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医院药事管理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要求的精神,医院成立药事管理。药事管理负责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第二章 组织结构第二条 设立主任委员1名,由分管院长担任。第三条 设副主任委员2名,由医务科科长和药剂科科长担任。第四条 设委员若干人,由护理部总护士长、科室主任组成。第五条 药事管理成立后,其组成人员由院长审批下达红头文件。第三章 职责和任务第六条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并向全院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第七条 指导和监督临床合理用药,推广应用
2、临床用药指南,确保用药安全、有效。第八条 审定本院药品申购计划,由主任委员签字生效,由药剂科执行;根据本院医疗范围和专业设置,制(修)订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第九条 组织专业人员评价新老药品的临床疗效和不良反应,提出淘汰药品品种的建议。第十条 定期组织检查全院药品质量,重点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国内外赠送药品及临床试验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第十一条 支持临床药学及新药临床研究工作,指导和协助医院制剂的开发和应用。第十二条 组织医院药学学术活动。第十三条 及时调查本院医疗用药中的重大问题和与药物使用相关的医疗事故,提出解决办法。第十四条 讨论和决定药事管理的工作计划,确定和调整
3、药事管理成员。第十五条 药剂科负责药事管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药剂科办公室。第四章 会议制度第十六条 每季度或每半年召开一次药事管理,遇重大问题由主任委员决定,适时召开。第五章 常设机构第十七条 药事管理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第六章 附 则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药事管理讨论通过,并从通过之日起执行。第十九条 本章程内容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医院药事管理。药事管理工作制度1、为加强对医院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xxx医院药事管理规范。药事管理是以医院药
4、学为基础,以临床药学为核心,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本院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院设立药事管理和药剂科。2、药事管理监督、指导本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本院药事管理委员由行政管理、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药事管理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3、药事管理的职责是:(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2)制定我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我院药物使用情
5、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我院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事宜;(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8)负责本院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工作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4、药剂科在分管院长和院药事管理的领导下,负责本院药事管理,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督、管理本院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服务。药剂科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保
6、健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参与临床药物诊断、治疗,提供药学技术服务,提高医疗质量。经本院药事管理审核批准,药剂科负责从合格的公司购进合格的药品。其他科室不得从事药物配制或药品购售工作。5、临床药学管理:临床药学工作应面向患者,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实行医药结合。临床药师应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建立重点患者药历,实施治疗药物监测,开展合理用药研究;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建立药学信息系统,提供用药咨询服务。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其主要职责是:(1)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对药物临床应用提出改进意见;(2)参与查房和会诊,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讨论,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
7、3)进行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4)协助并指导护士做好药品请领、保管和正确使用工作;(5)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6)提供有关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7)结合临床用药,开展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 6、药剂科负责本院的药品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7、对从事药品质量管理、检验、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等可能污染药品的人员,应立即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
8、岗位。8、必须制定和执行保证药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药品购进管理;药品验收管理;药品储存管理;药品养护陈列管理;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特殊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和使用;有关人员培训;各项卫生管理等。9、对保证药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定期检查和考核,并做好记录。药剂科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或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不得购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超范围生产和经营的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医院采购药品时,必须审核供货单位的合法性,并索取以下资料:(1)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企业GMP或GS
9、P证书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3)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4)合法票据。购进进口药品时,除应向供货单位索取上述资料外,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10、药剂科购进药品,必须执行检查验收制度,逐批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必须建立真实完整地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应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日期及验收结论等内容。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两年。11、储存药品应设置与所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与生活区、诊疗区
10、和治疗区分开,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12、药房、药库应配备保证药品质量的下列设施设备:(1)便于药品陈列摆放的设施设备;(2)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施设备;(3)避光、通风设备;(4)检测和调节温、湿度设备;(5)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施;(6)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等设施。13、储存药品,应当根据药品的质量要求,在常温、阴凉、冷藏和适宜的湿度条件下储存,防止药品污染、变质、失效。其中常温为030,阴凉为220,冷藏为28。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14、应做好药库和药房温、湿度的检测和管理。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药房、药库温、湿
11、度进行记录。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调节并予以记录。15、应定期检查储存药品的质量并做好养护记录,储存时间长、近效期药品、易潮解霉变的药品、需冷藏的药品等应加强日常养护检查,防止变质。16、库存药品质量状态应实行色标管理。药品仓库应划分待验库(区)、合格品库(区)、发货库(区)、不合格品库(区)、退货库(区)等专用场所,以上各库(区)均应设有明显标志,其中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库(区)、待发药品库(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区)为红色。17、药房、药库的库存药品与地面、墙、顶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药品与墙、屋顶(梁)及散热器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
12、,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药品垛堆之间应有一定距离。18、库存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堆放或存放。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存放;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类存放;中药材、中药饮片应专库存放;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性药品必须专设仓库存放,并有必要的安全措施。陈列药品应根据品种剂型或用途分类摆放。陈列药品的货柜(架)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19、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20、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时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于不规范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13、21、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以下内容:(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二)处方用药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三)剂量、用法;(四)剂型与给药途径;(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22、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上,经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签名,同时注明时间。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对于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
14、,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23、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形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调配使用药品应当向药品使用者正确说明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等事项,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发药日期及使用期限等内容。24、药剂人员调配处方拆零时,调配人员、工作环境、使用工具、包装物品应符合卫生和质量要求,拆零药品原包装应保存至使用完毕。拆零药品应在包装袋上标明药品名称、规
15、格、用法、用量、有效期、医院名称、调配日期等内容。25、药剂科在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后及时向本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26、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本院使用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依法履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义务。严格注意考察、收集本院使用药品的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时,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xxx医院药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检 查 内 容考核情况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行使药品质量管理职能,指导本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有一名院领导负责药品管理工作。药剂科
16、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保健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参与临床药物诊断、治疗,提供药学技术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医院制定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负责药品质量的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的责任职责;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管理规定;“首供企业”和“首用药品”质量审核规定,处方管理规定;拆零药品的管理规定;特殊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和使用的管理规定;药品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管理制度;药品质量信息的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不合格药品和退换货药品的管理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制度;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医院应定期对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执行进行内部评审。药
17、品质量管理组织的负责人应是依法取得药师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药品验收、养护、调剂、保管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或者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应每年组织一次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人员,应立即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定期对涉药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药学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并建立档案。医院应设置与其所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库(药房、药柜),药品仓库需设置常温库(0-30 ),阴凉库(20),冷库(柜)(0-8),各库房相对
18、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药品仓库均应实行色标管理。其统一标准是:待验区为黄色,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库(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区)为红色。药品与仓库地面、墙、顶之间应有相应的距离或隔离措施。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的距离。药品与墙、屋顶(屋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离发热体不少于30厘米。医院设置的药房(柜),药品仓库(药柜)内无污染源,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与生活区分开。药房、药库的药品与地面之间应有垫板,垫板高度不低于10厘米。药房、药库应有避光,通风和排水设施。药房、药库应有调节温、湿度设备。药房、药库应有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等设备。
19、药房、药库应有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药剂科购进药品,必须建立供应商档案,签定供货合同。验收进口药品必须按照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索取加盖销售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或口岸药检所同一批号的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注明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在验收药品时,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的,必须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自行作销毁或退换货处理。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库(区、柜),并有
20、明显标志。验收“首用品种”应有该批号药品的检验报告书。药品按储藏条件储存,冷藏药品必须有冷藏设备。药库的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依次或者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仓库内的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之间应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它药品分库存放。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应重点养护,并有记录。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或记录。对在库药品应根据流转情况定期进行养护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并暂停使用,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予以处理。对
21、近效期药品、破损药品退换货要有记录,同时要记录退换货原因。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药品养护人员,应经常对药房、药库进行巡查。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调配使用药品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向患者正确说明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药剂人员应凭执业医师的处方或医嘱调配药品。调配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处方调配人员对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需经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调配人员和核对人员均应在处方
22、上签字,处方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调配药品需要拆零时,调配人员、工作环境、使用工具、包装物品应当符合卫生和质量要求,不得对药品产生污染。拆零药品应在包装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等。药剂人员调配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医院应当为其就诊患者提供咨询服务,指导患者安全、合理用药。医院应设置意见簿(意见箱)和公布监督电话。医院对患者的批评和投诉应及时加以解决并有记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或医院相关制度,注意收集本医院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发现不良反应情况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216药品价格管理制度1、为规范药品价格行为,提高府管理价格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
23、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据价格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2、药品价格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品目录的药品以及具有垄断性生产、经营特征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3、本院执行所有药品零售价格都不得超过国家发改委或重庆市物价部门定期公布的最高药品限价。4、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制度和议价后的零售价格。购销差价率最高一律不得超过15%。价格500元及以上的药品实际加价额最高一律不得超过75元。药品临时零售价格的尾数取舍,按“四舍五入”的
24、原则保留到角。 5、新的价格标准一经确定,立即通过全院计算机网络进行发布,确保在同一时间全院执行的药品价格一致,减少不必要的价格投诉。6、严格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优价廉,物有所值。通过公开标示等形式,严格药品进货渠道,切实保证药品质量和价格的公开性。接受社会监督。药剂科工作制度1、药剂科在院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事法规,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做好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2、掌握最新药学动态,制订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根据基本目录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关政策,搞好药品采购供应工作。3、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四查十对”,及时准确的调配
25、处方。4、规范医院药房、药库的管理,建立健全药品监督和检验制度,以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药剂科成立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不合格的药品不得用于临床。5、以合理用药为中心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重点做好抗菌药物和疼痛治疗药物的合理用药工作,开展用药咨询,新老药品疗效评价,药物不良反应收集等工作。6、承担实习、进修人员的带教工作,定期组织本科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荣 昌 康 惠 中 医 医 院药房工作流程图医师病人处方有疑问划价、收费审核核对发药调配缺药病人调剂交待用法药库各药房荣 昌 康 惠 中 医 医 院药库工作流程图西药库药品计划有疑问医药公司采购员验
26、收、入库调拨西药库不合格药品各药房药房计划科主任复核院药事管理审 批西药房工作制度药剂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敬业爱岗,认真完成医院药剂工作。为了规范药房工作,特作如下规定:1、划价前应对处方内容详细审查,内容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药品名称、剂型、剂量、用法、配伍禁忌、医生签名等。处方中如有不妥之处,或所用药品与诊断不符合时,或所需药品缺货时,均应及时与处方医生联系,协商解决,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不得在病人面前评价医生处方以贬低他人,抬高自己,引起不必要的医患矛盾。2、调配处方前,首先要认真阅读处方,核对交款单据与处方药价是否相符。调配处方
27、时,要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要认真填写服药袋和注射卡。调配完毕,再按处方内容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发药时,应核对取药患者的姓名,将处方中的药品逐个发给患者并说明用法用量,特殊情况下要交代用药的注意事项。患者在取药里程中询问有关用药知识时,药师要耐心解答。3、对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调配该类处方时,除一般处方的要求外,还应严格按处方发药,认真作好登记,不得随意借出,严格实行数量管理。4、药品的领进、发放实行数量管理,做到日清月结,季度盘存时应当帐物相符。5、药品管理做到分类存放,陈设整齐
28、,标示明显。各种生物制品及其它需要冷藏的药品应按规定冷藏。6、严格执行医德规范,以病人为中心,关心、爱护、尊重患者,积极宣传合理用药知识,指导患者合理正确用药。尊重患者的医疗权、选择权、知情权、同意权、隐私权等各项权利。主动协助临床医师,提供用药参考,开展药学咨询服务。7、清正廉洁,严格自律,不以药谋私,坚决抵制药品回扣和统方等不正当行为。8、建立差错事故登记簿,由门诊、住院负责人实事求是地登记。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二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到期后报院药事管理批准生集中销毁。10、药房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保障药品安全,防火防盗,杜绝隐患事故发生。中药房工作制度1、从事中药调剂
29、工作的必须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5、含有“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的处方调配按“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6、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炙的中药材,
30、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7、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或由发药人核对。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8、药品包装要标示清晰、结实、清洁、美观。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9、发药时必须向患者或临床医护人员,讲清药品的服用剂量、方法和注意事项,在门诊有药师提供临床药学服务。10、做好处方分类统计登记工作,各类处方应分别存放,定期上报统一销毁。11、认真做好药学服务工作,及时与临床科室及医护人员沟通,通报药
31、品供应情况和介绍新药。12、调剂台、储药器具等设备设施等应保持清洁完好,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13、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不得进行与调剂工作无关的活动。中药库工作制度药库是药品进入医院的第一道关口,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医院的药品质量。为了保障医院药品的质量,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及时,根据医院药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1、经常与各科室及各药房保持联系,严格执行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主动作好药品的计划、采购、验收、发放工作,并对药品的使用、保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如过期、失效、霉变、变质等及时登记、并向科室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2、加强药
32、品质量管理。药品必须按性质分类保管,注意药品储存温度、湿度、通风、避光等情况。效期药品按规定保管,确保药品质量。3、健全帐目,定期盘存,做到帐物相符。如有升盈或亏损要查明原因,及时上报。4、麻醉药、精神药品的计划、采购、验收、发放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5、清正廉洁,严格自律,不以药谋私,坚决抵制药品购销活动中的不正当行为。6、药库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保障药品安全,仓库内严禁吸烟,防火防盗设施要经常检查,杜绝隐患事故发生。西药库工作制度1、药库是药品供应的中心,主要负责药品的采购、保管和供应;化学试剂、消毒用品的采购、供应工作。2、在药库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33、章制度,严禁收受药品回扣或其它变相回扣。3、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据库存和临床用药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经科主任审批后,向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采购药品。4、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的采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凭专用印鉴卡(证)和申购单,到指定的经营单位采购。5、特殊药品的保管、使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在药品保管上实行“五专”即:专人、专柜(库)、专账、专册、专用处方。6、应经常保持药品库内,干净整洁,定期通风,做到“五防”即: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霉变;常温库、低温库、冷藏库每日记录温度、湿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7、药品应分类码放,垛位与地面的距离应不小
34、于10 厘米;与墙壁的距离应不小于10 厘米,并有明确的标识。8、药品入库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验收核对。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药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及有效期;有无生产合格证和产品(批)质量检验报告。产品批质量检验报告应统一、分类保管,以备查。严禁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进入内。9、药品库房应建立完整的药品明细账目,并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应定期盘点库存,并将盘库情况和结果详细记录。10、管账与管物、采购与库房保管等工作应该分别由专人担任。11、各种账册、入出库单据、领药单据等应分类妥善保管,保留三年以备查,超过保存期的账册、单据,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统一销毁并应有记录。12、药品库应严
35、格禁止非库房工作人员入内;严禁在库房内吸烟;严禁在库房做与工作无关的事。13、应单独设置化学危险品库房,用于存放化学试剂、易燃易爆品和医疗用消毒剂。库房内外应配备齐全的消防灭火和防爆器材,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14、药品库房应划有专门的药品待检区和不合格品区,分别存放质量可疑药品和不合格待退药品。药学服务制度一、药学部门要建立以合理用药为中心的临床药学服务模式。二、开展下列形式的药学服务: (一)发药时在药品包装上粘贴用法用量标签和特殊提示标签,向患者交待服药方法和注意事项,特别是新药和进口药,告知患者用前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帮助患者增加用药依从性; (二)在门诊药房设置用药咨询窗口或咨询室,
36、由资深药师为患者解答药物治疗的相关问题; (三)在适当场所张贴或发放合理用药宣传资料; (四)为出院带药患者提供书面或面对面的用药指导; (五)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评价和监测,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干预; (六)为医务人员提供及时、准确的药物信息; (七)开展讲座、随访等各种形式的患者用药教育。三、为保证药学服务的质量,药学部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医疗机构应分别设立门诊、急诊、病区等药房,具有保证药品安全的工作空间和环境舒适的患者等候区; (二)根据工作量设置相应的发药窗口,每个发药窗口日均处方不超过400张,并配备相应数量的药师和调配人员; (三)发药窗口应尽量接近患者,便于与
37、患者交流; (四)咨询窗口应相对独立,有利于保护患者隐私; (五)向社会公布药物咨询电话,方便患者电话咨询。 四、定期调查患者及医务人员对药学服务的满意程度,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临床药师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精神,根据重庆市二级中医院评分手册及我院质量管理年活动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探索建立适合我院实际情况的医药护互相协作,提高医疗质量的工作方式,规范临床药师工作模式,制定本办法。1、临床药师工作职责:(1)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与实施,协助临床医师选药和合理用药,使病人不受或减少与用药有关的损害,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提升患者生活质量。(2)开展药学信息与咨询服务,进行用
38、药教育,宣传、指导病人安全用药。(3)进行临床药学研究,为提升药物治疗水平提供科学的监测或实验数据。(4)承担医院临床药学教育和对药师、医师、社区医师进行培训,开展患者用药教育。2、临床药师的工作内容:(1)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药物应用动态,对药物临床应用提出改进意见;(2)参与查房和会诊,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讨论,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3)进行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4)指导护士做好药品请领、保管和正确使用工作;(5)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6)提供有关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7)结合临床用药,开展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
39、。3、临床药师深入临床工作程序:(1)首先到病房巡视病人、或通过电脑了解病人一般情况,和最新检查数据。(2)参加医护查房,在查房讨论中提出用药建议;对病人用药进行指导,询问和观察用药后的情况,了解药物相互作用,药物和食物间相互作用,保证安全用药,记入药师书写的药历;如发现药物不良反应,进入不良反应处理程序;对病人用药后是否需要进行血液浓度监测提出意见,并对血药浓度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根据参数制定和调整给药方案;(3)对特殊病人的用药进行指导;(4)参与危重病人的抢救,现场指导用药;(5)向医生、护士以及病人提供药物咨询。4、临床药师参与临床工作制度及指标:(1)根据临床药师工作职责,临床药师应定
40、期深入临床病房,参加临床药物治疗查房、会诊、急救及病例讨论。(2)临床药师每月深入临床查房应不少于10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3)临床药师查房可分为跟随临床医师查房和临床药师单独查房两种。跟随临床医师查房可重点了解病人病情和治疗难点,查房结束应参加医疗小组的讨论。临床药师单独查房主要针对有特殊情况(如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危重病人、药物治疗复杂及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等)的重点病人进行查房,临床药师可结合查阅病历、与医生交流了解病情后,对病人或陪员进行询问。每周至少进行1次单独药学查房,对重点病人建立药历,并做好工作记录;(4)参与危重病人的抢救和病案讨论,并做好记录。临床药师在参加会诊前,应事先查阅
41、病历、问诊,了解病情,进行必要的资料查阅和计算,以提出科学谨慎的观点,协助临床医师提高救治效果。临床药师应积极参加和旁听所在临床科室的其他相关会诊;(5)每周进行工作小结,每月举行1次工作例会,交流心得、沟通信息、讨论疑难药历;(6)临床药师应积极进行药学情报咨询,对医生、护士和患者提出的问题都应积极给予答复,若当时不能给予解答,应及时记录,事后咨询有关专家或查阅资料尽量给予满意答复。对重点咨询或典型问题应有详细记录,年终有总结;(7)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做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应主动关心和指导发生不良反应的病人,帮助他们提高用药依从性。不漏报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每季度出版1
42、期药讯;(8)根据临床需要和药物特点协助医护人员做好治疗药物监测工作的设计、申请、采样、结果解释及用药调整,应积极做好检测病人状况及监测结果记录,积累群体药物动力学资料。(9)结合临床用药,积极开展病历、处方分析等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每年确立1个重点用药调研课题,写出调研分析报告;积极与医护人员进行多方面的交流,从中发现临床所急需的药剂科研课题,促进临床药剂科研的发展;每年至少开办一次药学教育讲座,有讲稿,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5、考核:根据本办法,可是每年组织1次对临床药师任职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年终考评结果。临床药师查房制度1、临床药师下临床参与查房是现代医疗服务的需要。2、临床药师
43、的查房形式多样,可随科室主任查房,也可独自查房,还可以针对重点患者进行查房。3、临床药师查房的重点应在患者所使用的药物上,并能在疾病的治疗上提出合理的用药建议。4、临床药师在查房前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详细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和病程记录,并对需要关注的患者予以重视,以便在查房时对患者的状况有一总体认识。5、参与查房的临床药师应对所关注的重点患者全程跟踪,以利于整个用药记录的完整性,便于进行用药分析,以更好的为临床服务。6、参与查房的临床药师对医护人员及患者所提出的有关药物治疗方面的问题时应当面做出合理解释,对不能解释的遗留问题待查房后统一收集汇总,经查阅资料后,尽快给予反馈。7、临床药师深入临床
44、参与查房,要加强临床知识的学习积累,努力探寻临床药学与临床医学的结合点,为今后临床药师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8、参与查房的临床药师应以患者为中心,面对面为患者提供药学技术服务。9、临床药师在查房后应将查房情况汇总整理,及时填写临床药师查房记录表,并将相关资料存档保存。药剂科各科室的职业道德要求一、调剂室的职业道德要求调剂室是医院药剂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窗口,药学人员正确调配处方是直接实施医师的医疗方案和证病人安全有效用药的关键环节,必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高度责任感,一丝不苟,准确无误,防止发生任何差错事故。1、严格审查处方。药学人员接到处方后,要根据处方制度的有关规定,全神贯注详细审查处方
45、全部内容是否正确,特别是麻醉药、精神药、毒药和儿童用药剂量是否超量,用药是否合理,有无配伍禁忌,用药方法是否正确等等。如在审核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主动与医师联系,由医师改正,不可自行随意处理以免发生用药事故。2、准确无误调配药品。调配药品准确与否,直接关系着医疗效果和病人的健康及安危。药学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调剂操作规程,细心调配,做到品种、剂型、规格、数量准确无误,联合用药合理,无配伍禁忌,并在包装标签上详细填写有关项目,指导病人正确用药。3、注意调配卫生。药学人员调配药品时,必须注意卫生,防止污染药品及造成药源性疾病给病人带来新的传染源。在配方时必须做到:(1)保持自身的清洁卫生。上岗前必须换干
46、净衣帽、洗手消毒,拿过污染的药品或物品应及时清洗。(2)调剂用具要随时清洗,分装使用的药瓶、药袋,应经过消毒后才能进入药房使用。(3)配方时严禁与人闭谈,防止唾沫喷污药品。(4)严禁闲人进入药房,经常保持调剂室清洁卫生。4、坚持发药核对制度。为防止发生差误,调配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如发现错误,应即停发或追回。发药时还要向病人或取药人口述清楚服药时间、次数、用法、用量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5、服务热情。药学人员要热情关心病人,语言要亲切,态度要和蔼,有问必答,不怕麻烦,热情服务,这是医药职业道德的具体表现。病人由于生理和疾病的痛苦而心情不佳,药剂人员的态度热情会使病人增加信任感和安全感,也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医药人员和病人之间的亲密关系。二、药库的职业道德要求1、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私拿回扣。 2、不采购不合格药品。 3、自觉执行入库验收制度,把好药品质量关。 4、按药品不同分类作好保管工作,使药品不过期、不失效、不变质。 5、全心全意为临床服务,尽力满足临床用药需要。三、临床药学室的职业道德要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