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山市**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建设单位:中山市**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二零一零年三月
建设项目:中山市**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委托单位: 中山市**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评价证书编号:
单位负责人:江发平 签名:
项目负责人:杨燕(注册工程师) 签名:
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登记证编号:
报告书编写人员:
编写人员
上岗证书号
编 写 专 题
签 名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1.1项目背景 1
1.2评价目的和原则 1
1.2.1评价目的 1
1.2.1评价原则 2
1.3编制依据 2
1.3.1全国性法律法规依据 2
1.3.2地方性法规依据 3
1.3.3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 4
1.3.4产业政策 4
1.3.5其他有关依据 4
1.4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 5
1.4.1控制污染目标 5
1.4.2环境敏感点 5
1.5环境评价标准 5
1.5.1质量标准 5
1.5.2排放标准 7
1.6主要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8
1.6.1本次评价内容 8
1.6.2评价重点 9
1.7评价等级及评价因子 9
1.7.1评价等级 9
1.7.2评价因子 10
1.8评价范围 11
第二章 项目概况 12
2.1中山市**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2
2.1.1 项目概况 12
2.1.2项目地理位置图 13
2.1.3项目四至示意图 14
2.1.4项目平面布置图 15
2.2主要生产设备 16
2.3主要原材料和产品 16
2.4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17
2.5 项目公用工程概况 18
2.5.1供电 18
2.5.2供热 18
2.5.3给排水 18
第三章 工程分析 20
3.1 项目污染源分析 20
3.1.1项目大气污染物产生概况 21
3.1.2项目水污染物产生概况 24
3.1.3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概况 25
3.1.4项目噪声产生概况 25
3.2项目营运期污染源汇总 26
3.3项目施工期污染源产生概况 28
第四章 项目污染源治理措施及达标分析 30
4.1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及达标排放 30
4.2项目废水治理措施及达标排放 31
4.3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及达标排放 31
4.4项目噪声治理措施及达标排放 32
4.5项目营运期污染源治理措施汇总 32
4.6项目施工期污染源治理措施及达标排放 33
第五章 项目周围区域和环境概况 35
5.1自然环境概况 35
5.1.1地理位置 35
5.1.2地质地貌 35
5.1.3气候气象 36
5.1.4水文状况 36
5.2社会经济概况 37
5.3区域环境功能区划 38
5.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38
第六章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调查 39
6.1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9
6.2环境空气现状调查与评价 41
6.3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1
6.4中山市**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监测方案 42
第七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4
7.1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4
7.2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44
7.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5
7.3.1噪声预测模式 45
7.3.2噪声排放标准 46
7.3.3噪声源分析 47
7.3.4噪声影响预测分析 48
7.4固体废物影响预测与评价 48
第八章 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50
8.1粉尘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对策 50
8.2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对策 50
8.3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51
8.4施工垃圾环境影响分析 51
第九章 项目风险分析及评价 53
9.1化学品化学性质、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大气防护距离 53
9.1.1化学品化学性质 53
9.1.2重大危险源辨识 55
9.1.3大气防护距离 55
9.2环境风险源与事故原因分析 55
9.2.1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分析 55
9.2.2储存过程中的风险分析 56
9.2.3操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析 56
9.3防范措施 56
9.3.1运输过程中的事故防范措施 56
9.3.2储存过程中的事故防范措施 58
9.3.3操作过程中的事故防范措施 58
9.4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59
9.5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61
第十章 公众参与和调查分析 62
10.1公众参与的对象和内容 62
10.1.1调查范围 62
10.1.2调查对象 63
10.1.3调查方式 63
10.1.4调查内容 63
10.2调查结果统计 66
10.3调查结果分析及公众建议 68
10.3.1调查结果分析 68
10.3.2公众建议 69
第十一章 建设项目合法性与合理性分析 71
11.1项目的合法性分析 71
11.1.1分析目的 71
11.1.2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71
11.1.3项目选址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71
11.1.4项目使用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分析 72
11.2项目的合理性分析 73
第十二章 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 74
12.1清洁生产 74
12.1.1清洁生产的含义 74
12.1.2本项目清洁生产分析和建议 75
12.2总量控制 76
12.2.1目的 76
12.2.2区域削减方案 76
12.2.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77
第十三章 环境管理 78
13.1组合结构 78
13.2职责和制度 78
13.2.1职责 78
13.2.2制度 79
13.3环境管理 79
13.3.1营运期环境管理 79
13.3.2环境监测计划 80
第十四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81
14.1社会效益分析 81
14.2经济效益分析 81
14.3环境效益分析 82
14.3.1水环境损益分析 82
14.3.2大气环境损益分析 82
14.3.3声环境损益分析 82
14.3.4固体废物损益分析 82
14.3.5结论 83
第十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84
15.1评价结论 84
15.1.1工程分析 84
15.1.2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84
15.1.3环境风险 85
15.1.4公众参与 86
15.1.5 建设项目合法性与合理性 86
15.1.6清洁生产 86
15.1.7总量控制 86
15.1.8环境影响经济效益分析 87
15.2建议 87
第一章 总则
1.1项目背景
中山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图美公司”)拟建于东凤镇同安大道西路56号,是一间以生产家用电器配件和汽车配件为主的企业,主要进行金属、塑料喷漆、喷涂(不含酸洗、活化、氧化等金属表面处理及塑料加工工序)的生产工艺。四周情况详见图2-2(建设项目四至图)。该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979.1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979.12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计划于2010年5月正式投产。本项目的建设对提升我市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会起到较好的社会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一切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均必须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工作人员进行了初步调研和现场勘查,按照有关法规,在现场调查和类比调查的基础上,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出本报告书。
1.2评价目的和原则
1.2.1评价目的
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目的是查清该项目拟选址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针对本项目工程特点及产生的环境污染特征,分析并预测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并对不利影响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治措施及对策,通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方面的分析,最后在环境方面对该建设项目
的建设是否可行作出明确的结论,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2.1评价原则
严格执行我国宪法及现行法律有关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认真贯彻国务院、全国环境保护委员会、国家环保部及广东省人民政府等颁布施行的有关行政法规、法令的精神;正确执行我国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法规,充分遵循我国有关部门颁布的环境保护技术政策,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开展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有关部门决策、环境保护措施的设计和建设项目建成后的内外环境管理等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充分考虑本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及运营期对其周围环境尤其是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坚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清洁生产”、“达标排放”等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使本项目投入使用后所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促进当地经济、环境、社会三个效益的统一与协调发展。
1.3编制依据
1.3.1全国性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05年4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8年1月);
(1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日);
(13)《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
(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18日国务院第十次常务委员会议通过,1998年11月29日颁布实行);
(15)《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8月3日);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8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十七号);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91年7月1日国家环保局第五号令);
(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
(19)《建设项目环境设计规定》(国环字[1987]第002号);
(20)《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第125号);
(21)《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二批);
(22)《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目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1年8月31日;
(2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8月1日);
(2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5月)。
1.3.2地方性法规依据
(1)《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粤人大[1994]57号,97年修正);
(2)《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
(3)《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2009年3月31日);
(4)《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4年5月);
(5)《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年1月);
(6)《广东省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意见》(2001年11月);
(7)《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08年9月);
(8)《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
(9)《关于实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的通知》(粤环〔2008〕69号);
(10)《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粤府函〔1999〕553号);
(11)《广东省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1999年);
(12)《印发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00]7号);
(13)《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保护规定》(中府[1998]51号);
(14)《印发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08〕96号);
(15)《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中府办[2003]4号);
(16)《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7)《关于中山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1998]323号);
(18)《中山市环境保护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5年12月);
(19)《中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05-2020年)》;
(20)《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21)《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
1.3.3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水环境》(HJ/T2.1、2.3-9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95);
(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1.3.4产业政策
(1)《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二批)》,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2月27日;
(2)《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2005年12月;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征求意见稿);
(4)《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2004]746号),国家发改委;
(5)《印发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9年版)的通知》(中府[2009]29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4月10日。
1.3.5其他有关依据
(1)中山市**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委托书》,2009年8月;
(2)中山市**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中山市**有限公司,2009年8月;
(3)监测数据。
1.4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
1.4.1控制污染目标
(1)水环境
控制本项目外排污水中主要污染物CODcr、BOD5、NH3-N、动植物油等的排放,保护同安涌的水环境质量不受到明显的影响。
(2)环境空气
控制本项目主要外排大气污染污染物SO2、NO2、烟尘和二甲苯等的排放,保护评价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该区的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要求。
(3)声环境
保护评价区内声环境符合该区的声环境功能标准。
(4)固废
主要控制本项目生活垃圾的排放,不破坏当地景观和生态环境等。
1.4.2环境敏感点
经实地调查,项目北面为空地,西面为广东省天乙集团,南面有金鹏彩印厂并邻近同安大道西,东面是嘉裕时尚内衣有限公司及其它工厂群,周围主要都是工业厂房和空地,在项目评价范围(项目四周5km)内均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1.5环境评价标准
1.5.1质量标准
(1)项目的直接纳污水体为同安涌,根据《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中府[2008]96号),项目的直接纳污水体为同安涌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具体的环境质量标准详见表1-1。
表1-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mg/L(pH除外)
项目名称
Ⅳ类标准
pH
6~9
COD
≤30
BOD5
≤6
DO
≥3
NH3-N
≤1.5
石油类
≤0.5
高锰酸盐指数
≤10
(2)根据《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保护规定》(中府[1998]51号)的环境功能区划分,项目所在地属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评价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详见表1-2和1-3。
表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摘录(GB3095-1996)(2000年修改单)
序号
项目名称
(GB3095-1996)(修改单) 二级
1小时均值
日均值
1
NO2
0.24
0.12
2
SO2
0.50
0.15
3
TSP
-
0.30
表1-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mg/m3
序号
项目名称
(TJ36-79)
一次
日平均
1
二甲苯
0.3
-
2
苯
2.40
0.80
3
HCL
0.05
0.015
4
甲苯
前苏联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0.2
注:*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1号通知作修改。
(3)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详见表1-3。
表1-4 声环境质量标准摘录(GB3096-2008)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3
65
55
1.5.2排放标准
(1)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经下水道道排入同安涌,建设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具体见表1-5。
表1-5 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mg/L,pH值除外)
项 目
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项 目
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BOD5
≤20
CODcr
≤90
SS
≤60
pH
6~9
NH3-N
≤10
石油类
≤5.0
依 据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2)工艺废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二级标准(第二时段)、《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07),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详见表1-6和表1-7。
表1-6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单位:mg/m3)
污染物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气筒高度m
二级
监控点
浓度mg/m3
二氧化硫
500
(其它)
60
45
周界外浓度
最高点
0.40
70
64
80
84
90
110
100
140
氮氧化物
120
(其它)
60
13
周界外浓度
最高点
0.12
70
19
80
26
90
33
100
43
氯化氢
100
15
0.26
周界外浓度
最高点
0.25
20
0.43
30
1.4
40
2.6
50
3.8
60
5.4
70
7.7
80
10
颗
粒
物
120
(其它)
15
2.9
周界外浓度
最高点
1.0
20
4.8
30
19
40
32
苯
12
15
0.63
周界外浓度
最高点
0.40
20
1.0
30
3.6
40
6.3
甲
苯
40
15
3.8
周界外浓度
最高点
2.4
20
6.5
30
22
40
38
二
甲
苯
70
15
1.3
周界外浓度
最高点
1.2
20
2.2
30
7.0
40
13
臭气浓度
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林格曼黑度
1级
--
表1-7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单位:mg/m3)
污染物名称
适用锅炉
适用
区域
排放源
排放浓度
引用
第二时段
二氧化硫
燃煤(油)炉窑
全部
烘干
850
GB9078-1996
烟尘
干燥炉、窖
二类
烘干
200
GB9078-1996
烟气黑度(级)
全部
全部
烘干
1
GB9078-1996
(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1.6主要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1.6.1本次评价内容
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影响分析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公众参与
1.6.2评价重点
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及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评价重点定为:
1、生活污水的处理措施技术经济论证;
2、生产废水和工艺废气对周围的影响和措施;
3、营运期的污染减免措施。
1.7评价等级及评价因子
1.7.1评价等级
(1)水环境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喷漆废水。项目日总废水排放量约190吨(间歇排放的除外)。该废水水质的复杂程度为简单,项目废水外排入同安涌,同安涌属小河,且属Ⅳ类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原则及项目的工程情况,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2)大气环境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喷漆废气(其主要成份为二甲苯),根据工程分析结果,其排放量为:二甲苯为0.00057g/s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规定的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原则和方法,选择二甲苯为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
Pi = Ci/C0i×100%
式中:
Pi—第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由估算模式软件计算得出:
表1-7 主要大气污染物Pi和D10%的计算结果
污染物
Pi(%)
D10%(m)
二甲苯
6.08
0(所有筛选点的占标率均低于10%)
根据计算结果,符合“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因此确定该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为三级。
(3)噪声
本建设项目没有特别强和持续的高噪声源,最近的居民点距离也较远(400m),没有特别的声环境敏感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定,噪声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4)风险
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有关规定,评价工作级别按表1-8划分。
表1-8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一、二级)划分
剧毒危险性物质
一般毒性危险物质
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
爆炸危险性
物质
重大危险源
一
二
一
一
非重大危险源
二
二
二
二
环境敏感地区
一
一
一
一
根据《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均未被列入《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监控目录。因此,可以这样说,本项目的储存场所和生产场所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详见后面风险评价章节),将本项目的风险评价级别定为二级。
1.7.2评价因子
(1)地表水
现状评价因子:水温、pH、溶解氧、CODcr、BOD5、氨氮、石油类、总磷。
影响评价因子:CODcr、BOD5、氨氮。
(2)大气
现状评价因子:飘尘、SO2、NO2、苯系物。
影响评价因子:SO2、苯系物。
(3)噪声
现状评价因子:现等效连续A声级(LeqdB(A))。
影响评价因子:现等效连续A声级(LeqdB(A))。
(4)固体废物
影响评价因子:生活垃圾,分析固体废弃物产生量,提出相应处置措施。
1.8评价范围
根据本项目特点及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本评价确定评价范围如下:
(1)地表水环境:同安涌评价范围:建设项目废水汇入同安涌处上游500米至下游3000米范围内的河段。
(2)大气环境:以排放源为中心点,边长为5km的矩形。
(3)声环境:厂界外1米包络线以内的区域。
第二章 项目概况
2.1中山市**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1.1 项目概况
(1)企业名称:中山市**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苏伟俭
(3)总投资:50万元。
(4)项目地点:中山市东凤镇同乐大道西路56号
(5)占地面积:1979.12平方米
(6)建筑面积:1979.12平方米
(7)生产规模:炉头30000件,汽车配件15000套
(8)项目定员:建设项目有员工4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均无宿舍和食堂)
(9)生产制度:每年约生产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
(10)预计投产日期:2010年5月。
2.1.3项目四至示意图
2.1.4项目平面布置图
2.2主要生产设备
中山市**有限公司建设运营后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2 -1。
表2-1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生产车间
设 备
数 量
规格型号
备注
1
饰件喷漆区
转印池
1个
3.5 m *1.5 m *0.8m
2
水洗池
1个
3.5 m *1.5 m *0.8m
3
手提式打磨机
2台
4
手提式抛光机
2台
5
空压机
2台
--
--
6
UV固化机
1台
--
--
7
水帘柜
4台
2.2 m *2.1 m *2.1m
8
喷房
水帘柜
6台
2.2 m *2.1 m *2.1m
--
9
打沙机房
喷砂机
5台
--
--
10
空压机
2台
11
烘干区
烘干炉
5台
--
柴油为燃料
乙炔焰焊机
1台
--
乙炔为燃料
12
测试检验炉
1台
--
--
13
备用柴油发电机
1台
150KW
柴油为燃料
注:项目所使用的生产设备除烘干炉外,其它消耗的都为电能。
2.3主要原材料和产品
中山市**有限公司主要原材料和产品详见表2-2。
表2-2 项目主要原材料和产品一览表
原材料
年用量
原材料
年用量
油漆(天那水、丙烯酸漆等)
3吨
涂料(合成树脂、环氧树脂、颜料等)
6吨
活化剂(主要成分为浓度25%的盐酸)
0.2吨
固化剂(主要成分为聚氨酯)
0.2吨
五金配件
4.5万件
膜纸
2000平方米
0#含硫率0.2%柴油
20吨
--
--
产品
年产量
产品
年产量
家用电器配件
3万件
汽车配件
1.5万件
注: 天那水为油漆内的成分,含苯20%、二甲苯20%等。
各原料化学品的理化性质详见第8章的项目风险分析及评价。
原材料中的五金配件都是从外购买,项目不生产。
2.4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中山市快图美金属喷漆有限公司主要进行家用电器配件和汽车配件等喷漆
喷涂加工,生产工艺简介如下:金属配件购进,对配件进行粗打磨光滑再进行喷底漆,经水转印池将成型的茂纸膜覆盖在金属配件上,冲洗取出后再进行补漆、喷漆,完成后采用柴油烘干机加热烘干后进入精打磨、抛光和包装为成品,部分五金配件经喷砂后,采用人工派件,并将配件表面吸附的杂物进行烧毛除尘,再进行喷漆、固化、抽检和包装成为成品。这些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详见下图:
五金配件
(部分汽车配件和家用电器配件)
补漆
冲洗
水转印
喷底漆
粗打磨
包装
抛光
烘干
喷漆
精打磨
五金配件
(部分汽车配件和家用电器配件)
喷漆
除尘
烧毛
派件
喷砂
包装
抽检
固化
工艺说明:
(1)水转印:将活化剂加入水转印池中融化膜纸,使膜纸成花纹膜覆盖的五金配件表面。
(2)冲洗:仍然在水洗池中冲洗,冲洗废水约一年更换一次。
(3)烘干:使用柴油烘干机。
(4)喷砂:在五金配件表面形成一层保护膜,主要起到光滑和防腐作用。
(5)烧毛:部分金属件表面有毛刺(员工手套上的毛线附在金属件上)需采用乙炔焰焊机烧至光滑,烧毛过程使用乙炔气体。
(6)固化:用烘干炉或UV固化机将喷涂后的金属工件烘干。
(7)除尘:利用压缩空气将工件表面的灰尘吹走。
注:生产工序中的喷漆、补漆都在密闭的车间中进行。
2.5 项目公用工程概况
2.5.1供电
中山市**有限公司的电力均由地方电网供应,年耗电量约为25万度。另外,项目设立一台150KW备用柴油发电机。
2.5.2供热
中山市**有限公司的烘干和固化工序分别在烘干炉和固化机内进行,烘干炉使用柴油,年用柴油量约20吨,固化机使用电能。
2.5.3给排水
中山市**有限公司的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均来自城市自来水管网。建设项目运营后日新鲜用水量约为5吨(间歇排放的除外),均为员工生活用水。日排废污水量约为4.5吨(间歇排放的除外)。另外,据实地考察,项目在转印和水冲洗工序中每次更换的水都装满各工序的池中,故各工序中的用水量都按各池体积的最大值计算,生产过程中的转印废水约4.2吨/年(约一年完全更换排放一次),水冲洗废水约4.2吨/年(约一年完全更换排放一次),项目将转印废水和冲洗废水一同转移处理;喷漆用水循环使用,约半年排放1次,每次约5吨。建设单位年废液总量约18.4吨(生活废水除外)。
第三章 工程分析
3.1 项目污染源分析
根据中山市**有限公司的规模和性质,对项目的大气环境、声环境和固体废物等要素的作用进行分析,产污环节图见图3-1,具体产生的污染物见表3-1。
喷漆废气
喷漆废水
废油漆渣
喷漆废气
喷漆废水
废油漆渣
粉尘
噪声
冲洗废水
转印废水
盐酸雾
②
③
④
⑤
①
冲洗
五金配件
(汽车配件等)
补漆
水转印
喷底漆
粗打磨
喷漆
精打磨
包装
烘干
⑦
⑩
⑨
⑧
⑥
抛光
粉尘
噪声
有机废气(TVOC)
柴油燃烧废气、噪声
粉尘
噪声
产品装御
交通噪声
喷漆废气
喷漆废水
废油漆渣
有机废气
(TVOC)
粉尘
噪声
粉尘
喷砂
五金配件
(炉头发黑件)
喷漆
除尘
烧毛
派件
包装
抽检
固化
有机废气
(TVOC)
产品装御
交通噪声
不合格产品
图3-1 项目生产工艺的产污环节图
注:转印和水冲洗过程中不产生废渣,其产生的废水直接转移处理。
表3-1 项目产污环节的详细说明
产污环节
废水
废气
固废
噪声
1
--
粉尘
--
噪声
2
喷漆废水
喷漆废气
废油漆渣
--
3
转印废水
盐酸雾
--
--
4
冲洗废水
--
--
--
5
喷漆废水
喷漆废气
废油漆渣
--
6
喷漆废水
喷漆废气
废油漆渣
--
7
--
柴油燃烧废气
有机废气(TVOC)
--
噪声
8
--
粉尘
--
噪声
9
--
粉尘
--
噪声
10
--
--
--
产品装御交通噪声
11
--
粉尘
--
噪声
12
--
有机废气(TVOC)
--
--
13
--
粉尘
--
--
14
喷漆废水
喷漆废气
废油漆渣
--
15
--
有机废气(TVOC)
--
--
16
--
--
不合格产品
--
17
--
--
--
产品装御交通噪声
3.1.1项目大气污染物产生概况
中山市**有限公司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
(1)喷漆废气: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含有苯、甲苯、二甲苯以及漆雾的有机废气,通过水帘式净雾漆化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室设计排风量为6000m3/h,设有2个风机。水帘除漆装置处理漆雾效率达60%左右。废气主要成份二甲苯产生量约为油漆使用量的5%,甲苯产生量约为油漆使用量的1.25%,苯产生量约为油漆使用量的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油漆使用量3t/a,则二甲苯产生量为0.15 t/a;甲苯产生量为0.06 t/a;苯产生量为0.03 t/a。建议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约60%),并通过高15米烟囱可达标外排,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至最少。
表3-2 项目喷漆过程产生三苯有机气体状况表(单位:吨/年)
生产工序
喷漆
废气主要污染物
苯
甲苯
二甲苯
产生量
0.03
0.06
0.15
排放量
0.018
0.036
0.09
(2)盐酸雾:项目在水转印过程中产生少量的盐酸雾,无组织排放,根据类比调查,其挥发率约为3%,故产生量约为0.15千克/年。通过厂内的抽气筒排放占到无组织排放的90%,约为0.135千克/年排放。仓库存储及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占到总无组织排放的10%,约为0. 015千克/年。
(3)粉尘:项目在喷砂、打磨和抛光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主要成份是铁粉),为无组织排放。考虑到项目周围无大气敏感点,产生的浓度很有限,因此只要在车间采用水喷淋收集处理并加强通风排气工作,则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4)有机废气:烧毛、烘干和固化工序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带有恶臭气味。建议建设单位加强抽风,确保恶臭气体在厂界外的臭气浓度低于20,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柴油燃油废气:烘干炉在燃柴油过程中排出的含二氧化硫、烟尘的废气等,年耗油量为20吨,根据《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中的燃油烟气的污染物排放系数(表3-2),可得出该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燃用0#含硫率0.2%柴油)为6.21×104 m3/a。建议建设单位采用含硫率低于0.2%的轻质柴油,并安装水喷淋装置,烟气通过高15米排气筒外排,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至最少。
表3-2 柴油燃烧产物系数
烟尘
SO2
NOX
烟气产生
密度
含硫量
1.56g/L油
S×16g/L油
2.8g/L油
19.6m3/kg
0.85t/m3
0.2%
表3-3 燃柴油烟气污染物一览表
污染物
SO2
烟尘
NOx
林格曼黑度
烟气
总年排放量(kg)
80
36.71
65.88
1级
39.2×104 m3
排放速率(kg /小时)
0.033
0.015
0.027
--
163.33m3/小时
排放浓度(mg/m3)
202.0
91.8
165.3
1级
--
(6)备用柴油发电机:项目设立150KW备用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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