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碳素钢管质量标准及通病防治措施
1质量要求
1.1碳素钢管和螺纹加工精度符合国标《管螺纹》规定,螺纹清洁规整,无 断丝或缺丝,连接牢固,管螺纹根部有外露螺纹,镀锌碳素钢管无焊接,螺纹 无断丝。镀锌碳素钢管和管件的镀锌层无破损,螺纹露出部分防腐蚀良好,接 处无外露油麻等缺陷。
1.2碳素钢管的法兰连接应对接平行、紧密,与管子中心线垂直。螺杆露出 螺母长度一致,且不大于螺杆直径的1/2,螺母在同侧,衬垫材质符合设计要 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1.3管道支(吊、托)架及管座(墩)的安装应构造正确,埋设平正牢固,排列 整齐。支架与管道接触紧密。
1.4阀门安装:型号、规格、耐压和严密性试验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 定。位置、进出方向正确,连接牢固、紧密,启闭灵活,朝向合理,表面洁净。
1.5埋地管道的防腐层材质和结构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卷材与管 道以及各层卷材间粘贴牢固,表面平整,无皱折、空鼓、滑移、各封不严等缺 陷。
5. 2安装质量标准:
2.1管道隐蔽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进行水压试验,试验结果,必 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2.2给水系统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应进行冲洗。如用水冲洗,其流速不应小 于1.5m/s,直到将污物冲净为止。
2.3给水横管应有0. 2 - 0. 5的坡度,以便排空管道系统中的水。
2.4管道支吊架,应平正牢固,结构合理,排列整齐与管道接触严密。
2.5安装后的水平管道纵横向弯曲允许偏差(碳素钢管)见下表8。
2.6管道连接、阀门安装和防腐,应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水平管道 纵、横方 向弯曲
1m
DN<1
0.5
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 量检查
DN〉1
1
25m以上
DN>1
>25
DN<1
>13
立管垂直 度
1m
2
吊线和尺量检查
5m以上
>15
允许偏差项目(给水管道)
表8
5. 3通病及防治措施
53.1管螺纹连接不符合要求
现象:
管子、管件用螺纹(丝扣)连接的主要质量通病在于加工的螺纹质量、螺纹种 类与成品管件不配套,使连接的质量达不到强度和严密性要求,造成管道在使用 运行中发生渗漏。
防治措施:
管螺纹有其相应标准,螺纹型式及尺寸按标准规定有圆柱形和圆锥形两种。
圆柱形螺纹的螺纹深度及每圈螺纹的直径均相等,只是端头与尾部略有锥度 公差,多用于长丝的管子、管件(三通、弯头)和阀门的螺纹连接;圆锥形螺纹各 圈螺纹的直径各不相等,在螺纹长度范围内从端头到根部具有规定的锥度。防治 螺纹连接的质量通病措施如下:
机械或手工加工的管螺纹应符合有关管螺纹的种类型式标准。并与管 件、设备配套,其精度偏差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且应具有互换性。
用螺纹连接的管子、管件和设备的壁厚与加工后的管螺纹厚度,应达 到配合连接的强度。凡加工螺纹的管子、管件,均应采用厚壁的无缝钢管,不应 采用薄壁和有缝焊接钢管。
管螺纹加工和连接应注意防止下列质量通病:
(1) 机械、手工加工管螺纹用的设备、刃具的性能和精度,均应符合规定的 螺纹牙系尺寸、表面粗糙度和配合公差要求。否则出现偏扣、螺纹有粗有细、缺 扣、断丝和螺纹裂缝、粗糙等缺陷。
(2) 加工管螺纹不应一次成活。应根据管的规格,确定加工成活遍数。管径 15 - 20mm应二次加工成活;管径大于25mm及以上应三次成活。否则会出现下述 常见的连接质量通病:
螺纹偏扣或厚度不均,达不到连接结构均匀受力,以致影响管道系统结构的 受力强度;螺纹断丝或缺扣,达不到连接结构强度和严密性,将造成渗漏;螺纹 段(上)尺寸锥度过大或尺寸(长丝)过长,均会减少管壁受力强度。尤其是锥度过 大时,螺纹连接长度及紧固力受到限制,使螺纹只有2-3扣集中受力,如按长 度受力要求再紧固时,不但进扣受到限制,往往使凹螺纹管件或设备超限受力, 发生破裂。
(3) 治理措施:安装后的螺纹连接管道在作强度、气密性试验前和试验过程 中,发现上述质量通病时,均按螺纹的质量和连接的强度要求,予以更换。
(4) 管道用于螺纹连接的缠绕式密封材料的品种、质量,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紧固管螺纹用工具(管钳有张开式、链条式)时,应根据管子、管件的直径大小和 受力要求选用,否则管径与工具的规格不配套时,易导致超力或欠力,都会改变 管道连接的正常受力性质和结构强度。管钳的规格与管径配合的使用范围见上表 3。
3.2支吊架位置不符合要求
支架位置不符合要求
现象:
(1) 支架的坐标、标高及坡度,不符土建施工图和管道安装图的规定位置;
(2) 安装前不作认真复验检查,将错就错进行安装,使安装后的主管、分支 管管道的坐标、标高和坡度位置全错。造成系统管道的坐标、标高和坡度等不符, 影响系统管道的距离尺寸、坡度和使用功能。
防治措施:
(1) 土建施工时,应按施工图规定的坐标、标高位置准确放线,确定预留孔 或预埋件的位置;
(2) 管道安装前应与土建施工单位,以土建施工图和安装图为基准,复核验 收支架的坐标、标高和坡度;
(3) 测量时,先确定点,然后采用拉、吊线方法测量后,才能作验收的认定。 安装位置超过规定的治理措施:
(1) 如为预留孔时,按安装的基准位置,采用扩孔的方法纠正。
(2) 已埋预埋件时,可采用加焊接件方法调整的,应用焊接件调整或原埋件 作废,重新开孔或采用膨胀螺栓等方法,重新埋设固定件。
(3) 凡采用扩孔或重新开孔时,不得破断工程结构的主筋,如须破断时应经 主管技术负责人,采取处理措施后再进行。
支架的结构型式和固定方法不符合要求
现象:
(1) 支、吊架不按施工图或施工规范要求的规格及结构型式制作安装,使安 装后的支架规格过大,增加结构荷载;规格过小时,不能支承管道的重量,影响 管道的结构性能和受力;
(2) 管道的活动支架与固定支架未按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规定的结构型式 和固定方法制作和安装,改变了管道的受力性质及运行使用功能。
防治措施:
(1) 管道在预制、安装前,必须严格审图和技术交底。施工时必须按施工图
或施工规范规定的管道支、吊架或管墩的结构型式和固定方法制作、安装。
(2) 管道支架安装后,在吹扫、试压前,应严格按施工图要求和支架种类、 间距和坡度等进行自检、互检、专检,当发现不符时应及时按要求的标准予以调 整或更换。
(3) 埋地或地沟内的管道支墩,应按管沟(槽)施工的管基深度和铺设垫基土 层的要求进行施工,严禁将支墩固定在冻土或松土上;支墩砌筑用料的(防腐和 强度)性能,均应符合地下管道的结构要求。在吹扫、试压和回填前,必须严格 按工序要求进行检查。凡不符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规定时,都应按标准规定调整 处理或返工重做。
(4) 管道支架或支墩的间距过大。地上和地下管道的支架、支墩间距,应根 据施工图规定的管道种类(钢管)确定间距。如间距过大,将使管道产生弯矩,严 重影响坡度,甚至倒坡。
凡管道支架、支墩的间距过大并超过规定的间距时,应按以下要求治理:
(1) 室内支架间距过大时,可利用建(构)筑物的顶、侧平面,用膨胀螺栓或 射钉枪在两支架之间,增设吊架或滑动托架,以减少支架的过大间距。
(2) 埋地或地沟内的支墩间距过大时,应在两支墩之间,按管子的标高、坡 度要求用千斤顶将管子顶起,增设支墩以缩短其间距。
(3) 室外管网架空管道支架如间距过大时,缩短支架的间距是在两固定支架 之间按其结构要求,采用混凝土或钢结构增设固定支托架或吊架。
(4) 凡调整改变管道支架、支墩的过大间距时,所增补的支架、支墩,都不 能改变管道的受力结构和运行功能,一般情况下均采用活动式的吊架或滑动托架。
(a )固定支架;(b)活动支架
1-支架;2-管卡;3-螺栓
图2管道支架的结构形式
3.3给水管道水质混浊和污染
现象:
(1) 安装后的饮用给水管道水质混浊,甚至污染,严重影响饮用水的标准和 人体健康。
(2) 给水管道水流不畅,甚至发生堵塞和停水现象,严重影响供水使用功能。 防治措施:
(1) 消防与生活用水共用管道用管子、管件及连接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或施工规范的规定;管子、管件应采用管壁全部镀锌的,不许采用非镀锌或只有 表面镀锌、内部无镀锌的管子、管件用在生活给水管道上。
(2) 凡用于给水管道的镀锌管与管件相连接,一律采用丝扣连接,不许采用 焊接连接,否则会导致镀锌层破坏或小管内径被焊瘤堵塞。
(3) 安装前应认真清理管子、管件内的锈蚀、污物等杂质,并清除接处的 毛刺。
(4) 管道预制和安装施工时,对管道的端或甩,均应及时进行封堵。
(5) 为保证水源不被污染,水箱就位安装完成后,应及时按质量要求进行除 锈、防腐和封闭加盖;温水管严禁直接接入污水管,造成生活用水水源的污染。
(6) 为保证给水供应畅通,不发生堵塞,给水管道在安装时,严格按规定的 坡度进行,管架的间距应正确,不许管道下挠或倒坡。
(7) 防止生活饮用水不被污染,地下给水管道铺设的位置应放在排水管道的 上面,如后建或改、扩建给水管道,必须铺在排水管道下面时应加套管,套管两 端应封闭严密。
(8) 生活给水管道安装完成,应按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规定的标准,及时做 吹扫、冲洗、通水试验和清毒处理,达到流水畅通和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为 止。
5. 3. 4给水管供水阀门安装位置方向不符和管道结露
现象:
(1) 室内给水管道中的卫生器具冷、热水阀门或水嘴安装的位置方向颠倒, 常发生人身烫伤,影响使用要求。
(2) 室内生活用水的明设管道和给水纵横管道在夏季时管壁结露并流淌到 室内设施及地面上,造成室内潮湿,影响环境卫生使人产生不舒适感。
防治措施:
(1) 为保证冷、热水管道及其水嘴或阀门的安装位置及方向正确,防止发生 结露、烫伤事故和影响使用功能要求,应严格执行《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范》冷、热水管和水嘴并行安装的规定:
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的上面;垂直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 管的左侧;在卫生器具上安装冷、热水水嘴时,热水水嘴应安装在左侧;冷水水 嘴安装在右侧。
(2) 安装时应注意识别冷、热水水嘴的色标特征规定。在卫生器具上的冷、 热水嘴的的正面,镶有红、绿或蓝色的塑料标志;红色为热水水嘴,绿或蓝色为 冷水水嘴。
(3) 位置方向错装的冷、水管道和冷、热水水嘴的治理措施,一是返工重安 或更换标志。
防治给水管道的结露措施:
室内明设的消防供水管道和生活饮用水的纵横给水管道,防治结露的措施如 下:
(1) 设计时应考虑管道防结露措施,并在施工图中标注防露施工技术措施要 求;
(2) 施工前应认真审图,在施工图中未做结露规定的给水管道,施工时应做
防结露处理;
(3) 设计有防结露要求的管道,施工时必须按设计要求,做防结露的保护设 施;
(4) 为消除室内明设给水(消防、饮用水)管道由于管道内水温与含湿大气间 温差作用而发生结露,对防治结露用料、施工方法的一般要求是:
室内明设给水管道防结露设施应达到整齐美观;防结露用保温材料和施工方 法,视施工条件、时间确定:
安装管道同时作防结露设施时,一般采用内径大于给水管道外径的封闭塑料 管,套在给水管道外即可;
安装完成给水管后,补作防结露设施时,可采用一般管道保温材料按常规固 定方法予以固定:外用保护层的罩面材料,为了整齐、美观,宜采用0.5-1. 0mm 厚的铝板、不锈钢或镀锌钢板,经下料、剪切、压边或打边和卷圆后予以固定。
5. 3. 5室内给水管道水流不畅或管道堵塞
现象:
给水管道安装后通水,水流不畅,水质混浊,甚至堵塞。
原因分析:
(1) 安装前未认真清理管子内部,断有毛刺或缩现象;
(2) 施工过程中,管未及时封堵或封堵不严;水箱不及时加盖,致使杂物 落入,堵塞或污染管道;
(3) 溢水管直接插入排水系统,造成污水污染水质;
(4) 不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和通水前的冲洗。
预防措施:
(1)管子安装前,应认真清理内部,特别是安装已用过的管道,必须用铁丝 扎布反复拉拽几次,以清除管内锈蚀或杂物;
(2)使用管子割刀切断管子时,管易产生缩现象,一般应用管铣再扩
一下,以保证断面不缩小;
(3) 管道在安装过程中,应随时加管堵封严,以防交叉施工时异物落入;给 水系统上安装的贮水箱,应及时加盖,防止杂物落入;
(4) 水箱的上水溢流管不要通入排水管道,可隔开一定距离;
(5) 管道安装完毕,必须按设计或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水压试验。 在系统投入使用前应用水反复对系统进行冲洗。
治理方法:
当发现管道流水不畅或有堵塞时,必须仔细观察,确定堵塞水点,然后拆开 疏通。
3.6管材、管件使用不当,影响使用寿命
现象:
消防与生活用水共用管道,采用非镀锌碳素钢管,镀锌钢管采用黑铁零件。 原因分析:
对施工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重视不够(按《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242 - 82)规定,消防和生活用水合用的给水管道,应按生活饮用水管道选用 管材),生活饮用水管道应使用镀锌钢管。
预防措施:
在消防和生活用水共用管道中,必须按规范规定使用镀锌钢管和镀锌管件。 治理方法:
拆下重新安装镀锌钢管和管件。
5. 3. 7给水管道立管甩不准
现象:
由于干管甩管不准,不能满足管道继续安装对座标和标高的要求。
原因分析:
(1)管道安装后,由于固定不牢,在其他工种施工(例如回填土)时受碰撞或 挤压而移位,造成坐标或标高发生偏差;
(2) 由于土建施工时,建筑结构或装修部分偏差较大,造成管道预留甩位 置不合适;
(3) 作设计或施工中,对管道系统的整体布局考虑不周,造成预留甩位置 不当;
(4) 由于管道中管件的制作偏差(如零件螺纹偏差)过大,造成预留甩位置 不当。
预防措施:
(1) 管道按设计的座标或标高安装后,必须将管道固定牢固(例如支墩或托 架),以防位移;
(2) 管道安装前,注意土建施工中有关尺寸的变动,发现问题,及时同土建 施工人员商量,协同土建做好保护管道的措施;
(3) 在管道安装前,应仔细审查图纸,并会同土建工种,共同编制交叉施工 方案;对于管道的安装位置,要周密考虑,详细计算,认真定位;
(4) 对于干管上甩用的管件,应预先进行选择试装,以防装上后,造成甩 位置不准。
治理方法:
挖开立管甩周围地面,加装零件或用煨弯方法修正立管甩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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