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概述与适用范围1.1 本程序阐述工具设备分管单位工具设备的申请、验收、保管、使用、维护和保养、修理、报废管理。1.2 本程序适用于厦航飞机维修工程部生产计划部、工具设备分管单位。1.3 程序属性 CCAR121 CCAR145航线 CCAR145定检/部件2 依据文件维修工程管理手册 “航线维修”。3 术语和定义3.1 工具设备分管单位:工具设备主管部门生产计划部以外的拥有自用维修工具设备的厦航飞机维修机构,包括:基地维修部结构维修处、客舱处、附件维修处、发动机处、定检处;质量部质检处、计量处;航空器材部航材供应处;航线维修部各处及其驻外办事处;各分维修地点;各分支维修机构;各分公司机务部
2、或维修基地等。3.2 工具设备分管人员:工具设备分管单位负责工具设备管理的人员,包括工具航材管理人员。3.3 分支维修机构:是指厦门、福州基地及各分维修地点以外的机务维修机构。如:驻天津滨海机场的天津机务处、驻长沙黄花机场的长沙机务处、驻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的北京机务处等。3.4 分维修地点:是指经局方批准,厦航在维修许可证限定的多个地点实施维修工作,其中厦门作为厦航一证多地的主维修地点,其余地点为分维修地点.如:驻泉州晋江机场的泉州机务处、驻杭州萧山机场的杭州维修基地、驻南昌昌北机场的南昌机务处等。3.5 外站:指厦航委托航线维修单位或委托地面服务(或勤务)单位所在的航站。4 要求4.1 所需的
3、人员岗位4.1.1 设备管理人员。4.1.2 工具设备分管人员。4.1.3 MCC调度人员。4.2 职责4.2.1 生产计划部:负责工具设备分管单位及外站的工具设备配发和监督管理。4.2.2 工具设备分管单位:负责单位工具设备的申请、验收、保管、使用、维护和保养、修理、报废和台帐管理。5 规定5.1 实施飞机维修工作所使用的专用工具设备及测试设备必须是适航的、有效的。5.2 厦航飞机在厦门主基地以外排故所需工具设备,由MCC联系租借,机务经理负责办理具体手续。未派驻机务经理的办事处/营业部,由其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办理具体手续。5.3 所有租借的工具设备必须经工具分管人员目视验收(必要时需进行功
4、能测试),以确保其完好状态和有效性。5.4 外站所需工具设备可通过协议的形式由厦航提供,并按协议要求进行使用和维护保养,未经许可不得用于非厦航飞机。5.5 各航线维修单位在其维修许可证所列明的航线维修工作地点,必须具有下列必需的工具设备:a) 常用公、英制工具;b) 轮档;c) 工作梯;d) 指挥棒;e) 指挥耳机;f) 机轮充气工具和提供氮气源的氮气瓶;g) 轮胎压力表;h) 飞机拖把;i) 计算机等飞机技术资料阅读设备.5.6 承担厦航飞机航后例行检查和常见故障/缺陷排故的航线维修单位,还应具备:a) 专用力矩扳手;b) 换轮工具;c) 轮轴千斤顶;d) 燃油沉淀检查工具;e) 减震支柱充
5、气工具等f) CSD/IDG加油车5.6.1 需定期校验的仪表、力矩扳手等计量器具应有校验标签且在有效期内。5.6.2 设备处应对工具设备分管单位配备的专用工具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保管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6 程序6.1 申请工具设备分管人员6.1.1 根据实际工作的情况和需求,通过工具设备管理系统向设备处提出配备申请。MCC调度人员6.1.2 根据外站的工具设备配备申请,填写“外站设备配置需求单” 通过公司门户发邮件向设备处提出配备申请。6.2 配发设备管理人员6.2.1 对外站需求进行评估审核后,报工具设备管理部门主管批准。6.2.2 对于工具设备分管单位,按审批后的要求配发。
6、6.2.3 对于外站,通过MCC安排配发。6.2.4 根据生产需要通过工具设备管理系统流程直接向工具设备分管单位进行配发。6.3 检查入库管理工具设备分管人员6.3.1 接收配发的工具设备,进行外观目视检查。设备管理人员/工具设备分管人员6.3.2 更新工具设备管理系统中工具设备的定位、序号和状态等信息。6.4 使用、保管、维护和保养6.4.1 参见“工具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管理程序”。6.5 修理和报废6.5.1 参见“工具设备修理管理程序”和“工具设备报废管理程序”设备管理人员6.6 督促并检查工具设备分管单位关于配发工具设备在工具设备管理系统中台帐更新情况,确保账物相符。配发外站的工具设备由设备处在工具设备管理系统中统一建立台账并进行管理。7 工作记录要求序号表格号名称保存期限责任单位1JW8206-8-01(06/2010)外站设备配置需求单二年设备处8 流程图8.1 外站工具设备管理流程图9 使用的表格样式9.1 外站设备配置需求单外站设备配置需求单 编号:航站名称型号数量存放地点需求原因外站联系方式申请人工具设备管理部门主管意见JW8206-8-01(0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