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高速公路项目房建工程
FJ2合同段驻地办
安 全 监 理 大 纲
编制依据: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等编写本大纲,以便监理人员对现场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的指导工作。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浙江省**浦东高速公路项目房建工程FJ2项目。
2、项目简介:**浦东高速公路位于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是国家重点公路建设规划的一条纵向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浙江省公路交通建设规划“两纵、两横、十八连、三绕、三通道”中的“十八连”之一连。**浦东高速公路根据路用功能和地理位置分为杭州大井至海宁袁花和海宁袁花至平糊新仓两段。FJ2合同段沿线设管理中心1个(包括管理中心1区、2区综合楼、交警路政用房、泵房及变配电房等建筑物),独立收费站3个。
3、交通、能源和服务设施:
路线位于杭州、嘉兴两市,所在地区交通比较发达。全线均有县、乡公路与拟建公路交叉或相接。
公路沿线电网密布,电力较充足。
沿线县、市均有程控电话,可直接与各地通讯联系。沿线县、市及大型厂矿均有医院,在杭州,嘉兴两城市有大医院。
(二)监理服务范围:
1、浙江省**高速公路项目第二监理合同段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监理工作;
2、本监理合同段共有 1个施工合同段,见下表:
监 理
合同段
施 工
合同号
项 目
名 称
主 线
桩 号
工程名称
建 筑
面 积
(m2)
总 计
(m2)
FJ2驻
地办
FJ2项
目部
南北湖收费站
K65+610
综合楼
285.8
380.6
泵房及变电所
94.8
收费大棚
--
**管理中心
K63+570
包括管理中心1区综合楼
7645
10961
包括管理中心2区综合楼
交警路政用房
3150
泵房
53
变配电房
112
海盐收费站
K74+350
综合楼
285.8
380.6
变电所
94.8
收费大棚
--
乍浦收费站
K87+800
综合楼
285.8
380.6
变电所
94.8
收费大棚
--
二、重点部位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析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1、 临时用电技术措施
1) 临时用电线路全部架空。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拆除工作必须由电工组长专人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持有效双证的维修电工)进行施工。
2) 配电房内安全工具及防护措施,以及灭火器材必须完好齐全。
3) 对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存放场所的设备,要严格监控、经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 对移动机具及照明的使用,应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并经常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5) 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应有专人进行维修和管理。
6) 每月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
2、实施要点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按照项目部临时用电设计(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进行设置,再由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大型机械如塔吊、施工升降机等机械,应单独设置随机控制电箱。
⑴ 施工现场每天由专业电工负责安全用电的巡视、维修和整改工作。
⑵ 夜间值班电工必须两人上岗。
⑶ 特殊情况下需要带电操作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用具,采取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并指定专业人员进行监护。
⑷ 杜绝施工用电常见通病。
(二)高压电线下施工:
高压电线下施工时,应首先检查所用吊车等机械的高度和高压线距地面的高度,当机械的顶端距高压线的高度满足安全距离时,在报相关电力部门批准后可以施工,但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注意观察,特别是在大风雨时,应停止施工并做好机械等的固定工作,避免由于大风将机械设备或建筑用材刮到高压电线上发生跳闸、触电事故;当机械顶端距高压线的高度不满足安全距离时,应上报驻地办后按主管部门意见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三)高空作业:
Ⅰ脚手架搭拆安全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JGJ130—2001第8章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规定进行。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7.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
8.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9.脚手架底座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10.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放线定位。
1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12.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规范JGJ 130—2001表8.2.4的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13.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2)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14.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2)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应符合JGJ 130—2001第6.3.5条的规定;
3)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4)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5)顶层立杆搭接长度与立杆顶端伸出建筑物的高度应符合JGJ 130—2001第6.3.5、6.3.6条的规定。
15.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JGJ 130—2001第6.2.1条的构造规定;
2)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
杆固定。
16.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搭设横向水平杆应符合JGJ 130—2001第6.2.2条的构造规定;
2)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
3)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下列部位:
① 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
② 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60º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③ 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④ 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各500mm的范围内;
⑤ 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的范围内;其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300mm和转角处600mm的范围内;
⑥独立或附墙砖柱。
当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连墙件两步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17.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垫板上。
18.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φ48或φ51)相同;
2)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3)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5)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19.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2)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
3)挡脚板高度不高小于180mm;
4)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20.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2)采用对接或搭接时均应符合规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3)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4)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
21.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22.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23.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24.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25.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有关规定执行。
26.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27.拆除脚手架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8.拆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4)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JGJ 130—2001第6.4.2条第4款、第6.6.3条第1、2款的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29.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2)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JGJ 130—2001第8.1.2~8.1.5条的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30.悬空作业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1.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32.从二层楼面起张设安全网,往上每隔四层设置一道,安全网必须完好无损、牢固可靠。
33.拉结必须牢靠,墙面预埋张网钢筋不小于φ14,钢筋埋入长度不少于30d。
34.脚手架柱距不大于1.8m,排距为1.8m,每低于楼层面200mm处加搭一排横愣,横向间距为350mm,满铺竹笆,竹笆一律用铅丝与钢管四点绑扎牢固。
35.脚手梁拆除顺序应自上而下进行,拆下的钢管、竹笆等须妥善运出电梯井道,禁止乱扔乱抛。
Ⅱ钢筋绑扎作业安全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佩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具。
2.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取得有效钢筋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徒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3.密切注意基坑土方及围护情况,关注基坑排水状况,发现问题应立刻上报。
4.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
应在钢筋加工棚内进行,不宜在绑机现场进行断料、弯料或配料。
5.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6.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不准吊。
7.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8.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9.起吊钢筋骨架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m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10.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能上能下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11.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12.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13.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要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独立柱头钢筋时,不准站在钢箍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穿在钢箍内作为立人板。
14.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m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15.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不准一点吊。
16.切割机使用前,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有否漏电;电源线须进漏电开关,切割机后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17.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18.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19.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20.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禁止从柱子上的钢箍上下。
Ⅲ屋面作业
1.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心脏病,无恐高症,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有效钢筋工上岗证,方可独立操作。学徒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2.斜屋面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在临边洞口,应配置防护网、防护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作业用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4.随身所带的作业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防滑落伤人。
5.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6.斜屋面上应建平台,用以堆放钢筋、材料,传递钢筋等物件应用绳牵牢,防止滑落,绑扎完成一根后再传递一根。
7.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8.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9.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m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10.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11.绑扎斜屋面板钢筋时,应支撑满堂脚手架,不得站立在钢筋骨架上,或上下攀登。
12.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3.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四)混凝土浇筑: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扣好安全带,严禁穿硬底鞋。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酒后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癎症的人员严禁参加高空作业。
3.脚手架、工作平台和斜道应绑扎牢固。若有探头板应及时绑扎搭好,脚手架上的钉子等障碍物应清除干净。高处作业或较深的地下作业,必须设有供操作人员上下的走道。
4.浇筑地下工程的混凝土前,应检查土边坡有无裂缝、坍塌等现象。
5.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线必须架空在2.5m高以上。在深坑和潮湿地点施工必须使用低压安全照明。
6.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拆换工作应由电工进行,严禁混凝土操作工自行拆动。
7.泵送设备放置应离基坑边缘保持一定距离。在布料杆动作范围内无障碍物,无高压线。
8.水平泵送的管道敷设线路应接近直线,少弯曲,管道与管道支撑必须紧固可靠,管道接头处应密封可靠。“Y”型管道应装接锥形管。
9.严禁将垂直管道直接装接在泵的输出口上,应在垂直管架设的前端装接长度不小于10m的水平管,水平管近泵处应装逆止阀。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下端应装接一段水平管,其长度至少为倾斜管高低差的五倍,否则应采用弯管等办法,增大阻力。如倾斜度较大,必要时,应在坡度上端装置排气活阀,以利排气。
10.支腿应全部伸出并支固,未支固前不得启动布料杆。布料杆升离支架后方可回转。布料杆伸出时应按顺序进行。严禁用布料杆起吊或拖拉物件。
11.当布料杆处于全伸状态时,严禁移动车身。作业中需要移动时,应将上段布料杆折叠固定,移动速度不超过10km/h。布料杆不得使用超过规定直径的配管,装接的软管应系防脱安全绳带。
12.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不正常应及时调整或处理。如出现输送管道堵塞时,应进行逆向运转使混凝土返回料斗,必要时应拆管排除堵塞。
13.泵送工作应连续作业,必须暂停时应每隔5~10min(冬季3~5min)泵送一次。若停止较长时间后泵送时,应逆向运输1~2个行程,然后顺向泵送。泵送时料斗内应保持一定量的混凝土,不得吸空。
14.应保持水箱内储满清水,发现水质混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应及时检查处理。
15.泵送系统受压力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液压系统的安全阀不
得任意调整,蓄能器只能充入氮气。
16.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17.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18.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19.地下工程深度超过3m时,应设混凝土溜槽。滑放混凝土时,应上下配合。
20.浇筑无板框架的梁、柱混凝土时,应搭设脚手架,并应附设防护栏杆,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
21.浇捣圈梁、挑檐、阳台、雨篷混凝土时,外脚手架上应加设护身栏杆。
22.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23.用草帘或草袋覆盖混凝土时,构件表面的孔洞部位应有封堵措施并设明显标志,以防操作人员跌落或受伤。草帘或草袋等用完后随时清理,堆放到指定地点,并应在堆置地点设置消防设施。
24.在大风雪或暴风、雷雨的情况下(六级风以上),不得在露天进行高空作业;气温较低(-15℃左右),又在高空或迎风方向连续作业时,应加强保暖,必要时休息取暖。
25.应经常检查脚手架的接头处是否牢固,检查安全防护设置是否齐全,是否因冰、雪、风、雨的影响而松动下沉。走道及跳板通道,应经常清扫或进行防滑处理。
26.斜屋面混凝土浇捣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7.斜屋面混凝土浇捣应搭设混凝土下料平台。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8.从下料平台至混凝土施工操作面必须设有供操作人员上下运输的走道。
29.混凝土浇捣应自下而上进行。浇筑斜梁、屋面板、过梁、小雨篷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30.斜屋面四周及临边、洞口应架设护栏和安全网。特殊情况下无可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31.雨天滑湿、六级风以上、大雪天气不得施工。冬季气温较低或迎风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注意保暖,必要时轮番作业、休息取暖。
32.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33.混凝土垂直运输应有人指挥,料斗到达下料平台上方、距离下料平台0.5m时,操作人员才能靠近打开料斗下料。下料完毕操作人员离开下料平台后,才能指挥塔机料斗返回。
(五)施工机械
1、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得将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工作前应检查:
(1) 工作场地周围有误妨碍工程障碍物;
(2) 油、水、电及其他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是否完备;
(3) 安全、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4) 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可靠;
(5) 油温、水温是否达到正常使用温度;
工作中应观察:
(1) 指示灯和仪表、工作和操作机构有无异常;
(2) 工作场地有无异常变化;
工作后应进行检测保养:
(1) 工作机构有无过热、松动或其他故障;
(2) 参照例行保养规定进行例保作业;
(3) 做好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4) 填写好机械操作履历表
3、驾驶室或操作室内应保持整洁,引进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要拉上驻车制动闸。坡道上停车时,要用三角木或石块抵住车轮。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5、用手柄启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内加油时附近应严禁烟火。
6、柴、汽油机的正常工作温度应保持在60-900C之间,温度在400C以下时不得带负荷工作。
7、对用水冷却的机械,当气温低于00C时,工作后应及时放水,或采取其他防冻措施,以防冻裂机体。
8、放置电动机的地点必须保持干燥,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易燃品。启动高压电开关及高压电机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
(六)饮食安全卫生:
施工单位应对厨房、食堂等饮食场所定期进行消毒。饮用水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用水,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坚决不能食用,以防食物中毒。若不慎使用了变质或有毒的食物导致食物中毒的应及时送医救治。
三、安全监理的责任范围
1、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制度的监理
(1)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①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
②制度中是否有齐全而明确的目标;
③项目与分包单位及班组签定的施工合同条款中,有无明确的管理职责和指标;
④各生产管理层以及公司与项目、总包与分包间是否都建立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的机构、人员,且已经各方确认;
⑤是否建立和健全了安全生产的奖惩与考核制度并在过程中予以落实。
(2)检查施工单位和项目是否建立有建全的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制度并予以落实(包括劳保、防护资金;教育培训资金;安全措施资金等)
(3)检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①有无对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待岗、转岗与换岗职工和新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制度;
②有无培训计划;
③计划落实与否?
(4)检查安全检查制度
①是否建立有各层次(公司、项目、专项与日常、季度等)的检查制度;
②制度中有无时间、人员、内容、要求的规定;
③制度中有无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处置及复查等要求的内容;
④对各项检查和隐患的处置与责任是否有记录(档案)。
(5)对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的检查
①是否建立有各层次的事故报告处理的制度,制度是否齐全;
②制度是否实施并落实了“三不放过;
③是否建立了事故档案;
④是否按规定办理了“意外保险”;
⑤是否有“援人员”。
2、对施工企业、机构、资质的监理
(1)检查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配备
①企业必须配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②现场应建立“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级均需分别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检查企业资质与从业人员资格证明
①企业资质与项目等级和生产经营行为是否相符;
②总分包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管人员是否有安全考核合格证及上岗证;
③其它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对安全产品供应单位的管理
①企业和项目对安全设施材料、设备和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应有控制要求规定(制度);
②所有安全材料、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供货单位应出具有“生产资质证明文件,资证材料必须与经营内容相符。
3、从安全技术管理方面进行控制和监督包:
(1)工地应对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情状态和根源,列出清单(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中毒等)制定有管理制度(培训教育、操作规程与技术措施)有应急预案(包括技术、监控措施与方法,人员、材料、器具、设备的配置等);
(2)“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中必须有明确编制审批制度,其安全、措施、内容、工艺、作业条件、职工素质等都应有明确的规定,实施中不得随意更改;
(3)对施工项目中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与降水、模板、吊装、脚手架安拆以及爆破、垂直运输设备装、拆等工程,均应结合实际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和按程序审批后才予实施,实施前应组织交底、检查和验收。
(4)施工企业必须制定有给项目管理人员、班组进行安全技术分级(给项目管理人员、班组)交底制度,讲明职责、权限、管理要求;工作程序及分解落实与监督、检查等内容和规定。口头交底后应有书面交底记录和交签手续,并予以备案检查;
(5)施工企业应全面收编国家现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各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除专档专人管理外,并应随工程进度将目录、摘要编发给企业相关人员,其内容至少包括:
①管理文件类(文明卫生、劳动保护、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事故管理);②建筑工程类(土方、脚手架、拱板、高处作业、临时用电、起重吊装、建筑机械、焊接工程、拆除与爆破、消防等项目);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如架工、砼、钢筋、油漆、玻璃、起重吊装、施工机具装拆与使用等)。
(6)检查工程在安全设备、工艺的选用:
①严禁施工现场使用国家、行业、地方等方面已明文规定的淘汰器材、设备和落后或不安全施工工艺;
②支持和鼓励施工项目优先选用国家、行业、地方推荐的器材、设备、新的安全施工工艺及新的安全防护材料、器具。
4、对施工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的监控:
(1)对设备安全管理的监督:
①要求工地对现场施工和应急救援使用的全部设备在安装和拆除、验收与检测、使用与保修、改造与报废等各方都建立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对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提出有明确要求,确定有监督检查、考核方法,形成有组织措施的文件;
②安全设备、设施采购:必须是合格产品、报送有效证明(说明或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验控制报告或鉴定证书等)。不得购置国家、行业、地方等方面已明文规定要淘汰的产品。二手货必须由有资质的鉴定单位出具的技术鉴定合格、有效使用的证明文件;
③监理应督促并参与施工企业定期(季或月)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核查设备、器材在采购、安装与拆卸、验收与检测、使用与保养、维修与改造以及报废等相关记录;
④检查租赁设备双方具有承担的资质与能力的证明材料、租赁协议、出租方对设备、机具和配件性能、运行安全、检测维修等证明文件;
⑤督促并检查企业的设备档案(台帐),包括:自制、出租、承租设备的数量、型号与规格、日常检修记录和目前状况等说明与记录。
(2)对大型设备装、拆的安全监理
①按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督条例》核查装、拆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资格,现场须报监理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且不准将装、拆出租、分解给二个以上单位进行;
②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装拆之前申报《装拆方案》和《安全措施》,经监理确认后予以实施;
③当设备装拆完成,检查装拆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出具的“合格明”,向使用操作方移交的“安全使用证明”以及做使用附交底所附记录。使用单位必须派专人参
与装拆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包括:方案与措施审批手续,企业资质与人员资格,隐蔽部分的验收,设备安、拆程序及过程是否与方案、措施相符,装拆技术人员是否到位,完工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和使用交底记录等);
④设备安装完成,必须经过自检和行政批准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检测合格后并取得合格证后监理方可核准使用。
(3)对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的管理与监控
①检查施工现场在危险部位是否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②检查和督促施工企业或项目必须建立有:正确使用其警示标志和安全色的明确的制度和要求。对设置的部位、内容、各级的管理职责与权限,监督与检查方法、组织等都有明确的制度和要求规定;
③要求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安全色应统一规划,并符合《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条例》(GB16179—1996)和《安全色》(GB2893—2001)的要求和企业内部规定。
(4)对工程中使用特种设备的监理:
①检查项目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建立有该设备生产、使用的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设有专人管理,明确相应的管理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有监督、检查、考核的方法(产品单位应具有相关部门发的《生产许可证》);
②检查企业在管理中,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落实了法定单位对其定期检测并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5)监督工地落实现场安全检查与测试工具
①施工企业应按现场所使用的设备配备有相对完善的检测设备与工具(包括:检查几何尺寸的卷尺,经纬仪、水准仪、卡尺、塞尺,检查受力状态的传感器、控力器、力矩扳手,检查电器的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电压电流表、漏电测试报告等,测风速的风速仪等);
②要求各种检测设备与工具必须是证明齐全的合格产品(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专门机构的《认证证明》、《出厂检测报告》等);
③要求各种安全检测工具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了定期检查和经常性核正(至少应每年检定、核正一次,或按使用次数规定进行监理应查其书面检验报告或记录)。
5、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检查的要点”
1)施工现场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核查:
①施工现场在执行中,是否按监理审批过的“总平面布置图”上各临设的安全间距与隔离措施等;
②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与“围挡作业”和“六防”与卫生设施(防火、防水、防雷、防震、防洪、防风)达标与否;
③作业区、施工区、库料区和脚手架是否已按规定远离了高低压电力网路和危害作业场所,并满足规定的最小间距;
④对一切施工安全设施,必须按审批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检查和验收,达标方可使用;
⑤现场的洞、坑、沟、高处临边和高危作业区等,要求必须有安全设防、安全标志、闪红灯警示等,安全通道应畅通明亮;
⑥要求坑、槽施工应有全面可靠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规章,其料堆、机械与坑、槽边须按各种参数进行计算确定,保持可靠距离;
(2)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施工设施与设备的安全措施:
①检查(各种类型)脚手架的施工方案、立杆或架体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杆件和剪刀撑的连接固定、悬挑梁及架体稳定、脚手板、荷载架体和层间防护、材质与杆件接头、通道与卸料平台的搭设和各部分的施工技术交底与验收、升降装置与附着支撑等诸多内容;
②基坑支护中检查施工方案、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临边防护、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周边建筑设施和基坑支护的变形检测、作业环境等内容;
③现浇构件的模板安装中,检查施工方案、支撑系统、立杆稳定、施工荷载、模板堆放与吊装、支撑方法与验收、拆除前的砼强度、运输道路与作业环境等方面;
④对“三宝”(安全帽、安定带、安全网)、“四口”(通道口、基坑口、板洞口、梯道(井)口)、“五边”(基坑边、阳台边、楼板边、詹口边、梯道边)中使用的器具、
防护与设施的可靠性进行检查;
⑤检查施工用电:a、外电安全距离与防护措施;b、工作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c、配电箱与开关箱的两级保护的做法、参数、标记、门锁;d、现场照明的电压、回路、做法和接零保护;e、配电线路的电缆芯数、电线质量、穿越过道的保护、架设与固定;f、电气装置的参数与设备是否相匹配;g、用电记录与档案(巡视维修记录、地极阻值摇测、规章制度)等内容。
⑥对物料提升机械(龙门架、井字架)检查架体资证、限位保险装置(定型化的停靠、超高超荷底极等限位、缓冲装置)、架体稳定(缆风绳和建筑结构、连接)钢丝索、卸料平台门拦、吊笼门拦、架体安拆(方案、基础、垂直度、架蓝间隙、防护网、保护绳等)、传动系统(地锚、卷钢绳、滑轮与防脱保险装置、联络信号、操作规章、避雷防护等内容;
⑦对外用电梯检查人机资质、安全装置(灵敏度、门锁灵活)、荷载(配重与限控)、装卸方案、架体稳定、联络信号、避雷、验收与操作制度等;
⑧对塔吊的安全检查内容为:人机资证、力矩限位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吊钩、卷扬机与上人爬梯的保险装置;附墙装置(或夹轨钳)的安置距离、安装与拆卸方案、指挥及方式(对讲机、旗语)、电气安全(卷线器、机与架的间距、防护、接地接零、基(轨)质量(有设计文件、安装牢靠、轨道有限位器等)安装验收与定位记录等;
⑨对施工机具中的木工(平刨、圆盘锯)机械、手持电动工具、钢筋、电焊机、搅拌机、气瓶、打桩机、潜水泵、翻斗车等检查人机资证、安装稳定、电气可靠(线路开关、接地接零等)、环境(棚、屋等)符合要求,操作有规程、防护与标志齐全等内容。
6、配合企业安全生产业绩的评价工作
①项目监理部应配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的检查和评价,主动提供相关监理记录、资料和现场真实情况;
②按照建设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安全生产的奖罚》、《项目施工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几项法规。
四、组织网络、人员配置和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驻地工程师任组长,专职安全员落实到位,每道工序都要有安全负责人。
2)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三级”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和岗前培训,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帐,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完善会议制度和检查制度。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登记造册,进行统一管理。
**高速公路FJ2驻地办安全管理框架图(见附表)
2、安全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安全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安全监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2)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工作程序和监理实施细则。
3)负责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贯彻落实。
4)负责审核承包人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5)负责组织专项重大安全施工方案论证工作。
6)负责安全监理技术交底和管理工作。
7)负责巡查工地现场,发现隐患签发监理指令予以纠正。
8)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并完成报告。
9)负责安全监理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10)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派的其它工作。
安全员岗位职责
1)在安全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2)负责安全方案的初步审查工作。
3)负责参加重大专项安全方案论证工作。
4)负责参加安全管理细则制定工作。
5)负责巡视工地现场,填写安全巡视记录。
6)负责纠正违章作业,处理或报告安全隐患,填写监理指令。
7)负责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8)参加安全施工调查工作。
9)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安全资料。
10)完成安全工程师交派的其它工作。
五、安全监理工作与方法
(一)监理工作流程图
1.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图
紧急通知
通知
上报
同意
修
正
方
案
不同意
承包人编制安全施工方案
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
业主代表审核
实 施
监理工程师
检查执行情况
发现安全生产隐患
及时发出整改通知
发现安全事故
提出书面报告
承包人
落实整改
承包人组织有关各方面处理安全事故
业主代表
2.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流程图
修正方案
承包人编制文明施工方案
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
不同意
同意 上报
业主代表审核
承包人落实整改
实 施
监理工程师检查
执行情况
业主代表
(二)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1.确定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目标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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