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昌平区建委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8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昌平区建委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市建委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昌平区建委系统的实际,现就昌平区建委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 治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总体目标。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意义重大而又十分艰巨的工作,因此,要完成好这项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把治理商业贿赂与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相结合,扎实有序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总体目
2、标是:经过专项治理,使全系统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和建委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商业贿赂得到有效遏制。建委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推动建委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督管理、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新局面,确保昌平区城乡建设事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为加快昌平区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创造良好的环境。二、 治理建筑领域商业贿赂的基本原则。1、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紧密结合近几年来整顿规范市场中发现的突出违法违规问题,确定易发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位和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2、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
3、理。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社会舆论监督等各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要建立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治理商业贿赂同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相结合;二是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相结合;三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四是与推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建立长效防治商业贿赂机制相结合。3、坚持属地管理,强化责任。要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建委的领导下,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并主动配合纪检监察及检察等部门做好工作。4、坚持依法治理,把握政策。治理建委系统商业贿赂工作,要从大局出发,坚持政治
4、、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依法调查,依法处理。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促进昌平建设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三、开展对不正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监督检查。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自查自纠过程中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制定确实可行的自查自纠具体办法,指导组织有关单位认真落实。这项工作从 5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此次专项治理分为: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顿落实三个阶段进行。(一)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第一阶段:动员阶段(5月初至5月31日)1、召开动员大会,抓好思想发
5、动。经过层层动员,使从业人员特别是经营者充分认识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纠正错误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增强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要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建设部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要求。第二阶段:对照检查(5月31日至7月15日)这阶段主要任务是深入查找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查思想。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是否到位;二查行为。行政机关、事
6、业单位公务活动中是否有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服务费、赞助费、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凡是发现有问题的单位领导及直接责任人,情节较轻的,责令其深刻总结教训,立即整改,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立案处理。三查制度。要认真查找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监督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找准制度建设和监督方面的环节和漏洞,进行梳理归纳,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7月15日至10月15日)区建委将主动同区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1、扎实进行整改。各有关单位要对自查自
7、纠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全面进行整改,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很快见成效;整改需要一个过程的,需要提出时限要求。2、制定改进措施。各单位、企业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加强督促指导,要落实整改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实处。(二) 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管理力度。加强监督检查,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环节,区建委将把对各单位、企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同重点抽查结合起来。对有问题不能够自查自纠的单位要及时加以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处理,并记入信用档案。区建委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认真受理
8、和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来函,对社会各界群众反映的问题作到认真受理、认真分析,一查到底。同时,与新闻媒体机构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四、严肃查办,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案件。查办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案件和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同步进行,相互促进。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行政执法部门的作用,坚持处理违纪违法问题同处理违纪违法人员相结合,改变在市场监管中查处事件不查人的状况,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要积极组织力量排查线索,拓宽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渠道,对在自查自纠、检查抽查、群众举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要认真进行排查,要进一步拓
9、宽群众举报投诉商业贿赂问题的渠道,正确把握政策和运用法律,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要动员、督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向执纪执法部门主动交代问题,要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房地产开发交易、房屋拆迁等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五、建立健全防治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建设系统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强化管理,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自律机制。一要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经营、采购、销售、项目决算等重点环节,管理、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监管,
10、防止因商业贿赂做假帐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坚持依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三)以遏制不合理低价中标,签订“阴阳合同”,招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转包、分包等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施工、物业、拆迁、招投标监督制度。六、加强对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一)加强领导,搞好协调。为统一协调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区建委成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区建设工委书记、主任杨国昌任组长,纪工委书记贾志俭、建委副主任李贵山、兰剑波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科,
11、各单位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二)深化教育,营造氛围。一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系统形成遵纪守法、诚心文明的新风尚。二要加强职业道德和诚心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大家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三要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对建设系统商业贿赂进行舆论监督,大力营造健康的商业文化。(三)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各单位、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要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及时报告。区建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坚持把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经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昌平区建设委员会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