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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老城核心区人防工程一期项目安全策划书10.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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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目录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 1.1总体简介 1 1.2 项目简介 1 1.3工程重点、危险及关键控制部位 1 第二章 编制 2 2.1 编制依据 2 2.2 适用范围 2 第三章 安全管理控制目标 2 3.1 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指标 2 3.2 环境保护控制目标 3 3.3 文明施工目标 3 第四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3 4.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工作内容 3 4.2项目专职安全员、分包专(兼)职安全员名单及主要工作 4 4.3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5 4.4安全保证体系 6 第五章 安全管理制度 8 5.1项目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8 5.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8 5.3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33 5.4 全生产例会制度 37 5.5 安全检查制度 38 5.6 安全专项方案管理制度 42 5.7 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43 5.8 安全技术交底和危险因素告知制度 43 5.9 持证上岗制度 44 5.10 设备管理制度 45 5.11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46 5.12 门卫管理制度 48 5.13 班前活动制度 48 5.14 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48 5.15 脚手架验收检查制度 49 5.16 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50 5.17 安装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50 5.18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1 5.19 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52 5.20 施工现场场容卫生规定 52 第六章 安全管理措施 53 6.1 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53 6.2 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方案应包括的内容 53 6.3 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54 6.4 安全专项方案编制控制计划 55 6.5 安全技术方案验收管理流程 55 6.6 风险评估及应对 56 第七章 应急预案 73 7.1 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73 7.2 事故、事件报告程序 74 第八章 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77 8.1 安全经费管理 77 8.2 安全生产投入的内容 78 8.3 安全投入工作程序 78 8.4 安全生产投入计 79 8.5 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表 80 111 / 113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1总体简介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贵阳市老城核心区地下人防工程 2 工程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 3 建设单位 贵阳人和新天地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4 设计单位 广州市人防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 5 监理单位 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6 施工单位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7 工程造价 约2亿 8 工程里程 约1.7公里 9 施工时间 14个月 10 安全目标 杜绝重伤、死亡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6‰以内,实现“五无”(即无死亡、无重伤、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 1.2 项目简介 本工程为单建式地下两层人防工程,平时为商业街,战时为核(常)6级二等人员掩蔽体、物资库。位于中华路宽26m,中山路宽15m,地下二层二柱三跨。 贵阳市老城核心区中华路、中山路地下人防工程包括:中华路,都司路至喷水池段1190m;中山路,公园路至富水路段530m,拟建工程地下两层,总建筑面积约为8万平方米。 1.3工程重点、危险及关键控制部位 1.3.1路基挖方 1.3.2模板的安装及拆卸 1.3.3脚手架的安装及拆卸 1.3.4爆破工程 1.3.5钢筋的制作及安装 1.3.6土石方的开挖及运输 1.3.7混凝土的浇筑 1.3.8高空作业 1.3.9临边防护 1.3.10基坑的支护 第二章 编制 2.1 编制依据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1修正) 2.1.3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建设部)(JJ37-xxx) 2.1.4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xxx) 2.1.5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xxx) 2.1.6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1.7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1.8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xxx) 2.1.9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xxx) 2.1.10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2.1.1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手册》 2.1.12 贵阳市老城核心区一期人防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2.1.13 广州市人防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图 2.1.14 国家、地方其他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有关法律、标准、规范、条例及本公司内部有关制度、文件等。 2.2 适用范围 本安全策划书适用于贵阳市老城核心区地下人防工程施工阶段的所有人员的一切活动行为。 第三章 安全管理控制目标 3.1 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指标 3.1.1 无重大工伤事故,杜绝因工死亡事故; 3.1.2 死亡事故率0。 3.1.3 重伤率0。 3.1.4 轻伤率6‰ 以下。 3.1.5 杜绝食物中毒、火灾事故。 3.1.6 杜绝职业病发生。 3.2 环境保护控制目标 严格按照项目环境保护控制计划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做到: 3.2.1施工无扬尘,污水排放入渠沟; 3.2.2机械噪音不扰民; 3.2.3施工、生活垃圾及时清理; 3.2.3施工车辆经现场洗车时的清洗后方离开现场,防止对城市道路造成污染。 3.3 文明施工目标 3.3.1.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市级文明施工工地,争创省级文明施工工地,满足企业基本要求,确保局级达标,争创总公司达标工地。 3.3.2.无因安全管理、现场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受到地方投诉。 第四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4.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工作内容 4.1.1. 领导小组 贵阳市老城核心区地下人防工程建设期间,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贵阳市老城核心区地下人防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协调处理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安全问题;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人员: 组 长: 叶会双 电话: 副组长: 龚志刚 电话: 许清海 电话: 陈云意 电话: 成 员:刘晓龙、吴东峰、杨聪、冯红、岳旭然、冯强、唐刚、彭玉龙、沈红斌、谭明汉、符彪、郭崇德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安全管理部。在安全生产领导下组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 许清海 电话: 成员:岳旭然 唐 刚 杨 聪 彭玉龙 沈红斌 郭崇德 项目经理部按规定配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外,劳务分包及各专业分包按规定配设专职安全员,各施工队配备兼职安全员,构建成日常安全管理信息网络系统。 4.2项目专职安全员、分包专(兼)职安全员名单及主要工作 4.2.1、项目专职安全员、分包专(兼)职安全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年龄 证书编号 岗位职务 本岗位年限 文化 程度 备注 1 郭崇德 53 黔建安C(2012) 项目专职安全员 5 2 岳旭然 25 项目专职安全员 3 大专 已培训 3 彭玉龙 25 项目专职安全员 1 大专 已培训 4 项目专职安全员 5 项目兼职安全员 6 分包兼职安全员 7 分包专职安全员 8 分包专职安全员 9 分包专职安全员 10 分包专职安全员 11 分包专职安全员 4.2.2、主要工作内容 (1)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建设部等有关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和规定等,对项目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2)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安全生产的保证计划。与下属各分包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负责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各分包单位健全机构,配齐人员,制定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转情况,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处于受控状态和良性运转状态; (5)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坚决实施施工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严格奖罚制度,坚决杜绝重大施工安全生产事故; (6)督促制定施工中各项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7)组织召开项目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 4.3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4.3.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劳务分包 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项目部安全 生产领导小组 安全 管理部 各专业分包 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班组安全员 4.4安全保证体系 思想保证 组织保证 监督保证 经济保证 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教育 新职工三级教育 特殊工种岗前培训 树立安全理念 强化安全意识 树立防范意识 增强预防能力 项目部安全委员会 安全职能部门 项目安全 领导小组 管段安全领导小组 管段、施工队安全小组 班组安全活动小组 专职安全员 专职安全员 专职安全员 专、兼职安全员 当班检查 班组 月检查管段 消除管理上的缺陷 综合检查项目部综合检查 管段、施工队日巡查 安全员巡查、监督 对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隐患排查 定期综合检查 不定期专项检查 及时整改 自身安全保护完好 现场安全防护完善 确保安全投入费用 逐级签定安全责任书 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 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自觉遵章守纪 杜绝三违现象 实现安全生产 第五章 安全管理制度 5.1项目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5.1.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中建对项目部各级人员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 中建已根据项目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项目部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中建四局贵阳市老城核心区人防工程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发放各管理人员并签名。各级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五、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由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级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 六、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 七、每次考核结果作为项目部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二个等级、即:合格、不合格;完成个人考核内容要求的70%以上为合格,未完成70%的则为不合格。 八、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合格的个人可以入围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2、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个人,项目经理除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合格。到期考核仍然不合格的个人将进行罚款(不合格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三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九、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十、项目部各部门的考核:即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结果。 十一、每次考核的内容都将记录和存档。 5.1.2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为有效及时的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管理,了解设备的运行状况。 二、对施工机械设备各部位定期进行状态检查,并保存好相应记录。 三、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四、对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位要定期进行润滑保养,并作好其它防护工作。 五、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六、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并进行记录,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七、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八、机械必须按照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九、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十、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专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及工具,大型内燃机应配备灭火器;机房、操作室及机械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1.3环境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2、落实环境保护的自纠自查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环保监管,积极参加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 3、按照法规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截排水沟、改渠改线等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4、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加强环保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做到制度不落实、措施不执行不施工。 5、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周边植被被破坏;临时驻地撤离后,应尽量恢复原样,种植植被。 6、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出场,并应符合当地有关部门要求,运至规定地点处理。现场道路及时洒水、清扫,防止尘土飞扬。 7、袋装水泥、石灰、粉煤灰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库内存放,粉煤灰露天存放时应洒水浸湿,不得出现扬尘。运输上述材料时应采用加盖措施,防止沿途遗撒、扬尘。卸运时,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扬尘。 8、在施工中尽量限制人员、机械车辆活动范围,避免不必要的活动对周边植被的破坏。施工机械及车辆应做好相关装置,使尾气排放达标。 9、要严格遵守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工程范围以外的植被应注意保护。 10、必须保持驻地干净整齐,修建厕所,并按相关要求尺寸设置垃圾堆放坑,将垃圾集中填埋处理,不得乱倒乱扔。 11、在施工期间加强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严格控制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扬尘、排污、嘈声、材料漏失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等,以防其产生有毒气体对人员产生不利影响。 12、在施工过程中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或废水集中处理,不得将污水或废水直接排入河流中,造成河道冲刷、水质污染。 13、对污染的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进行集中处理,达到标准后进行排放。 14、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气、污水等监测和监控工作。要根据监控结果,进行妥善而有效地处理。 15、机械设备必须设置消音设备,损坏时必须及时更换;施工现场噪音较大,且紧邻居民区时,必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10:00后禁止施工。如果因工程需要必须在夜间进行施工的,要挣得上级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取得夜间生产许可证后,方能进行夜间施工。 5.1.4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职工伤亡事故的管理工作、保障国家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国家、企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必须根据事故的类别进行分级处理,处理原则是:轻伤事故的处理权限在项目部、重伤、死亡事故的处理权限在公司。 2、凡在项目上发生安全事故,项目经理负责立即组织现场紧急救急工作,并可向当地120急救中心请求援助,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同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3、项目发生伤亡事故后,项目经理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1)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项目经理、安全员; (2)重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常务副总、上级主管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 (3)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2人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告公司常务副总、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查机关,并填报《事故快报表》; (4)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特大重大死亡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公司常务副总、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人民检查机关和检查部门; (5)其中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公安部门。 4、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快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发生事故单位及地址; (2) 发生事故的时间及地点; (3) 伤亡情况,包括死(伤)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工龄和受伤部位、伤害程度; (4) 事故的简要经过。 5、重伤3人以上及死亡事故的现场,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人民检查机关勘察并征得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清理; 6、因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项目部必须做好标记、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7、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或职业病后,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和填写职工工伤确认申请表,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30日。 8、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认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确认,然后向社会保障机构申请保险待遇。遇有特殊情况,申请工伤确认期可以延长至30日。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由本单位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职工工伤确认申请应当经单位签字后报送。 9、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10、事故发生后,应按下列规定组织调查。 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事故项目有关部门进行。 重伤事故,由公司副总负责组织,项目部有关部门派员参加进行。 死亡1至2人的事故,由公司常务副总负责组织,项目部有关部门派员参加。 11、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应由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专长,且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组成。 12、事故调查的职责: (1)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以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工作日损失情况; (2) 确定事故责任者; (3)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13、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和法医尸检鉴定的,必须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或委托有关专业机械进行,所需费用由事故单位承担。 1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部门、个人了解情况和调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必须如实提供,不得拒绝、阻碍、干扰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15、凡发生重伤以上的事故,项目部必须召开事故分析会议,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重大死亡、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分析会议,还应邀请监察部门派员参加。 16、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伤亡事故的,应追究事故负责人责任: (1) 不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或不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命令和决定的; (2) 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健全的; (3) 安全工作无人负责,规章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的; (4) 有关部门或个人所提的消除不安全因素或加强安全防范的合理意见、建议不采纳的; (5) 特种设备(含电梯、施工升降机)未经劳动行政部门检验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6) 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而擅自投产使用的。 17、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伤亡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 对职工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 (2) 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3) 设备不按期检修保养、带病运行,设备、设施有缺陷不采取措施,或者设备超负荷运行的; (4) 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或设施、设备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的; (5)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熟视无睹,不加以制止的; (6) 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 (7) 擅自将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任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未领取《安全资格许可证》的单位、个人的; (8) 不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备案手续,擅自开工的。 18、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伤亡事故的,应追究肇事人或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1) 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 (2) 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或擅离职守的; (3) 擅自开动机器、设备或擅自拆除、毁坏安全装置和设施的; (4) 无证设计、施工或设计、施工错误的。 19、重伤或死亡的事故案件,报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结案。 20、项目经理部每月上报公司《职工伤亡事故情况》、《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21、项目部的工伤事故档案管理资料统一由项目安全员管理。 5.1.5三级动火制度 为了避免不规范用火导致的事故发生,根据《消防法》和中建四局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中建四局贵阳市老城核心区人防工程从开工至竣工。 1. 申报一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一级动火的范围: 禁火区域内:油箱、油罐、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2)一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a. 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1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b. 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 申报二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二级动火的范围: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明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a. 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淮最长期限为3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b. 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3. 申报三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三级动火的范围: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焊割等明火作业。 (2)三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a. 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7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b. 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分公司或工地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 节假日动火申报必须升级申报。 5.1.6预防职业病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减少职业病对员工身心健康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三、职业病的防治和管理工作,由项目部主要领导负责,并对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和指导。具体实施工作由安全部负责,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四、施工作业人员应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的要求,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去除防护用品,必须保持防护用品的完好。如非人为损害时,要立即到项目部及时更换和领取新的防护用品。 五、项目部有为员工提供符合安全防护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对员工进行预防职业病的培训及教育的义务。 六、项目部对在防治职业病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七、项目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布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的项目。 八、施工人员必须遵守项目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要求,本着对自身负责、对安全负责的态度做好防护要求。 九、项目部有权对违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处罚的具体措施参照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进行。 十、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包括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十一、建立职业病防治报告及登记制度,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及人员进行登记,对发现已患有职业病的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进行治疗。 十二、各施工点及施工人员应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单位和个人那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十三、施工人员应该在发现职业病和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因素时,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部门报告,项目部对有重大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和表扬。 十四、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事宜。 十五、各施工管段及施工班组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十六、本制度适合于贵阳市老城核心区人防工程合同段的职业病防治管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1.7环境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环境管理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进一步强化环境生产管理,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种不环境因素,提高各部门及职工环境的自觉性,增强环境保护责任感,制定本制度。 一. 参加检查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各管段长、环境管理员等相关人员。 二.检查内容: 针对项目施工现场情况,主要检查环境内容: 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监控;2、污水的排放与处理;3、废弃水泥袋的处理措施;4、废弃钢筋的处理措施;5、爆破扬尘; 6、施工机具的噪音监控;7、弃碴、弃土、废弃建筑混凝土是否按规定堆放;8、废弃机油、柴油的处理。 三.检查形式 1.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中旬、月末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环境生产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等专职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环境进行全面检查。 2.经常性环境生产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环境的状况;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认真、详实填写记录。 四. 对查出的环境隐患应做好详细记录,并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责令对存在的环境隐患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要定人进行复查验收,直至符合要求。要有详细记录和签字,并存档,必要时配影像资料。 5.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2.1 项目经理部安全领导小组责任 (1)中建贵阳市老城核心区人防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领导小组是本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 (2)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组织审定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管理目标、各级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满足施工需要的安全投入; (5)负责编审《贵阳市老区核心区人防工程项目建设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应急救援演练;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协调处理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8)负责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时上报事故。 5.2.2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小组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单位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单位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必须保持本单位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进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4)根据总包的交底向本单位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交底,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总包单位有关负责部门。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总包单位有关负责部门。 5.2.3 项目经理安全岗位责任 (1)项目经理代表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行使指挥权。项目经理受公司法人委托,在项目建设中行使法人委托责任,是贵阳市老城核心区人防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安全第一责任人;依法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安全方针,结合项目施工特点,组织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立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安全策划、编制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组织建立项目管理安全生产责任,或提出要求,监督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本着加强安全工作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管理工作体制; (4)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5)安排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需要的安全资金和物资,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6)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施工组织措施; (7)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8)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和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总结安全生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10)组织全员搞好环境形象建设,创造文明工地,为中建创安全文明施工品牌提供安全保证; (11)按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危及到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下令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效控制事故,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5.2.4项目安全生产副经理责任 (1)组织项目施工生产,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2)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实施安全专项方案和技术措施,检查指导安全技术交底。 (4)组织对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 (5)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 (6)负责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提高管理层的安全意识。 (7)组织项目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活动。 (8)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应急预案处理,组织抢救人员、保护现场。 5.2.5 项目总工安全岗位责任 (1)在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的领导下,对贵阳市老城核心区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技术全面负责,是项目安全技术责任人; (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工程项目的安全策划、评价和识别,确定危险源和不利因素,协助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保证计划; (3)组织编制、审查专项施工方案、贵阳市老城核心区人防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其进行批审后实施;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会同商务部组织对项目安全费用进行编审; (5)指导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修定; (6)听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对安全技术管理提出指导意见; (7)参加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处理,并对吸取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5.2.6 项目副经理安全岗位责任 (1)在项目经理、副经理的领导下,对贵阳市老城核心区人防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是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领导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监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和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所需费用以及其他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4)组织编制贵阳市老城核心区人防工程项目经理部各层面、各部门安全岗位责任,制定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5)组织编制贵阳市老城核心区人防工程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6)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生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7)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和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险隐患排查,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9)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竞赛; (10)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安全事故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抡救,把事故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5.2.7 项目安全总监安全管理职责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监督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 (3)协助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对危险源的识别进行审核,对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行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 (5)参与编制项目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方案,合理布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6)参加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电力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 (7)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巡查,督促隐患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 (8)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的相关规定,组织作业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达标、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督促主要责任部门及时上报有关活动资料; (10)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并迅速参与抢救; (11)归档管理有关安全资料。 5.2.8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检查督促其执行; (2)参与制订项目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3)每日进行安全巡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和人员,并填写安全日志。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纠正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有权下达局部停工整改决定; (4)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式监督; (5)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其整改,对整个结果进行复查; (6)组织项目日常安全教育,督促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 (7)参加现场机械设备、电力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 (8)建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档案,如实记录和收集安全检查、交底、验收、教育培训及其他安全活动的资料;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参与抢救,保护现场,并对事故的经过、应急、处理过程做好记录。 5.2.9 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对其管理的单位(施工区域)工程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全面负责; (2)严格执行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按照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结合负责施工的工程特点,以书面方式逐条向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做好记录; (3)检查施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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