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竹山县博物馆岗位设置方案
6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竹山县博物馆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竹山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竹办发〔 〕84号)等有关规定精神,按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体局的要求,结合县博物馆实际,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竹山县博物馆成立于 8月28日。她的前身是成立于1990年的竹山县文物管理所,一直与竹山县文化馆合署办公。县博物馆成立后,办公地点迁至竹山县体育场路1号,现在岗工作人员共3人。属县文体局二级事业单位。
二、社会功能:一是收藏、保护、研究、展示竹山人类活动、环境变化的各类见证物;二是对社会民众特别是青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帮助她们了解历史、感受艺术;三是依法对全县文物进行安全管理。
三、职责任务:在县文化体育局领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对全县文物的安全保护工作进行管理。宣传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辖区内文物保护工作规划,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文物保护工作意见、建议;负责辖区内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确保馆藏文物的安全,保障博物馆正常对外开放;对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调查、建档,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好各文物点的安全保护措施;依法制止、打击一切破坏文物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领导职数:人。
五、内设机构、职责:
竹山县博物馆内设四部一室:考古研究部、宣传教育部、藏品保管部、安全保卫部和行政办公室
1、考古研究部职责:
(1)对馆藏文物进行深入研究、积极参与各类考古调查、发掘及学术交流活动。
(2)组织本馆陈列展览提纲撰写,参与陈列设计的研究修订以及陈列展览的实施监督。
(3)负责对社会流散文物的调查、鉴定、征集和相关咨询工作。
2、宣传教育部职责:
(1)接待讲解、对外宣传、组织观众、沟通社会;负责参观接待、馆际交流等对外工作;
(2)展厅值守;
(3)开展陈列、宣传、对外开放的调查研究。
3、安全保卫部职责:
(1)安装、管理、操作及定期检查防盗、防火安全设施,确保陈列品及藏品安全无事故。
(2)维护馆内外环境治安,保障正常工作秩序和博物馆安全,检查和管理本馆门卫值守工作。
4、文物管理部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对全县文物的安全保护工作进行管理。
(2)宣传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辖区内文物保护工作规划,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文物保护工作意见、建议。
(3)对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调查、建档,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好各文物点的安全保护措施。
(4)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制止、打击一切破坏文物的违法违规行为。
5、行政办公室职责:
协助馆领导了解掌握全馆情况,负责行政文秘,协管人事财务、后勤保障及会展等工作。
六、人员编制: “竹机编〔 〕27号”文件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
七、实有人员:3人。
八、岗位设置:
拟设岗位:根据竹办发〔 〕84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博物馆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拟设岗位总量10人,具体岗位分别是:领导岗位2人,考古研究部1人,宣传教育部1人,安全保卫部4人,文物管理部1人,行政办公室1人。
职数核定和人员分配如下:
岗位类别
管理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级别
科员(九级)
办事员(十级)
中级
初级
岗位职数
2人
2人
4人
2人
九、需要说明的情况:
竹山县博物馆的前身是成立于1990年的竹山县文物管理所,担负着依据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全县文物进行进行安全管理的重任。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科学领导下,我县文物保护事业的快速发展。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提出的文化惠民政策, ,经县政府研究批准成立竹山县博物馆,当前正在装修布展的500平方米的“竹山县历史文物基本陈列”展厅即将竣工,力争元月初永久免费对外开放。但由于历史原因,新成立的县博物馆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现有人员职数与县博物馆承担的社会功能和职责任务要求必须的岗位职数相差甚远,严重影响了工作成效。请上级组织和领导实事求是予以考虑,增加县博物馆的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职数,以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