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总包管理方案2第一节施工总包管理范围及工作内容51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52总承包管理内容6第二节进场管理制度81总则82进场程序93教育培训94现场消防保卫管理115现场安全生产管理136现场质量管理207计划管理248技术管理299文明施工管理3510现场物资管理3711后勤管理4112统计及工程款结算44第一节 工程概况发动机主厂房布置在用地的中部,包括机加工车间及毛坯库、总装车间及外协件库、发动机试验、涂装车间、成品包装存放及成品库;主厂房的南侧贴建三层办公楼及食堂,主厂房西南角布置生产生活和消防加压泵房及10kV配电所,以靠近管线接入厂区的位置;主厂房东侧为公用设施区:包括制冷站、空
2、压站、发动机试验循环水泵房,靠近使用区域,有利于节能降耗;主厂房北侧布置切削液处理系统及成品、毛坯装卸货平台;主厂房西侧布置外协件卸货平台、运输车辆停放周转区;锅炉房、供油站、污水处理站、油化库布置在厂区最北端;厂区的南侧临福田中街为职工停车场,该区域临近办公楼,便于为职工提供便捷的服务,形成一个开阔明快的厂前区空间。人流大门开设在厂区南侧;大门东侧布置职工停车场,方便员工进入厂房;厂区西侧设两个物流大门,为外协件及毛坯进厂、成品以及切屑废料出厂服务;东侧一个物流大门主要为附件进厂和包装废料出厂服务。采用门式刚架为中柱12米,边柱6米的钢结构单层主厂房,在结构方案处理上针对工艺要求采取特殊措施
3、,措施一:由于工艺要求在12米柱距范围不设置支撑,中柱则采用箱型柱,边柱仍为H型钢柱,既节约造价,又满足工艺要求。措施二:在厂房由西向东144米处(办公辅房处)设温度缝,此处柱距6米,既不影响工艺布置又满足结构要求。主厂房:轻钢结构,屋面为渗耐防水系统,外墙为横向铺设的平板系统,结构墙檩系统,压型钢板内衬板。车间地面为混凝土表面NFJ系列金刚砂工业耐磨地坪,生活间等局部为铺地板砖地面。外窗为696中空玻璃单框塑钢窗,车间主要外大门为电动保温提升门。车间屋脊处设电动自然通风排烟天窗,并和消防报警系统联动。车间屋面设双层保温固定式采光带。办公楼:钢筋混凝土结构。外窗为铝合金隐框中空玻璃幕墙窗。门厅
4、主入口门为电动感应自动门。门厅地面为花岗岩拼花艺术地面,其余地楼面为高级地板砖。楼梯扶手为不锈钢方管,栏板为安全玻璃。食堂和办公楼连为一体,洗碗间、厨房操作间等墙壁贴白色暗花艺术釉面砖。外窗为696中空玻璃单框塑钢窗。外墙主入口大门为塑钢弹簧门。厂区大门、厂区的公用站房:钢筋混凝土结构1.1 建构筑物一览表编号名称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备注1联合厂房79030840472锅炉房5045043污水处理站7872884供油站516365油化库4324326生活垃圾堆放场4328.14大门及门卫1201202 已完成的工作内容桩基工程,桩基工程完工日期预计为2007年10月28日。3 主要
5、工程内容结构从基础垫层底板开始至所有主体结构钢筋混凝土工程以及结构以上钢结构安装工程。建筑包含所有墙体砌筑及装修,门窗工程、防火卷帘门、装饰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等工程施工。所有设备基础工程。由于机电安装工程现只报价,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现只做土建与各专业各种管道管线的预埋工作。第二节 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分析1 重点和难点本公司经过对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的详细研究、讨论后,认为本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主要在于:1.1 承台地脚螺栓埋设位置的控制1.2 钢结构吊装、安装1.3 联合厂房、及外网的大面积施工1.4 各种管道、管线的预埋工作1.5 屋面、墙面板安装1.6 数量众多、项目繁杂的总包管理、协调
6、配合工作1.7 为维护工程周边环境的整洁和城市安全,确保施工现场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维护和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为本工程施工创造一个好的环境,必须做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2 针对措施针对这些难点和重点,我们经过慎重考虑、反复研究,确定了各项工作的施工方案及控制措施,决定采用的主要措施有:2.1 使用先进的测量仪器全站仪、激光经纬仪来控制建筑物的放线和厂房垂直度的精度控制问题,精益求精,确保测量工作准确无误;2.2 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精明能干的制作安装队伍,合理组织,保证工程的工期和质量。2.3 各专业施工单位、各分包单位相互协调配合,相互尊重对方的劳动成果,多交流,多沟通,保证预留、预
7、埋质量。2.4 整个工程的模板及脚手架体系、屋面内衬板安装用脚手架的搭设,也是本工程的一个难点,具体的细化模板、脚手架设计在施工前进行;2.5 在工程施工中,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厂房建设项目列为公司重点施工工程,集全公司优秀管理人才、精良设备和有经验的施工队伍投入本工程,确保工程质量。2.6 做好总包管理,解决好基础结构、主体结构以及装修、安装、通风空调、消防、给排水等多专业、多工序、多工种的穿插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本工程的顺利完成;2.7 强化员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意识,制定严格的现场文明施工制度。施工总包管理方案第一节、施工总包管理范围及工作内容3 施工总承包工作范
8、围本工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不仅要完成自己标段内的工程内容,因工程所有土建、钢结构、装修、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设备安装、消防、强弱电、电梯分项工程等均纳入总承包质量管理范围内,进行统一协调,使本项目能够顺利进展,达到业主满意的目标。3.1 施工总承包单位工作3.1.1 总承包单位必须完成除包括在桩基工程、机电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燃油工程、精装修、景观绿化、电梯工程、设备、供应等标段中的工程之外的其他所有工程工作:3.1.1.1 建筑、结构、及装饰工程;3.1.1.2 钢筋混凝土工程;3.1.1.3 钢结构工程;3.1.1.4 其它建筑及装饰工程;3.1.1.5 与土建结构施工同
9、步的机电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3.1.2 总承包单位提供所有的劳务、材料、设备、工具、机械、脚手架、施工图、放线、测量和规划、管理、以及深化设计、采购、装配、现场供货、卸货、安装、保护以及为完成一个完整工程所包括的所有其他必须项目。3.2 施工总承包的协调管理3.2.1 施工总承包单位协调管理工作有如下内容:3.2.1.1 提供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临时设施、临时供电、临时给排水、临时道路、办公室、库房、堆场、食堂、卫生间等;3.2.1.2 组织、管理、协调、照管所有分包商、供应商、其他施单位的现场施工工作;3.2.1.3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3.2.1.4 对外协调政府报建、质监安监及相关法
10、定责任;3.2.1.5 其他相关工作,如接收工地、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归档、缺陷责任任期的维护修缮工作等。4 总承包管理内容合同管理、现场管理、进度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成品保护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物资及设备管理、资料管理 。4.1 合同管理:会同业主、监理对拟订的分包单位予以考察,并采用投标方法录用,使所选择的分包单位(含供应厂商)无论资源、管理、经验上符合工程要求。施工中发现不能履行合同责任或义务,影响合同目标的兑现的,总包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包括劝其退场,更换分包队伍。业主、总承包单位与业主分包单位应签订三方合同,使总承包单位能够依照合同对业主分包单位加以制约,督促并时时监督业主分包单
11、位履行合同要求内容,这样总承包单位才能更好的实行总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4.2 现场管理:总承包单位对现场全面管理,制订并健全有关现场管理制度,统一布置加工区及办公区,使现场整洁有序,为顺利施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4.2.1 总包单位成立协调联络部,部内设多名联络员分别负责每个分包单位的联络和协调工作,做到职责分明,每项分包工作都有专人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做到凡事有人管,有人帮助解决。4.2.2 成立专门治安机构,主管各分包单位在生产、生活及消防安全方面的协调管理,减少成品损坏、丢失情况。4.2.3 总包单位时刻以总包者的身份全面管理本工程的施工,同时也要以服务者的身份积极为各分包单位创造
12、条件,解决问题,提供尽量多的帮助。4.2.4 结构施工阶段坚持周例会制度,解决土建施工、预留、预埋及施工中的协调问题。4.2.5 在装修、安装阶段总包建立每天下午4点的施工现场生产调度会制度,各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听取施工调度安排、协调各方及各工种工序穿插有关问题。解决现场生产、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出现的问题,根据会议决定,各分包单位必须认真执行。4.2.6 由总包单位会同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定期(半月)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工程节点、工程质量、现场标准化、安全生产、工程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制定必要的奖罚制度,奖优罚劣。4.2.7 总包单位以周为单位,提出工程简报,向业主、监理及各有关单位通
13、报工程进展状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使有关方面了解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4.2.8 做好分包单位的预留、预埋、暗配、堵缝、清扫等配合工作,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机械设备、零散材料和施工用地。4.2.9 配合业主召开工程协调会议,解决协调、配合、成品保护、各专业预留孔洞相统一等问题。4.2.10 分包单位用水、用电均应向总包单位申请,在总包单位指定的接口位置接表。4.2.11 使用总包单位塔吊、电梯、井架等应与总包单位签合同,分包单位不得私自使用。4.2.12 分包单位不得随意在已施工的墙上、楼板上凿洞、剔槽。4.2.13 进场材料、设备均需经总包单位批准并由总包单位指定地点,
14、材料出场也要报总包批准,办离场证。4.2.14 在装饰、安装工程施工后期,分包单位进房施工需办理进房施工申请,向总包领取钥匙,离房时,室内物品、成品、半成品需经总包单位检查无损坏。4.2.15 分包单位及协作单位的工人在工地食堂搭伙要办理客餐卡4.3 进度管理: 总承包单位将所有(包括业主分包的内容)工作内容进行合理的进度安排,并将总进度计划及时下发各施工单位,并要求其根据总进度计划列出详细的月、周进度计划,监督其进度完成情况,并整理上报业主。对工期拖后的单位,总承包单位有权进行处罚,并要求其加班加点抢工期。如不满总包单位的进度管理,总包单位向业主发出信函,要求业主对其强制执行,否则总包单位有
15、权要求业主更换队伍。4.4 文明施工管理:依照北京市文明施工管理条理,督促并监督各施工单位文明施工,使施工人员有良好的工作氛围。4.5 成品保护管理:制订成品保护措施,根据总包单位制订的合理工序,使各工序能够有理有序的插入,避免交叉污染,造成不必要的返工及整修。4.6 质量管理:依照9000质量管理体系,将本工程所有分项质量计划全部纳入总包管理,总承包单位根据质量评定标准对业主所分包工作内容进行质量验收、改正并提高其操作水平,并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控制,使所有分项能够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4.7 安全管理: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建筑安全条例,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并勒令其整改,并将各分项不安定因素及注
16、意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分包单位,同时对各分包单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4.8 物资及设备管理:所有物资进出场均应在值班保卫处详细登记,特别是出场物资必须有总承包负责人及保卫处负责人签字齐全后,门卫详细登记后方可离场,否则不与放行。设备有特别是垂直及水平运输设备由总包协调部统一管理,在每天的现场例会上各分包单位书面提出第二天机械设备使用计划,由总包协调部统一合理安排,并于第二天将机械设备使用安排下发各分包单位与值班人员。如临时有所变动,总包协调部及时通知该段时间内的分包单位,并另行安排。4.9 资料管理:根据档案管理条理,对所有分包单位资料进行定期检查,使资料能够顺利通过档案馆验收,为工程验收及竣交
17、提供有利条件。第二节、 进场管理制度5 总则5.1 目的为加强*厂房建设项目的总承包管理,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施工任务,特制订本办法。5.2 选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厂房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以及约定受总承包单位管理的甲方指定分包单位。5.3 使用时效本办法自总承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或总分包管理协议后生效,工程竣工后失效。6 进场程序6.1 进场程序6.1.1 所有按协议或合同进入现场施工的分包队伍均应按本程序规定依次履行各项手续。6.1.2 进场前一周内应由各分包方向总包方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经总包方审核后出具进场通知,并通知现场警卫,分包方应在约定时间进入现场,并保证按审核后的
18、花名册人员如数进场。6.1.3 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在指定的医院组织进场人员进行体检,并接受总包方对体检全过程的全面监督,体检不合格人员应于三日内清退出场,违反本规定时,分包方应接受总包方的罚款处理,各分包方人员的身体检查应每年进行一次。6.1.4 各分包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合同确定后提出办公、住宿用房的数量及要求,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合约签定后由总包方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分包方人员入住后应严格遵守总包方后勤管理规定,违反规定按罚则处理。(总包将视现场情况,随时对办公、住宿用房进行调整,分包方必须服从。)6.1.5 分包方人员应在体检和教育考试合格后三日内办理完有关证件(现场出入证、暂住证及
19、注册手续),证件齐备后方能正式施工,证件不全人员应在二日内清退出场。6.1.6 分包方应按本规定教育培训规定进行入场教育后方能正式开始施工。6.1.7 分包方进入现场后,请严格按照本规定之所有文件执行。7 教育培训7.1 目的保证进入现场的人员了解现场实况,了解国家、北京市、*有限公司、阿特金斯管理公司和本项目总承包经理部的政策法规及管理制度,掌握必要的安全、质量知识,提高自我防护及安全意识,提高质量意识,自觉遵守现场纪律,授受业主代表、监理及总承包方的现场检查监督与指导,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7.2 实施及处罚7.2.1 总包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为综合办公室,负责根据各分包方进场实际情况,按教
20、育培训大纲安排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分包方取得教育合格证后方准正式进入现场。7.2.2 教育培训的内容按阶段划分为:7.2.2.1 入场教育。7.2.2.2 工程施工过程中教育(详细内容见教育培训大纲)。7.2.3 实施及处罚7.2.3.1 分包驻现场代表是教育培训程序第一责任人,无论是成建制进场或零星人员,进场均须按进场程序规定履行手续,经过进场教育合格后才能开始正式施工。7.2.3.2 分包方应根据自身所从事或所承担工作内容编制施工过程中教育培训计划并于进场后两周内报至总包办公室,经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7.2.3.3 由分包自行组织的现场教育培训应作记录并报至办公室备案,教育内容及课时不
21、得少于本制度教育培训大纲之规定。7.2.3.4 分包方应以现场实施的各类有效法规、规范及文件作为教育培训的教材及工作标准和依据。7.2.3.5 分包方应按合同规定保证具有足够数量符合资质的人员进场,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总包不负责分包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取证培训。未经培训取证上岗或操作人员素质与所报岗位证书不符者将予以各分包方300 元/人次罚款,并立即清退该人员出场。7.2.3.6 在岗人员中间转岗应经过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报证明材料至总包综合办违者罚款。7.2.3.7 分包人员变动必须随时将变动情况通报总包方办公室,经履行教育手续后方准人员进场,任何未经教育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按50 元人次罚款
22、,并立即停止在现场的工作。7.2.3.8 总包办公室每月30 日收集各分包本月教育记录并进行检查,分包驻现场代应亲自参加。8 现场消防保卫管理8.1 消防保卫基本要求8.1.1 分包单位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市有关法律法规。8.1.2 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经入场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施工。工人进场后各分包单位将人员花名册及照片交办公室统一办理现场出入证。8.1.3 分包单位使用外来人口的人员必须符北京市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无违法犯罪史,并按市有关规定办理证件。8.1.4 施工人员出入现场必佩带本人出入证,接受警卫检查。8.1.5 任何单位或个人携物出门须有物资部开据的出
23、门条,经值班警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8.1.6 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警卫室办理来客登记,值班警卫经请示允许后方可放入,出门必须持有被探访人签字的会客条方可。8.1.7 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8.1.8 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聚众赌博,不得酗酒闹事,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确有困难需留宿则须经总包保安管理人员批准并进行登记。8.1.9 办公室、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1000 元以上)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8.1.10 贵重工具、材料(如电锤、电钻和贵重材料)要有专库存放,专人看管,夜间要有人值班,做好登记记录。8.1.11 分包单位
24、财务部存放现金,印章要存放在保险柜里(现金过夜存放不得超过2000 元),要有防盗措施。并接受总包单位定期检查。8.1.12 分包单位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要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不得盗窃、损坏现场财物,并教育工人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爱护现场消防设备及器材。8.1.13 分包单位应于承包项目完成后一周内组织施工人员退场,退场前将出入证交总包综合办公室,做到来去有据、管理有序。8.1.14 重大节日及会议期间,分包单位必须安排领导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值班表应报经理部办公室备案。8.2 施工生产消防保卫8.2.1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在使用前报项
25、目办公室检查、批准,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操作。8.2.2 电气焊割作业必须符合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操作,并有专人进行监护。8.2.3 分包单位木工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锯末应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并不得在棚内存放大量成品、半成品。易燃物品存放库房要设专人负责,并在库房门口明牌标明,专职人员下班前应断电、关窗、锁门。8.2.4 分包单位电气焊、油漆化工、防水等项目施工要有措施方案,并应有书面防火安全交底,无方案无交底不允许施工,防火方案应经项目办公室及安全总监审核并报总包方备案。8.2.5 油漆化工材料配料操作不得在仓库内及宿舍内进行,违反本规定按罚则处理。8.2.6 不经总包方允许建
26、筑物内不得作仓库使用,不得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确因施工需要进入在施工工程内的易燃材料要根据计划限量进入,并要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8.2.7 施工现场确需使用电炉、电热器具时要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技术资料,经现场保安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使用。8.2.8 分包单位物资仓库要有专人看管,并设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负责人。8.2.9 库房内各种材料要按性质及危险性分类存放。具有自燃、易燃、易爆的物品及化学物品不得混放。8.2.10 库房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取暖,易燃库房内不得留宿人员,严禁使用60W 以上功率灯具。8.2.11 易燃、易爆及剧毒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由安全总监进行登
27、记,统一配备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领用手续。8.2.12 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下班前应对灯、闸、锁进行认真检查。8.2.13 分包单位要根据总包单位要求在正式开始施工前组建义务消防队,并接受总包方所组织的业务学习及培训。8.2.14 分包方应设一名领导专门负责现场消防保卫及安全工作,并参加总包方组织的每日例行检查。8.3 现场检查8.3.1 项目总承包经理部质量安全总监除组织分包单位对现场进行日常巡检外,还应定期组织分包单位人员对现场进行大检查,(每周一次)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对总包方提出的各类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毕。8.4 处罚规定8.4.1 违
28、反本规定第二款中任何一条给予各分包方罚款500 元整。8.4.2 违反本规定第三款中任一条者给予各分包方罚款1000 元整,并视造成损失大小给予处罚,并追究分包方现场代表责任。8.4.3 对总包方提出的限期整改通知单未能按期执行或不予执行的,给予各分包方5003000 元罚款,同时要求强制整改。9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9.1 分包入场向总包提供资料9.1.1 分包单位人员必须在入场后一周内提交如下资料9.1.1.1 人员名册:入场当日提交。名册分管理层和操作层,写明职务工种,并附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图(或表)。9.1.1.2 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机械操作工、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9.
29、1.1.3 本单位员工身体检查表复印件。9.1.1.4 电、气焊工消防考试合格证复印件。9.1.1.5 本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企业营业执照。每人准备4 张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用于办理各种证件。9.1.2 施工机械、机具9.1.2.1 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随进场时间提交)9.1.2.2 提供设备检验报告9.1.2.3 机械、机具安全证明,由总包对中小型机械进行验收后,备案方能使用。9.1.3 临电9.1.3.1 进场临电电箱一览表:配接线图。9.1.3.2 进场临电电缆一览表:注明型号、长度等。9.1.3.3 分包人员进场必须提前24 小时报总包质量安全总监,以
30、便安排入场安全教育。分包若私自调换施工人员,总包方将根据政府相关文件对分包方进行处罚。9.1.3.4 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必须向总包安全总监、物资部提供物资一览表,经总包安全总监确认后方可使用,总包方对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物资的分包单位将进行处罚。9.1.3.5 上述13 条分包提供的安全资料交总包质量安全总监收存。9.2 分包方的入场教育9.2.1 分包方人员进场前必须与总包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9.2.2 分包单位必须提前24 小时向总包安全总监提出书面的入场教育申请。9.2.3 由总包质量安全总监安排入场教育的内容和时间。9.2.4 入场教育后发放考试卷, 考试卷由分包安全员批阅、总包方安
31、全总监收存,分包安全员在24 小时后必须向总包安全总监报入场教育成绩单。电气焊工消防安全考试卷由总包综合办公室批阅并存档。9.2.5 入场教育合格者由总包安全总监发放安全教育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9.2.6 日常的安全教育9.2.6.1 班前教育:由分包班组长进行,做好班组活动记录,分包班组长保存备查。9.2.6.2 周一安全教育:在总包指定地点,每周一下午14:00 分包全体员工参加,时间不少于15 分钟,分别由各分包现场负责人组织,发表上周安全情况和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分包安全员做好周一安全活动记录并存留备查。9.2.6.3 总包责任工程师分别参与各分包周一安全教育。总包质量安全总监负责监督各
32、分包安全活动情况。9.2.7 日常安全管理9.2.7.1 分包人员必须佩带出入证进场,暂未办理出入证者须向门卫出示本人身份证并通报所在单位,由门卫核实名单后进场。9.2.7.2 分包方必须每日携带日材料进出场计划和日材料进出场及场地布置示意图参加生产例会,并交总包方裁定。总包裁定后将示意图交门卫执行。未经总包同意,不得随意进出。9.2.7.3 分包在生产例会安排第二天生产计划同时,必须发表其危险作业区、动火作业地点及动火人员数量,可能存在交叉作业的工序,所占用的安全通道等,由总包裁定。未经总包同意不得进行此项作业。9.2.7.4 周一总包召开分包安例会,通报项目安全情况,安排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33、9.2.7.5 每周进行由总包带队,分包参加的文明施工安全检查。9.2.7.6 总包安全总监按专项抽查各分包安全情况(对内业进行检查或指导)。9.2.7.7 分包安全员应向总包安全总监上报本单位违章及事故、未遂事故情况。9.3 对分包单位的处罚9.3.1 依据北京市及我公司有关规定:9.3.1.1 分包方不向总包方提供规定的资料,处罚1000 元。9.3.1.2 分包方不组织周一安全教育活动,处罚1000 元/次。9.3.1.3 分包方进场人员不进行安全教育,发现1 人,处罚1000 元。9.3.1.4 分包方拒不参加总包组织的安全检查,处罚1000 元。9.3.1.5 分包方若触犯其他相关的
34、安全规定,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9.3.2 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职工给予10100 元的经济罚款。9.3.2.1 赤脚或穿拖鞋进入现场。9.3.2.2 高处作业穿塑料底鞋,带钉易滑鞋。9.3.2.3 特种作业未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未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9.3.2.4 酒后上班,身体有病时高处作业。9.3.2.5 未戴安全帽,安全带未系好。9.3.2.6 高处作业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9.3.2.7 两米(含两米)以上高处作业站在钢管上、钢筋上、模板上等危险环境施工的。9.3.2.8 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齐全的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9.3.2.9 施工现场吸烟,无用火证动火者。9.3
35、.2.10 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9.3.2.11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9.3.2.12 未经领导许可从事非本工种作业。9.3.2.13 非本工种乱摸乱动机电设备。9.3.2.14 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9.3.2.15 不走正式通道,翻爬护栏、脚手架等违章行为。9.3.2.16 高处作业向下投掷物体。9.3.2.17 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规程操作。9.3.2.18 电焊机双线不到位,两侧物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破皮漏电。9.3.2.19 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9.3.2.20 班、组长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9.3.2.21 工、
36、队长对班组长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9.3.2.22 各级安全部门提出的隐患未按时整改的。9.3.2.23 破坏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 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责任师批准,随意挪动和拆除。9.3.3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加倍处罚100500 元罚款处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9.3.3.1 多次违章,屡教不改。9.3.3.2 领导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放任管理和安全检查,不按安全规章办理,违章指挥者。9.3.3.3 工长、队长对安全人员提出的隐患未按时整改者。9.3.3.4 没有给工人创造好作业条件,设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者。9.3.3.5 工、队长未进
37、行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无针对性,不及时的。9.3.3.6 工、队长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进不行检查或存在隐患的。9.3.3.7 对本队作业范围的环境、设施、设备存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的。9.3.3.8 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对所管辖班组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不落实者。9.3.3.9 违章指挥无证人员上岗 。9.3.3.10 新工人入场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合格后上岗。9.3.3.11 不按规定采购使用“三宝一器”。9.3.3.12 发生事故的责任者和责任人。9.3.3.13 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者。9.4 临边、洞口、脚手架的安全管理9.4.1 总则9.4.1
38、.1 分包所使用的脚手架由分包方搭设,其中高度在20 米以下由分包单位有关人员验收,20 米以上的脚手架报总包公司安全部验收,脚手架验收单必须报总包质量安全总监存档备查。9.4.1.2 结构施工阶段建筑物周围已设置的水平安全网不得随意改动,根据施工需要和总包要求支搭安全网,由分包、总包方联合验收,验收单存档备查。9.4.1.3 结构施工中洞口、临边应做好防护。总包方在分包入场后分别移交各分包,移交后由分包负责检查、维护。9.4.1.4 凡用上述设施使用及搭设维护过程中造成的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由分包独立承担经济和事故责任,由分包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惩处。9.4.2 脚手架9.4.2.1
39、 凡高度在2 米以上必须支搭脚手架。9.4.2.2 架子搭设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搭设,持证上岗。9.4.2.3 所有脚手架的搭设标准执行JGJ-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9.4.3 安全网9.4.3.1 凡有坠落危险的部位必须设置水平安全网。9.4.3.2 关键部位如电梯井、独立柱架、大于1.5*1.5 米的洞口等,应根据总包要求设置水平安全网和防护栏杆。9.4.3.3 水平安全网采用3*6 米的锦纶大眼安全网,密目安全网采用2000 目安全网。9.4.3.4 因施工需要拆除安全网必须在24 小时前向总包安全总监提出书面审请,经同意后方可拆除。9.4.4 洞口防护9.4.4.1 凡一边超过
40、20 厘米的洞口必须设置防护措施。9.4.4.2 电梯安装过程中,电梯防护门可做成活动式门挡,并悬挂安全标志。9.4.4.3 管道预留洞口在施工完成之前不得割除防护用预留钢筋。9.4.4.4 因施工需要拆除洞口防护应向总包安全总监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将采用的防护措施。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完毕后恢复。9.4.5 处罚规定9.4.5.1 应用脚手架施工不搭设脚手架,处罚3000 元。9.4.5.2 使用不合格脚手架或未经验收的脚手架,处罚3000 元。9.4.5.3 不按总包要求设置防护设施从事施工,处罚5000 元。9.4.5.4 洞口防护不齐全,存在重大隐患,每发现一处处罚1000 元。9.4.5
41、.5 使用不合格安全网,处罚5000 元。9.5 临电管理规定9.5.1 责任划分:临电分级管理9.5.1.1 总包责任:总包负责现场总箱、一级箱的管理和维护。总包负责现场主电缆的检查维护。总包负责审查各分包在本单位施工用临电设置的方案审核、设施的验收,负责监督各分包的临电管理情况。总包对分包在临电使用和管理的违章及不规范行为有处罚权。总包负责检查各分包临电用量情况。9.5.1.2 分包责任:包单位必须从总包指定的二级箱内指定的开关上接驳电源。分包方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提供自身施工所需的临电线路、二级和三级配电箱。分包方负责自身施工临电线路及电箱的日常维护,保证临
42、电支路的安全和完好。分包方负责定期(每日)检查临电设施。分包方负责承担因本单位临电造成的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的经济和刑事责任,并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部门对事故的处理结果。9.6 电气设置:9.6.1 电箱内闸具:单极漏电保护器必须对工作零线和相线起到同时分断能力。9.6.2 电缆:一级电箱到二级电箱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二级电箱到三级电箱,若三级电箱是单相电箱接用三芯电缆,三相应接五芯电缆,严禁使用单相、三相在一个箱子内混用的三级电箱。严禁在同一开关上同时接出单相,三相用电,严禁在同一三级箱内接出单相和三相用电。即单相三级箱只能接出单项,三相三级箱只能接出三相用电。9.6.3 处罚规定:9.6.3.1
43、 凡分包方未执行三相五线制,不采用TN-S 系统设置临电系统,罚款5000 元。9.6.3.2 凡总包方提出整改,分包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或拒不整改,罚款3000 元。9.6.3.3 凡使用存在缺陷和配置不合理的配电箱,发现一个罚款500 元。9.6.3.4 凡非电工乱接电线、电缆者,罚款200 元。9.7 机械管理9.7.1 责任划分9.7.1.1 总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由总包方负责。9.7.1.2 分包方自带机械设备及工具安全由分包方负责。9.7.1.3 分包方携带的机械设备必须是劳动部门检验合格产品。9.7.1.4 因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造成事故的,由分包方独自承担责任。9.7.2 进场
44、9.7.2.1 设备进场前24 小时向总包方质量安全总监及保卫干事提交书面设备进场一览表(见附表1)。9.7.2.2 分包进场后的机械设备由总包安排验收时间,总分包安全员共同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9.7.3 日常管理9.7.3.1 分包负责自有设备的保护、维修保养及安全检查。9.7.3.2 分包方每日检查自有机械安全情况并记录。9.7.3.3 总包方随时抽查各分包机械情况,有处罚权及勒令退场权。9.7.3.4 总分包安全员每周对机械进行专项检查,所用表格见机械检查表。9.7.3.5 处罚规定: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处罚3000 元。机械设备维护不当或管理标识不全,处罚1000 元。10 现场质量管
45、理10.1 分包单位基础工作10.1.1 加强质量意识教育,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和“为用户服务的思想”。10.1.2 根据项目质量计划,建立建全质量保证体系,根据分包的范围和内容,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并经常检查质保体系的运转情况。10.1.3 认真学习、掌握并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规范,行业标准及项目的规定,严格按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组织施工生产。10.1.4 每个分项工程(工序)开工之前,分包单位的技术人员及工长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技术、质量交底。交底以统一格式进行,并形成书面资料报总包技术部检查。10.1.5 分包单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要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包括生产竞赛和知识竞赛,根据
46、实际情况,对关键部位、质量通病施工开展小组活动,项目经理部将对各项活动进行检查并奖优罚劣。10.1.6 分包单位应组织对工人的教育,使操作人员掌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提高工人自身的素质,经理部将定期对工人的掌握的规范情况进行考试核查,达不到要求的强行退场。10.1.7 各分包单位必须根据工作量配置足够的专职质检员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及报验工作。10.1.8 分包单位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并报总包方查验。10.2 物资检验规定10.2.1 分包单位必须对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设备,认真组织核查检验,并作出书面记录,及时填写工程材料申报单(附检验记录表)报总包方。10.2.2 所有分包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分包方必须在物资进场时向总包方提供合格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并经总包方验收后方能投入使用。10.2.3 对需要作复试或其它要求的原材料,如水泥、钢材、钢筋、砂石 料,各种附加剂、焊剂、焊条、防水、材料等。必须按规定及时取样、试验、并将试验报告提供给总包方检查归档。10.2.4 对进场的物资进行标识,按照己经检验合格,未经检验及经检验不合格等三种状态进行分类堆放、严格保管、标识注明责任人。10.2.5 不合格物资的处理。分包单位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总包方工程部、质量总监汇报,并注明处理结果或材料的去向(降级使用或退场)。10.3 工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