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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制度建设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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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制度建设 56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制度建设 一、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及各部门工作条例 序言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作为一个在院党委领导、 院团委指导下的, 拥有4000多会员的学生组织, 一直以来凭借着优质的管理、 出众的工作和旺盛的人气, 在南昌大学校内产生着相当的影响力, 是当之无愧的”品牌学院”之一。 本学期, 新一届学生会决心将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作为新学期工作的重点之一。为此, 经新学期主席团全体会议研究决定, 补充修订《南昌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 制作了包括制度及工作程序指南的《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工作手册》, 使之与时俱进, 更加符合新形势下学院学生会工作的要求。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工作手册 制度篇 一: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二、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条例 三、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部长级会议条例 四、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部门会议条例 五、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成员考核办法 六、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部门考核条例 七、 办公室值班条例 ( 一) 值班制度 ( 二) 惩戒制度 ( 三) 附则 八、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活动制度 ( 一) 各项活动申报基本要求 ( 二) 活动申报 ( 三) 活动策划内容 ( 四) 活动流程 九、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条例 ( 一) 财务管理 ( 二) 财务收支 ( 三) 账目 十、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干部免( 辞) 职与聘任制度 十一、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新闻制度 十二、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突发事件应急制度 指南篇 (一) 办公室值班指南 (二) 报销指南 (三) 打印指南 (四) 公文格式指南 (五) 教室程序指南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是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全体大学生( 本科生、 专科生、 双学位学生) 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是在经济管理学院党委领导、 经济管理学院团委指导下建立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的成长、 成才和成功服务。本会秉承”做一流工作, 创品牌学院”的院训, 以开展每年一度的”七项全能·年千分”班级挑战赛为龙头, 实施大学生”个性教育工程、 共性教育工程”, 第四条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 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促进同学在品德、 智力、 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勤奋学习、 勇于实践、 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 使之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人才; ( 二) 发挥联系学院部门和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 参与学院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 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 ( 三) 发挥”自我教育、 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的作用, 加强学生会的组织建设、 基础建设; ( 四) 组织广大同学开展健康有益、 丰富多彩的活动, 推动学院文明建设, 创造富有特色的学院文化氛围; ( 五) 维护同学之间、 同学与教职员之间的团结, 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 生活环境; ( 六) 加强同校级学生会以及兄弟学院学生组织的联系和交往, 增进了解, 加深友谊, 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凡取得南昌大学学籍的经济管理学院本科和专科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 一) 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 二) 有权经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 批评和提出建议; ( 三) 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 四) 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 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 会员在学习、 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 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 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 在留察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七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 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 一) 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 法规, 遵守校规校纪, 遵守本会章程; ( 二) 在行使权利时, 不得损害国家、 社会及本会的利益, 不得妨碍她人行使权利; ( 三) 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执行本会的决议, 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八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 必须做到作风正派, 努力学习, 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 全院学生会组织由南昌大学经管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南昌大学经管学院学生委员会、 院学生会主席团和学科分会学生会组织组成。遵循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条 南昌大学经管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 一) 全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至少每三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 由院学生会主席团提议, 并得到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 含三分之二) 代表同意, 报请院党委批准, 能够提前或延期举行。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出席才能召开, 决议应得到与会正式代表的半数以上同意方能经过; ( 二) 全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1、 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代表大会上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2、 修改本会章程; 3、 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4、 选举产生下届学生委员会; 5、 讨论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委员会 (一)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委员会, 是南昌大学经 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 由院党委、 团委提名, 全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对全院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 二)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委员会委员包括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秘书长、 各学科分会学生会主席组成。 ( 三)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设主席团、 秘书处、 新闻中心、 组织部、 体育部、 文艺部、 青年志愿者协会、 公关部、 学习部、 女生部、 心理发展部、 权益部、 思达创业社、 经贸学社。同时还设有经济学科和管理学科两大分会组织。 第十二条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 一)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是南昌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 由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 并对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委员会负责。院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人, 副主席3人, 秘书长1人, 学科分会主席2人。主席团对院学生会重大问题的决定采取表决制。 ( 二) 职权 1、 执行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及学委会的决议, 主持院学生会日常工作, 并负责在学生委员会开会期间向学生委员会提交前一阶段工作情况的报告; 2、 根据工作需要, 经学生委员会批准设置和调整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 学科分会及聘任部门负责人; 3、 领导监督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指导和协调各学科学生会以及各班级委员会的活动。 第十三条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 副主席 ( 一) 院学生会主席职权 1、 主持主席团工作,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主持每周一次的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科分会主席联席会议; 2、 负责沟通学生会与党、 团组织的联系,负责向院党委汇报工作,接受院团委的工作指导; 3、 指导各学科分会学生会开展工作; 4、 对外代表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 出席校主席联席会。 ( 二) 院学生会副主席职权 1、 协助主席分管院学生会某方面工作, 是具体活动的落实负责人; 2、 主席不在或空缺时, 代理学生会各项工作。 ( 三) 学科分会主席职权 1、 执行院学生会主席团的决议, 主持分会工作; 2、 不定期向院学生会主席汇报本学科工作情况, 并对学院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 不定期地召开学科分会学生会工作会议; 4、 指导学科各班班委会开展工作。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条例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作为学生会工作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唯一决策机构, 经过民主集中制的方式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主席团会议是学生会主席团行使权利的主要方式, 是学生会主席团集体领导的集中体现, 主席团会议的召开对学生会进行各项重大决策、 开展各类活动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加强工作联系、 沟通信息、 规范工作程序、 提高办事效率、 进一步提高主席团整体决策能力和行政效能, 根据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实际, 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秘书长在会议正式召开前通知会议出席人员,并邀请或通知会议列席人员。 第二条 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的出席人员为学生会主席团全体成员。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的列席人员由学生会主席决定。 第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全体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 第四条 主席团会议在各年中每周召开一次, 召开时间必在每周部长级例会之前, 讨论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并进行决策。 第五条 主席团会议程序在不与主席团经过的其它文件相违背的前提下, 能够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 传达并学习相关会议、 文件精神; ( 二) 审议各部门上一阶段已开展的工作; ( 三) 解决上一阶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 四) 审议各部门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 五) 讨论各部门对院会整体或部分工作以及关于活动开展的意见或建议; ( 六) 讨论各项会议提案; ( 七) 讨论其它相关事宜; ( 八) 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第六条 在对各部门上一阶段已开展的工作或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的审议过程中有任何疑问的, 由该部门分管主席在会上予以解答, 分管主席不能解决的, 由分管主席联系相关人员在会上及时解决。 第七条 关于提案: ( 一) 提案内容: 除了例行讨论和审议的工作内容以外的, 诸如活动开展的方案、 新活动计划、 学生会内外制度的修订、 对工作开展的意见、 建议等均可作为会议提案向主席团会议提交。 ( 二) 提案人: 主席团成员有权向学生会主席团会议提交提案。主席团成员也能够联合向主席团全体会议提交提案。各部门需要提交的提案经由该部门分管主席提交提案。 ( 三) 提案提交程序: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向学生会主席团全体会议提交提案, 应填写《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提案表》, 并至少于主席团会议召开前2天提交至学生会秘书处。提案提交后, 提案人在主席团会议前有权撤回提案。 ( 四) 提案处理程序: 秘书长在学生会主席的指导下安排提交至主席团会议上讨论的提案, 对决定不提交至主席团会议讨论的提案, 秘书处应当向提案人说明决定的原因。对三名或三名以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联合提交的提案必须提交至主席团会议进行讨论。 ( 五) 提案的答辩: 主席团成员在预览会议提案后对提案内容仍有疑问的, 可经秘书处要求提案人或提案人指定的人员在会上进行答辩。 ( 六) 提案的督办: 对在主席团会议上讨论经过的提案, 由会议讨论决定的负责人进行督办。负责人应当将督办结果向主席团及时汇报。各提案项目一般由相关部门部长任项目负责人, 由本部门分管主席任项目监督人; 如项目发起人为部门副部长或部委, 由主席团会议讨论是否能够由发起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若得到经过, 须由本部门部长和分管主席担任该项目的监督人; 涉及多个部门的大型项目, 由该部门分管副主席任项目负责人, 主席任项目监督人。 第八条 会议记录: 主席团会议的记录人一般由秘书处长担当。会议记录整理后由会议主持人审核经过, 签字备案, 在学生会留档。主席团会议的会议记录应当妥善保存、 严格保密。 第九条 会议决议: 会议决议在整理汇总后由主席审核经过, 签字备案。一式两份, 一份在学生会留档, 一份交学生会指导老师审看。会议决议需形成书面文件下发各部门。并以电子文件形式分类存档。会议的决议应当公开, 但对于需要保密的决议, 出席主席团会议的任何人员有义务进行保密。会议决议如遇突发情况不能有效执行或会造成负面影响的, 可由主席决定实施召回。 第十条 会议纪律: 为保障主席团会议的正常进行, 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的所有参加人员须遵守下列纪律: ( 一) 主席团全体会议的召开须按照会议既定程序发言进行。 ( 二) 主席团会议的所有参加人员必须遵守会议时间, 不得迟到、 早退。中途离场须经得会议主持人同意。 ( 三) 主席团全体会议召开时所有的参加人员必须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保持会场安静。 ( 四) 主席团全体会议决定须保密的事项, 所有参加人员必须严格保密。 第十一条 缺席与请假: 在召开主席团会议时, 学生会主席缺席的, 由主席指定的其它主席团成员代行其职权。主席团成员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主席团会议, 因特殊原因缺席主席团会议的, 必须向主席请假, 并征得其同意。主席团会议采取签到制, 在会议记录上须将缺席者的缺席原因予以登记。 第十二条 本条例解释权与修改权归于主席团。 第十三条 本条例由主席团会议表决经过当日起开始生效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部长级会议条例 一、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部长级会议( 以下简称部长级会议) 在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 以下简称主席团会议) 后召开。部长级以下其它列席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于会前统一安排。 二、 部长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 三、 部长级会议在各年中每周召开一次, 时间定于每周二中午12点20分。由学生会主席公布主席团例会的相关决议。 四、 对下阶段工作有任何疑问, 各部门部长可在会上提出。由分管该部门的主席团成员予以解答, 若问题涉及内容需主席团进一步协商讨论, 则由秘书处及时发布讨论结果。 五、 会议记录: 部长级会议的记录人一般由秘书处副秘书长担当。会议记录整理后由会议秘书长审核经过, 签字备案, 并于会议结束的第二个工作日将会议记录交由学生会主席审阅。 六、 会议纪律: 为保障部长级会议的正常进行, 所有参加人员须遵守下列纪律 ( 一) 部长级会议的召开须按照会议既定程序进行。 ( 二) 部长级会议的所有参加人员必须遵守会议时间, 不得迟到、 早退。中途离场须经得会议主持人同意。 ( 三) 部长级会议召开时, 所有参加人员必须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保持会场安静。七、 缺席与请假: 在召开部长级会议时, 各部门部长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因特殊原因缺席的, 须于会议召开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由主持人统筹协调, 并由该部门其它成员代其参加。部长级会议采取签到制, 会议记录上须将缺席者的缺席原因予以登记, 并根据《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考评制度》扣除部门相应分数。八、 学科学生以院学生会的名义轮流邀请班长、 团支书参加( 单周经济学科, 双周管理学科) , 对学生会开展的一系列活动提出意见。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部门会议 一、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部门会议( 以下简称部门会议) 在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部长级会议( 以下简称部长会议) 后召开。 二、 部门会议主要由部长主持, 副部长协助进行, 分工后的细节可由副部长作具体布置, 部长统筹安排。 三、 部门会议在各年中每周召开一次, 布置部门工作, 并及时收集各方面的相关反馈信息。各部门每月须在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召开一次部门会议, 并邀请主席团成员出席部门会议。 四、 部门会议在一般情况下按照以下议程进行: ( 一) 总结已开展的工作; ( 二) 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 三) 安排下阶段的工作, 并提出工作中的相关要求以及注意事项; ( 四) 讨论会上须解决的其它问题; ( 五) 传达主席团精神。 五、 会议记录: 部门会议的记录人由各部安排部员担当。会议记录整理后由会议主持人审核经过, 签字备案, 并每两周一次交由秘书处审阅, 记录情况计入考核( 单周上交) 。 六、 会议纪律: 为保障部门会议的正常进行, 所有参加人员须遵守下列纪律: ( 一) 部门会议的召开须按照会议既定程序进行。 ( 二) 部门会议的所有参加人员必须遵守会议时间, 不得迟到、 早退。中途离场须经得会议主持人同意。 ( 三) 部门会议召开时, 所有参加人员必须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保持会场安静。 七、 缺席与请假: 在召开部门会议时, 副部长或部委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部门会议。因特殊原因缺席的, 须于会议召开前向部长请假。部门会议采取签到制, 会议记录人须在会议纪录上将到会情况如实反映, 记录直接与学生会内部考评挂钩。部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门会议的召开时间。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成员考核办法 一、 考核原则: 考核实施民主监督原则, 考核流程公平客观原则, 考核标准科学原则, 考核内容全面原则, 考核依据实事求是原则, 考核结果奖惩分明原则。 二、 考核对象: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三、 考核标准及程序: 学生会各部门部委考核工作由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 部长、 副部长) 和秘书处负责执行, 秘书处负责统计工作。考核工作接受学生会全体成员监督。各部门负责人考核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完成, 秘书处负责统计工作。 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 分为学习成绩, 工作业绩和奖惩情况三部分。 ( 一) 学习成绩( 基础分20分, 发展分5分) 学习部每学期组织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考试成绩进行考核, 报主席团备案。 具体标准如下: 被考察对象必修课无挂科情况得10分, 每挂一科扣五分, 扣完为止; 被考察对象成绩位列本专业前50%得10分。 发展分: ( 1) 被考察对象获特等奖学金加5分, 一等奖学金等加3分, 二等奖学 金等加2分; ( 2) 评比中获奖( 国家级+20分; 省市级加15分; 校级加10分; 院级加5分; 团体项目减半加分) 。 ( 二) 工作业绩由基本制度遵守、 活动参与情况和工作绩效评估三部分组成, 满分80分。基本制度遵守满分20分; 活动参与情况满分20分; 工作绩效评估满分40分。 (1) 基本制度遵守( 满分20分, 评分由部长, 主席团完成, 全体成员监督) ①依据各次例会、 活动、 值班出勤和日常考核相应内容记录为依据。例会、 活动或值班请假( 须补班) 一次减1分; 迟到一次减2分; 缺勤或空岗一次减5分。 ②活动结束后三天内上交活动计划和总结, 要求写明主办、 协办部门及参加人员。逾期一周以内对活动负责人扣3分, 逾期一周以上视为缺交对活动负责人扣5分。 ( 2) 活动参与情况( 满分20分, 评分由各部门负责人完成, 结果报秘书处) ①作为主办部门成员参与组织活动每次加5分。 ②作为协助部门参与组织活动每次加3分, 协助部门突出成绩者( 由活动负责人报部长, 主席团评定) 加4分, 单次取最高不重复加分。 ( 3) 工作绩效评估( 满分40分, 评分由主席团, 部门负责人完成) ①对部门正职工作绩效评价由主席团会议作出, 满分40分; ②对部门副职绩效评价由部门分管主席、 部门正职作出, 满分各为40分; ③对部委评价由以下两部分加和组成: A 部门分管主席, 部长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总体评分, 该分数作为该部门部委共同起始分, 满分20分; B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成员工作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满分20分。 ( 四) 奖惩分数 ( 1) 惩罚性扣分: ①工作、 活动过程中存在渎职或其它有损学生会形象行为者, 一次扣10分; ②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诚信问题或财务问题者,每人次扣20分; ③破坏学生会内部团结, 阻挠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0分以上扣分处罚。 ④学生会成员存在以上情况且情节严重, 或违反校规校纪, 法律法规者由主席团审查可予以辞退处分。( 参见辞退机制) ( 2) 发展性加分: ①一学期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所有集体活动者, 加4分; ②形成建设性提案, 得到主席团肯定或采纳者, 每次加6分; ③一学期例会、 值班全勤者加4分; ④为学生会各类活动争取到赞助者视赞助金额数量酌情加分。 注: 未列举的情况最终由主席团讨论决定。 四、 奖惩机制: 干部学期考核总评90分以上者为优秀, 80-89分者为良好, 65-79分者为合格, 低于65分为差; 部委学期考核总评85分以上者为优秀, 71-85分者为良好, 60-70分者为合格, 低于60分为差。 1.辞退机制 ( 1) 每学期末依据以上考核条例对学生会全体成员进行考核, 考核分为四个等级, 分别为优秀、 良好、 合格、 差, 被评为差的干部经主席团全体讨论经过作辞退处理。被评为差的部委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报主席团, 经批准后作辞退处理。 ( 2) 在工作和生活中对学生会形象造成巨大损害者, 由主席团审查批准后予以辞退。 ( 3) 受到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经主席团审查批准后予以辞退。 ( 4) 其它不良行为情节严重者由主席团会议讨论决定应对当事人予以辞退的情况作辞退处理。 2.奖励机制 ( 1) 在每次大型活动之后由主席团和活动主办部门对参与活动的人员进行评比, 授予表现突出的个人”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比例不超过参与活动组织总人数的25%。 ( 2) 对于考核成绩为优的学生会干部和部委有资格参加”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优秀干部”、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优秀部委”、 ”南昌大学优秀学生会干部”等评选活动。 ( 3) 对于表现杰出者可参加”南昌大学优秀团员”、 ”南昌大学优秀团干”、 ”南昌大学优秀学生会干部”等评选活动。 五、 说明: 1、 各职能干部根据本制度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考核最终结果交主席团批准、 秘书处室备案。 2、 考核结果公开, 如有置疑, 由主席团指定相关部门做出解释。 3、 考核在学期末进行, 日常考核由各部门秘书处负责, 酌情处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各部门考核条例 一、 本条例适用于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各部门, 起评分90分。 二、 各部门主办活动需提前一个月上交具体策划于分管主席, 由主席团会议审议后, 方可开展, 并在活动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详细总结; 三、 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各部门成员原则上必须参加; 如个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写好请假条并交经部长签字后, 由部长交给分管主席; 如因时间紧迫未能及时写好请假条者, 应由部长提前开出证明, 且由部长电话通知分管主席, 并在事后补上请假条; 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生会工作者, 需提前向主席请假; 四、 例会过程中要维护会场秩序, 手机必须关机或调成振动, 未经允许, 不得随意接听电话; 五、 各部门应按时安排部门人员到学生会办公室值班, 并在值班登记表上签到, 严禁代签、 补签; 主席团成员应按值班安排表在自己值班日内到岗检查, 监督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并在签到本上签到; 六、 扣分条例 ( 1) 各部门主办活动未经主席团审议而开展扣30分; ( 2) 恶意诋毁学生会名誉, 或自身言行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 一次部门扣20分; ( 3) 在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 以任何理由徇私者, 一经查实, 上报所在部门分管主席, 部门扣20分; ( 4) 各部门成员无特殊事由不服从组织安排者, 部门扣15分; ( 5) 各部门主办活动中出现重大失误, 活动气氛效果差扣15分; ( 6) 未按主席团要求定期召开部门例会进行工作安排的部门, 视为怠慢工作, 一次扣10分; ( 8) 各部门主办活动准备工作不充分, 未按计划开展扣10分; ( 9) 各部门总结缺少真实性、 完备性扣10分, 总结材料书面情况差、 语言组织存在严重问题扣10分, 未按规定的公文格式扣5分, 各部门未按规定时间上交详细活动策划书、 活动总结扣5分; ( 10) 损坏或私自挪用办公室公共财物者, 按原价赔偿, 部门扣10分; ( 11) 凡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办公室内吸烟、 酗酒、 赌博、 游戏、 肆意喧哗或衣履不整者, 部门扣8分; ( 12) 在学生会大型活动中进食、 肆意喧哗, 一次部门扣5分; ( 13) 值班时, 值班同学必须服从调配( 包括卫生保洁) , 不服从者, 部门扣5分; ( 14) 值班、 例会或活动过程中, 肆意破坏现场环境, 不进行卫生清理的; 一次扣5分; ( 15) 部长在部长级以上例会中无故缺席或者无故迟到早退者, 所在部门一次扣10分; 部长在部长级以上例会中请假者, 未安排部内其它成员代其参加, 所在部门一次扣4分; 部长在部长级以上例会中请假, 可是部门有派人参加例会的, 所在部门一次扣2分; ( 16) 学生会成员间互相辱骂甚至斗殴, 一次部门扣5分; ( 17) 各部门值班无故迟到、 早退部门扣4分、 缺勤者部门扣6分, ( 18) 学生会规定参加的或者学生会组织的活动、 工作中擅自缺勤或早退, 一次扣4分; ( 19) 参加例会或学生会组织活动中出现扰乱现场秩序的事项未造成严重后果, 一次部门扣3分; ( 20) 各部门迟交日常材料, 一次扣2分; 七、 加分条例 ( 1) 举办活动取得优秀成绩, 承办部门一次加5分; ( 2) 凡部门一个月内未出现扣分情况, 一次加3分; ( 3) 所有规定人数参加的大型活动中, 部门所到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每次加2分; ( 4) 活动中表现积极受通报表扬者所在部门, 一次加5分; ( 5) 组织活动代表学院参加校级及以上比赛取得突破, 部门一次加十五分。 八、 每周日晚对部门进行综合评比, 周一公示, 低于80分的部门, 在部门评比中为一个哭脸, 低于90分高于80分为一个普通脸, 90分及以上为一个笑脸。 九、 每学期对部门进行综合考评, 考评结果总计两次及两次以上低于80分的, 或三次及三次以上低于90分高于80分的, 由主席团对其进行整改; 考评结果总计……………, 进行会内通报批评, 部门负责人在全体大会检讨。 十、 每学期工作成绩优异的部门给予优先评奖资格及相应评”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部门”的资格; 十一、 本细则未尽事宜, 经主席团会议后视实际情况酌情奖惩。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值班条例 一、 值班制度: ( 一) 值班人员 1.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均有值班义务。 2. 秘书处根据空闲时间表制定值班安排表和主席团查班表。 3. 值班人员签到, 并认真登记外借物品。 ( 二) 值班及使用流程 1. 值班人员均须做到不迟到、 不早退。各部门值班人员应按时在值班签到本上签到, 写清值班时间、 姓名、 部门, 不得代签, 补签, 当天值班副主席也须签到, 写明检查时办公室真实情况。 2. 部长级以下人员不得配用办公室钥匙, 一经发现, 立即没收钥匙, 部长及分管主席负连带责任。 3. 各部门值班后须将办公室桌椅摆放回原处, 将地面清理干净, 并将垃圾带走, 值班结束后务必锁门( 一天三班后都要锁门) , 锁门前确保关严窗户, 关掉电灯及电扇。 5.如遇部门集体活动, 未能值班的部门, 应自行同其它部门协调, 调换值班时间并及时通知秘书处。 6.未经主席允许, 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办公室挪作她用或借与其它组织使用。 7.秘书处不定期到办公室抽查, 如遇违反以上事项的部门, 直接上报主席团, 酌情对相应部门扣分。 8.各部门借用办公室至少提前一天在办公室使用登记本上登记, 注明借用部门, 借用时间及登记人, 登记信息不得涂改, 如有变更须在已登记部门下方标出。不得未经登记任意使用办公室, 如几个部门开会时间冲突, 则未登记部门可自行向其它有办公室部门借用调解( 青志协, 新闻中心, 学科学生会, 思达创业社, 经贸学社均有自己的办公室) 。 二、 惩戒制度 1. 秘书处负责人每周做一次值班总结, 将值班情况予以公示, 对旷班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2. 未请假而不参加值班或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 视为旷班。请假且一周内未进行补班, 视为旷班。旷班两次失去年终评优资格。请假四次, 将失去年终评优资格。 3. 若值班部门一个月内三次旷班将申报主席团予以处罚, 并在组织内部予以公示。 三、 值班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活动制度 一、 各项活动申报基本要求 1、 严格遵守学校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及学生会章程。 2、 活动内容应积极、 健康、 向上, 能让广大学生从中有所收益, 丰富课余生活。 二、 活动申报 ( 一) 固定活动 1、 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 学生会中两学科学生会及各部门部长拟定该学期活动计划方案, 并以电子稿、 纸质稿各一份的形式递交秘书处。 2、 秘书处接到活动计划方案后, 交由主席团会议进行讨论(举办活动的部门部长列席),对计划方案修改后,由秘书处整理成本学期学生会活动策划书, 报院团委审批。 3、 主席依据审批后的活动策划书, 在部长级会议上进行工作布置后, 由举办活动的部门负责制定详细的活动策划书。 4、 学科学生会主席或院学生会部长审查整理活动策划书并上交至分管副主席审阅修改后, 以纸质稿、 电子稿各一份的形式上交到秘书处, 由秘书处上交主席团会议审议。 5、 主席团会议审批经过后填写意见, 上交学院团委, 学院团委经过后返还活动策划书给承办部门, 未经主席团批准的活动不得举办。 6、 经学院团委审批确定后的活动, 予以公布通报。 7、 需公关部拉赞助的部门分管主席在第一时间交详细策划书到公关部分管主席, 公关部马上开展外联工作, 以确保物品、 资金及时到位。 8、 部门新增活动须向秘书处以纸质稿、 电子稿各一份的形式提交活动策划书, 进行活动审批流程。 9、 以上程序应在每年开学两星期内( 除外联) 完成。 ( 二) 临时活动 1、 活动组织者( 学科学生会、 院学生会部门) 应至少提前7日构划活动的初步计划并形成书面策划书, 将材料一并交予分管主席修改, 在上交秘书处, 由秘书处上交主席团会议。 2、 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商议, 经过后, 上交团委审批。 3、 团委审批后, 填写意见并返还活动策划书给活动部门, 承办部门开展活动。 三、 活动策划内容 1、 普通活动策划内容包括: 活动简介、 活动目的、 活动主题、 活动对象、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活动内容、 工作人员分配及主要职责、 活动具体流程、 可行性分析、 活动经费预算、 效果预测等。 2、 赞助活动策划内容包括: 前言( 市场分析及宣传优势) 、 活动介绍( 活动简介、 活动目的、 活动主题、 活动对象、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活动内容、 活动具体流程) 、 工作人员分配及主要职责、 可行性分析、 活动经费预算、 效果预测、 赞助商回报方案( 宣传海报、 传单、 横幅、 广播、 网站、 门票、 会场宣传、 赞助商礼遇、 赛后服务) 等。另附《南昌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活动赞助合同书》 四、 活动流程 ( 一) 活动前期准备 1、 活动部门应提前在例会上将活动任务通知相关部门, 各部门职能落实妥善并解决相关人员调配问题。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2、 活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反馈临时需要解决的问题, 特别是对于时间和地点的调动问题必须及时与主席团沟通。 3、 如有外部邀请人, 必须在活动策划书中写明。 4、 活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在活动前做好应急预案, 并上报主席团。 5、 ”七项全能年千分”相关活动内对各班班长、 团支书的通知均由各学科班管委进行。 ( 二) 活动进行 1、 各部应积极配合, 确保活动顺利、 有序进行。 2、 活动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在活动现场组织协调工作。 3、 讲文明, 懂礼貌, 不做任何有损学院及学生会名誉和荣誉的事情。 ( 三) 活动后期 1、 活动结束后一周之内, 必须在部内例会上进行活动总结, 并由部长负责在部长级例会上向学生会汇报总结。 2、 活动负责人必须将活动书面总结( 包括资金使用情况) 、 活动策划书等所有图文材料于活动结束之日起一周内整理成册, 交秘书处存档。 3、 交于秘书处的材料将会作为评选先进的依据。 4、 主办单位与新闻中心联系, 在活动结束三天之内, 在网页上挂出活动简报。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条例 一、 财务管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秘书处( 以下简称秘书处) 协助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以下简称主席团) 管理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的日常财务工作。 二、 财务收支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财务工作实行统一收支。 三、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各项事务的财务支出必须交由主席团并委托秘书处统一管理。 四、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所有活动经费和日常支出实行预决算制度, 各部门在组织活动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活动预算, 同时按照《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规程》的相关规定以提案形式向主席团会议申报, 经主席团会议审议批准并由主席签字同意后, 由分管主席监督执行。活动结束后必须编制相应的财务决算, 报主席团审批。 五、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的活动准许采用财务预支制度。 ( 一) 组织大型活动, 各部门能够根据活动经费的需要, 以提案形式向主席团会议申报, 经主席团会议审议批准后, 凭主席团关于提案的批复向秘书处预支经费领取, 由秘书长监督执行。各部门负责人应保障预支资金的使用符合本条例的规定。活动经费须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对每一笔支出详细填写报账单, 同时由秘书处同相关部门汇总该款项的详细使用情况并做好备案; ( 二) 各部门特色活动等小型活动, 需各部门自筹经费。活动预决算需报主席团审核。 六、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的账目由主席团委托秘书处管理。秘书处须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做好账目的管理工作。 七、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账目分为日常款项和专项活动款项。秘书处应该根据不同款项认真做好账目编制工作。同时, 账目每月定期不定期交由主席团审查。 八、 账目编制须由日记账和报账原始资料( 发票和报账单) 构成。确保所有签字完整、 报账单填写完整、 发票编号和报账单编号对应。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干部免( 辞) 职与聘任制 一、 已在任的学生会干部, 中途辞职免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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