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建筑发展有限公司程序文件文件编号YQ/B09-2004版本/修订状态A/0监测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共3页第1页1.目的 为了对工艺、质量过程中使用监测和测量装置进行控制、检定和维修,以确保其性能、准确度满足要求。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自有及外协的全部监测和测量装置。3.职责3.1综合部负责贯彻实施监测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对公司的计量器具进行控制、监督、检验、协调和管理。同时负责保存和发放。3.2各计量器具的使用由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组织开展,项目经理监督指导。4.工作程序4.1计量器具的配备与购置4.1.1工程开工前,单位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负责根据施工内容编制计量器具的使用计划,经项目经
2、理批准后,报公司工程部,经工程部审核同意后从综合部领取。4.1.2属低值易耗品有项目部自购,属固定资产的由工程部提申请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部统一购置。4.1.3外购的计量器具必须有CMC标志和制造许可证编号。计量器具购置后均应在综合部登记,由检测部门检定,以确保计量器的质量性能。4.1.4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由综合部根据本程序4.3分别建立台帐,填写检定历史记录卡;由检测部门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由综合部办理报废手续。4.2计量器具的分类管理根据计量器具的质量、性能、安装使用地点和使用要求及频繁程序。4.2.1划分为A、B两类。A类:常用计量器具,例如:水准仪、经纬仪、磅秤。B类:易
3、损耗低价品,例如:钢卷尺、水平尺。4.2.2管理标识内容:有效检定日期、检定员签章、编号等。4.3计量器具的发放计量器具检定后,由综合部建立台帐,检定历史记录卡,统一编号,粘贴分类管理标识后,由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办理领用手续。4.4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4.4.1综合部应根据本程序,编制周期检定计划,报总工批准后,定期对量具进行检定。4.4.2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由综合部依据合格证书填写检定历史记录卡。4.4.3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按本程序4.8执行。4.5计量器具的封存4.5.1量具一年内不使用时,使用单位可向综合部申请封存。4.5.2对批准封存的量具应进行清洗、油封包装,并粘贴封存标识、建立封存台
4、帐、修改周期检定计划。4.5.3在封存期内,任何人不得擅自启封,如急需使用,可向综合部提出,批准后方可启封、核定后使用。4.6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4.6.1各项目部要将使用的计量器具落实到人,属精度较高的仪器,由专人使用。4.6.2使用计量器具时,选用要合理,使用要得当,避免超量度、超负荷使用,严禁掉、砸、碰,不得替代它用。用后合理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4.6.3存放计量器具的场所应清洁,量具严禁与含酸、碱、水等腐蚀性物质及磨料混放。4.6.4量具使用者对自己使用的器具要按规定进行操作,发现失准或有缺陷时,及时通知计量员送检。6.7外协监测和测量装置的管理4.7.1租赁及建设单位提供的
5、计量器具,使用期间可由项目经理负责,按自有设备进行管理。4.7.2工程分包方的计量器具由分承包方指定专人负责,按本程序规定的内容进行管理,并接受项目经理的监督、检查。4.8不合格计量器具的管理不合格计量器具指:已损坏、过载或误操作、工作不正常、功能出现了可疑、超过了规定的检定周期,签封完整性已被损坏的计量器具。4.8.1不合格的量具应立即停止使用、标识、隔离、送检,并经再次检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检定情况记入检定历史记录卡。4.8.2经修理后仍达不到精度要求或无法修理时,由综合部提出报废申请,经总工审批后,注销器具及财务台帐,报废器具由综合部集中管理,防止误用。4.8.3在检定和使用过程中,
6、发现量具偏离校准状态时,应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4.8.3.1确定测量失控范围、并对该范围内已测试的工作部位重新进行评定,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执行。4.8.3.2为避免问题的再发生,须查明原因,对检定方法和频次、人员技能及操作程序、试验设备的应用性能等均应重新进行评审。4.9计量技术资料的管理4.9.1计量文件、技术资料、记录要由专人保管,进行编号、登记存档,严防丢失、损坏。4.9.2对所有计量资料、原始记录、要按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清晰、填写完整。4.9.3要按规定的时间保管,超过存档期的档案、资料要销毁时应登记,经综合部主任批准后执行。5.相关文件5.1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6.质量记录6.1记录台帐6.2检验计划6.3历史记录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