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汽车诊断电脑
目 次
前言 …………………………………………………………………………………………………0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献…………………………………………………………………………………1
3.术语和定义………………………………………………………………………………………2
4.技术规定…………………………………………………………………………………………2
5.实验方案…………………………………………………………………………………………4
6.检查规则…………………………………………………………………………………………7
7.标志、包装、运送和贮存 ……………………………………………………………………9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检查程序编制原则和技术规定……………………………………10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故障判据………………………………………………………………11
前 言
本标准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根据用户的具体使用情况而制定的,它规定了汽车诊断电脑的通用技术规定和实验方法,是设计、制造、安装汽车诊断电脑及制定有关技术文献的基本依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诊断电脑的通用技术规定、实验方法、检查规则、标志、包装、运送和贮存等,是设计、制造、测试和验收汽车诊断电脑及制定有关技术文献的基本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献:
下列文献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献,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涉及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献的最新版本的也许性。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标准。
GB 191-202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 ISO 780:1997)
GB 2312-1980 信息互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 基本集
GB/T 1988-1998 信息技术 信息互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eqv ISO/IEC 646:1991)
GB/T 2421-1999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实验 第1部分:总则(idt IEC 68-1:1988)
GB/T 2422-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实验 术语(eqv IEC 68-5-2:1990)
GB/T 2423.1-202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实验 第2部分:实验方法 实验A:低温(idt IEC 60068-2-1:1900)
GB/T 2423.2-202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实验 第2部分:实验方法 实验B:高温(idt IEC 60068-2-2:1974)
GB/T 2423.3-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实验规程 实验Ca:恒定湿热实验方法(idt IEC 68-2-2:1974)
GB/T 2423.5-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实验 第2部分:实验方法 实验Ea和导则:冲击(idt IEC 68-2-27:1987)
GB/T 2423.6-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实验 第2部分:实验方法 实验Eb和导则:碰撞(idt IEC 68-2-29:1987)
GB/T 2423.10-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实验 第2部分:实验方法 实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idt IEC 68-2-2:1982)
GB/T 4857.2-1992 包装 运送包装件 温湿度调节解决(eqv ISO 2233:1986)
GB/T 4857.5-1992 包装 运送包装件 跌落实验方法(eqv ISO 2248:1985)
GB 4943-2023 信息技术设备(涉及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idt IEC 950:1951)
GB 5080.7-1986 设备可靠性实验 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端障时间的验证实验方案(idt IEC 605-7:1978)
GB/T 5199-1985 信息互换用汉字15×16点阵字模集及数据集
GB/T 5271.14-1985 数据解决词汇 14部分:可靠性维修和可用性(eqv ISO 2382-14:1974)
GB/T 6882-1986 声学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精密法(neq ISO 3745:1977)
GB 9524-199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idt CISPR 22:1997)
GB 13000.1-1993 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UCS)第1部分:体系结构与基本多文种平面(idt ISO/IEC 10646-1:1993)
GB 16793-1997 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I区)汉字24点阵字型
GB/T 17618-1998 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idt CISPR 24:1997)
SJ/T 10739-1995 半导体集成电路 MOS随机存储器测试方法的基本原理
SJ/T 10740-1996 半导体集成电路 双极型随机存储器测试方法的基本原理
SJ/T 11189-1998 信息技术 汉字编码字符集 基本集15点阵字型
3 术语和定义
3.1 汽车诊断电脑
本标准中,汽车诊断电脑是指具有检测汽车电控系统(Electronic Control Unit, 简称ECU)故障和状态的电子信息产品。该产品具有以下功能的一部分或所有:能对汽车发动机、自动变速箱、防抱死刹车系统、安全气囊和空调等系统进行读取ECU电控系统单元版本号、读取故障码、清除故障码、数据流测试、元件动作测试、系统设立与调整等功能,并把结果以文字、数据、波形等形式显示在液晶显示屏上,也可打印出来。
本标准中,汽车诊断电脑由下列零部件的一部分或所有组成:主机、诊断盒、微型打印机、电缆、接头、测试卡、外包装箱、说明书等。
3.2 缩略语
ECU 汽车电控单元
CPU 中央解决器
LCD 液晶显示屏
RAM 随机存储器
ROM 只读存储器
ITE 信息技术设备
ABS 防抱死刹车系统
SRS 安全气囊
A/C 空调系统
A/T 自动变速箱系统
RTC 实时时钟
CF卡 微型大容量可移动存储卡
EDO RAM扩充数据输出内存
FLASH ROM 快闪可擦可编程只读存储器
LED 发光二极管
PC 计算机
4 技术规定:
4.1 重要设计规定
在设计产品时,应考虑安全性、可靠性和维修性,遵循通用化、系列化和兼容性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除此之外,还应符合下列设计规定:
4.1.1 适合对汽车进行诊断。
4.1.2 使用EP-7212作为主控制CPU。
4.1.3 具有16M EDO RAM 和8M FLASH ROM。
4.1.4 使用320X240点阵的STN或TSTN的单色4灰度LCD显示器和模拟式电阻型触摸屏。
4.1.5 具有通用CF卡插座,并能读写通用于TRUE IDE结构的所有CF卡。
4.1.6 具有RS-232串口。
4.1.7 使用外接电源,和自带RTC保持时钟。
4.1.8 具有LED背光,软件控制通断。
4.1.9 对部分设备都能进行电源管理并具有电调对比度功能。
4.1.10 合用于LINUX等嵌入式操作系统。
4.1.11 支持多语言。
4.1.12 能借助于PC机和CF卡读写器进行网上升级。
4.1.13 具有与汽车ECU通讯的接头
4.1.14 能与汽车ECU进行通讯,并在屏幕上显示通讯结果。
4.1.15 能把汽车诊断结果打印出来。
4.2 功能
本标准所述的汽车诊断电脑应当能对汽车的电控系统进行故障诊断,具体功能可为本标准第3.1条所列的所有或其中一部分;
4.3 安全
产品的安全性规定应符合GB4943-2023的规定。
4.4 电磁兼容性
无线电骚扰限值
产品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应符合GB9524-1998的规定。
4.5 电源适应能力
产品在标称值12V±10%,即电压为10.8V和13.2V的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4.6 环境条件
4.6.1 气候环境适应性
气候环境适应性见表1。
表1 气候环境适应性
项 目
指标值
环境温度
工作
0℃~50℃
贮存运送
-10℃~70℃
相对湿度
工作
20%~90%(40℃)
贮存运送
20%~90%(40℃)
大气压
86kpa~106kpa
4.6.2 机械环境适应性
机械环境适应性见表2、表3、表4和表5。
表2 振动适应性
项 目
实验内容
指标值
初始和最后振动响应检查
环节范围Hz
10~58
扫频速率oct/min
≤1
位移幅值mm
0.15
定频耐久实验
位移幅值mm
0.75mm(10Hz~25Hz)
0.15mm(25Hz~58Hz)
时间min
30±1
扫频耐久实验
频率范围Hz
10~58~10
位移幅值mm
0.15
扫频速率oct/min
≤1
循环次数
5
表3 冲击适应值
峰值加速度m/s2
脉冲连续时间ms
冲击波形
300
11
半正弦形
表4 碰撞适应性
峰值加速度m/s2
脉冲连续时间ms
碰撞次数
碰撞波形
150
6
1000
半正弦波
表5 运送包装件跌落适应性
包装件质量(kg)
跌落高度(mm)
≤15
1000
4.7 外观及结构规定
4.7.1 所有外壳的外型尺寸应与设计图纸相同。产品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染等。表面涂覆层应均匀,无起泡、龟裂、脱落和磨损。金属零部件不应有锈蚀及其它机械损伤。
4.7.2 产品的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可抽换部件的接插件应能可靠连接。按键开关按钮的动作应灵活、可靠,布局应方便使用。
4.7.3 产品说明的功能文字、符号、标志,应对的、清楚、端正,并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4.8 可靠性
采用平均无端障时间(MTBF)衡量产品的可靠性水平。
本标准规定汽车诊断电脑的平均无端障时间(MTBF)的下限值m1应不小于6000h。
5 实验方案
5.1 实验样机
本标准中实验的样机是指整套汽车诊断电脑,涉及:主机、诊断盒、微型打印机、电缆、接头和测试卡等。
在工作条件下进行的测试只针对组合为一个整体的主机、诊断盒和微型打印机;在非工作条件下进行的测试是针对包装好的整套产品。
样机实验的环境条件:
温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86kPa~106kPa
5.2 外观和结构检查
用目测法进行外观检查,应符合第4.7条的规定。
5.3 功能检查
5.3.1 主机功能检查
5.3.1.1 开通电源后,各个操作键都应当可以可靠地实现相应功能。
5.3.1.2 用触摸笔点击屏幕中的功能图标时,应当可以实现相应的操作。
5.3.1.3 点击“开始”菜单中的各个主项和子项时都能运营相应的功能。
5.3.2 诊断功能检查
插入CF卡,通过电缆和相应的接头使汽车诊断电脑与ECU模拟器或实际的汽车诊断插座对的连接。开通电源后,汽车诊断电脑应当能与ECU进行正常的通讯,并按相关通讯协议的规定完毕第3.1条规定的部分或所有功能。
5.3.3 打印功能检查
进入读故障码的功能,用触摸笔点击显示界面中的“打印”字样或符号。装有打印纸的打印机应当能把屏幕显示的诊断结果打印出来。
5.4 安全实验
安全实验应按GB4943-2023的规定进行。
5.5 直流电源适应能力实验
调节直流电源,使其偏离标称值±10%,即电压为10.8V~13.2V,运营检查程序一遍,受试样品工作应正常。检查程序编制原则和技术规定见附录A。
5.6 电磁兼容性实验
无线电骚扰限值的测量方法
按GB9524-1998规定的方法进行。规定符合标准规定。
5.7 环境实验
5.7.1 一般规定
环境实验方法的总则、名词术语应符合GB/T 2421-1999、GB/T 2422-1995的有关规定。
以下各项实验中,规定的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统一按5.2进行外观的结构检查,并运营检查程序一遍,受试样品应工作正常。检查程序编制原则和技术规定见附录A。
5.7.2 温度下限实验
5.7.2.1 工作温度下限实验
按GB/T 2423.1-2023“实验Ab”规定的方法进行。受试样品须进行初始检测,严酷限度取4.6.1规定的工作温度下限值,加电运营检查程序2小时,受试样品工作应正常。恢复时间为2小时,并进行最后检测。(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的规定见5.7.1)。
5.7.2.2 贮存运送温度下限实验
按GB/T 2423.1-2023“实验Ab”规定的方法进行。严酷限度取4.6.1中规定的贮存运送温度下限值。受试样品在不工作条件下存放16小时。恢复时间为2小时,并进行最后检测。(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的规定见5.7.1)。
为防止实验中受试样品结霜和凝露,允许将受试样品用聚乙烯薄膜密封后进行实验,必要时还可以在密封套内装吸潮剂。
5.7.3 温度上限实验
5.7.3.1 工作温度上限实验
按GB/T 2423.2-2023“实验Bb”规定的方法进行。受试样品须进行初始检测,严酷限度取4.6.1规定的工作温度上限值,加电运营检查程序2小时,受试样品工作应正常。恢复时间为2小时,并进行最后检测。(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的规定见5.7.1)。
5.7.3.2 贮存运送温度上限实验
按GB/T 2423.2-2023“实验Bb”规定的方法进行。严酷限度取4.6.1中规定的贮存运送温度下限值。受试样品在不工作条件下存放16小时。恢复时间为2小时,并进行最后检测。(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的规定见5.7.1)。
5.7.4 恒定湿热实验
5.7.4.1 工作条件下的恒定湿热实验
按GB/T 2423.3-1993“实验Ca”规定的方法进行。严酷限度取4.6.1中规定的工作温度、湿热上限值。受试样品须进行初始检测。实验连续时间为2小时。在此期间加电运营检查程序,工作应正常。恢复时间为2小时,并进行最后检测。(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的规定见5.7.1)。
5.7.4.2 贮存运送条件下的恒定湿热实验
按GB/T 2423.3-1993“实验Ca”规定的方法进行。严酷限度取4.6.1中规定的贮存运送温度、湿热上限值。受试样品须进行初始检测。受试样品在不工作条件下存放48小时,恢复时间为2小时,并进行最后检测。(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的规定见5.7.1)。
为防止实验中受试样品结霜和凝露,允许将受试样品用聚乙烯薄膜密封后进行实验,必要时还可以在密封套内装吸潮剂。
5.7.5 振动实验
按GB/T 2423.10-1995“实验Fc”规定的方法进行。受试样品按工作位置固定在振动台上,进行初始检测。受试样品在不工作状态下,按表2规定的值分别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方向进行振动。
实验工作条件下的振动实验应加电运营检查程序,工作应正常。实验结束后应进行外观结构检查,应无损坏。
5.7.5.1 初始振动响应检查
实验在给定频率范围内,在一个扫频循环上完毕。实验过程中记录危险频率,涉及机械共振频率和导致故障及影响性能的频率(后者仅在工作条件下产生)。然后进行一次附加的不工作状态下的振动响应检查,并记录共振频率。
5.7.5.2 定频耐久实验
用在初始振动响应检查(5.7.5.1)中记录的危险频率进行定频实验,假如两种危险频率同时存在,则不得只选其中一种。
若在实验规定频率范围内无明显共振频率或无影响性能的频率,或危险频率超过四个则不做定频耐久实验,仅做扫频耐久实验。
5.7.5.3 扫频耐久实验
按表2给定频率范围由低到高,再由高到低,作为一次循环,并按表2规定的循环次数进行扫频耐久实验。
已做过定频耐久实验的样品,不再做扫频耐久实验。
5.7.5.4 最后振动响应检查
此项实验在不工作条件下进行,对于已做过定频耐久实验的受试样品须做此项实验。对于需做扫频耐久实验的样品,可将最后一次扫频实验作为最后振动响应检查。
本项实验后须将记录的共振频率与初始振动响应检查所记录的共振频率相比较,若有明显差别,应对受试样品进行修整,重新进行该项实验。而这种修整必须反映到该批所有产品上。
实验结束后,进行最后检测。(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的规定见5.7.1)。
5.7.6 冲击实验
按GB/T 2423.5-1995“实验Ea”规定的方法进行。受试样品须进行初始检测。安装时要注意重力影响,按表3规定的值,在不工作的条件下,分别对三个互相垂直轴线方向进行冲击,冲击次数各为三次,实验后进行最后检测。(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的规定见5.7.1)。
5.7.7 碰撞实验
按GB/T 2423.3-1993“实验Eb”进行。受试样品须进行初始检测,安装时要注意重力影响,按表4规定值,在不工作条件下,分别对三个互相垂直轴线方向进行碰撞。实验后进行最后检测。(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的规定见5.7.1)。
5.7.8 运送包装件跌落实验
对受试样品进行初始检测,将运送包装件处在准备状态,按GB/T 4857.2-1992中第2.1条的表中条件6规定进行预解决4小时。
将运送包装件按GB/T 4857.5-1992的第4.6.2条中的第a条规定和本标准表5的规定值进行跌落,任选四周,每面跌落一次。实验后按标准的规定检查包装件的损坏情况,并对受试样品进行最后检测。(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的规定见5.7.1)。
5.8 可靠性
5.8.1 可靠性实验
5.8.1.1 实验条件
本标准规定可靠性实验的目的是拟定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可靠性水平,实验周期内综合应力规定如下:
电应力:受试样品在输入电压标称值(12V)的±10%变化范围内工作。一个周期内各种条件工作时间的分派为:电压上限25%,标称值50%,电压下限25%。
温度应力:受试样品在一个周期内正常温度(环境温度)升至表1规定的温度上限值再回到正常温度。温度变化率的平均值为0.7~1℃/min。在一个周期内保持在上限和正常温度的连续时间之比应为1:1左右。
一个周期称为一次循环,在总实验期间内循环次数不应小于三次。每个周期的连续时间应不大于0.2min,电应力和温度应力应同时施加。
5.8.1.2 实验方案
可靠性实验按GB/T 5080.7-1986进行,可靠性鉴定实验和可靠性验收实验的方案由产品技术文献规定。在整个实验过程中,应运营检查程序。故障的判据和记录方法按附录B的规定,并只记录关联故障数。
5.8.1.3 实验时间
实验时间应连续到总实验时间及总故障数均能按选定的实验方案作出接受或拒收判决时截止。多台受试样品实验时,每台受试样品的实验时间不得少于所有受试样品的平均实验时间的一半。
6 检查规则
6.1 一般规定
产品在定型时(设计定型、生产定型)和生产过程中必须按本标准及其补充规定(如有的话)进行检测,并应符合这些规定的规定。
6.2 检查分类
本标准规定的检查分为:
a) 定型检查;
b) 交收检查;
c) 例行检查。
各类检查项目和顺序分别按表6的规定。
表6 检查项目和顺序
检查项目
规定
实验方法
定型检查
交收检查
例行检查
外观和结构
4.7
5.2
○
○
○
性能
4.2
5.3
○
○
○
安全
4.3
5.4
○
○
○
电源适应能力
4.5
5.5
○
-
○
电磁兼容
4.4
5.6
○
-
-
温度下限
4.6.1
5.7.2
○
-
○
温度上限
4.6.1
5.7.3
○
-
○
恒定湿热
4.6.1
5.7.4
○
-
○
振动
4.6.2
5.7.5
○
-
○
冲击
4.6.2
5.7.6
○
-
○
碰撞
4.6.2
5.7.7
○
-
○
运送包装件跌落
4.6.2
5.7.8
○
-
○
可靠性
4.8
5.8.1
○
-
-
注:“○”表达应当进行的检查项目;“-”表达不检查的项目。
6.3 定型检查
6.3.1 产品在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时均应通过定型检查。
6.3.2 定型检查由本公司质量中心或由上级主管部门指定或委托的质量检查单位负责进行。
6.3.3 定型检查中的可靠性鉴定实验的样品数按表7规定,其余检查项目的样品数量为2台。
表7 可靠性鉴定实验的样品数
批量或连续生产台数
最佳样品数
最大样品数
1~3
所有
所有
4~16
3
9
17~52
5
15
53~96
8
19
97~200
13
21
200以上
20
22
6.3.4 定型检查中的各检查项目故障的鉴定和记录方法见附录B。
除可靠性鉴定一项外,其余项目均按以下规定进行。
检查中出现故障或某项通但是时,应停止检查。查明故障因素,提出故障分析报告,重新进行该项检查。若在以后的检查中再次出现故障或某项通但是时,在查明故障因素、排除故障、提出故障分析报告后,应重新进行定型检查。
6.3.5 检查后要提交定型检查报告
6.4 交收检查
6.4.1 批量生产或连续生产的产品,进行全数交收检查,检查中出现任一项不合格时,返修后重新检查。若再次出现任一项不合格时,则该台产品被判为不合格产品。
6.4.2 交收检查由本公司质量中心负责进行。
6.5 例行检查
6.5.1 批量生产的产品,一般每批均应进行例行检查;连续生产的产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例行检查。
当更改设计和重要工艺或重要零部件、元器件或重要材料时,应进行相称项目的例行检查。
6.5.2 例行检查由本公司质量中心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定或委托的质量检查单位负责进行。根据订货方的规定,制造单位应提供该产品近期的例行检查报告。
6.5.3 例行检查样品应在交收检查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其中的可靠性验收检查项目的样品数按表7规定,其余检查项目的实验样品数为2台。
6.5.4 例行检查中检查项目的故障的鉴定和记录方法见附录B。除可靠性验收实验外,其余项目的故障解决按以下规定进行。检查中出现故障或任一项通但是时,应查明故障因素,提出故障分析报告。经修复后应重新做该项检查。之后,再顺序做以下各项检查,如再次出现故障或某项通但是,在查明故障因素,提出故障分析报告,再经修复后,则应重新进行各项例行检查。在重新进行检查中又出现某一项通但是的情况时,则判该产品通但是例行检查。
经例行检查的环境实验的样品,应印有标记,一般不应作为正品出厂。
6.5.5 检查后要提交例行检查报告。
7 标志、包装、运送、贮存
7.1 标志
7.1.1 产品标志
在产品上应有产品的型号、产品名称、序列号和商标
7.1.2 包装标志
包装箱应注明产品型号、序列号、数量、质量、商标、制造单位名称、产品标准编号。
包装箱外应有印刷或贴有“小心轻放”、“向上”、“怕湿”、“堆码”等储运标志,储运标志应符合GB 191-2023的规定。
7.2 包装
包装箱应符合防潮、防尘、防震的规定,包装箱内应有装箱清单、检查合格证、各附件及有关的随机文献。
7.3 运送
包装后的产品应能用任何交通工具进行运送。产品在运送过程中不允许雨雪或液体直接淋袭和机械损伤。
7.4 贮存
产品贮存时应放在原包装箱内,存放产品的仓库环境温度为-10℃~40℃,相对湿度不大于90%。仓库内不允许有各种有害气体、易燃和易爆物品及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并且应无强烈的机械振动、冲击和强磁场。包装箱应垫离地面至少15cm,距离墙壁、热源、冷源、窗口或空气入口至少50cm。
若在制造单位存放超过半年,则应在出厂前重新进行交收检查。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检查程序编制原则和技术规定
A1 检查程序编制原则
本附录提出的检查程序是指由生产厂提供的、用以检查汽车诊断电脑各个硬件组成部分的综合程序。它应提供容易暴露各个硬件部分出现故障的测试方法,调入方便,使用灵活,便于人工控制和选择,并可及时显示被检查部分的工作状态,对于故障状态提供清楚的显示结果。
A2 检查程序结构
检查程序由一个控制主程序和若干个可调用模块子程序组成。
A3 检查程序规定
A3.1 检查程序总规定
a) 使用者调入和启动方便,可连接检查,也可单项或几项组合检查;
b) 在检查程序运营中,应及时给出运营正常的信息和正在受检查部位工作状态的信息;
c) 检查结束标志要明显,故障信息应确切;
d) 检查程序操作力求简便,使用说明要清楚、准确。
A3.2 对各模块的具体规定
A3.2.1 CPU检查模块
完毕对所选用的CPU指令的功能性检查。
A3.2.2 ROM检查模块
检查ROM代码校验和是否对的。
A3.2.3 RAM检查模块
检查地址译码功能和存储单位的随机读写功能。
A3.2.4 输入输出设备检查程序
检查程序按汽车诊断电脑硬件系统配置检查所有输入输出设备,涉及主机、诊断盒、微型打印机、诊断电缆接口等。
A4 检查环节
检查环节由生产厂提供的测试程序使用说明具体规定。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故 障 判 据
B1 故障定义和解释
按GB/T 5271.14-1985规定的定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均视为故障:
a) 受试样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出现一个或几个性能参数超过规定规定;
b) 受试样品在规定的应力范围内工作,由于机械零件、结构件的损坏或失灵,或出现了元器件的失效,而使受试样品不能完毕其规定的功能。
B2 故障分类
B2.1 关联性故障
关联性故障是受试样品预期会出现的故障,通常都是由产品自身条件引起的。它是在解释实验结果和计算可靠性特性值时必须计入的故障。
B2.2 非关联性故障
非关联性故障是受试样品出现非预期的故障,这类故障不是由产品自身条件引起的,而是实验规定之外而引起的,非关联性故障在解释实验结果和计算可靠性特性值时不计入。但应在实验中做记录,以便于分析与判断时参考。
B3 关联性故障判据
B3.1 关联性故障的判据原则
因受试样品犯错,也许导致检测设备发生故障,或者受试样品自身的控制功能和检测功能部分或所有失去,均判为关联故障。
B3.2 关联性故障的计算
B3.2.1 必须更换元器件、零部件、外围设备等才干使系统恢复正常运营。
B3.2.2 必须修理、调整接插件、电缆、插头和消除短路及接触不良,才干恢复正常运营。
B3.2.3 不是由同一因素引起的,而同时发生两个以上(含两个)的故障,应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联性故障。若由同一因素引起的,则不管出现几次故障,均记为一次关联故障。
B3.2.4 由于受试样品自身因素,实验中出现危及测试、维护和使用人员的安全,或导致受试样品设备严重损坏的故障。一旦出现,应立即拒收或鉴定不合格。
B4 非关联性故障判据
B4.1 非关联性故障的判据原则
非受试样品自身因素引起的故障,或不影响汽车诊断电脑的控制功能和检测功能的故障,判为非关联性故障。
B4.2 非关联性故障的一些具体判据
B4.2.1 因实验条件变化超过规定范围(电源电压超标,温度波动太大,严重电磁干扰,机械冲击、振动等)所引起的故障。
B4.2.2 因人为操作失误而使受试样品出现故障。
B4.2.3 由于误判而更换元器件、零部件,或在检修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而导致的故障。
B4.2.4 根据产品有关技术规定,允许调整的部件(零部件、元器件等)未调整好而引起的故障。
B4.2.5 若出现不正常情况,不需修理,停机0.5小时后能自动恢复正常运营,每发生累计三次此类事件,则记为一次非关联性故障。
B4.2.6 联机检测时,由被检测设备反映到受试样品中来的故障。
B4.2.7 诱发故障和误用故障。
B5 鉴定
承担实验检测的单位,根据失效分析和产品技术条件及相关标准可以做出关联性故障或非关联性故障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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