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1
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等评审,其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政治条件
遵纪遵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学术修养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完毕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完毕一般性技术工作实际能力;
2、可以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有下列部门之一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1)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措施,有独立处理比较复杂技术问题能力。
(2)可以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热悉本专业国内外现实状况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获得有实用价值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4)可以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1)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技术问题。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实状况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实践经验,能吸取、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获得一定成绩。
(4)可以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
三、学历、资历规定
技术员: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助理工程师: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和硕士班毕业人员,在获得最终一种学位或毕业后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具有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获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获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
四、破格晋升工程师条件
不具有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以上,或现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满4年(必须满3年),其学历在大专及以上工程技术人员,在符合政治条件基础上,具有下列六项条件中二项者,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破格晋升工程师职务。
(一)在省、部级专业性学术会议上,或在省、部级专业报刊杂志上,至少刊登过二篇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二)获省、部级二等奖(指自然科学、科技进步、发明、星火四大奖)或市(厅、局)级一等奖获奖项目重要奉献者。
(三)授予市(厅、局)级及其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技术进步优秀管理工作者、科技尖子等称号者(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称号)或进入省“151人才工程”、市“人才工程”人员。
(四)国家或省、部科技攻关获奖项目重要参与者,或市(厅、局)级科技攻关重大成果获奖项目重要奉献者。
(五)主持大中型企业(或项目)重要工程技术工作,获得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或长期在生产技术开发第一线从事技术工作,处理了设计、工艺、生产、施工中技术难题,获得了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获市(厅、局)级及以上优秀新产品奖、优秀工程勘察奖、设计奖、优质产品奖、优质工程奖、质量管理奖重要奉献者。
(六)具有本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以上,中专如下学历以上。
五、考核规定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至少近三年)业绩考核合格(含)以上。
附件2:
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范围和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评审范围
本市所属各类性质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根据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中,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符合如下基本条件者,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遵纪遵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学术修养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一)专业条件
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有下列部门之一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1)具有处理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能力。
(2)有系统广博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实状况和现代管理发展趋势。
(3)有丰富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明显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4)可以指导工程师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1)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能力,能处理本专业领域关键性技术问题。
(2)有系统坚实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实状况和发展趋势。
(3)有丰富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获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明显社会经济效益研究、设计成果,或刊登过有较高水平技术著作、论文。
(4)可以指导工程师、硕士工作和学习。
(二)学历、资历规定
1、获得工程博士学位,获得工程师资格后, 实际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年以上;
2、工程技术类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工程师资格后, 实际从事工程技术工作5年以上;
3、获得国家工程技术类对应执业资格,按规定聘任工程技术对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对应中级职务5年以上,并符合其他申报条件。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可以圆满完毕研究课题,并获得科研成果,可申请认定对应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资格。
(三)考核规定
任期或近三年业绩考核合格(含)以上。
(四)破格晋升条件
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生产、勘察、设计、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中成绩明显、奉献突出工程技术人员:不具有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者具有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未满5年;具有下列条件3项以上,可以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一般提前时间不超过1年):
1、在国际或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报刊上,至少刊登过三篇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2、获国家三等奖或省、部二等奖、副省级都市一等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下同)及其以上项目重要奉献者。
3、国家或省、部有突出奉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部技术进步优秀管理工作者,国家或省、部科技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称号)。
4、获国家或省、部科技攻关重大成果奖项目重要负责人或获科技攻关突出奉献科技人员称号者。
5、主持大中型企业(或建设项目)重要工程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获得明显经济效益者,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新产品一、二等奖或省部优秀新产品一等奖;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银质奖或省、部一等奖;国家优秀产品金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或二项以上省优质工程奖;国家质量管理奖;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二等奖或省一等奖重要奉献者(指重要研究设计者或技术决策并实行者)。
6、具有本专业大专毕业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以上,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5年以上。
附件3: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有关材料规定
一、申报单位需报送材料: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托书2份。
(二)《申报评审人员花名册》一式1份,按Excel电子报表版本打印,同步附送电子文档。
(三)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照片由单位统一收齐后报送,其中报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电子格式。
(四)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装订材料第一册1份(注:装订材料第一册为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单位收齐统一报送)。
(五)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由单位统一收齐报送。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
1、评审人员材料清单1份,并且每只资料袋面上贴一张袋内资料清单。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评审表主管部门意见栏必须签订主管部门意见),交单位统一报送。
3、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推荐评审高(中)级工程师资格人员状况综合表》(用A3纸)一式35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准备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评高级职称为电子格式,详细规定见前文),背面写上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置于信封内交由单位统一报送。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6、申报材料公告确认表1份。
7、申报对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重要奉献者根据。
8、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符合免试条件,需填报《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单位和市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各一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一册内,另2份不要装订)。
9、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1份,并加盖公章。
10、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11、任期或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1套。
12、任现职以来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汇报、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1套。需确定一篇代表作,并提供代表作原件1份。提供论文复印件,需复印有杂志或著作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汇报需提供本人执笔根据。
13、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三册内,另2份不要装订),市、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需填写审核意见及阐明符合哪几条破格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装订规定
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推荐评审高(中)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状况综合表》、规定不装订和不便装订书、原件以及代表作复印件外,其他材料装订成2--3册,每册分别编制目录,附在材料前面。
第一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申报材料公告确认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等复印件,技术工作经历,任期考核、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材料(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装订材料第一册规定为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单位收齐统一报送);
第二册: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汇报、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等业绩材料;
第三册:如为破格晋升人员,将《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符合对应破格条件有关证明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次序装订成第三册。
装订时用A4纸规格。如第二册材料多,可按次序分装为第二册(一)、第二册(二)等。材料均装入档案袋(盒)内。证书原件均装入专门资料袋内,外贴清单。
四、填写注意事项
《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人员花名册》和《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状况综合表》必须严格按规定填写,清晰、详细。内容超过表格范围,可另附页。
1、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制作系统中用于身份识别字段,请务必精确填写。
2、工作单位:务必用全称,要完整精确,与单位图章一致。
3、单位性质:统一按下列分类填写:“承担行政职能事业”“从事公益服务事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其他类企业”。尽量不要填其他类,如确要填其他类,需在备注栏阐明状况。
4、主管部门:填写单位主管部门名称。县(市、区),填“××县(市、区)××局”;省级,填“××厅(局)”。
5、从事专业栏:指申报对应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从事专业,通过后与资格证书上“专业名称”栏对应,应完整精确填写,字数规定一般为4个字,最多不超过8个字。
6、学历:指最高学历,如非工程技术类专业学历,则必须再填写工程技术专业类学历状况。
7、花名册上“出生年月”、“获得时间”、“聘任时间”等栏目,时间填写格式统一填××××年××月,如06月。
8、专业工作年限: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年限,须填写实足年限,计算到12月31日。
9、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填合格、省线合格;符合免试填年龄免试、译著免试、专业毕业、乡企人员等。
10、单位考核状况:指任期内考核状况,至少近3年考核状况;“综合表”、“花名册”需逐年填写考核成果。
11、《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和《综合表》“符合破格条件”栏必须详细填写符合各条破格条件根据和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并由市、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填写审核意见。《花名册》上“符合破格条件状况”栏需填写符合破格条件详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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