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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城市总体综合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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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东营城市总体综合规划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年-2020年) 文本目 录第一章总 则1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3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5第一节 城乡统筹发展5第二节 人口与城镇化7第三节 城镇等级、职能与布局8第四节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10第五节 基础设施布局12第六节 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15第七节 旅游业发展16第八节 社会服务业发展17第九节 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18第十节 市域生态系统保护规划21第十一节 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24第十二节 市域空间管制分区26第十三节 海岸线与近海保护利用28第四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30第五章规划区协调布局规划31第一节 发展策略与总体布局31第二节

2、规划区城乡发展指引32第三节 重大设施协调35第六章中心城区总体布局规划36第一节 中心城区总体布局36第二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38第三节 住房保障与居住用地规划41第四节 工业及仓储用地规划44第五节 油田生产防护用地规划45第六节 旧城更新与城中村改造规划46第七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48第一节 对外交通规划48第二节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49第三节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51第四节 公共停车场规划52第五节 慢行交通规划52第六节 客运枢纽规划54第七节 物流及货运系统规划55第八章中心城区绿地水系与景观规划56第一节 城市水系规划56第二节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58第三节 景观系统规划59第九章

3、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和环境保护规划63第一节 供水工程规划63第二节 污水工程规划64第三节 雨水工程规划65第四节 供电工程规划66第五节 通信工程规划67第六节 燃气工程规划67第七节 供热工程规划68第八节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69第九节 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70第十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72第一节 防震减灾73第二节 防洪工程73第三节 人防工程74第四节 消防工程74第五节 综合救灾75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利用规划76第十二章中心城区空间管制77第一节 空间管制分区77第二节 开发强度分区78第三节 “四线”划定79第十三章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81第十四章中心城区远景发展构想83第十五章

4、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85第十六章附 则87附 表88of rural drinking water sources, protection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s in rural areas by the end of the delimitation of the scope of protection, complete with warning signs, isolating network protection facilitiesV 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文本第一章 总 则第 1 条 规划目的为落实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山

5、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东营市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推进城市健康持续发展,根据2004年5月25日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同意修编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复函,特编制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年2020年)。第 2 条 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以社会公平、城乡协调、区域互动、资源节约、生态保护为基本原则,进一步深化“黄蓝融合、海陆统筹、一体发展”的总体发展思路,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作用,促进东营市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第 3 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

6、5年)3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4.山东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定5.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2009年)6.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2011年)7.山东省“十二五”城镇体系建设规划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9.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0.国家和省、市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11.其他相关规划和文件第 4 条 规划期限近期为2011年2015年,远期为2016年2020年,远景为2020年以后20年到30年。第 5 条 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规划范围为东营市全部行政辖区,包括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县、利津县和广饶县,编制城镇体系规划,总面

7、积为7923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西起东营区行政区界及西六路,东至溢洪河,南起南外环路及东营南站,北至潍坊路和东营区行政区界,规划控制范围约486平方公里。第 6 条 城市规划区东营城市规划区规划范围确定为东营区、河口区和垦利县全域、利津县刁口乡、广饶县丁庄镇和东营市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将港口、机场、水源地、重要基础设施和自然保护区等规划重点拓展和需重点控制的区域纳入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约6442平方公里。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第 7 条 强制性内容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

8、标志的内容均为依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所确定的强制性条文。规划确定的强制性条文具有法定的强制力,必须严格执行。下位规划不得擅自违背和变更上位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涉及规划强制性条文的调整,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第 8 条 总体目标紧紧抓住“黄蓝”两大国家战略的实施机遇,加速推动东营从资源开发城市向区域中心城市转型,将东营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第 9 条 分项目标区域中心:加速建设黄河三角洲的中心城市,将东营发展成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北翼龙头、环渤海地区的新兴增长极。湿地名城:立足“大空间、大绿地、大湿地、大水面”的空间本底条件,建设河海交融、独具特色、秀美宜居的

9、宜居湿地名城。产业高地:以生态化、临海型产业体系为导向,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效生态产业基地和临海产业基地。生态城市:进一步提升生态型、组团化的空间发展模式,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建设具有国际知名度的滨海生态宜居城市。第 10 条 阶段目标到2015年,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0年,全市的经济综合实力、社会文明程度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实现现代化。第 11 条 城市发展策略1.区域协调,多方联动。一方面,加快对接天津滨海新区(京津冀)和胶东半岛南北两大发展源头;另一方面,加强与济南、滨州的联系,积极拓展腹地空间,全面提升东营城市的区域地位。2.中心提升,职能转型。整合优势

10、资源,壮大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模式,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强化交通和市政设施支撑,实现从石油基地向区域中心的全面转型。3.滨海突破,板块发展。立足市域东西本底差异,以半岛蓝色经济区为依托,呼应环渤海沿海推进的发展机遇,积极推动滨海高等级公路和环渤海城际铁路建设,整体构筑滨海板块。4.产业跃迁,多元集聚。在加快石油及相关产业高端化与国际化的同时,依托“黄蓝”战略积极吸引新兴产业集聚,摆脱单一的资源驱动模式,加快培育生态化、临海型的多元高效产业体系。5.生态引领,高效治理。在“黄蓝”国家战略规划的指导下,坚持生态优先发展,加强生态环境的恢复与治理,重点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绿色工业、现代服务业和生态旅游

11、业。6.特色塑造,宜居宜业。突出“高效、生态、湿地、水城”的规划理念,将东营建设成为独具特色、文化多元、生态卓越、宜居宜业的生态水城。第 12 条 产业发展策略突出资源科学集约利用、产业循环高效发展和统筹海陆发展三大主题,着力构建以高效生态农业为基础、环境友好型工业为重点、现代服务业为支撑、海洋产业为特色的高效生态产业体系。第 13 条 资源利用策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与水环境统一管理,推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循环利用;优化能源结构,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第 14 条 生态发展策略强化生态环境保

12、护和建设,搞好水土保持,重点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绿色工业、现代服务业和生态旅游业;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设定环境准入门槛,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明确控制措施;推进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第 15 条 社会发展策略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扶持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加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事业的投入,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实施富民工程,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第 16 条 人口发展策略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强人口吸纳能力建设,鼓励外来人口迁入和

13、定居;着力提升劳动力的科学文化和技能水平,注重高素质的人才引进,为产业转型和持续发展奠定人力资源基础;实施人口发展功能分区,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其家属向人口重点发展区域就业和生活,促进人口适度聚集和合理分布。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一节 城乡统筹发展第 17 条 城乡统筹战略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坚持以城带乡,以工促农,促进中心城市、城镇与乡村一体化发展。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和集中农业生产空间,强化农村作为生态本底的作用。保留优化乡村风貌,突出城乡空间特色差异。坚持新型城镇化道路,鼓励、引导农村人口自愿向城镇集聚,提升优化农村社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完

14、善乡村设施配套,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加强城乡公共服务、公交体系和市政设施的对接,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尊重农民意愿开展农村的改造和建设,防止大拆大建。第 18 条 市区(中心城区、河口区)和县城建设标准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应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执行相应的国家规范。第 19 条 重点镇建设标准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宜控制在130平方米以内。公共设施建设应能服务于镇域及相邻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应参照县城或城市社区标准。第 20 条 一般镇建设标准人均建设用地宜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内。公共设施建设应能服务于镇域。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应执行镇规划标准

15、(GB501882007)要求。第 21 条 农村建设标准依据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户均宅基地宜控制在266平方米以内。公共设施建设应能服务于行政村域,基础设施建设应能满足本村生产、生活需求。第 22 条 推进农村居民点分类整治将村庄划分为城市地区的村庄、农村地区的村庄两种地域类型。城市地区的村庄控制其建设用地的发展,根据城区、镇区建设的时序,按城市规划要求,适时进行村庄改造,直接纳入城市、小城镇范畴。农村地区的村庄以农村社区的形式进行组织,划分为若干个农村社区。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将村庄划分为六种类型:撤村建居型、小城镇聚集型、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型

16、、村庄整治改造型、逐步撤并型、整村搬迁型,并进行分类导引。第 23 条 实施差异化的农村社区组建策略规划将村庄分为人口稠密地区、人口稀疏地区、黄河南展大堤以内的地区三种区域类型。人口稠密地区采取多村组建农村社区的模式,人口规模一般应在5000人以上,社区服务半径控制在2-3公里。人口稀疏地区采取村庄大规模合并组建社区的模式,距离社区中心3公里内的村庄中期适度保留,不在社区服务半径内的村庄逐步搬迁,农村社区人口规模一般应在3000人左右。黄河南展大堤以内村庄统一规划、分批搬迁、集中居住,统一改良大堤内土地,进行农场化、规模化经营。第二节 人口与城镇化第 24 条 市域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2015

17、年,市域总人口规模为24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66%,城镇人口为158万人;2020年市域总人口规模为28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72%,城镇人口为202万人。第 25 条 城镇化战略强化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大力提升中心城市的同时,为农民创造相对低成本的城镇化平台。提升城镇基础设施水平,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引导农村人口合理有序地向城镇转移,促进城镇体系和市域空间结构优化。第 26 条 城镇体系发展策略以交通干线为依托,采用轴线集聚、核心增长模式,突出发展中心城,加快县城与重点城镇建设,积极培育特色小城镇,统筹发展新型农村社区,构建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格局。第 27 条 空间发展策略1.培育滨海

18、。依托港口、区域通道等重大基础设施投放,充分发挥地广人稀的本底优势,重点加快海洋产业等战略新兴产业的集聚,使之成为东营城镇、产业发展新的战略承载空间。2.对接滨州。加强东营与滨州之间的通道建设,加快东营和滨州之间经济发展较慢地区发展,实现中心城市功能向滨州方向的辐射,拓展城市腹地。3. 构建集群。在中心城区周边等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整合空间资源,将城镇组群作为城镇化发展的主体形态,提高城镇体系运行效率,同时减轻环境压力。4. 强化通道。以主要的区域通道为依托,以点连轴带动园区集聚和城镇拓展,形成中心城镇及重要产业园区沿走廊集聚发展、密切联系的空间通道。第三节 城镇等级、职能与布局第 28 条 城

19、镇中心体系规划城镇中心体系分为“市域主中心、市域次中心、重点镇、一般镇”四个等级,以“一主四次”为骨架,近期构建“1,4,11,16”的中心体系,远期则调整优化为“1,4,10,10”。1.一个主中心:由东营中心城区、垦利县城与滨海新城组合构成。2.四个次中心:河口城区、东营港城、广饶县城和利津县城。3.十个重点镇:大王镇(含稻庄镇)、陈庄镇、孤岛镇、胜坨镇、丁庄镇、黄河口镇、新户镇、牛庄镇、永安镇、史口镇。4十个一般镇:董集镇、盐窝镇、龙居镇、李鹊镇、北宋镇、汀罗镇、义和镇、大码头镇、花官镇、刁口镇。第 29 条 城镇空间结构构建“三大组群,多条通道”的空间格局。1.“三大组群”的城镇空间形

20、态大力打造中心城镇组群:以中心城区为核心,整合垦利、利津等周边城镇,进一步扩大区域中心城市的核心辐射作用,逐步一体化发展,远景发展成为东营都市区。构筑南部广饶-大王城镇组群:促进广饶、大王、稻庄等城镇的一体化发展,面向胶济沿线,带动市域南部城镇化发展。培育北部河口-东港城镇组群:逐步加强东营港、河口城区与仙河、孤岛、刁口、汀罗等城镇间的联系,带动市域北部城镇化发展。2.“多条通道”的城镇空间发展依托东营-滨州城镇联系通道:贯通东营市区、利津县城、滨州市的东西向跨市域的城镇功能联系通道;滨海城镇联系通道:依托滨海高等级公路连接东营港、黄河口、东城和滨海组团,形成以产业功能为先导,南北对接天津滨海

21、新区和胶东半岛的产业型联系通道;内陆城镇联系通道:依托荣乌高速公路连接垦利、中心城、广饶以及沿线城镇形成的综合性城镇功能联系通道。此外,培育从东营港联系垦利县城、中心城区,并进一步向济南、淄博方向延伸的次级城镇联系通道。第 30 条 城镇规模结构市域城镇规模结构划分为四级:1.一级城市为中心城区,城镇人口规模为100万;2.二级城市5个,分别为河口城区、东营港城、广饶县城、利津县城、垦利县城,城镇人口规模为10-20万;3.三级城镇7个,其中大王镇、滨海新城的城镇人口规模为5-10万,陈庄镇、孤岛镇、胜坨镇、牛庄镇、盐窝镇的城镇人口规模为2-5万;4.四级城镇14个,其中丁庄镇、史口镇、永安镇

22、、黄河口镇、董集镇、新户镇的城镇人口规模为1-2万人,龙居镇、义和镇、北宋镇、汀罗镇、李鹊镇、刁口镇、花官镇、大码头镇的城镇人口规模小于1万人。第 31 条 城镇职能分工市域城镇分为七种类型:1.综合型:东营中心城区、河口城区、广饶县城、垦利县城、利津县城、滨海新城。2.工贸结合型:大王镇、丁庄镇、牛庄镇、龙居镇、义和镇、李鹊镇、永安镇、北宋镇、汀罗镇、大码头镇、花官镇。3.商贸流通型:陈庄镇、盐窝镇、董集镇。4.工业主导型:东营港城、胜坨镇、史口镇。5.工矿服务型:孤岛镇。6.临海产业型:新户镇、刁口镇。7.生态服务型:黄河口镇。第四节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第 32 条 规划目标至2020年,实

23、现东营市市域交通系统全面现代化和高效联运,将东营市建设成为环渤海南翼、衔接京津冀与山东半岛的重要区域性交通枢纽。第 33 条 规划原则与策略充分利用、对接现状国家级交通大动脉,增加区域联系通道,构建与之联系通畅的公路和铁路网;以城乡协调发展为原则,落实重大交通设施布局,建设安全性较好的公路网和服务水平较高的城乡公路客运体系,加强城市和市域内主要城镇以及黄河口旅游区的交通联系;组织联运网络,提高整体运输效率,大力发展物流业。跨河交通建设须满足黄河防洪要求及入海流路安排,项目建设要依法进行洪水影响评价。第 34 条 铁路规划新建德大铁路、黄大铁路,改造张东铁路;分别在利津县城、史口镇、中心城区南部

24、、田庄村设铁路车站。新建东营港疏港铁路、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广利港铁路支线、寿平铁路。规划预留济南-滨州-东营城际轨道与环渤海城际轨道通道,并预留线位和站位。第 35 条 公路规划公路网络按照高速公路、区域级公路、市域级公路三级进行规划。1.高速公路:规划济南-东营高速(陈庄至滨州段)经明集、盐窝、陈庄,东营境内约37公里;规划长深高速(G25)(东营境内)高青至广饶段,向南穿过广饶县连接通向淄博、潍坊。2.区域级公路:规划形成“一环两快四横四纵”的区域干线公路网格局。“一环”:滨海高等级公路;“两快”:同兴路(S316)、东郑路(G220);“四横”: 孤滨路(S312)、东滨路(S310)

25、-永馆路(S315)、广青路(S319)、潍高路(S323);“四纵”: 新海路(S320)-新博路(S228 )、东青路(S230 )、新博路(S228 )、河辛路(S231 )。公路等级不低于二级标准。3.市域级公路:主要包括广码路、利沾路、博辛路、广青路与潍高路连接线、垦孤路新线。4.公路客运场站规划至2020年,全市共规划5个一级公路客运站,9个二级公路客运站,2个三级公路客运站,三级以下站34个,等级道路客运站达到55个。5.公路货运场站规划至2020年,全市共规划5个物流园区,13个物流中心,1个危险品物流中心。6.公路沿线控制公路两侧建筑控制线范围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

26、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不少于30米”7.公路安全设施规划采用有利于交通安全的公路平纵线和照明、视距等安全环境,完善隔离、减速等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保障交通安全第 36 条 水运规划东营港是山东省地区性重要港口,是实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重要支撑,是东营市发展临港产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是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服务基地。东营港以东营港区为主,以广利港区、广北港区和广饶港区为辅。东营港区主要为腹地经济、临港产业、海上油田开发服务,将逐步发展成为具有能源、原材料、集装箱等多种物资及滚装运输功能的现

27、代化综合性深水港区。规划加宽小清河河道,逐步恢复通航功能。第 37 条 航空规划规划定位东营胜利机场为国内支线机场,规划等级4D级。完善发展支线航空运输,增辟国际及国内航线。第五节 基础设施布局第 38 条 给水及污水处理设施1.全市供水水源:规划全市水源以黄河水为主;耿井水库、胜利水库、永镇水库、民丰水库、南郊水库、广北水库、纯化水库、净化站水库、孤河水库、五号水库、孤北水库、利津水库、淄河水库、孤东水库为蓄水水库。2.全市供水量预测:规划全市自来水供水率达到98%,城镇自来水供水率达到100%。规划2020年全市用水量为115万立方米/日。3.供水水厂规划:保持耿井水厂供水规模,扩大东营水

28、厂、开发区水厂、南郊水厂、河口水厂、垦利水厂供水规模;扩建利津水厂、孤北水厂、广饶水厂;新建广北水厂、广饶滨海水厂、滨海水厂、永镇水厂;拆除辛安水厂。规划2020年城区水厂设计供水规模达到134.5万立方米/日(含再生水规模)。4.全市污水量预测:规划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重点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预测城镇污水量为84.9万立方米/日。5.污水处理厂规划:规划扩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东城北(垦利)污水处理厂、河口污水处理厂、利津污水处理厂、广饶污水处理厂、东营港污水处理厂;新建西城北污水处理厂、西城南污水处理厂、东城南污水处理厂。2020年城区污水处理厂总规

29、模达到77.5万立方米/日。重点镇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污水处理。第 39 条 电力供应设施1全市电源:近期胜利电厂新建2600兆瓦机组。2020年前,全市新增区域大唐电厂1座,东城热电厂1座;新建及扩建风电场7处,纳入山东电网,总装机容量3849兆瓦。至2020年全市装机总容量可达6654.5兆瓦。2电网规划:完善东营500千伏供电网络,扩建500千伏(2500兆伏安)油城变电站,河口规划500千伏(21000兆伏安)黄河变电站,垦利规划500千伏(21000兆伏安)垦东变电站,广饶规划500千伏(21000兆伏安)清河变电站与大唐电厂(2400兆伏安)共同并入山东电网。第 40 条 燃

30、气规划1.全市燃气气源:规划全市气源以天然气为主,近期气源以胜利油田天然气为主,远期气源为天然气,气源来源为胜利油田天然气和中石油、中石化的长输管线天然气,以及东营港输入青岛液化天然气。乡村可开发部分沼气或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生活用气主要气源。2.全市燃气用气量预测:规划2020年全市城镇居民气化率达到100%。规划2020年全市年用天然气量达到19.24亿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2.44亿立方米,工业9.7亿立方米,公共设施1.21亿立方米,汽车用气量3.51亿立方米,采暖用户及其他2.37亿立方米。3.供燃气设施规划:近期建设门站有:中石油、中石化东营支线首站,中石化返输气东营首站,中石油沧淄线

31、东营首站,东营末站,稻庄门站,利津门站,陈庄门站,河口末站,东营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门站;远期建设门站有:仙河镇门站,黄河口镇门站。远期建设东营港LNG(液化天然气)储存气化站。近期建设高-高压调压站2座,高-次高压调压站2座,高-中压调压站3座。第 41 条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设施市域北部垦利规划垃圾焚烧厂一座,日处理规模200吨,保留现状填埋场。市域南部保留广饶垃圾焚烧厂,日处理规模300吨。城区建设东营垃圾焚烧发电厂,近期日处理规模600吨,远景日处理规模1800吨,规划垃圾填埋场一座,处理规模300吨。同时城区规划市餐厨垃圾处理场一座,一期日处理规模100吨,远景日处理规模200吨。规划建

32、筑垃圾处理场一座,一期日处理规模200吨,远景日处理规模500吨。第 42 条 市政设施走廊(1)沿现状中石化天然气返输线规划200米宽市政管线通廊,该通廊为中石化返输线、现状输油管线通道;市域范围其他高压天然气管线按50米管线通廊控制。在管线通廊内不允许建设和工程无关的地面建筑。管线之间应该按有关防火规范预留15-20米间距。(2)500千伏高压走廊按75米控制,220千伏、110千伏高压走廊分别按40米、25米控制。(3)油田生产集疏管道、其它生产设施按照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设置相应保护措施。第六节 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第 43 条 进一

33、步提升高效生态农业调高调优种养结构,实施农业园区带动战略,建成全国重要的高效生态农业和滨海渔业示范区,打造“北方渔米之乡”,重点发展绿色种植、生态畜牧、生态渔业、特色林果和观光休闲农业,加大农、海产品深度加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第 44 条 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工业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前提,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稳定石油开发,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壮大装备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提升工业整体水平和竞争力。第 45 条 跨越式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消费性服务业,打造黄河三角洲区域性服务中心,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知名度的旅游城市和具有国家

34、影响力的专业性科技服务城市。第 46 条 全力构建海洋产业体系大力提升传统优势海洋产业,加快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约发展高端临海产业集群,全力构建水平高、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第 47 条 优化市域产业空间组织坚持陆海统筹,一体发展的原则,构建“三极、四区、多园”的产业总体布局框架,引导市域产业合理集聚,打造高效生态的产业空间平台。1.大力拓展“三极”:大力壮大黄河三角洲区域中心服务业聚集区、东营港临港产业区、高端产业区等三大核心产业增长极,打造市域高效生态经济和海洋经济的核心区。2. 积极构筑“四区”:构筑黄河口生态旅游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现代渔业示范区、现代

35、畜牧业示范区四个以生态旅游与生态农业为主导的特色产业区, 带动市域生态资源、农业资源与海洋资源的特色化开发。3.重点培育“十园”。优化提升胜利经济开发区、河口经济开发区、广饶经济开发区、大王经济开发区、垦利经济开发区、利津经济开发区、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胜坨工业园、广利港临港产业区和广饶滨海产业区等县(区)省级开发区及特色产业园区。第七节 旅游业发展第 48 条 旅游发展目标将东营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观光、度假和专项生态旅游功能齐备,生态原生性保持完好,具有国际声誉的环渤海旅游名城。第 49 条 旅游形象定位以“具有黄河口湿地特色的滨海宜居水城”作为整体形象载体,以“黄河入海口的大湿地”作为

36、主要旅游目的地;“河海生态之旅”作为主题旅游形象;“胜利油田文化”和“兵圣故里”作为工业文明和历史文化的形象主题。第 50 条 旅游发展空间布局1.黄河口生态旅游区:包括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黄河沿岸地区,以原始自然的湿地生态景观风光为主;2.石油文化旅游区:包括西城石油基地、石油大学(华东)、华八井、孤东油田、仙河镇、海上钻井平台等,以石油工业文化景观特色为主;3.河海湿地风情旅游区:包括东城、垦利县城以及城郊的广南水库(天鹅湖)等,以展现河海之间、湿地交融的新兴城市风貌为主。4. 天鹅湖旅游度假区:集旅游度假、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大型旅游度假区,为亚洲最大的人工平原水库湖区。5.广饶历

37、史文化旅游区:包括广饶县城和大王镇。展示历史文化风貌和现代化小城镇建设特色。第 51 条 旅游中心地一级旅游中心地为中心城区、河口城区;二级旅游中心地为广饶县城、垦利县城、利津县城;三级旅游中心地为大王镇、黄河口镇、孤岛镇、仙河镇。第八节 社会服务业发展第 52 条 教育设施改善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建成一批有特色的重点示范学校,积极发展地方高等教育,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到2020年,形成布局结构合理、设施先进、管理有效、机制灵活,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教育体系。第 53 条 卫生设施2015年实现每千人拥有病床6张,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7人;建立功能综合化、现代化的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实现人人

38、享有卫生保健。2020年实现每千人拥有病床7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8人,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单位的整体功能,提高卫生资源共享度和综合利用率。第 54 条 文化设施中心城区2015年前建成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大剧院、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乐园、规划展览馆等种类齐全的文化设施,成为市域文化娱乐中心。各区县城区应建设设施完善的文化中心。加强重点镇文化设施建设,各镇设置一定规模的文化站和电影院。2015年前在中心村建设村文化馆和图书室。第 55 条 体育设施中心城区规划建设东营市奥体中心。社区体育设施应设立街道健身场所,各居委会和规范化小区应建有100平方米的室内活动室和400平方米的室外

39、活动场地。重点镇建设1000座以上的灯光球场,200平方米的室内活动室,其余镇建设一个灯光球场和拥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活动室,中心村建设文体活动室。第 56 条 卫生福利设施规划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分级按照市、区、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四级配置。市、区级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是指以全市或一定区域为服务对象的设施,主要包括社会福利院、养老院、老年公寓、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殡仪服务站等。居住区级以下的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的设置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和基层行政区划相适应。乡镇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参照居住区级标准执行。市级和区级养老院服务人口1030万人,按照2床/千人标准设置;老年公寓服务人口36万人,按

40、照2床/千人标准设置,建筑面积按照1520平方米/床,占地面积按照2530平方米/床设置;托老所每所设置床位510床。儿童福利院(孤儿院)服务人口1030万人,按照建筑面积50平方米/千人,占地面积按照60平方米/千人设置。救助管理站按每个行政区设置一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千人,占地面积按照20平方米/千人设置;有条件的街道宜设置一处救助管理站办公室。殡仪服务站按服务人口设置,1030万人配置一处,按照6位/千人年标准设置,应配套独立的停车场。第九节 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第 57 条 水资源保护与再利用按照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要求,依靠科技进步,采取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治理和节约用水措

41、施。1. 地表水开发利用:建设蓄水工程,提高地表水及灌溉水回用率,建设南水北调工程,保留南水北调及其配套工程用地。合理开发东营区麻湾沿黄地带、利津县地下水,作为城市应急水源地。2.再生水回用: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提高污水资源化利用程度。逐步使中水成为城市绿化、河湖生态、道路浇洒、生活杂用、工业冷却等主要水源,利用再生水替换部分农业灌溉水源。3.雨洪水开发利用:建设雨水渗蓄工程,制定技术规范,推广雨洪水利用技术。广泛采用透水铺装、绿地渗蓄、修建蓄水池等措施,在满足防洪要求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截留利用或补给地下水。4.海水开发利用:规划在广利港、东营港附近,兴建海水淡化设施,实施海水淡化利用。5.水

42、资源合理配置,提高用水效率:预计2020年全市总需水量约为12.68亿立方米,综合节水及开源措施,进行水资源二次平衡后可满足发展用水需求。规划期末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8.5立方米/万元、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6. 严格水资源保护:建立水功能区纳污容量预警机制。依据流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水环境功能区划制定水体纳污能力警戒线,实施地表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排污口管理,限期整治和关闭污染严重的入河排污口、废物倾倒区。7. 加强水生态修复和水土保持。围绕水生态修复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水资源保护工作,

43、加强对河流断流、湿地萎缩、生态恶化的生态治理,对地表植被及水系开展生态保护和建设,部分河流、湖泊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地下水漏斗区和海水入侵区面积减少。各类生产建设活动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对现有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8. 水源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综合预警体系建设,提高突发供水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能力,保证水资源的安全储备,确保黄河水及南水北调引长江水的供水安全。第 58 条 湿地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加强湿地恢复性建设,进行地区水资源调蓄,避免工农业发展与湿地过度争水,还水于湿地,实施湿地污染监测和控制。分级保护湿地资源,一

44、级保护湿地包括具有突出特色和规模较大的成片湿地、输水河道和泻洪河道,绝对禁止占用,是严格控制城乡各类建设的区域;二级保护湿地包括各区县中型水库、排涝河道及重点湿地附近的水面,原则上控制,不可占为他用;三级保护湿地指小型人工湿地,局部允许占用,但要保持占补平衡。第 59 条 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重点保护黄河三角洲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为152994公顷。划分为三级保护分区,即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面积58000公顷,区内禁止一切开发与建设活动,核心区内的环保标准地表水水质要保持国家三类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缓冲区面积为13234公顷;实验区面积为81760公顷。第 60

45、条 石油资源分布及保护管理1.石油资源在市域范围内广泛分布,主要采油区分布在市域东北部至滨海地区,市域中部胜坨、纯化、东辛、永安等地区;2.稳定油田生产、建立长期稳定的能源供应基地,在进行其它生产经营活动和土地开发时应尽量避免对油田生产的干扰和破坏,同时加强对废弃油田矿区土地的再利用。第 61 条 其他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及保护管理1.地热资源主要分布在渤海湾南新户、义和、孤岛、五号桩地区及广饶、利津部分地区;含煤区主要包括广北、孤岛、义和3处;地下卤水分布于莱州湾西岸,黄河三角洲的东部。2.合理开采利用各类矿产资源,在市域境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第 62

46、条 国土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加快流域治理,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加剧;开展大规模荒碱地改造改良;进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在合理布局、优化用地结构的基础上,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第 63 条 基本农田保护1.全市基本农田总面积为184409公顷,根据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区范围进行保护。2.基本农田保护区应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行长期和严格保护,不得随意征用或改作它用。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挖沙、取土、采石、采矿、建房、堆放固体废弃物;禁止进行非农开发建设,对于确需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国家和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批调整。第 64 条 能源开发与可持续利用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控制煤炭使用, 鼓励天然气使用,积极应用风电、浅层地热等新型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生产、生活节能与降耗并重,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能耗消减率2015年在现有基础上降低不小于20%,2020年不小于15%。第十节 市域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第 65 条 规划原则将东营建成以生态型产业为主体,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环境优美、社会文明、具有黄河三角洲特色的生态城市,力争到2015年建成国家生态市。第 66 条 规划策略与目标发展循环经济型工业、生态型农林业、生态友好型服务业,保护和发展湿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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