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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银废物焚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857415 上传时间:2024-10-15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90.5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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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项目名称: 含银废物焚烧回收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XX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年 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 (彩色原件缩影1/3) 评价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 评价人员情况 姓 名 从事专业 职 称 上岗证书号 职 责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含银废物焚烧回收项目 建设单位 天津XX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天津市XX街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建 计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环境卫生业7540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600 总投资 (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XX(天津)电子有限公司为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及经营的美国独资企业,主要生产电子元器件,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银废物和含焊锡膏废物拟委托XX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回收。 含银废物产生于陶瓷滤波器蕉银工艺中,由本项目进行焚烧处理的主要是粘有银浆的纸卷。银浆的成分为白银和水以及部分有机溶剂,包括:二甲苯、甲醇、醚类等,有机溶剂百分比含量在20%以下。 含焊锡膏废物主要为粘有焊锡膏的擦纸,焊锡膏的主要成分为类似松香等的大分子有机物,不含铅、锡等重金属物质,废擦纸巾粘有的焊锡膏的量很少。 XX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新建一座天津丸仲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F2-MC消烟型焚烧炉及库房、油库、办公室等辅助设施。 F2-MC焚烧炉的焚烧能力为每小时50-60千克,炉温达到800~900℃,烟筒高度为18米,出口直径为0.3米,使用燃油为柴油,含尘烟气经焚烧炉自带的高效除尘器除尘后排放,除尘效率90%以上,排放产生的烟气量约为5400m3/h,烟气排放速率21.2m/s。 废物焚烧量:含银废物 5000kg/月 含焊锡膏废物 100-200 kg/月 柴油耗量: 最大耗油量20 l/h,约2m3/月 柴油使用商品柴油,含硫量随商品批号有所不同,最大含硫量<0.5%。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新建项目,原址为大树园林公司树苗种植地,无原有污染。 /。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XX区,海河北岸。所在地区地处华北平原东部,为滨海平原,由新生代冲积、湖积和海积形成,海拔一般3-5米,大地构造位置为新华夏系,华北平原沉降带。 本地区属暖温带季风型大陆气候,主要气候特点:四季分明,冬季寒冷多雾,雨雪稀少;春季干燥多风,蒸发量大;夏季高温潮湿,降雨集中;秋季冷暖适中,以晴为主。全年中冬季最长为156-167天,夏季次之为87-103天,春秋季最短,分别为56-61天和46-56天。该地域季风盛行,随季节变化显著。冬、春两季多大风,夏、秋季风速较小。夏季盛行东南风,冬季西北风及西南风较为盛行,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累计年平均风速3.3m/s。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本项目所在地域属天津市XX区。 天津市XX区位于天津市区东侧,海河北岸,面积477.34km2,人口295736人。区内工业发达,建有大毕庄、程林庄、军粮城等工业区和XX经济开发区、新兴工贸园区,有市属全民和集体工厂企业300多家、三资企业300余家、私营企业430家。 本项目厂址周围为农田与大棚。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引用1999年天津市环境质量报告书中关于XX区的相关数据说明该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 项目 全年平均(mg/m3) 日均值超标率 % SO2 0.028 0.7 NOx 0.023 2.0 TSP 0.284 41.8 CO 2.2 20 1999年XX区常规大气四项污染物评价结果 项目 单因子评价指数(pi)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SO2 0.32 0.19 0.09 0.13 NOX 0.19 0.36 0.13 0.25 TSP 1.20 0.78 0.72 1.08 CO 0.33 —— 0.35 1.03 由以上数据可看出,以大气常规四项污染物评价本地域空气环境质量,TSP及CO均有超标,最大Pi值出现在TSP中为1.20。污染物浓度超标率在一、四季度明显高于二、三季度,主要污染物是TSP,这说明该地域以燃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导致了大气污染以煤烟型污染为主的状况。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地区没有需要特殊保护的文物古迹。 以距项目所在地300m的居民点为环境敏感目标。 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大气环境质量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焚烧炉尾气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噪声执行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 总 量 控 制 标 准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废物定期用专用的周转桶从开发区运至厂内,存入库房。焚烧操作时,首先是废物分类,去除铁器杂物,含银废物装袋(纸袋),纸卷人工打散,以上工作均在通风橱内进行,抽出的气体送回炉内参与焚烧,含银废物由炉口分批投入,喷柴油充分燃烧,灰渣待炉温冷却后装桶,存入库房,由废物产生者回收。工艺流程简图如下: 柴油 废物 人工分拣 焚烧炉 尾气 除尘器 烟筒排放 通风橱尾气 灰渣装桶回收 主要污染工序: 由工艺过程分析可知,本项目人工分拣在通风橱内进行,抽取的尾气入焚烧炉中焚烧,炉渣因主要是银,按双方协议和海关的要求,由废物产生单位负责全部回收,送至境外再加工成生产原料进口。 因此本项目的主要污染工序是焚烧炉尾气排放和设备(风机等)的噪声。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 及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 大 气 污 染 物 焚烧炉烟筒 G1 TSP 400mg/m3,2.16kg/h 40mg/m3,0.216kg/h SO2 30mg/m3, 0.16kg/h 30mg/m3,0.16kg/h 水 污 染 物 无 固 体 废 物 无 噪 声 风机噪声,源强≤80dB(A),对厂界的影响值≤54dB(A) 其 他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项目建于老工业区内,周围均为工厂企业,无生态敏感点,因此无生态环境影响。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是设备安装、调试及少量土建施工,规模很小。工程内容都是在白天进行,因此施工噪声、扬尘等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焚烧作业产生的尾气、噪声等,通过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及生产管理,对环境的影响很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选用节能、高效焚烧设备,耗柴油量很小,只有20 l/h。 2. 炉温800-900℃,废物中的有机物可完全焚烧,生成碳氢化合物和水,尾气中不含有机物。 3. 焚烧废物单一,废物中无含氯、含氟、含硫、含重金属废物,因此尾气成分单一。 4. 生产只安排在白天进行,一般每周只有四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生产6个小时,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小于54dB(A),已低于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的夜间值,不会产生扰民影响。(Ⅲ类标准值白天65dB(A),夜间55dB(A)) 5. 废物分拣是在通风橱内进行,通风橱尾气作为焚烧炉引风送入炉中参与燃烧,减少了一个尾气排放源,是清洁的生产工艺。 6. 焚烧炉自带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0%以上,除尘后尾气由18米高烟筒排放,经类比监测,烟尘的排放浓度处理前最大为400mg/m3,处理后为40mg/m3,排放量0.216kg/h,全年排放量259.2kg。SO2排放浓度30mg/m3,排放量0.16kg/h,全年SO2排放量192kg。TSP和SO2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低于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标准中规定:TSP和SO2的排放浓度分别为120mg/m3和550mg/m3,15米高排气筒的排放量分别为3.5kg/ h 和2.6kg/ h),可以作到达标排放。 7. 生产过程中不用水,因此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焚烧炉冷却水大部分循环使用,热水还可用于浴室和冬季采暖,使余热得到利用。 8. 焚烧炉渣由海关监管全部回收,不排放,因此无固体废物污染。 建设项目拟采用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預期治理效果 大 气 污 染 物 焚烧炉烟筒G1 TSP 消烟除尘 效率90% 排放浓度40mg/m3 水 污 染 物 无 固 体 废 物 无 噪 声 隔音消声,厂界噪声影响值低于54dB(A)。 其 他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结论与建议 结论: 1.项目类型属废物处理,资源回收的环保型企业,拟建位置在城郊结合部位的老工业区内,周围无特别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目标,项目选址可行。 2.选用的主体设备焚烧炉能耗小,炉温高,有机废物可完全燃烧,废物分拣等准备工序在通风厨内进行,尾气入焚烧炉中参与燃烧,焚烧炉冷却水可用于浴室和冬季采暖,余热回收利用,设备选型和工艺设计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 3.焚烧炉的燃料为柴油,尾气经消烟除尘处理后TSP和SO2的排放浓度分别为40mg/m3和30mg/m3,排放量分别为0.216kg/h和0.16kg/h,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均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中规定的数值,可以作到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有效。 4.本项目TSP的排放总量为259.2kg/a,SO2的排放总量为192kg/a。 5.本项目生产全部安排在白天,风机等设备经隔声消声处理后对厂界的影响值低于54dB(A),小于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的要求,不会对厂南200米处的非集中居民楼产生扰民影响。 6.炉渣全部回收,无固体废物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建议: 1.焚烧废物种类应严格限制在环保主管部门批复的范围内,如需增项,应事先另行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经许可不得接纳焚烧其它有毒有害固体废物。 2.焚烧作业时不得随意打开炉门(盖)对焚烧物进行搅拌,避免有毒有害废气溢出污染环境和危害操作人员健康。 3.建立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做到安全生产。 4.做好厂区绿化工作,绿化系数不低于30%。 5.项目试生产时应请环保主管部门进行“三同时”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生产。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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