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浮山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 省、 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相关要求, 切实抓好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进一步明确任务, 理清思路, 把握重点, 坚决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全面推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 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 安全发展”理念,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 巩固”安全生产年”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 集中排查整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2、, 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工作目标: 全年杜绝特大事故, 遏制重大事故, 减少一般事故; 在用设备使用登记率100%;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100%;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督促事故隐患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事故结案率100%; 全面完成生产、 使用单位责任告知、 安全责任承诺任务。二、 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经县政府研究, 决定成立浮山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 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对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 统一安排, 统一部署。领导组每季
3、度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 研究解决安全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协调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 (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 县长助理) ( 县安监局) 张兵云(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成 员: ( 县监察局) (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 县住建局) ( 县安监局副局长) 张金锋 (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太元 ( 县工商局) ( 县消防大队) ( 县卫生局) ( 县环保局) ( 县教育局) ( 天坛镇镇长) ( 张庄乡乡长) ( 响水河镇镇长) ( 东张乡乡长 ) ( 米家垣乡乡长) ( 槐埝乡乡长) (北王乡乡长) (北韩乡乡长) (寨圪塔乡乡长) 领导组办公
4、室设在县质监局, 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 跟踪了解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负责工作情况的收集、 汇总、 梳理、 通报、 上报等工作; 受理群众有关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 办公室主任: 张金锋( 兼) 三、 检查范围和重点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特种设备生产、 使用单位。检查重点: 一是危险化学品、 冶金、 建材等行业领域使用的特种设备; 二是铁路、 公路、 电力、 水利、 天然气输送等重点在建项目工地使用的特种设备; 三是学校、 宾馆、 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 四是各类气瓶的充装站点; 五是浴园、 食品加工等小作坊、 农村红白喜事
5、使用的”土锅炉”等; 六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列为一类关闭取缔的企业和二类停产停业整顿的企业, 是否已关闭取缔和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四、 检查内容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三落实、 两有证、 一检验、 一预案”为基础, 从特种设备的设计、 制造、 安装、 使用、 检验、 维修改造、 报废等环节全面认真检查, 严厉打击各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生产使用行为。 ( 一)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生产资源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持有效的生产许可证; 相关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具有有效的资格证件; 组织机构是否符合保障产品安全性能的质量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是否
6、健全, 条件变化时,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否及时修订, 现行组织机构是否符合质保手册的规定; 使用的法规、 规范、 标准是否及时更新。 ( 二)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管理记录填写及签署是否齐全; 产品或竣工档案是否完整, 归档管理是否规范; 设计、 制造、 安装、 重大维修档案是否建立; 设计图样及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要求; 生产的相关记录是否建立并实施; 监督检验的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生产图纸、 工艺文件、 记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 三)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部件、 材料的保管是否符合要求; 生产设备、 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检验设备、 仪器是否满足要求, 各项检测、 试验记录是否符合实际; 是否存在非
7、法制造、 改造特种设备和”土特种设备”情况。 ( 四)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聘用专( 兼) 职管理人员情况; 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执行情况;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特种设备人员教育培训、 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特种设备设备档案、 作业人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 五)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和执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 处理、 责任追究制度情况;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 治理、 监控情况; 是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是否具备应急救援能力, 是否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 对应急救援装备和急救物品的配备、 存放、 检查维护是否符合要求; 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
8、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 改造、 重大维修) 监督检验, 并检验合格。 ( 六) 特种设备的使用是否按行政许可要求进行使用登记, 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是否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 ( 七)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 校验) 而且有效; 特种设备的运行是否按要求有真实的运行记录, 是否在规定参数内运行; 特种设备的维护是否经过正常的维护保养, 是否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做到及时、 合理的处理。 ( 八) 确定为重大危险源或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能否有效监控, 确保安全; 特种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9、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制定并落实了有效的整改措施; 是否非法使用”土特种设备”。 五、 检查方式 此次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企业自查自整, 部门排查整治、 政府督促检查”的方式进行。 ( 一) 企业自查自整 全县特种设备生产、 使用单位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安全技术规范和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等要求, 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 1、 凡存在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生产、 使用的违法行为, 要立即停止违法生产、 使用行为, 并主动向县质监局如实报告。凡不如实报告的, 要对生产、 使用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同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
10、员的责任。 2、 凡存在重大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立即制定整改方案, 并明确整改责任人, 落实整改资金, 限期进行整改。凡不积极整改的, 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 凡证照齐全, 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 使用单位, 要加强日常安全监管, 落实安全措施, 照章操作使用, 确保安全生产。 ( 二) 部门排查整治 在特种设备生产、 使用单位自查自整的基础上, 各乡镇、 街道办要会同县质监局对辖区内的所有特种设备生产、 使用单位( 不论非法、 合法, 不论规模大小, 不论隶属关系) 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 并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 1、 对未经质监部门依法批准, 无任何证照擅自生产经
11、营的特种设备生产、 使用单位, 要列入关闭取缔和查封停用名单, 并实施关闭取缔和查封停用。 2、 对证照不全( 包括证照过期) 或虽然证照齐全, 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生产、 使用单位, 要列入停产整顿名单,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3、 对其它证照齐全、 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 使用单位, 列入正常特种设备生产、 使用名单, 加强日常监管。 ( 三) 政府督促检查 县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 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工作组对我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不认真履职、 不作为、 乱作为的有关部门、 单位和个人进行事前责任追究。 六、 检查步骤此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2、第一阶段: 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 4月15日 ) 成立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 制定本辖区、 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发动, 做好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 自查自整和排查摸底阶段( 4月16日-5月15日) 所有特种设备生产、 使用单位都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 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自查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 制定整改方案, 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各特种设备生产、 使用单位要将自查自整情况于5月15日前报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5627055。各乡镇、 街道办负责组织各单位对辖区内所有特种设备生产、 使用单位进行排查摸
13、底, 将排查出的三类特种设备生产、 使用单位进行分类登记和分类整治, 于5月15日前报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第三阶段: 检查整治阶段( 5月16日-10月30日) 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应会同各相关单位开展检查整治行动。对无任何证照擅自生产经营的特种设备生产、 使用单位, 要采取关闭取缔和查封停用措施;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生产、 使用单位, 要限期整改; 对证照齐全、 正常生产经营的特种设备生产、 使用单位, 加强日常监管。 第四阶段: ”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 11月1日-12月31日) 为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确保取得实效, 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
14、导组将组织检查工作组对工作情况进行再检查和全面总结, 积极探索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对此项工作不认真、 走过场的单位和企业给予严肃批评, 对问题突出的, 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七、 工作要求 ( 一) 落实责任、 强化监管要以落实政府领导责任、 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 全力促进各项工作开展。各乡( 镇) 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一岗双责”制, 全面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领导、 投入和支持, 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确保组织领导和考核激励到位。相关监管部门, 要认真落实好监管责任。质监部门要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和使用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 落实每个特种设备
15、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 要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确保特种设备实现安全规范操作。其它部门, 要全面落实本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 督促所管辖行业和企业落实特种设备的有关要求, 形成全方位的监管网络。各相关企业, 要全面落实好主体责任。逐步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制度化、 规范化和标准化, 不断加大在人员培训、 安全防护、 科技研发等方面的安全投入, 加强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 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 深入排查, 强力治理坚持”全面掌握底数、 全面登记在册、 全面安全检验、 全面纳入监管”的工作要求, 以特种设备生产、
16、 使用单位的”三落实、 两有证、 一检验、 一预案”为中心内容。加大对在用特种设备不注册登记、 超期未检使用行为的排查力度; 深入推进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全面加大对”土特种设备”的检查力度。要对排查、 监管、 整治等环节中查找出的安全隐患, 以及相关部门通报的安全隐患, 立即下达监察指令书, 责令隐患设备使用单位停止使用、 立即整改, 整改不合格的, 坚决不能启用。在责令整改过程中, 不能仅限于下达监察指令书、 加贴封条, 而要一抓到底, 直至隐患消除。要按照”对非法使用的一律取缔、 对违法使用的一律停产整顿、 对非法违法行为一律按规定上限进行处罚、 对触犯法律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的”四个一律
17、”的工作要求, 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 突出重点, 统筹监管要注重突出重点设备、 重点场所、 重点时段、 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 针对性开展监管工作。突出重点设备, 就是突出抓好锅炉安全监管。从我省一年多来5起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来看, 有4起是锅炉爆炸事故, 都是小型锅炉, 都是违章操作, 且发生在学校、 医院、 宾馆, 充分反映出锅炉安全方面存在着系统性风险, 为此要把小型锅炉作为重点设备。突出重点场所, 就是要对车站、 宾馆、 饭店、 学校、 医院、 商场、 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和危化品生产企业等场所的特种设备, 加大监管力度, 以防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突出重点时段, 就是在扎
18、实做好各项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 在党的十八大、 重大活动、 重要节日以及旅游旺季等重要时段, 严密部署, 精心组织, 强化现场检查, 切实保障公共安全。突出重点行业, 就是要大力加强教育、 卫生、 旅游、 冶金、 化工行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强化行业内部安全管理, 积极配合质监部门开展行业专项整治, 共同防范行业性安全风险。突出重点环节, 就是要高度重视电梯维保、 气瓶充装、 作业人员培训等环节的安全监管。( 四) 相互沟通、 密切配合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 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 积极沟通, 努力构造”政府统一领导、 部门联合监管、 企业全面负责、 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质监部门作为牵头部门, 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 相关部门也要协调配合开展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努力形成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的强大合力。( 五) 扩大宣传、 广泛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 报纸、 互联网等媒体, 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 支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实现”人人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可喜局面。特别要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