.5.2 齿轮联轴器齿厚磨损不超过原齿厚的25%,键和螺栓不松动.1.5.3 弹性联轴器的弹性圈外径磨损后与孔径差不大于3mm,柱销螺母应有防松装置。1.5.4 链式联轴器链轮无裂纹或严重咬伤,链轮齿厚磨损不超过3-5mm。1.5.5 木销联轴器木销齐全,有防脱落装置。1.6 液力偶合器1.6.1 外壳及泵轮无变形、损伤或裂纹,运转无异响。1.6.2 易熔合金塞完整,安装位置对的,符合各型液力偶合器的规定,不得用其他材料代替。1
6、.7 “四不漏”的规定1.7.1 不漏油:固定设备的静止结合部位无油迹,转动及滑动部位允许有有油迹,在擦干后3min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移动设备的固定结合部位允许有油迹,擦干后30s不见油;转动部位15min不成滴,非密闭转动部位不甩油。1.7.2 不漏风:距压风管路、风包和风动工具100mm处,用手实验无明显感觉。1.7.3 不漏水:静止的固定结合面不见水,转动部位允许滴水,但不成线。1.7.4 不漏电:绝缘电阻符合下列规定,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入运营:1140V 不低于60K 660V 不低于30K 380V 不低于15K 127V 不低于10K1.8 电气设备1.8.1 电动机、开关箱、电
7、控设备、接地装置、电缆、电器及配线,符合标号“电气设备”分册完好标准的规定。1.8.2 照明灯符合安全规定。1.9 安全防护装置1.9.1 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电器设备和设备外露的转动部分,以及也许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或场合,都应设立防护罩或防护栏。1.9.2 固定安设的运送机,经常有人员横越的地点应设有过桥。过桥应有扶手、栏杆。1.9.3 机房峒室应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1.10 涂饰1.10.1 机壳及外露金属表面(有镀层者除外)均应进行防腐解决,涂漆要与原出厂颜色一致。1.10.2 设备的防护栏、油标、注油孔、油塞等,其外表应涂红色油漆,以引起注意。1.10.3 压风管、水管、油(或工作液)管
8、外表应分别涂色,以示区别。1.11 记录资料1.11.1 各种设备应分别备有下列记录资料:a交接班记录;b运转记录;c检查、修理、实验记录;d事故记录。1.11.2 设备有铭牌、编号牌,并固定牢固,保持清楚。1.12 设备环境2.1.1 工具、备件、材料整齐存放在专用箱(柜、架)内。2.1.2 设备及机房峒室整洁,设备附近无积水、无积煤(矸)、无杂物、巷道支护无缺梁断柱。2刮板输送机2.1 机头、机尾2.1.1 架体无严重变形、无开焊,运转平稳。2.1.2 链轮无损伤,链轮承托水平圆环链的平面最大磨损:节距64mm时不大于6 mm;节距86 mm时不大于8 mm。2.1.3 分链器、压链器、护
9、板完整紧固,无变形,运转时无卡碰现象,包轴板磨损不大于原厚度的20%,压链器磨损不大于10 mm。2.1.4 紧链机构部件齐全完整,动作灵活,安全可靠。2.2 溜槽溜槽及连接件无开焊断裂,对角变形不大于6 mm;中板和底板无漏洞。2.3 链条2.3.1 链条组装合格,运转中刮板不跑斜(跑斜不超过一个链环长度为合格),松紧合适,链条正反方向运营无卡阻现象。2.3.2 刮板弯曲变形数不超过总数的2%,并不得连续出现。2.3.3 刮板弯曲变形不大于15 mm,中双链和中单链刮板平面磨损不大于5 mm,长度磨损不大于15 mm。2.3.4 圆环链伸长变形不得超过设计长度的3%。2.4 机身附件2.4.
10、1 铲煤板、挡煤板、齿条、电缆槽无严重变形,无开焊,不缺连接螺栓,固定可靠。2.4.2 铲煤板滑道磨损:有链牵引不大于15 mm;无链牵引不大于10 mm。2.4.3 导向管接口不得磨透、不缺销子。2.5 信号装置工作面和顺槽刮板输送机,应沿机安设有发出停止或开动的信号装置,信号点设立间距不超过12 m。2.6 安装铺设2.6.1 两台输送机搭接运送时,搭接长度不小于500 mm;机头最低点与机尾最高点的间距不小于300 mm。2.6.2 刮板输送机与胶带输送机搭接运送时,搭接长度和机头、机尾高度差不小于500 mm。 注:上述两台搭接不符合规定期,搭接在上面的一台为不合格。5胶带输送机5.1
11、 滚筒、托辊5.1.1 滚筒无破裂,键不松动。胶面滚筒的胶层与滚筒表面紧密贴合,不得有脱层或裂口。5.1.2 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异响,无卡阻现象,定期注油。缓冲托辊表面胶层磨损良不得超过原厚度的1/2。5.2 机体5.2.1 机头架、机尾架和拉紧装置架无开焊和变形,机尾架滑靴应平整,连接紧固。5.2.2 中间架平直无开焊,吊绳(上部吊宽应大于下部宽度)、机架完整,固定可靠,无严重锈蚀。5.3 胶带、拉紧装置和伸缩装置5.3.1 胶带无破裂,横向裂口不得超过带宽的5%,保护层脱皮不超过0.3mm2,中间纤维层破损面宽度不超过带宽5%。5.3.2 接头卡子牢固平整,硫化接头无裂口、鼓泡或碎边。
12、5.3.3 运营中胶带不打滑、不跑偏。上部胶带不超过滚筒和托辊边沿,下部胶带不磨机架。5.3.4 牵引小车架无损伤、无变形。车轮在轨道上运营无异响。牵引绞车符合本分册9章有关规定。5.3.5 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小于调节全行程的/5,伸缩牵引小车行程不小于17mm。5.4 制动装置、清扫器5.4.1 制动装置各传动杆件灵活可靠,各销轴不松旷、不缺油。闸轮表面无油迹,液压系统不漏油。5.4.2 松闸状态下,闸瓦间隙不大于2 mm;制动时闸瓦与闸轮紧密接触,有效接触面积不得小于60%,制动可靠。5.5 安全保护装置5.5.1 速度保护、防打滑、防跑偏、断带、满仓等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5.5.2
13、 两台以上胶带输送机串接运营时,应设联锁装置。5.6 信号、仪表5.6.1 信号装置必须声光兼备,清楚可靠。5.6.2 主提高机胶带输送机各种仪表必须齐全,指示准确,每年校验一次。5.7 记录资料主提高胶带输送机应有机械系统图及电器系统图。6窄轨电机车6.1 车架6.1.1 车架无裂纹或明显变形,无严重锈蚀,侧板及顶板凸凹深度不超过30 mm。6.1.2 蓄电池机车托辊板平整,托辊转动灵活。6.1.3 缓冲装置(碰头)固定牢固。弹簧无断裂,伸缩长度不小于30 mm。连接装置可靠,碰头销孔、连接销的磨损量不超过原尺寸的20%,刚性碰头不超过25%。6.1.4 均衡梁、弹簧、吊架等无裂纹或严重磨损
14、。板弹簧各片厚度要一致,承载时应保持弓形。6.2 轮对6.2.1 轮箍(车轮)踏面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度的50%,踏面凹槽深度不超过5 mm。6.2.2 轮缘高度不超过30 mm,轮缘厚度磨损不超过原厚度的30%(用样板测量)6.2.3 同一轴两车轮直径差不超过2 mm,前后轮对直径差不超过4 mm。6.2.4 车轴不得有裂纹,划痕深度不超过2.5 mm;轴颈磨损量不超过原直径的5%。6.3 轴承箱、齿轮箱(罩)6.3.1 轴承箱与导向板间隙:沿行车方向不大于5 mm;沿车轴方向不大于9 mm。6.3.2 齿轮箱(罩)固定牢固,无损坏,不漏油。6.4 制动装置6.4.1 机械、电力制动装置齐全可
15、靠。6.4.2 制动手轮转动灵活,螺杆、螺母配合不松旷。6.4.3 各连接销轴不松旷、不缺油。6.4.4 闸瓦磨损余厚不小于10 mm,同一制动杆两闸瓦的厚度差不大于10 mm。在完全松闸状态下,闸瓦与车轮踏面间隙为3-5 mm。紧闸时,接触面积不小于60%。调整间隙装置灵活可靠。制动梁两端高低差不大于5 mm。6.4.5 抱闸式制动装置,闸带磨损余厚不小于3 mm,闸带与闸轮的间隙为2-3 mm,闸带无断裂,铜铆钉牢固,弹簧不失效。6.4.6 撒砂装置灵活可靠,砂管畅通,管口对准轨面中心,砂子干燥充足。6.4.7 制动距离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21条的规定。6.5 控制器6.5.1 换向和操
16、作手把灵活,位置准确,闭锁装置可靠。6.5.2 消弧罩完整齐全,不松脱。6.5.3 触头、接触片、连接线应牢固,触头接触面积不小于60%,接触压力为15-30N。6.5.4 触头烧损整修后余量不小于原厚度的50%,连接线断丝不超过25%。6.6 电阻器电阻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阻元件无变形及裂纹;绝缘管(板)无严重断裂,绝缘电阻不低于0.5M.6.7 集电器、自动开关、插销连接器6.7.1 集电器弹力合适,起落灵活,接触滑板无严重凹槽。6.7.2 电源引线截面符合规定,护套无破裂、无老化,线端采用接线端子(或卡爪)与接线螺栓连接牢固。6.7.3 自动开关零部件齐全完整,电流脱扣器要与电动机容量相
17、匹配,动作灵敏可靠。6.7.4 插销连接器零部件齐全,插接良好,闭锁可靠,无严重烧痕。隔爆型插销的隔爆面、接线符合规定。6.8 蓄电池、蓄电池箱6.8.1 蓄电池的电解液密度、液面高出极板高度、电解液温度应符合表2-6-1的规定表2-6-1电解液的密度、高度、温度蓄电密度液面高出极板高度(mm)电解液的度()酸性1.23-1.27510-20硫酸45碱性1.17-1.22010-30合成碱43苛性碱356.8.2 单只蓄电池的端电压:酸性不得低于1.75V;碱性不得低于1.1V.6.8.3 蓄电池不渗漏电解液。碱性蓄电池壳体无严重腐蚀;酸性蓄电池槽和上盖板无破损及明显变形,封口胶无裂纹,注液孔
18、盖齐 全完整,封盖紧密,排气良好。6.8.4 蓄电池橡胶套、绝缘隔板齐全完整,无烧焦、老化或破损,连接线(片)截面符合规定,不脱焊,无断裂,螺栓紧固。6.8.5 防爆特殊型电机车应使用特殊型蓄电池。电池组绝缘良好,极柱及带电体不许外露,特殊工作栓(透气帽)齐全,透气良好。蓄电池任一极柱对地漏电电流值不大于100mmA。极柱间漏电距离不小于35mm。6.8.6 蓄电池箱固定稳妥,锁紧装置可靠。箱盖、箱体无严重变形及破损,复盖良好。绝缘衬垫齐全完整。箱内不得有积水、电解液及其结晶。防爆特殊型电池箱氢气浓度不得超过3%。6.9 熔断器、照明等、警铃(笛)6.9.1 熔断器的熔体与插销闭锁可靠,隔爆面
19、符合规定。6.9.2 照明灯齐全明亮,照明有效光距离不小于40m,防护装置齐全,与控制器有闭锁装置。6.9.3 警铃(笛)完整,声音清楚洪亮,音响距离大于40m。7人车7.1 车体7.1.1 扶手、靠背板、坐板、脚踏板、保护链、了望窗等零部件完整紧固,铆钉、螺栓松动数不超过总数的10%。7.1.2 车棚、底架、前后挡板、骨架角铁无开焊、破洞和明显变形。车棚四周及进出口无尖棱、尖角和突出物。车棚凸凹深度不大于30mm,裂纹长度不大于50mm。7.2 斜井人车开动机构7.2.1 自动及手动弹簧不得有裂纹、断裂或永久变形。7.2.2 主拉杆不偏转,伸缩灵活,与导向套的间隙:抱轨式不大于0.5mm;插
20、爪式扒大于1mm。7.2.3 操作机构及传动杆件无弯曲变形,动作灵活可靠,活动部位不缺油。7.3 斜井人车制动装置7.3.1 抱轨式人车7.3.1.1 楔型箱用手横向推拉,应灵活可靠;横向移动量不大于20mm。7.3.1.2 斜铁的圆弧与楔形箱圆弧面紧密贴合,斜铁的尖棱队抱爪的下落不产生阻碍。斜铁螺栓的端头应低于斜铁表面1-2mm。7.3.1.3 静止松绳或手动落闸实验时,抱爪应同时落下,目测抱爪的前部牙面与钢轨头的咬合在2/3以上。恢复运营状态,制动装置应恢复到本来位置。7.3.2 插爪式人车7.3.2.1 制动器压板沿导向槽滑动灵活,左右窜量不大于10mm,上下间隙不大于3mm。7.3.2
21、.2 静止松绳或手动落闸实验时,两插爪应同时落下到位。恢复原位时,挂铁和挡器应咬合严密。7.3.3 天天进行一次手动落闸实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静止松绳实验,每年进行一次重载全速脱钩实验。7.4 联结装置承载牵引力的链环、销轴的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79条的规定,磨损量不超过原尺寸的10%。7.5 缓冲装置7.5.1 抱轨式人车缓冲绳应排列整齐,不拧劲,储备长度不小于4-5m。卡绳楔紧固,压绳头螺栓不松动。7.5.2 插爪式人车缓冲木的材质、规格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缓冲木应牢固地固定在车架上,螺栓不松动,螺母不得露出切入面外。缓冲木不应有切割齿划过的痕迹。7.5.3 铸刚碰头无裂纹,缓
22、冲弹簧无断裂。7.6 斜井人车闭锁装置闭锁装置动作灵活可靠。拉动主拉杆时,栓杆能自动抬起。7.7.1 人车运营平稳,同一轮对两踏轮面直径不大于2mm。7.7.2 车轮不得有裂纹,轮缘磨损余厚不小于13 mm,踏面余厚不小于7 mm。车轮定期注油,车轮转动灵活。7.7.3 转向架可在线路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灵活转动。7.8 信号装置7.8.1 斜井人车上应装有与绞车房及各停车场互相联系的信号装置。平巷人车上应装有与司机互相联系的信号装置。7.8.2 在向人车信号装置的供电线路上不应接其它负荷。8矿车8.1 轮对8.1.1 矿车运营平稳,在水平轨道上四个车轮有一个不与轨面接触时,其间隙不大于3 mm
23、。8.1.2 车轮不得有裂纹,轮缘磨损余厚不小于13 mm,踏面磨损余厚不小于:1吨及以下矿车 6 mm;2吨矿车 7 mm;3吨矿车 8 mm。8.1.3 车轮定期注油,转动灵活。车轮端面摆动量:滚动轴承不超过2 mm;圆锥滚柱轴承不超过3 mm。8.2 连接装置8.2.1 连接钩环和插销的拉力实验和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77条和379条规定。磨损量不超过原尺寸的15%。链环、插销弯曲值不超过链、销直径的10%。8.2.2 铸钢碰头无裂纹,弹簧无断裂或永久变形,弹性碰头的伸缩长度为10-30 mm。8.2.3 橡胶碰头完整,固定可靠,伸出槽外长度不小于30 mm。8.3 车箱与底梁8
24、.3.1 车箱无破洞,各部凸凹深度不大于50 mm,裂纹长度不超过100 mm。上口对角长度不大于50 mm。8.3.2 底梁不得有开焊和裂纹,碰头铆钉不得松动,其它部位铆钉、螺栓松动数不超过总数的10%(目视有无松动痕迹或用小锤敲击检查)。8.4 底卸矿车的卸载部8.4.1 车底与车箱结合严密。8.4.2 托轮组平直,托轮转动灵活,相邻两托轮高低差不大于2 mm,相邻托轮应有3个在一条直线上。9 调度绞车、内齿轮绞车9.1 滚筒装置9.1.1 滚筒无裂纹、破损或变形。固定螺栓和油塞不得高出滚筒表面。9.1.2 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牢固。绳卡不少于2付。钢丝绳无打结。9.1.3 使用的钢丝绳应符
25、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66条、370条的规定。9.2 闸和闸轮9.2.1 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活可靠,施闸后闸把位置不超过水平位置。9.2.2 拉杆螺栓、叉头、闸把、销轴无损伤变形,拉杆螺栓应有背冒紧固。9.2.3 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3 mm,铆接可靠不松动。9.2.4 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 mm,闸轮表面无油迹。9.3 安装9.3.1 底座无裂纹,基座螺丝紧固,护板完整齐全,无变形。9.3.2 安装平稳牢固。运转无异响,无甩油现象。9.3.3 信号装置应声光兼备,清楚可靠。采掘设备1通用部分1.1 紧固件1.1.1 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必须齐全,牢固可靠. 螺栓头部和螺母无铲伤或棱角严重变
26、形,螺纹无乱扣或脱扣 。 1.1.2 螺母拧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1.1.3 同一部位的紧固件规格应一致。重要连接部件或受冲击载荷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背冒)或其它防松装置。使用花螺母时,开口销应符合规定;螺母止动垫圈的包角应稳固;铁锁紧螺母时,其拉紧方向应和螺母旋转方向一致,接头应向内弯曲。1.1.4 螺栓不得弯曲,螺栓螺纹的连接件光孔内部分不得少于两个螺距,沉头螺栓拧紧后,沉头部分不得高出连接件的表面。1.1.5 键不得松动,键和键槽之间不得加垫。1.2 轴和轴承1.2.1 轴无裂纹、损伤或锈蚀,运营时无异常振动。1.
27、2.2 轴承磨损允许最大间隙不超过表1-2-1的规定:1.2.3 轴承润滑良好,不漏油,转动灵活,无异响。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65,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5。 表1-2-1轴承磨损允许最大间隙 mm轴径或轴承内径滑动轴承(顶间隙)滚动轴承圆锥滚动轴承调整值允许值30-500.250.200.05-0.120.2050-800.300.250.06-0.140.2580-1200.350.300.07-0.170.30120-1800.400.35180-2500.501.3 齿轮1.3.1 齿轮无断齿,齿面无裂纹或剥落.1.3.2 点蚀坑面积不超过下列规定: a点蚀区高度接近齿高的100%; b点
28、蚀区高度占齿高的30%,长度占齿长的40%; c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70%,长度占齿长的10%.1.3.3 齿面出现的胶合区,不得超过齿高的1/3,齿长的1/2.1.3.4 齿厚磨损不超过下列规定:a硬齿面齿轮,齿面磨损达硬化层的80%b软齿面齿轮,齿厚磨损为愿齿厚的15%c开式齿轮,齿厚磨损为原齿厚的25%1.3.5 齿轮副啮合的接触斑点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a圆柱齿轮,沿齿长不小于50%,沿齿高不小于40%b圆锥齿轮,沿齿长、齿高均不小于50%c弧齿锥齿轮,沿齿长、齿高均不小于30%-50%d蜗轮,沿齿长不小于35%;沿齿高不小于50%e圆柱齿轮副、蜗轮副接触斑点的分布在齿面中部,圆锥齿轮副应
29、在齿面的中部并偏向小端。1.3.6 齿轮的磨损、点蚀、胶合及接触斑点面积可以检修记录为依据进行检查,记录的有效期不超过规定的检修间隔期。1.4 减速器1.4.1 箱体无裂纹或变形,结合面配合紧密,不漏油。1.4.2 运转平稳,无异响。1.4.3 油脂清洁,油量合适。润滑油面超过大齿轮直径约1/3,轴承润滑脂占油腔1/2-1/3。1.5 联轴器1.5.1 联轴器的端面间隙和同轴度应符合表3-1-2的规定表3-1-2 联轴器端面间隙和同轴度 mm型式端面间隙两轴同轴度径向位移倾斜%齿轮式250470.201.22505007120.2550090012180.30弹性设备最大轴向窜量加240.51
30、.2链式0.5木销1.0胶带20-603.01.51.5.2 齿轮联轴器齿厚磨损不超过原齿厚的25%,键和螺栓不松动.1.5.3 弹性联轴器的弹性圈外径磨损后与孔径差不大于3mm,柱销螺母应有防松装置。1.5.4 链式联轴器链轮无裂纹或严重咬伤,链轮齿厚磨损不超过3-5mm。1.5.5 木销联轴器木销齐全,有防脱落装置。1.6 “四不漏”的规定1.6.1 不漏油:固定设备的静止结合部位无油迹,转动及滑动部位允许有有油迹,在擦干后3min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移动设备的固定结合部位允许有油迹,擦干后30s不见油;转动部位15min不成滴,非密闭转动部位不甩油。1.6.2 不漏风:距压风管路、风包
31、和风动工具100mm处,用手实验无明显感觉。1.6.3 不漏水:静止的固定结合面不见水,转动部位允许滴水,但不成线。1.6.4 不漏电:绝缘电阻符合下列规定,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入运营:1140V 不低于60K 660V 不低于30K 380V 不低于15K 127V 不低于10K1.7 电气设备1.7.1 电动机、开关箱、电控设备、接地装置、电缆、电器及配线,符合标号“电气设备”分册完好标准的规定。1.7.2 照明灯符合安全规定。1.8 安全防护装置1.8.1 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电器设备和设备外露的转动部分,以及也许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或场合,都应设立防护罩或防护栏。1.8.2 机房峒室应备有必要
32、的消防器材。1.9 涂饰1.9.1 机壳及外露金属表面(有镀层者除外)均应进行防腐解决,涂漆要与原出厂颜色一致。1.9.2 设备的防护栏、油标、注油孔、油塞等,其外表应涂红色油漆,以引起注意。1.9.3 压风管、水管、油(或工作液)管外表应分别涂色,以示区别。1.10 记录资料1.10.1 各种设备应分别备有下列记录资料:a交接班记录;b运转记录;c检查、修理、实验记录;d事故记录。1.10.2 设备有铭牌、编号牌,并固定牢固,保持清楚。1.11 设备环境1.11.1 工具、备件、材料整齐存放在专用箱(柜、架)内。1.11.2 设备及机房峒室整洁,设备附近无积水、无积煤(矸)、无杂物、巷道支护
33、无缺梁断柱。2滚筒式采煤机2.1 机体2.1.1 机壳、盖板无裂纹,固定牢固,结合面严密,不漏油。2.1.2 操作手把、按钮、旋钮完整,动作灵活可靠,位置对的;2.1.3 仪表齐全,灵敏准确。2.1.4 水管接头牢固,截止阀灵活,过滤器不堵塞,水路畅通,不漏水。2.2 牵引部2.2.1 牵引部运转去异响,调速均匀准确。2.2.2 牵引链伸长量不大于设计长度得%。2.2.3 牵引链轮与牵引链传动灵活,无咬伤现象。2.2.4 无链牵引链轮与齿条或链轮的啮合灵活可靠。2.2.5 牵引链张紧装置齐全可靠,弹簧完整。紧链液压缸完整,不漏油。2.2.6 导链装置齐全,磨损量不大于10mm。2.2.7 液压
34、油质量符合(80)煤机综52号综采、普采设备油脂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草案)。2.3 截割部2.3.1 齿轮传动无异响,油位适当,在倾斜工作位置,齿轮能带油,轴头不漏油。2.3.2 离合器动作灵活可靠。2.3.3 摇臂升降灵活,不自动下降2.3.4 摇臂千斤顶无损伤,不漏油。2.4 截割滚筒2.4.1 滚筒无裂纹或开焊。2.4.2 喷雾装置齐全,水路畅通,喷嘴不堵塞,水成雾状喷出。2.4.3 螺旋叶磨损量不超过内喷雾的螺纹。无内喷雾的螺旋叶,磨损量不超过原厚的1/3。2.4.4 截齿缺少或截齿无合金的数量不超过10%,齿座损坏或短缺的数量不超过2个。2.4.5 挡煤板无严重变形,翻转装置动作灵活。
35、2.5 电气部分2.5.1 电动机冷却水路畅通,不漏水。电动机外壳温度不超过80。2.5.2 电缆夹齐全牢固,不出槽,电缆不受拉力。2.6 安全保护装置2.6.1 采煤机原有安全保护装置(如与刮板输送机的闭锁装置,制动装置、机械摩掠过载保护装置、电动机恒功率装置及个种电气保护装置)齐全可靠,整定合格。2.6.2 有链牵引采煤机在倾斜15以上工作面使用时,应有可靠的防滑装置。2.7 底托架、破碎机2.7.1 底托架无严重变形,螺栓齐全紧固,与牵引部及截割部接触平稳,挡铁严密。2.7.2 滑靴磨损均匀,磨损量不大于10mm。2.7.3 支撑架固定牢固,滚轮转动灵活。2.7.4 破碎机动作灵活可靠,
36、无严重变形及磨损,不缺破碎齿。3液压支架3.1 架体3.1.1 零部件齐全,安装对的,柱靴及柱冒的轴销、管接头的U形销、螺栓、穿销等不缺少。3.1.2 各结构件、平衡千斤顶座无开焊或裂纹。3.1.3 侧护板变形不超过10mm,推拉杆弯曲每米不超过20 mm。3.2 立柱、千斤顶3.2.1 活柱不得炮崩或砸伤,镀层无脱落,局部轻微锈斑面积不大于50 mm2;划痕深度不大于0.5 mm,长度不大于50 mm,单件上不多于3处。3.2.2 活柱和活塞杆无严重变形,用500 mm钢尺靠严,其间隙不大于1 mm。3.2.3 伸缩不漏液,内腔不窜油。3.2.4 双伸缩立柱的活柱动作对的。3.2.5 推拉千
37、斤顶与挡煤板、防倒千斤顶与座连接可靠。3.3 阀3.3.1 密封性能良好,不窜液,不漏油,动作灵活可靠。3.3.2 截止阀、过滤器齐全,性能良好。3.3.3 安全阀定期抽查实验,启动压力不小于0.9PH(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1.1PH;关闭压力不小于0.85PH.3.4 胶管3.4.1 排列整齐合理,不漏液。3.4.2 接头可靠,不得用铁丝代替U形销。3.5 记录资料支架有编号、有检查、修理记录,填写及时,数据准确。3.6 设备环境架内无杂物,浮矸不埋压管路和液压件。4液压泵站4.1 泵体4.1.1 密封性能良好,不漏油。4.1.2 运转时无异常振动。4.1.3 油质符合规定,保持清洁。4.
38、2 乳化液箱4.2.1 乳化液清洁,无析皂现象,配制浓度3-5%。4.2.2 高低压过滤器性能良好。4.2.3 蓄能器充氮压力符合规定,误差不大于0.5MP。4.3 安全保护装置、仪表4.3.1 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4.3.2 压力表指示准确,每年校验一次。5单体液压支柱5.1 柱体5.1.1 零件齐全完整,手把体无开裂。5.1.2 缸体化划痕深度不大于1 mm,且不影响活柱升降。5.1.3 所有焊缝无裂纹。5.1.4 柱顶盖不缺爪,无严重变形。回撤的支柱应竖放,不得倒放在底版上。5.2 活柱5.2.1 镀层表面缺陷不超过下列规定:a.锈蚀斑点总面积为5cm2b每50cm2内镀层脱
39、落点为5个,总面积为1cm2,最大的点为0.5cm2;c伤痕面积为20 mm2,深度为0.5 mm.5.3.1 活柱伸缩灵活,无漏液现象.5.1 三用阀5.3.1 单向阀、卸载阀性能良好,实验时保压2min不渗漏。内柱式支柱平放时,出气孔不漏油。5.3.2 安全阀定期抽查实验,启动压力不小于0.9PH(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1.1PH关闭压力不小于0.85PH。5.3.3 注液嘴无硬伤。5.3.4 支柱卸载有专用工具。5.4 记录资料支柱有编号,检修有记录。6 回柱绞车6.1 机体底座无开裂或明显变形,安装牢固,压柱合格,运转平稳。6.2 滚筒、钢丝绳6.2.1 滚筒无裂纹、破损或变形。6.2
40、.2 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牢固,排绳整齐,无咬伤,不打结。7掘进机7.1 机体7.1.1 操纵手把动作灵活,位置准确。7.1.2 蜂鸣器、紧急开关工作可靠。7.1.3 千斤顶活塞杆镀层无脱落,局部轻微锈斑面积不大于50cm2;划痕深度不大于0.5mm,长度不大于50 mm,单件上不多于3处.7.1.4 注油嘴齐全,油路畅通。7.1.5 照明灯齐全明亮,符合安全规定。7.1.6 喷雾装置保持良好。7.2 截割部7.2.1 截割头无裂纹、开焊,截齿完整,短缺数不超过总数的5%。7.2.2 截割臂伸缩、上下摆动,均匀灵活。7.3 回转部左右回转摆动均匀灵活。7.4 行走部7.4.1 履带板无裂纹,不碰其它机件,松紧适宜,松弛度为30-50mm。7.4.2 前进、后退、左右拐弯,灵活可靠。7.5 装运部7.5.1 耙爪转动灵活,伸出时能超过铲煤板。7.5.2 刮板齐全,弯曲不超过15mm。7.5.3 链条松紧适宜,链轮磨损不超过原齿厚的25%,运转时不跳压。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