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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教工委[2006]5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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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文件中共开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开 县 教 育 委 员 会开教工委200655号中共开县县委教育工委 开县教育委员会转发中共开县县委 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处置不作为党员干部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各教育管理中心,中小学、幼儿园、县属学校,教委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现将中共开县县委 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处置不作为党员干部的意见(试行)(开委发200631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请按照要求,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一、各学校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意见”,深刻领会其目的意义、指导原则、处置重点、处置方式、处置程序及其他工作要求,全面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二、各学校和单位要根据“意见”

2、的要求,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及班子成员的教育和管理。三、各学校和单位要将“意见”贯彻执行情况向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及时反馈,并纳入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2006年8月30日主题词:教育 党纪 不作为 意见 通知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人事局。中共开县县委 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处置不作为党员干部的意见(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二届九次全委会和县委十一届十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带头振奋精神、负重自强、干事创业,打好移民扶贫攻坚战,全面完成我县“十一五”各项

3、奋斗目标,县委、县政府决定,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对不作为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置。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目的意义对不作为的党员干部进行处置,有利于防止和克服一些机关和单位存在的精神不振、不思进取、自由散漫、甘于平庸、无所作为等现象,激励党员干部保持昂扬斗志,大力弘扬“自强不息、开拓开放”的人文精神;有利于增强党员干部的发展意识、责任意识、竞争意识、危机意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促使全县各项工作特别是移民等攻坚工作有序推进;有利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投资、干事、创业环境;有利于引导党员干部深入查找并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不作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和

4、完善科学规范的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执政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心齐、风正、气顺、劲大、实干,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能够担当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任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的新开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指导原则坚持以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相关规定为依据,对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党员干部工作职能职责,合理界定党员干部不作为的表现,采取适度适当的方式对不作为的党员干部进行处置。在处置中要坚持和把握以下原则:1教育为主的原则。以思想教育为主、组织处理为辅,以教育促转

5、变、促提高,辅以必要的组织、纪律处理警示党员干部。2突出重点的原则。在立足长远、全面推进的同时,以领导干部和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一般干部为重点,围绕大规模移民搬迁、库区产业发展、移民就业、城镇建设、扶贫开发、实施工业强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点工作,务求解决党员干部不作为的突出问题。3防治并举的原则。注重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预防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不作为现象发生,同时又从严管理,健全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体系,加大对工作中不作为党员干部的处理力度。4群众参与的原则。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敬请群众评判,使处置不作为党员干部的工作始终得到群众的关心、支持和配合,让

6、群众真正满意。5客观公正的原则。针对党员干部中党务、行政、技术职务等不同类型和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等不同层次的特点,采用个人自评、干部互评、群众测评和领导评定相结合,通过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组织评议和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重点考核党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工作实绩,准确掌握党员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客观公正评价党员干部是否不作为,实事求是地对不作为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调整、惩处,以从根本上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处置重点(一)对领导干部,重点处置以下不作为的行为1思想僵化、封闭、懒惰。安于现状,因循守旧,开拓开放的意识不强,缺乏敢接硬任务、敢啃“硬骨头”,敢打敢拼、敢闯敢试的锐气,没有

7、争先创优的激情,放不开眼界,打不开思路,不能很好地走出去、引进来,巧借外力求发展,工作打不开局面,导致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事业发展停滞不前。2组织纪律观念差。会上不说,会后乱说,跑风漏气,泄露按组织要求不得公开的事项;不能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在班子换届和干部调整工作中说情拉票,搞非组织活动,干扰民主推荐和选举工作秩序,投机钻营,跑官要官。3轻视理论、忽视学习、懒于思考。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坚持不好,在政策和法律等学习上满足于一知半解,在理论学习与实践结合上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学用脱节、知行不一,导致政策理解不透,业务水平和技能不高,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4履行职责不到位。在其位不谋其政,

8、工作得过且过、应付了事、无所作为,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方面不努力,在本单位、本岗位工作多年无起色;工作上遇事推诿、拈轻怕重,在移民攻坚等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畏缩不前,不想做事或者没有能力做事,难以胜任现任领导职务;在问题和矛盾面前不敢逗“硬”,对其分管的部门、下属单位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制止、查处不力,致使本单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案件、重大责任事故、突发性群体事件,影响全县大局。5政令不畅、执行不力。缺乏大局观念,对上级党委、政府作出的决策不贯彻或拖延不办,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组织分配的工作讨价还钱,对分配的任务特别是对移民等攻坚任务不积极或无能力按要求

9、完成;滥用权力、自定项目,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评比,增加基层、单位和群众负担;部门、单位利益至上,对一些事关全局的事情缺少必要的政治敏感性,做出有损全县大局利益或开县整体形象的事情。6作风飘浮、工作不实。搞调查研究不深入、不实在、不仔细;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及时解决,对已向社会公开承诺要办的实事不按时兑现;在工作中急功近利、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用虚假政绩骗取荣誉和利益。7作风不民主。独断专行,对应该公开、可以公开的党务、政务、村务、校务等不予公开;在干部推荐使用、招投标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上搞“一言堂”或暗箱操作;不按照决策程序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10、决策严重失误,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8班子不团结。抓班子带队伍措施乏力,班子成员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合力不强,工作上拆台不补台,谋人不谋事;在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造成单位内部管理松散、混乱,干部疲沓懒散,行风不正,工作推进难,群众意见大。9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廉洁奉公、艰苦朴素意识不强,违反领导干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不准”规定以及其它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以权谋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致使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混乱,挪用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单位招待费高。10其它不作为的情形。(二)对一般干部,重点处置以下不作为的行为1思想品德差。在单位内传闲话、挑拨是非、闹不团结、搞小团体,或插

11、手基层事务,参与农村家族矛盾,暗中鼓动群众违法上访告状。在各种活动中有违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妨碍社会管理秩序行为,或公开发表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或行为失于检点,举止不端,有损党员干部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业务能力弱。不注重学习,政策理论水平和知识结构不适应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要求,经常出现差错、失误,完不成领导和组织上安排的工作任务。3敬业精神和责任心不强。心思不放在工作上,出工不出力,把主要精力用来从事第二职业或经商办企业,上班期间办私事;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踏实,对安排的工作只求应付过关,不能高标准、严要求、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4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缺乏为群

12、众和基层服务的意识,对待群众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甚至与群众发生激烈冲突,造成不良影响;在项目建设中办事效率低下,故意刁难客商,甚至故意设置障碍;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手续繁琐、节奏不快,对群众和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以及其它有损全县投资与发展环境的行为。5组织纪律涣散。不遵守会风会纪,会议期间聊天、打瞌睡、随意走动、接打电话;上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脱岗串岗;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电话聊天,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酒后上班,工作时间打牌,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谎称有病,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开据病情假证明,长期不在工作岗位。6廉洁自律差。利用职务之便,在建设项

13、目和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过程中,违反工作程序,暗箱操作,从中牟取私利;在执行公务,办理“案、费、证、照”等过程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接受别人宴请,收受礼品、有价证券,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违规违法操作,损害基层和群众利益;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敛财谋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7群众反映差、评价低。在社会监督、作风测评及其他各方面评议中,群众反映差、评价低,以及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8其它不作为的情形。(三)对党员,重点处置以下不作为的行为1政治立场不坚定。理想信念动摇,党员意识淡薄,意志消退,精神不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持怀疑、抵触态度,不能带头贯彻执

14、行。对封建迷信、“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不制止,甚至参与。2宗旨意识淡薄。不关心群众疾苦,不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在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遇到威胁时退缩不前或临阵脱逃,对于有损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问题,不制止、不举报,听之任之。3大局意识不强。不能教育引导亲属及周围群众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维护稳定大局、维护改革开放政策,不带头落实党和政府的决定。把个人利益置于集体利益之上,不通过正当途径表达个人诉求,参与甚至组织群体性事件或集体越级上访;或者在群众中拉帮结派、挑拨是非,参与家族矛盾或宗族活动,鼓动群众违法上访告状。4政治理论学习差。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

15、要思想不学习、不宣传、不赞成,公开在群众中散布错误言论,甚至传播政治谣言。5组织纪律涣散。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按期缴纳党费和不按标准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6道德品质差。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生活作风腐化,婚丧大操大办,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党员形象。7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差。不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不履行党员义务、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在生产、工作、学习、社会生活特别是移民攻坚中不能起群众表率作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参与赌博,偷税漏税,违法经营,侵占国家集体资

16、产,或庇护、支持亲友违法乱纪。在民主评议党员中,不合格票超过参评党员三分之一以上或被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8其它不作为的情形。领导干部的不作为包括一般干部不作为的情况,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是党员的,还包括党员不作为的情况。因服务对象弄虚作假,或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作出具体规定,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等客观原因,致使无法正确行使或有效履行职责的,不在处置之列。四、处置方式1批评教育。对发现有不作为苗头但还没有出现后果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或谈话提醒,当面指出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及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危害,帮助其转变工作作风和态度,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2诫勉谈话。对不作为的党员干部,或单位年度考

17、核中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票数达到参评人数l5 以上的党员干部,首先由组织进行诫勉谈话,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受到谈话告诫的党员干部,在当年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3通报批评。对受到谈话告诫后仍无改进,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或情节严重的,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的领导干部要公开在新闻媒体上作出检查和整改承诺;被通报批评的一般干部要在单位内部作检查和整改承诺;被通报批评的党员要在支部大会上作在检查和整改承诺。被通报批评的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称职”等次,被通报批评的党员在民主评议中不得评为“合格”等次。被通报批评的党员干部2年内

18、不予提拔使用(含非领导职务)。4岗位调整。对受到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后仍无明显改进或继续造成不良影响的,或情节严重的,按照“先换岗、后交流,先培训、后调整”的原则,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5职务(职称)调整。对岗位调整后仍然不作为,工作不进状态的,坚持“先免职、后甄别,先停职、后查处”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给予降低或者免去职务(职称)的处理。6辞职辞退。对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给予建议引咎辞职或辞退处理,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履行岗位职能差,连续2年单位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票数达到参评人数l5 以上的,实行末位淘汰,待岗培训。

19、若学习培训后仍无改进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在全县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中,连续2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辞职;连续2次排名倒数第二的,单位主要领导辞职。7纪律处理。对不作为的党员,造成严重影响或触犯党纪政纪的,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8法律处理。对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以上处置和问责的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五、处置程序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对党员干部不作为进行处置。县管领导干部不作为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县委常委会研究处理;镇乡街道、县级部门

20、和单位一般干部和党员不作为的,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指导下,由所在镇乡街道、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调查核实,按管理权限研究处理。违法违纪的,由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具体程序: 1发现问题。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及时发现和掌握党员干部不作为问题。一是举报投诉,通过县长公开电话85878587、县委县政府信访办投诉电话52223410、县纪委监察局投诉电话52205509 52223341、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举报电话12380、行政服务中心投诉电话52220505、网络投诉12380及遍及全县的“机关效能建设干部作风整顿投诉举报箱”等多种途径广泛收集意见,把服务对象及群众的举报投诉作为发现

21、问题的主渠道;二是明查暗访,成立明察暗访工作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突击性检查相结合、普查与点查相结合的方式,随时随地对全县党员干部不作为的问题进行明查暗访;三是舆论监督,鼓励引导媒体善于和敢于发现问题、直面问题、揭露问题,弘扬先进行为,鞭挞不正之风;四是自查自找,由各镇乡街道、部门和单位借鉴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查找突出问题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主动查找不作为的突出问题;五是群众测评,组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及服务对象,发放问卷调查表,广泛征求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意见及评价;六是进行民主评议,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党员干部不作

22、为的突出问题;七是行风评议,开展“万人评机关”活动,对各部门各单位党风、政风、行风进行评议,对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八是考核考察,通过日常考察、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干部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发现并激励有思路、有业绩、有作为的党员干部,识别不作为、表现平庸的党员干部。2.调查核实。对举报投诉和发现的不作为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征询当事人的陈述和说明,弄清事实真相,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3.研究认定。根据调查核实结果,集体讨论研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处理人和所在单位。对处理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材料要建立专门档案,以备查考。调查核实材料、处理决定要存入被处

23、理人档案。4. 申诉复核。被处理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复查申请。受理机关在收到复查申请后的30日内,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决定的书面处理意见,并通知申诉人。申诉期间不停止对原处理决定的执行。六、组织领导对不作为党员干部的处置工作覆盖面广,政策原则性强,党员干部关心,广大群众关注。各镇乡街道、县级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政策原则,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做好不作为党员干部的处置工作,激励和引导党员干部敢作为、勤作为、有作为。1健全组织机构。县委县政府成立处置不作为党员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与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24、”。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处置不作为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成立以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机构,按照“上级管好下级、正职管好副职、班长管好成员、领导管好下属”的要求,建立不作为党员干部的处理台帐,坚定而负责地抓好处置不作为党员干部的工作。2明确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总,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和信访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统筹抓好对全县党员干部不作为的受理、核实、认定和处置工作;要定期进行督查,对督查结果要进行通报,采取督查整改通知、点名批评书、处理建议书等形式,督促处置工作落到实处。各镇乡街道、县级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

25、是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处置不作为党员干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在对不作为党员干部的处置过程中,要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承担风险和压力,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各方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3营造舆论氛围。宣传部门要整合宣传资源,在开县电视台、开州等宣传媒体上播发(刊载)党员干部不作为的表现,将不作为党员干部的处置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要积极宣传各镇乡街道、县级部门和单位在处置不作为党员干部的新思路、新举措和好经验、好做法;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公开曝光一批不作为的反面典型,跟踪报道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不作为的改进情况。各镇乡街道、县级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自的

26、宣传阵地和宣传工具,通过办专栏、召开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将党员干部不作为的表现及处置、改进情况公之于众,接受群众监督,大力营造自强不息、干事创业、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处置不作为党员干部工作的信息报送反馈制度,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反馈处理意见,保证信息畅通。4建立保障机制。各镇乡街道、县级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岗位责任制、首问首接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违诺责任追究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建立健全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特别是要坚持和完善好党员“五卡”制度和“承诺制”、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等,预防和制止党员干部不作为现象的发生。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党员干部是否积极作为,进一步完善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标准,建立配套的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和考核奖励工作机制,激励党员干部自强不息、尽职尽责、敢抓敢管、奋发有为的热情,努力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形成想责任、负责任,不得不负责、必须负好责的良好氛围。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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