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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工程项目概况………………………………………………
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
第三章 监理工作目标……………………………………………….
第四章 监理工作依据……………………………………………..
第五章 监理工作内容………………………………………………..
第六章 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第七章 监理工作程序…………………………………………….…
第八章 监理工作主要方法……………………………………....…
第九章 监理工作制度………………………………………………
第十章 监理工作设施………………………………………………
第十一章 监理设施清单……………………………………………
……………………………………………
第十三章 本监理合同段监理重点和难点分析……………………..
第一章 工程项目概况
一、 工程项目概况
。。。。。。。。。。。。。。。。。。。。。。。。。。。。。。。。。。。。。。。。。。。。。。。。。。。。。。。。。。。。。。。。。。。。。。。。。。。。。。。。。。。。。。。。监理标段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监理单位
施工标段
承包人
起讫桩号
长度(M)
备注
二、 沿线自然地理特征
1、 地形地貌
见岩土勘察报告
2、 地质
见岩土勘察报告
3、 地震
见岩土勘察报告
4、 气候
见当地气候状况
5、水文
见岩土勘察报告
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
一、监理工作范围
本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监理工作范围是嘉唐公路黄菇塘桥抢修工程K0+624~
K0+701段的桥梁、老桥拆除。
第三章 监理工作目标
一、监理总目标
监理依据国家和相应主管部门制定、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以及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依法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按监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履行监理义务,独立、公正、科学、有效地服务于本工程,实施全面监理,使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基本满足施工合同要求,强化管理,使本工程建设达到质量优、进度快、投资省、效益高的目的。
二、质量监理目标
以严格的监理、热情的事前服务,按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理。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人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的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测。以形成承包人自检,监理工程师抽查的质量保证系统。工作中强调事前控制,严格开工申请的审批,尽量杜绝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保证该工程成为交通部优良工程。
三、进度监理目标
要求施工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审查并督促其实施,及时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比较,按月给业主通报工程进度情况,出现偏差时指令承包人进行调整,并督促承包人的资金、机械、材料、人工等及时到位,以保证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竣工。
四、投资监理目标
认真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现金流动计划,现场核实工程数量和计量,审查签发付款证书。做好各种证据、资料的记录、整理,为业主把好费用关,控制好工程费用,力争使工程费用不超过计划费用。
第四章 监理工作依据
一、监理合同;
二、施工合同、协议及附件;
三、本项目施工图纸及说明;
四、合同工程量清单的说明;
五、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范等;
六、国家、交通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监理法规;
七、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会议记录、函电和其它文字记载。
第五章 监理工作内容
第一节 质量监理的内容
一、 质量监理的依据
(一) 合同条件:所有质量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
(二) 设计图纸:所有工程应与设计图纸符合,并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变更与修改要求。
(三) 技术规范: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优良工作品质。
(四) 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及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其他标准。
二、 质量监理的任务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使承包人提交使用的工程项目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及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的要求。
三、 质量监理工作程序
(一) 质量控制检查程序
1. 开工前准备工作的监理
开工前,承包人须将准备工作情况(即开工申请报告)报驻地办、待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驻地监理工程师有权令其纠正或根据合同有关条款令其暂停。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要求,其主要审查内容为:
(1) 工地使用仪器与人员配备情况;
(2) 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系统及质量保证措施;
(3) 进场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情况;
(4)施工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的配备情况;
(5)施工方案、方法、工艺流程;
(6) 施工设备的配备(数量、规格、性能)等情况。
2. 施工放样与施工测量工作中的监理
(1)设计向承包人移交工程测量资料,承包人应进行工程测量复核工作,在测量复核过程中,应补设和固定永久性标志,并将复测结果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查,然后承包人进行工程定线和放样。
(2)承包人应根据测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于当日或次日向测量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放样和施工测量记录,当测量监理工程师发现测量和放样有问题时,承包人应返工复测。
3. 中间检查
(1) 中间检查的安排
承包人应在每道工序施工结束前24小时将检验计划报送驻地办,以便驻地办安排每道工序施工质量检查工作计划。
(2)检查程序
① 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人自检,若自检不合格,自行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填写“工序质量检验单”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进行检验,若不合格,通过“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人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签认“工序质量检验单”,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③ 承包人在每一个分项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自检,若自检不合格,则自行返工;若合格,则填写工程质量检验报表,报专业监理工程师。
④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单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若不合格,则发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人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签认工程质量检验报表及分项工程完工证书,并发出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人进行其他分项工程施工。
(3) 中间质量检查的方法和手段
① 旁站:现场监理人员应在各施工点监督施工,原则上采取旁站监督,尤其是对关键部位、工程隐蔽部位、易产生缺陷的工程、不易补救的部位,更要加强监督,如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在旁站过程中作好监理日志。
②工程用材料和设备的检验: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需经过试验合格,并经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其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③ 现场测量:包括几何尺寸、高程、位移等项目测量。一般性的现场测量工作由承包人进行,监理人员旁站监督,其测量记录必须有监理人员签字认可方有效。
④ 施工质量的抽样检查:关健工序完成的质量进行检查。
4. 分部和单位工程的完工
当组成一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再次进行检查、复查,如未发现质量问题,即可对所有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进行整理,形成分项工程完工文件。
同样,当组成一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完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各分部工程完工文件进行整理,形成单位工程完工文件。
审查开工申请单
进行下道工序
返工 每道(步)工序完工后
不合格 承包商自检
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单
合格
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检查,签认质量检验单
合格
分项工程已完工
返工
承包商自检
不合格
合格
填报质量检验报表及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监理工程师检查,汇总质量验收单
报送监理工程师
签认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图 5-1 质量检查程序
(二) 质量缺陷处理
1. 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在各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质量缺陷,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三)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首先暂停施工,报告业主,通知参建各方到现场及时进行处理:
(四)试验监理工作程序
原材料的试验程序
承包商提交开工报告后,监理工程师检查材料出厂证明及试验报告并抽样检查或取样送检。监理工程师在对有关材料进行抽检或送检后应填写材料试验报告单。若发现原材料不合格,试验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反映并通知承包商,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原材料的试验程序。
复核承包商原材料试验报告
以规范频率抽检原材料
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交复核、抽检报告
原材料试验程序框图
第二节 费用监理的内容
一、 费用监理的任务
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的内容,掌握工程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工作深度、计量方式和方法。工程量清单数量是设计图纸给定的数量,但不是监理工程师实际确认的准确工程数量。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在中标之后的一个月内,对所报单价的来源及其构成做详细的文字说明。
二、 计量与支付程序
只能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进行计量。除变更工程以外,所有计量项目应该是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承包商必须完成了该项目的各项工序,形成符合技术规范对该细目所要求的“产品”时,才能组织计量工作。
分项工程计量程序与中间计量程序类同。
承包人自检
合格
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抽查
不合格
合格
签发分项工程合格证
承包人填报工程量清单及合同单价
合格
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单价
不合格
中间计量工作程序
第三节 进度监理的内容
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人提交的各项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或满足施工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审查
进度监理的方法
按合同及业主要求的进行计划进行监理,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
第四节 合同管理的内容
一、 合同管理的内容
监理单位按合同要求的条款进行监理,详见合同内容
二、 合同管理的方法
合同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示范文本,补充协议进行管理。
第五节 信息管理
一、 信息管理的内容
(一) 内容
信息管理包括信息的收集、传递与处理、存储、发布等方面,根据公路工程款额巨大,建设期长,质量要求高,各种合同多,使用机械、设备、材料数量大的特点,信息管理采取人工决策和计算机辅助管理相结合的手段。特别是利用计算机准确及时地收集、处理、传递和存储大量数据,并进行工程进度、质量、费用的动态分析,以达到工程监理的高效、迅速、准确。
二、信息管理的方法
(一)信息处理
信息处理采取人工决策加以计算机辅助管理的方法。
(二)信息发布
经过计算机辅助管理和监理工程师决策处理的各项信息结论,反馈给业主,并保证其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 信息存储
信息存储采取文档管理和计算机存储管理两种方式。
第六章 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一、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本合同段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各项工作,组织参加该项目的监理人员进行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 确定现场的组织机构设置,审定各级监理人员的任免,完善驻地办各部门及人员配备,检查、考核监理人员的业绩及决定人事调配、奖励、处罚。
2 全面主持现场的业务工作,组织、领导各个职能部门对工程技术、进度、质量、计量、支付和合同管理等业务工作实施有效监理。
3 协助业主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资质,确认承包人的分包和劳务,答复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4 发布分部工程开工令。
5 组织审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6 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施工进度目标要求,当计划变更时,及时提出计划调整意见,审查该标段承包人的延期申请。
7 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对单项工程、隐蔽工程和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签证,发布停工和复工令,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价。参加质量事故调查。
8 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与质量。
9 审查承包人提出的用款计划,承包人的计量及单价费用等,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组织进行索赔调查和审理;审核合同变更。
10 组织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参予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
11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编制月、季、年度报表等。
12 协调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关系,调解争议。主持工程例会。
13 审核工程结算。
14 在缺陷责任期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保修。
15 高级副驻地受高级驻地领导,对高级驻地负责;高级驻地有事不在时,高级副驻地可以全面执行高级驻地的职责。
二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 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带领监理员进行监理工作。
2 熟练掌握工程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正确解释本项目的设计图纸和合同文件、施工规范等资料。
3 管理好分管项目的技术、质量、计量、检测工作,指导监理人员做好技术方面的管理和检测工作。
4 审查施工组织计划,提出各项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程序。
5 审查承包人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施工设备;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实施中间交工验收;系统记录和分析各部位质量成果。
6 及时向总监报告工程进度情况,特别是施工进度有可能导致合同工期延误。
7 按分项工程的要求,检查、验收并签认结果。
8 初审承包人提出的有关项目变更设计。
9 调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以及事后处理方案,向有关单位提交报告。
10 坚持经常性的现场检查、监督和旁站,对重要的工序严把质量关,及时对承包人在工地的人力、设备、材料等情况提出要求和建议。
11 检查和督促监理人员严格执行分管项目的监理程序,保证文件、资料、表格、证明齐全,数据清楚、准确。
12 组织分项工程验收,审核有关验收资料,审查中间和最终计量支付申请并签署意见,提交合约组汇总。
13 定期向业主汇报工程进度、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第七章 监理工作程序
(一)质量控制程序:
A.管理程序
1、准备、开始、测量施工放样。填报监表《施工放样报验单》,附全站仪、水准仪施测记录和测量成果,交监理测量工程师签认。
2、分项工程开工。
3、承包人工序自检报告。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频率进行工序自检,并根据不同的分项工程分别填报相应表格,由专业工程师签认。
4、监理抽检,在每道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按规范规定的频率抽检,不得少于20%,对于桥梁,并根据监理的抽检结果由专业工程师签署是否同意下道工序施工:对于桥台填土,每层由承包人自检,监理旁站监督,并签署是否同意继续上土。压实度、宽度、平整度、每层厚度,填写相应检表,并填报《检验申请批复单》,经监理组织检查验收以后签署意见。要求在检查测量标高时每次测取相同桩号的同一位置。
B.现场检验程序
监理现场质量控制的手段除了巡视、旁站以外,还要进行测量、检查验收试验、材料检查试验和工序抽检以及质量事故处理。
(二)进度控制程序
1、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由承包人根据投标书施工组织设计,进场之后,在监理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审批。
(三)计量支付程序
1、中间交工证书。只有签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单项工程,分项工程或部分工程才能计量。
2、中间计量计算。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并填报《中间计量计算表》,交监理专业工程师审查,并将其汇总进一步填报《中间计量证书》,交监理专业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再次审查后提交给总监理工程师签署。
3、中期计量支付。根据《中间计量证书》所载明的各分项工程,由承包人计算填写《分项工程中期计量支付表》报监理审查。要求按标出工程量清单所标明的章次,按《中间交工证书》的编号依次分章填写。
(四)合同管理程序
合同管理包括的内容比较多:主要有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争端与仲裁,违约处理,来往函件等。
第八章 监理工作主要方法
1、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方法及措施
(1)质量控制的主要方法有:旁站、测量、试验、指令文件、抽查、巡视、工序控制等。
(2)为了确保施工质量,要求监理和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质量控制的工作程序。监理过程中应做到四不准:人力、材料、机械设备准备不足不准开工,未经检查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施工工艺未经批准,施工中不准采用;前道工序未经验收,后道工序不准进行。
2、进度控制的主要方法及措施
进度控制方法主要有:计划、组织、协调、检查与调整。要求承包人在计划的执行过程中,通过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比较,定期地、经济地检查和调整计划,驻地办将全面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对已批准的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从全局出发,掌握影响施工进度计划所有条件的变化情况,对进度计划的执行进行控制。同时,要求业主根据合同要求及时提供施工场地和图纸,尽可能改善施工环境。
3、工程费用控制方法及措施
工程费用控制的关键环节是计量与支付,合同管理工程师应加强对合同中工程量清单所列费用的计量与支付管理,还应对合同中所规定的其他费(如附加工程、工程变更调价、索赔等)加强监督与管理,尽量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附加性费用的支付。工程费用控制主要分为计量与支付两大方面。要求计量工程师必须掌握计量与支付的原则、依据、范围和方法及基本程序。工程费用的支付还应反映工程的质量,所有不合格工程,监理工程师不予签字验收,不予计量。
4、合同管理的方法
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争端与仲裁、违约、工程保险等。
主要方法是要求业主、承包人、监理三方树立合同意识,按合同约定办事。
5、信息管理的方法
利用高效的信息处理系统处理信息。
6、工地会议
其主要目的是协调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关系,检查、督促会同各方,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主要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现场协调会。
第九章 监理工作制度
为了实现合同承诺的质量目标,特制定本监理工作制度,所有监理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
切实抓好组织机构的建设
在抓好自身组织机构建设、明确监理人员职责的同时,督促承包人抓好项目部组织机构的建设,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强化责任意识,巩固质量保证体系
督促承包人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健全质保体系。驻地办和承包人对每一个工作环节,都必须规范执行各项管理程序;监理人员严格监督承包人三级质量自检机构的有效运转,督促承人制定严格的奖罚措施,把每道工序每个人员的工作质量与利益挂钩。
严格工程质量监理,促进全合同段质量提高
监理根据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每个环节、每道工序的施工,都必须按该道工序的质量评分标准进行检验,达不到要求的,一律返工;帮助承包人不断改进施工工艺,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使全合同段的施工质量不断得以提高。
(一)监理检验制度
桥梁工程
1.检查承包人是否将质量目标分解到了每一个分项工程,每一个工序都按该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进行控制。凡质量目标达不到优良的工序,该工序就不准放行。
2.对于桩基,认真进行桩孔质量检验,确保桩孔规格、中心位置、沉渣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3.对桥梁,模板稳定是否会涨模、漏浆,确保结构构件位置准确,断面符合设计要求。
4.严格进行钢筋加工及安装的质量检验。每批钢筋运到现场后,经目测合格后,要求供货商出具出厂证明书,并要求承包人按规定频率抽样试验, 确保原材料满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检查焊条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检查受力钢筋同一截面的接头数量、搭接长度和焊接接头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钢筋尺寸和位置是否准确,保护层厚度是否满足要求。
5.严格进行砼浇筑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加强砼浇筑的旁站力度,严把砂、石、水泥进料质量关,材料进场后,要求承包人按规定频率取样试验,不合格材料不准使用;严格控制砼配合比,坍落度符合规范要求,监督工人对砼细心捣实,不漏振,不过振,使之形成无空隙、无分离、无蜂窝的密实均匀体。
6.严格进行预应力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钢绞线和锚具应按规定的频率取样试验,各项技术性能应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张拉设备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经常检查校正,读数精度应满足要求。
7.对于桥梁和挡墙,每一道工序或每一次砼浇筑完后,应要求承包人将其高程和平台位置上报监理、待监理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或后继工程的施工,否则不允许施工。
(二)监理旁站制度
为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对于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易产生缺陷和不易补救的部位,都应坚持全过程旁站监理。
旁站项目如下:
钻孔灌注桩,墩台帽混凝土浇筑,板梁预制,桥面铺装进行旁站。
(三)承包人自检体系审查制度
1.在工程开工前,应要求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体系。
2.着重对质量保证体系中的质量目标、组织机械设置、岗位人员职责、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奖罚措施等方面进行审查。
3.在施工的全过程中,经常性的进行检查,使承包人自检体系的各个环节都能有效运转,使施工质量得到保证。
(四)人员变更审批制度
1.按照合同文件要求和承包人的投标承诺检查其人员到位情况;
2.重点检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机械维修保养人员、测量和试验人员、熟练工人、民工的配置是否与施工组织相符,是否与施工计划相适应;
3.如发现承包人的主要人员与投标文件不符时,应及时提出质疑,要求承包人对此作出解释并提交替换人员的详细资料和人员变更申请报告,以供业主审批。
(五)机械设备审核
1.开工前检查承包人进场的机械设备是否与投标承诺相符,并向业主报告;
2.开工后,检查承包人进场的机械设备是否与工程的地形、地质、水文情况相适应。对不能适应的应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
3.随时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和设备的完好率是否满足施工计划安排,不能满足时应要求承包人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
(六)变更审批制度
为了适应公路工程建设的需要,使设计这门涉及技术、经济和方针政策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性应用技术更好地与工程实际相结合。
(七)质量问题处理及报告制度
A、质量缺陷的处理
1.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1)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同时承包人应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加强操作和施工工艺研究,以防类似缺陷再次发生。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了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或分项的施工。
4)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2.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
1)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对因设计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应通过业主提出处理方案及方法,由承包人进行修补。
2)修补措施及方法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应是技术规范允许的或是行业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
3)如果已完工程的缺陷,并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并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经征得业主的同意,可不进行加固或变更处理。如工程的缺陷属于承包人的责任,应通过与业主及承包人的协商,降低对此项工程的支付费用。
B、质量事故的处理
当某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间)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应按如下程序抓紧处理:
1.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尽快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并报告业主初步确定事故等级后上报有关部门。《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应详实反映该项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的费用等。
3.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批准,并指令恢复该项工程施工。
4.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监理工程师认为事故隐患尚未清除,则监理工程师不发复工指令,或根据合同条款再次发出暂停指令,直到事故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有结论后,方可发出恢复施工、进行处理的指令。
5.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判定时应全面审查有关施工记录、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现状,必要时还应实际检验测试。在分清技术责任时,应明确事故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及支付方式。
6.事故发生单位事故上报时限应按交通部交公路发[1999]90号《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附件“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的规定执行。
(八)监理资料制度
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为了做好本建设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配备专人保管本合同段的资料档案,各专业工程师配合做好此项工作。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
2.资料档案建档分类
资料档案按以下分类建档:
(1)监理文书;
(2)计量支付按技术规范的章节分类;
(3)现场质量检验单与材料试验单的分类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有关规定执行;
3.归档制度
(1)按本《监理规程》所规定审核签字制度,经签字及按上述的分类登记归档。
(2)资料档案要编制目录、索引等检索工具,以便查阅。
4.查阅制度
(1)现场监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人员可以直接向资料管理员查阅。其它监理人员需经项目工程师同意后方可查阅。
(2)业主、承包人查阅时需经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查阅。
(3)其它单位人员,原则上不予查阅,如确需查阅时,需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
(4)所有资料档案不得外借,非监理工作需要亦不得复印。
5.来往文件制度。
根据合同规定,凡监理、承包商、业主三方之间的来往文件,应有三方认可的印鉴或签名。
6.所有的文件往来和资料档案管理均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并建立各自的电子信箱,以便文件信息传输。
(九)计量支付制度
1.计量支付工作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监理人员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的基本手段之一。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与技术规范有关章节和合同工程量清单执行。在实施中应由承包人提供计量原始报表和支付月报(中期支付证书),经监理人员会同承包人实地核实修正,经修改后的各项资料,承包人应签名,如承包人不同意修改,驻地办可将有关计量记录和图纸送承包人研究,承包人收到记录14天内可提出书面申辩。逾期或经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研究决定后,则不通过承包人自行审查后上报。
(十)安全生产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各级监理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2.成立以监理工程师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保证体系,各专业工程师为施工现场的分管安全责任人,监理员负责现场检查、监督、落实。
3.督促并检查落实承包人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产生责任制度。
4.监理组每月组织承包人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每月不定期检查工地现场的安全施工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每月由监理工程师不定期组织驻地办全体人员至少二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学习,主要学习《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安全生产方面文件及法规。
6.参加承包人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会。在分项工程或每一道工序开工之前,督促并参加承包人的安全技术交底会,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7.加强自我防患意识,做好“三不伤害”。
8.监理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质检的同时,要对现场人、机、物的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必须督促承包人完成安全生产措施和消除安全隐患。
(十一)会议及学习制度
A、工地会议
1.工地会议是监理工程师对本合同工程进行全面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旨在检查、监督承包人对本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促进各方认真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工地会议分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过程中的工地例行会议(简称工地例会)。会议均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参加人员包括各级监理人员、承包人与业主的负责人或代表及其它有关人员。
2.第一次工地会议
(1)介绍人员及组织机构
1) 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组织机构,并将人员名单组织机构框图送达总监理工程师办及承包人。
2) 承包人介绍人员及组织机构并书面提出项目经理授权书、主要人员名单、职能机构框图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材料以取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监理工程师在本次会议中进行审查并口头予以批准(或有保留的批准),会后正式予以书面确认。
(2) 承包人介绍施工准备和计划情况:
1)主要施工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机械手等)到位情况;
2)料源来源情况及拟使用主要材料的试验测试情况;
3)主要设备到位及设备完好情况;
3) 承包人驻地建设及临时工程的进展情况;
4) 工地实验室及其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标定情况,书面提交实验室的布置图及仪器清单;
5) 履约保函和各种保险的办理情况,并将有关手续的副本或复印件送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6) 介绍施工进度安排;
7) 介绍已开工工作面的进展情况,说明质量保证资料的完善情况;
8) 介绍其他与开工条件有关的的内容及事项。
(3) 业主说明开工条件
业主代表就开工条件有关的问题进行说明;
(4)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明确施工监理例行程序
1)质量控制的主要程序、表格及说明;
2)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程序及说明;
3)计量支付的主要程序、报表及说明;
4)工程变更的主要程序、图表及说明;
5)确定工地会议的时间、地点及程序。
C、现场协调会议
1.会议的组织
1)在整个施工活动期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施工现场协调会。
2)会议只对近期施工活动进行证实、协调和落实,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其它重大问题只是提出而不进行讨论,另行召开专门会议或在工地会议上进行研究处理。
3)会议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承包人派代表出席,有关监理及施工人员可酌情参加,业主方面一般可不参加。
2.会议的内容
1)承包人报告近期的施工活动,提出近期的施工计划安排,简要陈述发生或存在的问题。
2)监理工程师就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予以简要评述,并根据承包人提出的施工活动安排,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工序检查、抽样试验、测量验收、计量测算、缺陷处理等施工监理工作。
3)对执行施工合同有关的其他问题交换意见。
D、学习制度
为提高监理人员在政治、业务、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知识,每月不定期地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所有监理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学习,派人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监理知识及专业知识培训和学习,以全面提高驻地办的整体监理水平。也将根据工地实际情况,由有关专业工程师主持,给承包人相关专业工程师讲述施工技术问题,以不断提高项目施工质量。
(十二)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A、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设备购进后,应将(包括说明书、技术资料、合格证、检定证书)移交试验监理员保管。
2定期将仪器设备的维修使用记录归档保存。
3.仪器设备档案未将批准不得外借。
4.仪器设备档案应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丢失或损坏,否则应追究责任。
B、仪器设备周期检定制度
1.仪器设备由试验监理员统一管理,并建立相应的试验仪器周期检定台帐。
2.仪器设备检定由所在的省、市技术监督局检定,证书存入档案。
3.试验监理员负责按时与检定部门联系仪器设备的检定。
4.经检定合格者发合格证,不合格者发停用证,并及时修理,重新检定。
5.仪器设备在使用周期内如出现失准或可疑情况应与试验室主任等共同商量处理。
6.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不准使用,如因管理失误造成超期的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十三)现场监理十不准制度
1. 不准私自与施工单位发生任何不正当的经济往来或利用职权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
2. 不准刁难施工单位或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坑害业主的利益;
3. 不准勒索施工单位支付到营业性歌厅、桑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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