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Z/TFZG202010-2014
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2014年11月03日发布 2014年11 月03 日实施
泰富重工制造有限公司 发布
此文件只限在泰富重工制造有限公司内部使用,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出版、复印。
文件制(修)订记录表
制定/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李勇/2014年10月15日
周辉/2014年10月28日
申小卫/2014年11月03日
会签/日期
会签/日期
会签/日期
张 康/2014年10月28日
周鑫荣/2014年10月28日
王 坚/2014年10月28日
李四春/2014年10月28日
欧文亮/2014年10月28日
蒋 飚/2014年10月29日
段岳军/2014年10月29日
王宏宇/2014年10月29日
李华玲/2014年10月29日
李保才/2014年10月29日
邹卫主/2014年10月29日
欧阳照/2014年10月29日
更改记录
版次
修改内容
修订/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A/0
新版发行
郑雯辉/2013年10月14日
李华玲/2013年10月14日
熊波/2013年10月14日
B/0
换版内容更新,归口管理职能由综合管理部调整为营运管理部
李勇/2014年10月15日
周辉/2014年10月28日
申小卫/2014年11月03日
泰富重工制造有限公司
编 制
李 勇
版 本
B
审 核
周 辉
更改号
0
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批 准
申小卫
页 码
共8 页
生效日期
2014年11月03日
1. 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及使用效率最优化,同时明确各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监督并促进固定资产的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参照集团公司文件和结合重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泰富重工制造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对达不到本办法规定标准的设备器具作为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
3. 定义和术语
固定资产:指购入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仪器、工具等和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的非生产经营设备和物品。
原值核定: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使用效果发生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本台固定资产原值,含购置费、运输费、关税、保险费、土建费、基础费、管线布置费、资本化的利息支出等。
固定资产台账:指对固定资产相关信息进行记录的电子辅助账簿。资产相关信息包括资产类别、资产名称、型号或主要参数、供应厂商、资产编号、使用单位、存放地点、使用状态等。资产管理归口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使用部门都需建立相应的资产台账,及时进行台账登记、更新与维护,并定期核对,确保各部门台账上同一固定资产的信息记录一致。
归口管理部门:指集团的固定资产划分给重工进行归口管理的部门。重工归口管理部门为营运管理部,分管机器设备、运输设备(搬运车辆)、工具工装等;房屋及构筑物、办公设备类、运输设备(交通车辆),归口管理部门为集团营运总部。资产具体分类和归口详见集团公司发布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管理部门:指重工的固定资产按类别划分给职能部门进行管理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制造部设备动力室、制造部现场技术室、综合管理部行政管理室等。
使用部门:指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包括:制造部、物流管理部、项目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等重工各部门。
4. 职责
4.1. 归口管理部门
4.1.1营运管理部作为重工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集团营运总部进行固定资产管理的对接工作,并对重工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归口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与流程,落实“分级管理、权责对应、责任到人”、“谁使用、谁管理”的管理原则,搭建并完善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平台;
4.1.2负责建立重工固定资产总台账,定期牵头组织各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负责对固定资产调拨、异动备案;
4.1.3负责对管理部门呈报的需要处理的呆滞不良资产按程序报批,将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对职权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
4.1.4负责对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使用部门的资产损失情况进行考核。
4.2. 管理部门
4.2.1根据部门职能和资产管理的要求,各管理部门及其所辖固定资产见下表:
序号
管理部门
所辖固定资产类别
范围
1
制造部设备动力室
机器设备类
包括用于生产的各种设备,包括机加设备(车床、钻床等)、焊接设备(焊机、悬臂送丝机等)、成型设备(剪板机、油压机、弯管机等)、动力设备(空压机、稳压器、配电箱等)、起重设备(行车、电动平车等)、仪器工具(探伤仪、光谱仪等)。
运输设备类-运输车辆
叉车等生产搬运车辆、起重机械(如汽车吊、半挂车等)。
制造部现场技术室
办公设备类
液晶触摸一体机
工具工装类
工具类(手轮、焊机烘箱等)、工装类(如臂架支撑、看板架)等。
2
综合管理部行政管理室
办公设备类
航税系统
生活设施类
篮球架
4.2.2负责管辖内固定资产的购建、验收入库、资产编号、领用、转移、出售、报废等各项日常管理;
4.2.3负责管辖内固定资产的按期盘点和台帐管理;
4.2.4负责与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接口管理与协调,配合提报相关固定资产报表;
4.2.5负责每季将固定资产台账中的固定资产信息进行更新,并定期将资产台账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4.2.6负责按照《固定资产编码规则》对资产进行编号、张贴固定资产编号牌,便于资产的清查与管理。
4.3. 监督和核算部门
4.3.1财务管理部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相关财务手续,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及时在财务系统内建立和维护固定资产明细账,保证账目清晰、完整,并与资产管理部门定期(每季)进行财务账与实物台账的对账工作;
4.3.2财务管理部负责每月《固定资产管理报表》的编制;参与固定资产的监盘或抽盘,协助业务部门进行盘点差异分析;
4.3.3负责与财务总部等相关部门的接口管理与协调。
4.4. 使用部门
4.4.1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申报、领用、验收、使用、保养、维修(报修)等各项日常管理;
4.4.2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负责;
4.4.3及时更新实物台账,每季对固定资产异动情况填报《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附件一)至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实物台帐调整,管理部门汇总每季的异动情况上报财务管理部进行账务调整,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4.5 兼职资产管理员
各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需要设立兼职资产管理员,职责如下:
a) 负责对所辖资产进行管理,与上一级资产管理人员接口;
b) 负责所需资产的构建手续报批、验收入库、领用、转移、报废、处置等日常管理工作;
c) 负责管辖资产的账、卡、物的管理;定期对账、卡、物进行清查;对实物台账进行维护更新, 做到账、卡、物相符;
d) 负责落实资产的专人,定人保管;
e) 负责资产的定期盘点、差异分析、责任追究等工作;对资产使用人员进行考核。
f) 负责对闲置资产进行盘查、清理、协助处理。
5. 资产管理内容与要求
5.1购、建、自制固定资产购置(建)、验收、移交与入账
流程图
要求
责任人
购、建、自制申请
审核
审批
购(建)置、自制
验收
移交
入账
备案
各部门发起呈批件(OA或纸质),提出固定资产购置需求,注明购置(建)、自制资产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预算金额、使用用途等信息。
重工的分管领导、总经理对购置资产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审核。
集团公司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营运总部、CEO审批。
申请批准后,集团公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招标、洽谈、合同签订、采购等工作。(注:固定资产购买时,需单独签订购买合同,避免与原材料、产品配件一起入库,导致不能及时入固定资产。)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资产性质和类别可选择由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等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鉴定,并对《固定资产验收及入账申请表》签署相关意见。(重工自行购置的机器设备由制造部设备动力室组织验收,工具工装类资产由制造部现场技术室组织验收,其余由购建部门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管理部门对资产进行编号、制作资产编号牌,并将资产移交使用部门。
购、建、自制部门发起固定资产OA入账流程,将发票、合同、验收单扫描上传并将发票、合同、验收单原件交财务办理入账。
入账流程发归口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负责人、重工的分管领导、总经理备案。
资产需求部门
重工分管领导、总经理
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营运总部、CEO
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购建部门
购、建部门
管理部门
财务管理部
归口管理部门
资产管理部门
使用部门
资产负责人
5.2固定资产的调拨转移
5.2.1重工内部固定资产调拨转移
移入部门提出申请 移出部门会签意见 资产管理部门审核 办理实物调拨,并调整台账 财务部门账务处理 营运管理部备案。
5.2.2跨公司的固定资产调拨转移
移入部门提出调拨申请 重工资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重工总经理签字 移出部门会签意见 集团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办理实物调拨并调整台账 财务部门账务处理 各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5.2.3固定资产的转移(调拨)需通过OA电子流程进行申报审批。具体见OA工作流程—战略与运营管理编—《固定资产转移(调拨)流程》。
5.3固定资产处理申报
5.3.1超期服役不能用,长期闲置不需用、不能用,或者使用成本超过其使用所能创造价值且在公司内无接收单位的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呈报文件,经相关部门会签、总经理审批后提报营运管理部,营运管理部按资产处置审批权限申报并处置。
5.3.2处置原则
a) 固定资产处置完毕前,由使用单位负责保管。
b)固定资产处置要求按照内部转让或调配使用、供方原价(或市场价)回购或置换、报废拍卖的先后顺序执行。
c)凡发现是人为原因造成资产闲置处置的,移交督查部门追究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5.3.3处置权限及流程
单台净值
≤5万元
>5万元
审批人
重工总经理
董事长(CEO)
处置流程
管理部门提出,营运管理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营运管理部提出,重工总经理复核,报董事长批示。
5.3.4固定资产处置完毕后,营运管理部在一周内将固定资产处理申请、处理批示及处理的变价收入或残值收入,一并交至财务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处理结果进行账务处理,管理部门进行实物台账处理,处理结果营运管理部进行备案。
6. 固定资产清理、盘存
6.1营运管理部和财务管理部可随时对有异议的固定资产进行专项核查、盘点,各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需积极配合。
6.2营运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定期(原则上6月和12月各一次)组织管理部门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财务管理部负责指导并提供财务台帐,营运管理部负责核查、台帐更新,管理部门负责清查。
6.3使用部门负责人为具体盘点的第一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认真组织实物清查、盘存工作。使用部门和各管理部门进行实物对帐后,资产管理部门将经签字确认的盘点结果和盘盈盘亏报告报营运管理部、财务管理部。
6.4清查时发现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或毁损,由资产管理部门提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呈批文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营运管理部,营运管理部提出处理意见后上报审批并进行处理。
6.5清查中发现固定资产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及时通知财务部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必须按单项资产计提。
7. 固定资产使用和维护
7.1 各部门对其所有的或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承担管理责任。固定资产管理要求责任到人,专员管理,并建立管理台账,定期组织清理、清查,做到账、卡、物一致。
7.2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手册、作业指导书等相关文件,正确使用。对特定的专用设备,使用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操作资质等。
7.3资产所有者和使用者要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保养与保护,发生故障或出现问题,要按流程进行报修;定期或专业的保养,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8. 固定资产考核
依据集团公司发布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9. 相关制度
9.1《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9.2《固定资产盘点实施细则》
9.3《固定资产核算制度》
9.4《固定资产编码规则》
10. 附加说明
10.1本制度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会同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10.2本制度未包含的有关资产管理工作依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10.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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