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方案1各省辖市局稽查大队: 现将全国质检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方案(讨论稿)转给你们,请对照“讨论稿”中的内容,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另外,请各地一定要抓好国家重点整整治区域和省重点整治区域后一阶段的工作,各省辖市局11月底之前要自行验收完毕,12月底省局将统一组织验收。 省局执法督查处 2007年11月12日全国质检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方案(讨论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57号)和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质检执2007404号)的要求,今年年底将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检查验收
2、。为了给检查验收工作提供参考依据,现就全国质检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工作做出以下安排。一、指导思想检查验收工作是专项整治行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促进专项整治行动的一种手段。检查验收不是最终目的,要通过验收,达到“3个促进”的目的,即:一是促进巩固专项整治行动已取得的成果;二是促进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走向深入;三是促进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水平。要扎扎实实开展验收工作,杜绝检查验收走形式、走过场。二、检查验收重点要紧紧按照以下几方面重点开展检查验收工作。一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57号)中确定的质检部门应承担的工作任务;二是总局关于
3、印发的通知(国质检执2007404号)文中明确的重点工作项目;三是各地方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的各地工作重点。国办发200757号文中提到的各项要求,质检部门必须逐项检查,按时完成,并做好迎检的全面准备工作。总局国质检执2007404号文中明确的重点工作项目,各地方局也要做好迎检准备。三、检查验收方法(一)以自查为主。各直属、各分支检验检疫局和各省(区、市)、市、县质监局首先要开展自查。要按照验收标准(见附件1、2)全面自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从严从细,不留死角。要边检查,边整治,边完善。发现未完成目标任务和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进行整改,逐步走向完善。(二)重点抽样检查。全
4、国质检系统内实施上级局逐级对下级局选取部分重点进行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除要按照方案中的第二项检查验收重点进行检查外,还要按照各地方局确定的重点对照检查。(三)接受地方政府组织的检查验收。各地方局要按照国办发200757号文中要求质检部门承担的重点任务,逐一对照,做好迎检工作。四、时间安排(一)2007年 月 日,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区、市)局部署开展自查工作;(二)2007年 月 日至 月 日,上级局选择部分下级局开展抽查;(三)2007年 月 日,总局选择部分直属、分支检验检疫局和部分省(区、市)、市、县质监局进行抽查;(四)2007年12月,接受地方政府组织的检查验收。(五)2007年
5、12月底之前,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级质监局要召开验收总结会,同时对下一阶段工作做出部署。五、检查验收内容围绕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3个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要求,一要检查组织领导情况;二要检查“查、治、管、扶、建”五项措施执行情况;三要检查6个100%量化目标和建立两个链条、溯源制度、预警通报应急机制和电子监管网等非量化各项整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六、检查验收评价结论(一)自查结论。各直属、分支检验检疫局和各级质监局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分别见附件1、2)逐一对照检查,并得出完成、基本完成或未完成结论。(二)综合结论
6、。总局根据抽查和各地方局自查情况对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区、市)质监局得出综合评价结论。七、工作要求(一)制定方案。各地方局要紧紧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对当地开展自查、抽查工作制定出检查验收方案,做出具体安排。(二)及时整改。在自查、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及时解决。(三)巩固成效。各地方局要通过检查验收总结规律性的方法,对一些有效措施加以完善,长期坚持。(四)发现典型。各地方局要对基层局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先进典型。(五)专题报告。各地方局要对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将总体情况、存在问题、政策建议、典型结论以及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措施
7、和打算形成专题报告上报。附件:1. 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标准 2. 全国质监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标准 24 附件2:全国质监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标准 使用说明 1本验收标准适用于对省(区、市)、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自查、抽查验收2本验收标准分为: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0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建立长效机制和工作创新情况4个部分,共62个验收要点。3在62个验收要点中,有3个否决项,分别验收3个100%完成情况,在表中加“”表示。验收时,先验收3
8、个否决项,只有3个否决项结论全部为“合格”时,才对其他验收要点进行验收。4在62个验收要点中,有16个重点项目,在表中加“*”表示。5验收结论判定:(1)验收结论为“未完成”的判定原则: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验收结论即为“未完成”a. 3个否决项中任何一项结论为“不合格”;b. 16个重点项目中“不合格”项6个;c. 总的“不合格”项20个。(2)验收结论为“完成”的判定原则:同时满足以下3种情况,验收结论为“完成”a. 16个重点项目中“不合格”项2个;b. 总的“不合格”项6个;c. 总的“基本合格”项20个。(3)验收结论为“基本完成”的判定原则:不符合判定为“未完成”和“完成”条件的,
9、验收结论为“基本完成”。全国质监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标准项目验收内容验收要点验收标准结论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1.1组织机构建立运行情况*1.1.1 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有专门领导机构和专门分管领导是一把手工程,有专门领导机构和分管领导,工作开展较好,合格;工作开展一般,基本合格;无专门领导机构和分管领导,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1.1.2 纳入部门目标考核纳入部门目标考核,贯彻实施好,合格;纳入部门目标考核,基本贯彻实施,基本合格;未纳入部门目标考
10、核,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1.1.3 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机构运转良好,合格;机构运转一般,基本合格;未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1.1.4 有相对固定的专门工作队伍,专人负责,专人联络有相对固定的专门工作队伍,专人负责、专人联络,合格;基本做到专人负责、专人联络,基本合格;未设专人负责、专人联络,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1.2制定实施行动方案情况*1.2.1 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书面行动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措施和目标制订了书面行动方案,整治重点、措施、目标明确,合格;制订了书面行动方案,整治重点、措施和目标不很明确,基本合格;未制订书面行动方案,不合格
11、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1.2.2 明确职责分工,将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职责分工明确,按要求分解整治任务并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合格;将整治任务进行了分解,但未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基本合格;未将整治任务细化分解,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1.3争取地方政府工作支持及组织、协调、配合其他部门情况1.3.1 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及时将专项整治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安排部署向当地政府汇报及时将专项整治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安排部署向当地政府汇报,合格;汇报不及时或不全面,基本合格;没有向地方政府汇报,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1.3.2 积极组织、协调其他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建立
12、了相应会议、沟通等制度,合格;组织、协调其他部门,但不积极主动,相应制度不完善,基本合格;组织、协调其他部门较差,未建立相应制度,不合格。 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1.3.3 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合格;能配合其他部门,但不积极主动,基本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基本合格;与其他部门配合差,经常推诿扯皮;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1.4动员发动情况*1.4.1 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举办出征仪式、誓师大会等进行动员部署,各级质监部门和质监工作人员掌握行动内容及要求动员发动工作充分,各级质监部门和质监工作人员掌握行动内容及要求,合格;动员发动工作比较充分,各级质监部门和质监
13、工作人员基本掌握行动内容及要求,基本合格;未进行动员发动,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1.4.2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上级会议开完后3日内、接到上级文件始3日内进行传达、部署,合格;超过3日进行传达、部署,基本合格;未进行传达、部署,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1.5人员、经费、技术装备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1.5 落实了人员、经费、技术装备等保障措施,基本保障工作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调配,人员、经费、技术装备等保障措施得到落实,满足工作需要,合格;人员、经费、技术装备等保障措施基本落实,基本满足工作需要,基本合格;未落实人员、经费、技术装备等保障措施,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不合格。合
14、格基本合格不合格1.6督查督办情况1.6.1 领导深入基层一线督查指导工作。行政一把手或分管领导对所有下一级基层局进行督查指导行政一把手或分管领导对所有下一级基层局进行督查指导,合格;对三分之二以上的下一级基层局进行督查指导,基本合格;对下一级基层局进行督查指导不足三分之二,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1.6.2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整改解决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整改解决到位,合格;发现问题积极整改,但不到位,基本合格;发现问题未督促整改,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1.6.3 建立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严格落实国质检执2007416号、国质检执函2007759号等文
15、件要求按要求建立了挂牌督办制度,对全部重点区域、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到位,合格;建立了挂牌督办制度,对三分之二以上的重点区域、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到位,基本合格;未建立挂牌督办制度,或对三分之二以上重点区域、重点案件未进行挂牌督办,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1.7信息报送情况*1.7.1 严格按照质检办执函2007450号文件要求,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未发生重大错误和弄虚作假现象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合格;略有不足,基本合格;信息报送很不及时,不准确,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1.7.2 主动报送综合性信息和整治工作新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等信息进入上级局采用前 名,合
16、格;中间 名,基本合格,后 名,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1.7.3 信息内容丰富,符合要求,信息可用性好,被上级局采用信息多进入上级局采用前 名,合格;中间 名,基本合格,后 名,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1.8宣传报道和教育培训情况1.8.1 制定专门宣传报道方案有专门宣传报道方案,并很好贯彻实施,合格;有专门宣传报道方案,基本上贯彻实施,基本合格;无专门宣传报道方案,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1.8.2 每月至少在同级或上级媒体刊发 次相关信息每月在同级或上级媒体刊发相关信息 篇,合格;略有欠缺,但在同级或上级媒体刊发信息超过 篇,基本合格;不足 篇,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1.8.3
17、 对企业和执法人员进行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辖区内所有企业了解特别规定,执法人员至少接受1次特别规定培训对企业和执法人员开展宣传培训,辖区内所有企业了解特别规定,执法人员至少接受1次特别规定培训,合格;对企业和执法人员进行特别规定宣传培训,大部分企业了解特别规定,大部分执法人员接受了特别规定培训,基本合格;未对企业和执法人员进行特别规定宣传培训,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二、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1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2.1.1 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底数和基本情况并建立
18、企业档案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底数和基本情况并建立了企业档案,合格;基本掌握企业底数和基本情况,建立了企业档案,基本合格;未摸清企业底数,未建立企业档案,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2.1.2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获证产品全部加贴QS标志,QS标志张贴正确,未发生降低标准发证等情况完全符合要求,合格;不符合要求,不合格。合格不合格2.2 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2.2.1 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底数和基本情况并建立档案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底数和基本情况并建立了档案,合格;基本掌握底数和基本情况,建立了档案,基本合格;未摸清小作坊底数,未
19、建立档案,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2.2.2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日常监管记录详细、齐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日常监管记录详细、齐全,合格;基本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日常监管记录比较详细、齐全,基本合格;未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无日常监管记录,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2.2.3 限制区域销售工作措施健全,并得以有效落实限制区域销售工作措施健全,并得以有效落实,合格;基本落实,基本合格;无限制区域销售措施,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2.2.4 所有符合条件的小作坊100%签订质量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规范,内容符合要求,未发生弄虚作假情况完全符合要求,合格;未达
20、到要求,不合格。合格不合格2.2.5 制订了证照不全小作坊限期整改措施并得以落实制订了小作坊整改措施,并得以有效落实,合格;基本落实,基本合格;未制订限期整改措施,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2.2.6 及时将不符合签订承诺书条件小作坊报告当地政府或通报有关部门按要求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或通报有关部门,合格;略有不足,基本合格;未报告,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2.2.7 食品小作坊建立了原料使用和供销台帐制度,供销台帐能做到可追溯食品小作坊建立了原料使用和供销台帐制度,供销台帐能做到可追溯,合格;基本做到可追溯,基本合格;未建立原料使用和供销台帐制度,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二、生产加工食品专
21、项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二、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3 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2.3.1 组织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食品执法打假工作,严格执行特别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办案不彻底、罚过放行等情况组织开展了食品执法打假行动,严格执行特别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该移送的案件全部移送,合格;组织开展了食品执法打假行动,基本按照特别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基本合格;未组织开展执法打假行动,或发现 起以上案
22、件未按照特别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到位,或发现 起以上案件该移送的未移送,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2.3.2 建立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建立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实施良好,合格;基本实施,基本合格;未建立备案制度,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2.3.3 使用添加剂备案记录内容详细、齐全、正确使用添加剂备案记录内容详细、齐全、正确,合格;略有欠缺的,基本合格;记录很不完整、不正确,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2.3.4 有禁止使用非食品添加物质和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具体监管措施有具体监管措施,并有效实施,合格;监管措施基本得到实施,基本合格;无监管措施,不
23、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2.3.5 整治期间无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没有因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被国内外新闻媒体曝光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无国内外新闻媒体负面曝光,合格;有一般性食品安全事故,但处置得当,未造成负面影响,基本合格;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2.3.6 组织开展了强制检验和监督抽查工作,监督抽查后处理措施严格落实到位按要求开展了强制检验和监督抽查工作,监督抽查后处理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合格;组织开展了强制检验和监督抽查工作,基本落实监督抽查后处理措施,基本合格;未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监督抽查工作,或未落实监督抽查后处理措施,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2.4 彻底
24、解决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生产加工问题2.4.1 组织开展了无证查处工作组织开展了无证查处工作,合格;略有欠缺,基本合格;未开展,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2.4.2 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生产加工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完全符合要求,合格;略有欠缺,发现无证企业不足 家,基本合格;不符合工作要求,发现 家以上企业无证生产,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2.5 建立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实施食品召回2.5.1 转发总局实施食品召回制度文件按要求及时转发,合格;转发很不及时,基本合格;未转发,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
25、不合格2.5.2 印发宣贯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对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召回措施宣贯了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对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召回措施,合格;略有欠缺,基本合格;未宣贯,未实施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2.6食品重点区域整治情况2.6.1 确定了重点区域,并作为当地整治工作重点确定了重点区域,并按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合格;确定了重点区域,基本按要求开展了整治工作,基本合格;未确定重点区域,或者有 个以上区域应该列为重点区域而未列入,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2.6.2 针对每个重点区域制订专门整治方案,分解整治任务并落实到具体县市局完全符合要求,合格;绝大部分重点区域都有专门整治方案,整治
26、任务基本落实,基本合格;未制订整治方案,未落实整治责任,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2.6.3 整治工作取得了当地政府支持,区域内所有加工户了解整治工作目标、要求,积极配合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整治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合格;整治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取得一定成效,基本合格;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无明显成效,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10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三、10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1 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3.1 全面普查辖区内10类产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辖区内所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质量档案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符合要求,未
27、发生弄虚作假现象全面掌握辖区内10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并按要求100%建立了质量档案,合格;其他情况,不合格。合格不合格3.2 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3.2.1 掌握辖区内实施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管理的生产企业的动态数据全面掌握,合格;基本掌握,基本合格;底数不清,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3.2.2 组织开展查处无证生产行动,对无证企业处罚到位组织开展查处无证生产行动,对无证企业处罚到位,合格;无证企业基本处罚到位,基本合格;未开展查处无证生产行动,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3.2.3 基本解决无证生产10类产品问题基本解决无证生产10类产品问题,合格;略有欠缺,发现无证企业不足 家,基
28、本合格;不符合工作要求,发现 家以上企业无证生产,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3.3 10类产品获证企业产品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大型企业达到95%以上3.3 10类产品获证企业产品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大型企业达到95%以*3.3.1组织开展10类产品生产企业执法检查,加强对企业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要求、所使用的原辅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办理案件严格执行特别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办案不彻底、罚过放行等情况完全按要求开展了执法检查活动,严格执行特别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该移送的案件全部移送,合格;组织开展了执法检查活动,基本按照特别规定及
29、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基本合格;未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或发现 起以上案件未按照特别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到位,或发现 起以上案件该移送的未移送,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3.3.2 开展对10类产品监督抽查按要求开展10类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合格;开展了部分产品监督抽查,基本合格;未安排抽查,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3.3.3 10类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均有后处理完全符合要求,合格;发现不足 件未按规定处理的,基本合格; 件以上未按规定处理的,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3.3.4 10类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要求 10类产品获证企业产品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其中大型企业达到95%
30、以上,合格;上述两指标分别达到85%以上和90%以上,基本合格;分别低于85%和90%,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3.4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基本得到杜绝3.4.1 明确重点区域,作为当地整治工作重点确定了重点区域,并按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合格;确定了重点区域,基本按要求开展了整治工作,基本合格;未确定重点区域,或者 个以上区域应该列为重点区域而未列入,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3.4.2 逐个制订专门整治方案,分解整治任务并落实到具体县市局完全符合要求,合格;绝大部分重点区域都有专门整治方案,整治任务基本落实,基本合格;未制订整治方案,未落实整治责任,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3.4
31、.3 重点区域得到整治,重大制假违法活动基本得到杜绝重点区域整治效果明显,重大制假违法活动基本得到杜绝,合格;略有欠缺,基本合格;整治效果较差,区域内制假违法企业未被关停,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3.5 电子监管网建设情况3.5 电子监管网进展顺利,符合条件企业全部入网电子监管网进展顺利,符合条件企业全部入网,合格;90%以上符合条件企业入网,基本合格;符合条件企业入网不足90%,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建立长效机制和工作创新情况4.1 建立完善名优企业联系制度4.1.1 建立了名优企业联系制度建立了名优企业联系制度,实施良好,合格;实施一般,基本合格;未建立名优企业联系制度,不合格。
32、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1.2 打假保名优工作经常化开展经常性的打假保名优专项行动,对名优企业的投诉全部及时处理,合格;开展经常性的打假保名优专项行动,对名优企业的投诉处理不太及时,基本合格;未开展打假保名优工作,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2 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园区、乡镇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活动4.2.1 开展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园区、乡镇活动开展了创建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合格;开展了创建活动,效果一般,基本合格;未组织开展创建活动,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2.2 把整治和帮扶相结合,组织有条件地区开展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活动开展了创建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合格;开展了创建活动,取得初
33、步成效,基本合格;未组织开展创建活动,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3 标准体系建设情况4.3.1 结合当地特色农产品、特色食品及突出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制订了一批地方标准(规程)结合当地实际制订了一批地方标准,合格;开展了标准制修订工作,基本合格;未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3.2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区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区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合格;效果一般,基本合格;未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区建设工作,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4 工作创新情况4.4 执法打假、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工作制度等方面有创新执法打假、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工作制度等方面均有创新,合格;其中 方面以上有创新,基本合格;没有创新,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