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生社团财务及会员管理制度为了深入加强社团财务工作以及对社团实行强有力监督任务,也为更好维护大学生社团利益与保障社团组员自身权益,更为推进社团朝着积极、健康绿色方向发展。实现大学生社团财务管理规范化合透明化明确经费管理与使用程序。特此新建立一项更为合理,更为完善,更为严谨社团财务及会员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学生社团合法权益,加强社团财务管理,保证社团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合用于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核准登记校团委直属社团管理第三条 各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及其有关财务工作应当遵照本制度规定,
2、加强财务工作,严格财务监督,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监察部财务工作,保证财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第四条 各社团负责人对本社团财务工作有管理监督责任,财务管理人员负重要责任第五条 社团所有财产属社团组员共有,必须用于服务会员、发展社团第六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纪检部对各社团财务管理工作有执行监督、审核权利第七条 财务审查原则:公开、公正、合理、规范、有效第二章 社团财务管理一、会费1、每年各协会招新前一周,协会必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会费金额,经申请成立注册协会每年按30元/人,收取会员费。(招新期间不得向会员收取其他有关费用)2、各协会在完毕招新工作完毕后,应在7天内向学社联纪检部上报协会新会员人数,并上交
3、10%会费于学社联财务部。3、协会保管余下90%会费,并到银行申请存折开户,以便学社联财务部核查。4、各协会应14天内上交协会会员胸卡,由学社联纪检部核算盖章。5、学社联财务部将根据协会上报新增协会组员人数,发放对应“学社联统一收据”,由各协会财务部填写,并于14天内上交学社联财务部核算盖章。6、学社联财务部将与纪检部一同核算会员资料,以“一胸卡(胸卡不得做成电子卡形式)一收据”原则发放“学社联统一收据”。7、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均视为违纪行为,会员有权拒绝交纳会费,并向学社联投诉。二、其他有关费用1、协会若要收取其他有关费用(例如器材费、协会服装费等)必须向学社联财务部申报,经校团委以及学生社
4、团联合会同意放可收取,每年不得超过30元/人,并对会员解释清晰缘由。2、协会必须记录已收取其他有关费用(例如器材费、协会服装费等)会员名单及银行存折,在7天内上报学社联财务部,核算无误后统一发放“学社联其他有关费用收据”。(票据上需同步有学社联财务部与纪检部专用印章)3、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均视为违纪行为,会员有权拒绝交纳其他有关费用,并向社团联合会投诉。4、会员名单须7天内上交一式两份,一份交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存档,另一份协会存档。5、其他有关费用使用,单次150元以内,协会负责人可以自行支配,每次活动经费使用状况必须在帐本上详细记录,留存原始发票,以备查验;单次150元以上,协会必须向学社
5、联财务部上交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盖章后,方可使用;单次400元以上,协会必须向学社联财务部申请,并上交书面申请,经团委老师同意签名、协会指导老师同意签名及学社联主席团同意签名后,方可使用。6、其他有关费用不得与协会会费混为一体,并每月定期把存折上交学社联财务部核查。7、学社联纪检部将不定期征询各协会指导老师对于其他有关费用使用与否知情。三、赞助1、协会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与企事业单位合作,通过合法渠道向社会募集外联资金。2、协会获取社团赞助费在200元以上者,与赞助单位签订协定书必须事先上交院团委老师审批同意,后才可与赞助单位签订正式协议,协议书上必须盖有商家和校团委公章才有效。3、获得赞助后
6、,协会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一份协议书复印件,学社联纪检部负责监督4、严令严禁任何社团与赞助商合作在我校内举行纯商业性活动。对赞助商规定在校园内进行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协会必须制定详细活动筹划案(包括宣传内容、宣传形式以及宣传对象等),交院团委老师审批,并经学生处同意,方可进行5、赞助单位提供一切实物赞助,所有归该协会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转移,变卖或据为己有。社团必须及时将赞助经费状况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6、赞助金以全额入账,同步注明实际收入额。赞助金使用状况须凭有效原始凭证入账。7、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活动。赞助活动结束后如有剩余则转入本协会经费,有关财务人员作好清单记录,并向学生
7、社团联和会财务部阐明。8、在不向学生社团联合会阐明活动状况前提下,学生社团联合会也不予以活动场地支持。第三章 统一收据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以此鉴定社团收费状况,并予以监督。收费状况将作为社团考核项目之一。如社团有隐瞒、虚报行为,将追究社团和有关人员责任,并没收不良费用。情节严重,将报请学校有关部门处理。一、华立职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收据(票据上应有学生联财务专用印章)例:华立职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收据协会名称:X年X月X日姓名收取费用:班级联络电话监督电话:财务部: 纪检部:经手人:二、其他有关费用统一收据(票据上需同步有学社联财务部与纪检部专用印章)例:华立职业学院学社联其他有关费用统一收据协会
8、名称:X年X月X日姓名:收取费用:班级:联络电话:监督电话:财务部:纪检部:第四章 经费管理和使用一、经费管理1、各社团分别设两名专人管理经费和记账,收取会员费后,存折和密码分两名财务负责人保管,会长不得兼任经费管理和记账,但必须与财务负责人共同管理经费,对财务收支负责,以防止独裁状况出现。如因特殊原因未能选出专人负责财务状况,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实行委派制度,委派人员到该社团负责财务收支记录工作。2、各社团必须使用正式账本(社联下发),各类收支要及时记入账本内,做到每一笔收支均有据可依,有实可查;3、社团各类原始凭证(收据)应妥善保管,以备账实核查。协会账本,就经费收支数额、资金来源、支出目、
9、时间、经手人、证明人、社团负责人签字应作明确记录,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监督检查。二、经费使用1、社团举行活动必须向社团联秘书处递交“活动申报表”,经院团委老师及协会指导老师同意,方可使用并举行活动。2、社团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或不花钱也办事原则,节省使用经费。社团经费使用包括:a)活动支出,社团开展与其宗旨、任务有关各项活动所需经费。如召开会员大会、表扬奖励会等多种会议费;编辑出版费、设备设施使用费、宣传费、场馆租金费等b)人员经费开支:包括社团工作人员车费、外聘人员经费支出等c)服务成本支出:包括印发给会员资料费、制作会员胸卡支出等d)其他合理支出:包括更换协会会旗等3、因活动需要购置设备,应记
10、入本社团固定资产账目,并报学社联财务部立案,社团换届时,由各社团财务部负责办理该社团固定资产(实物)和财务移交,并由学社联财务部监督,社团多种物资和财务记录不能有任何差错,否则将追查有关人员责任。4、报销注意事项:1、 社团组员应凭据报销2、 学生社团开支要尽量获得正式发票,确实无法获得正式发票要索取正式收据;3、 购物发票必须在发生当月结清并入账4、 开具专用收据应当使用中文,按照规定期限、次序、逐栏所有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开具票据时应注意: 1) 字迹清晰;2) 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收据如收据开具后因交费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也应按填有误办理;3) 项目填写齐全
11、。各栏需要填写内容都必须按规定填写齐全。4) 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金额相符。5) 各项目内容对无误。6) 所有联次一次开具、各联内容、金额一致;7) 收据联上应加盖财务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油)8) 不得预先开具收据;9) 不得拆本使用收据10) 不得开具伪造收据11) “金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12) 收据上必须有会长签名。5、报销50元及以上金额应开具正式发票。发票正面各项应填写清晰,背面应用黑色钢笔或黑色水笔在左上角详细写上详细用途、经手人、证明人(证明人只能为社团会长),且经手人和证明人不能为同一种人6、车费每人每次每天不得超过10元,且以100元为最大限额,报销
12、须凭车票。7、社团活动以结束后必须列出实际活动经费清单,经社团负责人和社团财务部部长签字才可做为有效原始凭证8、不符合以上规定,且未阐明原因或者阐明不充足凭证视为无效9、社团会员费不得用于会餐吃饭类,否则将追究社团负责人责任。10、社团换届时应将社团经费及物资交接清晰,并列物资清单,由新旧负责人签名确认,并交社团联核算、存档第五章 财务管理监查第一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以年为审查年度,即以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种年度,对社团进行年度财务审查。社团须根据校社团联合会规定上交审查资料,配合校社团联合会审查工作。第二条 社团联合会不定期对社团财务进行抽查(共4次),同步保证每个社团在一种年中
13、至少被抽到2次。第三条 月末社团财务负责人须就本社团财务收支状况进行总结,被抽查到社团向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以往(从前一次检查到本次检查这段时间内)详细财务收支表(除年终检查外,年终检查规定各社团上交整一年财务资料),财务收支表须按社团现金日志账如实完整地记录本月经济活动,并对每一项目有清晰明了阐明,同步需附上有关票据。第四条 每月7号前各社团须向社团联合会交上月收支状况财务报表,如无任何收支,也要交一份财务无收支状况汇报(报表和汇报统一用A4纸制作), 以备存档。各协会财务部每季度应预先对社团经费使用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并交一份给学社联。第五条 财务部会在每月协会财务例会上告知被抽查到社团名单,
14、这些社团上交材料统一时间、地点,分别为财务例会后直至第二周周二下午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关门为止。逾期一天未交,财务部将不再受理。第六条 各社团财务负责人必须准时参与财务会议,不得无端缺席。因故不能到会者需先请假,缺席一种月内所有财务会议者,取消其优秀社团评比资格第七条 各协会每两个月要召开一次财务汇报大会,对该协会财务收支状况向会员公开,会上必须要有不少于本协会会员总人数50%会员在场,并告知学社联财务部和纪检部到场监督。如有特殊状况不能准时召开要写明原因第八条 学社联财务部负责每季度将各社团财务状况对外公开一次,每月对外公开其他有关费用财务状况,从而增长账务管理透明度,同步保障会员知情权与监
15、督权。第九条 社团财务审查内容:1、财务资料(包括账本,发票凭证等)与否真实、全面、完整2、财务处理与否对,与否遵守财务条例、按章办事3、对应收款项与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长期挂帐等不良现象。对确实不清晰款项与否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同意后进行处理4、经费使用与否有计划、与否合理合规5、现存资产与否与账簿记录相符6、财务状况与否及时上报第十条 凡负责人有变动学生社团,在负责人离任之前应对进行离任审查,并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以界定有关经济责任第十一条 社团解散时,财务移交学社联代管,原社团负责人出具财务清单。第六章 奖惩制度第一条 社团财务状况纳入优秀社团评比原则。 第二条 参照本制度,院团
16、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予以奖励、表扬,重要包括: 1、 分工明确,汇帐及时,账目清晰2、 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综合考察工作,并及时提供有效信息3、 工作态度良好,工作积极,有一定组织纪律性4、 原始会计凭证保管完备,财务工作明晰第三条 财务报表有关准则1、 每月1日至7日未及时提交上月财务报表、且未向学生社团联合会阐明原因社团,学社联将予督促和警告。2、 逾期三天后仍未补交,在该社团给出书面解释并采用补救措施之前,社团联合会将暂停审批该社团所有活动,并上报团委,对违规社团进行公告批评。3、 其中予以暂停批活动社团,在整改之后,经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团委同意,恢复其活动资格。4、 由于社团内部个
17、人原因故意导致违规,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步撤销其社团内部职务,并予公告批评;状况严重,由社团联合会上报团委处理。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处分,并可以责令撤销社团重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职务;情节严重,予以撤销登记,并上报学院有关部门:1、 不编制财务预算和报表2、 不按规定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汇报财务状况3、 隐匿会员数量,私自截留会费收入4、 隐匿其他各项收入5、 对各项收入不出具统一收据6、 虚列支出,冒领、多领社团活动经费7、 决算超支严重;不按规定配置专门财务人员8、 侵吞、私自处理社团集体资产9、 由于保管不善,导致社团资产严
18、重损失10、 其他违反社团财务纪律行为第五条 社团会费有关准则1、 收取会费或其他有关费用不出示统一收据社团,责令限期补齐收据,并视状况采用停止审批、注销社团处理措施。2、 收取会费或其他有关费用未经社团联合会同意,或者超过收取原则收取,其违规收取部分返还会员。3、 学生社团联合会将对该社团采用批评警告和暂停活动惩罚;情节严重,上报团委予以注销。同步,对有此类行为社团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4、 违规收取会费由于多种原因无法追回,由有关负责人承担返还责任。对有关负责人员采用通报批评措施,并视状况严重程度采用停职或罢职惩罚。5、 社团所收会费未用于规定用途,导致会员损失,社团联合会将根据状况严重程
19、度对违规社团予以批评警告、暂停审批和注销处理,并上报团委予以通报批评。6、 有此类行为社团和有关负责人员须尽最大也许挽回不良后果,并承担有关责任,向全体会员作出合理解释。7、 状况严重,对有关负责人员予以停职、罢职和通报批评惩罚。8、 个人贪污会费或者由于其他个人责任导致会费滥用,由个人承担赔偿社团及会员损失责任,并予以罢职和全院通报批评。第六条 账目有关准则1、 出现假账错账社团,社团联合会将根据状况对违规社团处以批评警告、暂停审批活动和注销处理措施;状况严重者,社团联合会将上报团委处理。2、 对于有关负责人员,按照其责任大小、影响程度,予以批评、停职、罢职和通报批评处理措施。第七条 对严重
20、存在财务问题社团,一经检举发现,予以取消该年度优秀社团评比资格,暂停活动审批,责令限期整顿处理;在规定期间内未能完善,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强制清算整顿,发既有重大问题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全体会议通过,上报校团委注销该社团。第八条 凡社团收取费用或获得赞助,未向校社团联合会办理有关手续,予以社团通报批评第九条 未经同意或者以欺瞒手法变相进行商业活动社团,社团联合会依状况严重程度予以批评警告、暂停审批活动或者注销惩罚,并上报团委,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第七章 会员监督制度会员权益维护事项一、会员投诉与监督事项1、会员交纳会费超过2周,未领取到学社联统一收据2、会员交纳会费超过2周,未领取到该协会会员胸
21、卡。3、会员交纳其他有关费用(例如器材费、协会服装费等)超过2周,未领取到学社联其他有关费用统一收据。4、协会超过2个月未组织过任何形式活动或未接到活动告知。5、会员有权对协会决定提出质疑并向学社联纪检部反应。会员有权向学社联财务部申请理解协会近期财务状况。二、会员投诉及处理状况1、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纪检部以待权益受到侵害学生前来投诉;2、社团联合会公布负责人电话,权益受损害者可以通过电话进行投诉;3、社团联合会公布投诉邮箱,权益受损害者可以发邮件进行投诉。4、对接到得投诉进行调查,查明确实给与此学生社团一次警告。5、对有投诉学生社团都记录在案,与社团评比进行挂钩。6、假如学生社团投诉并查明确
22、实合计三次、状况严重者,直接上报至院团委,对协会进行注销并公布三、 会员享有自身社团权利状况: 1.本社团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与本社团活动; 3. 获得本社团服务优先权; 4. 对本社团工作批评提议权和监督权;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6.拥有制度四、投诉方式会员可通过如下几种渠道对协会进行投诉与监督1) 电话或短信方式2) E-mail方式(每周六定期查收邮件)纪检部专用邮箱:财务部专用邮箱:3)现场反应方式地点:第一号教学楼304时间:周一至周四下午15:3016:30第八章 附则第一条 类别特点突出,需要制定本类别社团财务管理补充措施,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根据本规则制定,经学团委学生工作处同意后实行第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第三条 本制度经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处同意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