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砼搅拌罐车租赁协议
甲方:绵阳佳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乙方:绵阳市宇宏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和谐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混凝土运送服务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期限:伍年,即从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止。假如一方有旨在租赁期满后续签租赁协议,应于租赁期届满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规定。对方批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后,在同等价格等条件下,甲方优先租用乙方的搅拌车为甲方运送商品混凝土。
第二条、乙方批准且应当告知其聘用的驾驶员,乙方仅依据本协议的规定为甲方提供运送商品混凝土服务,乙方或者乙方自行聘用的驾驶员不与甲方签订劳动协议,不是甲方的员工,无权享有甲方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三条、乙方必须保证其搅拌车的驾驶员随时根据甲方的规定为甲方提供运送商品混凝土服务。假如乙方自有的搅拌车无法满足甲方运送商品混凝土的需求,乙方必须设法外租搅拌车,以满足甲方的需求;否则,因此给甲方导致经济损失由乙方补偿。
第四条、乙方聘用的搅拌车驾驶员必须是合格及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人员,乙方还应保证其聘用的驾驶员遵守本协议的所有规定。
第五条、在租赁期内,乙方及其聘用的驾驶员必须保持搅拌车处在良好的车况,以便稳妥地装载及运送甲方的商品混凝土。假如搅拌车处在不适合装载或运送商品混凝土的状态,甲方有权拒绝安排乙方的搅拌车装载或运送混凝土,直到搅拌车恢复到适合装载及运送混凝土的状态为止。
第六条、乙方自行承担搅拌车的平常保养、燃油、辅助油料(润滑油之类)、搅拌车维修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办公、库房、维修场地、及宿舍。
第七条、运费标准及相关结算约定:
1、运送混凝土单价(为含税价):
单程公里数在0—5公里,运送混凝土单价为26元/m3;单程公里数5.1—10公里27元/m3;单程公里数10.1—15公里29元/m3;单程公里15.1—20公里30元/m3;单程公里数20.1—25公里33元/m3;单程公里数超过25公里的,每增长1公里运费上调1元/m3。塔吊、斗车砼运费在相同公里数的价格上每立方增长5元,不计时长。
在向甲方客户运送商品混凝土前,甲乙双方应共同本着选用距离最短的可行路线向甲方客户运送商品混凝土的原则拟定单程公里数。乙方驾驶员保证用距离最短的可行路线为甲方的客户运送商品混凝土,假如乙方驾驶员自行选用其他路线且此此路线的单程公里数超过双方拟定的单程公里数的,甲方不予认可。以上单程公里数自甲方大门口至相关工地缷料点的距离为准。以上运送商品混凝土单价已经包含搅拌车返程费用。
2、相关结算约定:
(1)若通过需要收费的公路大桥和高速路,则搅拌车所需的过桥费和过路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由甲方承担。
(2)拖泵、拉水以及单车单趟装料局限性7m3时按7m3相应运费结算给乙方。
(3)当返料、转料情况发生时,将按照如下举例的办法结算运费:
例如返料:先到A工地20公里运送10m3,返回公司后再到B工地,公司至B工地15公里,此车混凝土运费共计(30+29)*10=590元。
例如转料:先到A工地20公里运送10m3,再从A工地转至B工地10公里,累计重车里程30公里,此车混凝土运费共计(33+5)*10=380元。
(4)每车混凝土运送及缷料累计总时间不超过3小时(交通堵塞除外),每超过1小时补贴50元(局限性半小时不予计算,超过半小时局限性1小时按1小时计算,确认方式为施工方签字确认的单据及GPS所记录时间进行确认核算)。若发生超时,乙方必须在次日中午12点以前与甲方调度及生产部负责人办理超时及补贴确认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甲方不再给予超时补贴。但车辆由于遇交通事故或机械故障以及其它因乙方因素导致的延误,甲方不予补贴。
(5)乙方车辆要加强维护保养,尽也许保证自有车辆可以正常为甲方运送混凝土。假如甲方业务量较大,乙方自有车辆无法满足甲方运送混凝土的需要时,乙方负责租赁外来车辆为甲方运送混凝土,甲方仍然按照上述单价给予乙方结算运送混凝土的运费,由乙方自行与外来车辆结算运费,与甲方无关。
(6)以2023年4月22日0号柴油零售价5.11元/升为基准,若柴油单价在此基准单价降每吨超过1000元后,每方运费上调或下调1元,此后,若柴油价再上调或下调每吨超过500元,则每方运费再上调或下降1元。
第八条、结算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每月30日之前对上月26日0时 起至本月25日24时止的发货单进行核对并提供相应的运送发票。如双方所持发货单不一致,则以甲方所持发货单作为结算依据。发货单必须有接受混凝土方签字确认,否则无效。发货单如有遗失不能返回的,因此给甲方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担负。双方核对无误后次月10日前结算运费50%,余款在次月30日之前付清。
第九条、在租赁期内,乙方只负责承运甲方的混凝土,在协议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中,搅拌车及驾驶员由甲方全权合理调度指挥。根据甲方工程需要,乙方需自行承担驾驶员工资等费用并招聘足够的驾驶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作业。在保证甲方的生产运送任务之后,征得甲方批准,乙方有权安排车辆执行非甲方的运送任务。
第十条、乙方搅拌车是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的车辆,必须保存甲方公司本来喷涂的甲方公司标记,不得擅自涂改。
第十一条、乙方或其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营运规定及交通法规。与乙方车辆有关的交通安全事故补偿、违章及超载罚款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假如甲方以自己名义代理支付了此类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营运混凝土的运费中将前述费用扣除,乙方在甲方处的运费局限性甲方扣除的,甲方有权通过其它方式向乙方追索。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存在安全隐患的运送任务。
第十二条、搅拌车在向甲方的客户工地输送混凝土过程中,如出现道路塌陷或输送泵堵管等情况,乙方的驾驶员应立即告知甲方相关人员解决。若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不进行解决,致使混凝土结罐导致损失由甲方负责。若因乙方搅拌车途中损坏、故障、维修等导致的混凝土损失由乙方按甲方销售价同标号85%的价格负责补偿给甲方(不计此车运费)。
第十三条、有关乙方搅拌车的年检年审、行驶证、保险、国家规费、各种钞票、操作人员的工资、交通安全事故补偿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十四条、乙方在运送混凝土后必须及时交回所承运混凝土的回单联,若遗失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第十五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质量管理规定,若因乙方因素导致所载混凝土出现质量变异而产生的损失,所有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乙方或其驾驶员在为甲方客户输送商品混凝土过程中,应严格履行如下义务:(1)根据甲方规定,随车给甲方的客户转交有关配合比、原材料等书面资料;(2)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给商品混凝土加水;(3)除非是出现交通拥挤塞车或车辆出现故障,不得在未到甲方客户工地前半途停车;(4)除非甲方另有指示,应将浇筑后所有剩余的商品混凝土送回甲方搅拌站,由甲方调度及技术人员安排进行解决。
第十七条、在租赁期间,甲方对乙方管理细则:
1、乙方车辆不服从甲方调度管理,拒载或者插队的,甲方给乙方按500元/车.次罚款。出现乙方员工堵站等情节恶劣行为的,均按5000元罚款并有权直接终止协议,乙方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导致的损失。
2、在上班时间,乙方驾驶员不听从甲方安排随意停车,影响甲方生产及正常经营活动的,罚款500元/人.次。
3、所有车辆洗罐必须统一在砂石分离机处,严禁将污水倾倒在沉淀池或者分离机以外,否则罚款500元/车.次。
4、所有驾驶员在施工现场必须注意文明礼貌,严禁在工地与工地现场施工人员吵架、甚至打架斗殴。违者罚款1000元/人、次,并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补偿甲方因此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5、任何因素产生的报废和剩退料均是甲方财产,乙方及驾驶员不得擅自解决,必须通过甲方调度室统一安排解决,否则予以5000元/车、次的处罚。
6、乙方人员应自觉维护厂内生产秩序及环境、不乱停乱放、保持停车场干将整洁、杜绝乱扔垃圾等不良现象。
7、所有搅拌罐车在路上行驶时,出现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必须及时给调度反映情况并及时设法排除,保证混凝土质量;否则,因此而导致的混凝土报废由乙方承担补偿责任。
8、遇因工地卸料缓慢必须超时的情况,要及时向甲方调度反映,以便于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否则每车处罚200元。
9、在夜晚业务不多的情况下,也必须通过值班调度批准方能收车休息;否则,对驾驶员以200元/车.次予以罚款。
10、所有驾驶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或者住宅电话等通讯畅通,若需要该驾驶员出车或者办事,如电话不通或者拒接听电话,影响到运送混凝土业务,对于该驾驶员处在200元/次的罚款。
第十八条、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自费为所有搅拌车购买商业保险及交强险,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有关道路运送证、车辆行驶证以及年检年审手续等证件及手续,同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安装好GPS设备,以便所有搅拌车可以依法营运,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前述事项提供相应的协助,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在租赁期内,假如乙方或者其聘用的驾驶员有故意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或者乙方或其聘用的驾驶员违反本协议规定,或者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信息,给甲方导致声誉或经济上的损失,使甲方在市场竞争中处在不利地位的,甲方有权在书面告知乙方的情况下立即解除本协议,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且有权向乙方提起索赔。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运营混凝土的运费将损失费用扣除,乙方在甲方处的运费局限性扣除的,甲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向乙方追索。
第二十条、安全管理
1、乙方驾驶员要服从甲方安全管理,参与甲方安全学习,遵守甲方制定的《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员工手册》及相关安全规章制度。
2、乙方驾驶员有权拒绝违章违规指挥,拒绝没有安全保障的施工作业,拒绝超过该机设计技术规定的施工安排。
3、乙方驾驶员必须安全行车,假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二十一条、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
第二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在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协议生效及其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后即行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授权签字人): 乙方(授权签字人):
2023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