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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辉煌30年
东营辉煌30年
--东营民族宗教工作发展历程综述
沧桑巨变、岁月如歌。以1978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已经历了35个春秋。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东营这个年轻的城市,也走过了30个奋斗历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的同时,我市民族宗教事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民族工作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突出发展要务,少数民族和社会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宗教工作坚持依法管理和积极引导并举,外来宗教活动和境外宗教渗透得到遏制,宗教活动秩序进一步规范,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局面。
东营市少数民族成份主要以回族为主,全市无世居少数民族,皆因工作调动、学生分配、经商、务农、婚嫁外迁而来,绝大多数人在胜利石油,政府服务间距大;文化素质区间分布不平衡,油田、石油大学、市直少数民族文化层次相对较高,市属三县两区大多是农民,文化程度较低,据第六次全市人口普查统计,全市共有43个少数民族成份,常驻人口6886人,人口最多的是回族,其他百人以上的有满族、蒙古族、土家族、壮族、苗族、白族。宗教方面,全市有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道教、佛教五种宗教,信教公民18533人,其中基督教信教公民12231人, 天主教信教公民1614人,穆斯林2160人,道教信教公民147人,佛教信教公民2381人。全市有宗教团体7个,宗教教职人员有55人,其中佛教比丘1人,伊斯兰教阿訇3人;天主教神甫1人,基督教牧师1人、长老10人、传道员39人。全市依法登记的活动场所共60处,其中基督教活动场所50处,伊斯兰教清真寺1处,天主教活动场所3处,佛教活动场所6处。
民族方面: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稳步推进。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自2001年起,将每年10月确定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的决定要求,我市成立了“东营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领导活动小组,于2002年10月举行了首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通过文艺汇演、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涌现出一批维护民族团结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人物。在此基础上,以后每年我局均结合全市开展的系列主题实践活动,针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树典型、广宣传,在全市,特别是青少年中宣传民族团结教育,让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使民族大团结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通过这些活动,全市不断掀起创建民族团结进步获得的热潮,强化了全市各族群众的凝聚力,形成了各族人民携手为我市黄蓝国家战略和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共同努力的生动局面。
少数民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多年来,市民宗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改善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的有效方法,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经济的社会扶持力度,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一是近年来,我局多措并举,自我加压,迎难而上,以开展三争为抓手,加快推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市发展有4家民族民品企业,经过艰苦努力,积极争取,到十二五期间,已发展了35家民族民品企业,年产值百亿元人民币。2012年12月5日,国家三委批准我市胜通集团、三阳公司等五家规模企业列为“十二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比“十一五”期间增加1家,完成了“保四争五”的目标任务。经过多年努力,共吸纳少数民族就业1万余人次,带动了周边少数民族农户在内的500多家农户参与实体经营,13家少数民族小微企业参与到项目产业化集群发展。二是少数民族帮扶工作取得新成效。多年来,市民宗局通过建立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机制,坚持每年对少数民族困难群众走访慰问,为少数民族困难难群众送去关怀与温暖的同时建立合作社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让他们从根本上摆脱贫困。2009年成立的首家“万福”合作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进一步总结经验,截止2012年底,全市已成立16家各具特色的区域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三县两区少数民族相对聚居村实现全覆盖,涉及农作物种植、食用菌栽培、畜牧水产养殖、蔬菜生产加工等多领域,涵盖了包括农村90%的少数民族在内的农村人口30000余人,每年可实现人均纯增收3500元,部分少数民族户可达20多万元,创新探索出了“民族政策+民品民族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具有东营特色的少数民族发展模式。三是积极推进码后村联系帮扶工作。我局自2011年开始帮扶广饶县码后村工作以来,累计投资500多万元,实施了农田水利开发,环村公路建设及村貌美化工程,村容村貌发生了根本的改变,成为了广饶县的亮点村。
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一是少数民族群众社会保障水平覆盖面逐步扩大。截至2012年末,全市符合低保条件的少数民族人口已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了100%全覆盖;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特殊政策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医疗卫生事业的扶持,使得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医疗卫生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得到切实缓解。二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对少数民族主要节日,为他们提供节日场所,保证节日用品的供应。三是结合东营市散杂民族地区实际,发挥地区优势,创造条件,努力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大力弘扬民族文化体育事业。1996年10月,举办了首届“民族团结进步联欢会”,选调了8个节目参加省首届少数民族文化汇演,获金奖2个,银奖3个,优秀奖2个,创作奖1个,初战告捷,取得了社会良好的反响。2011年在第八次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我市少数民族运动员再添新荣誉,取得了6枚金牌、3枚银牌、3枚铜牌的优秀成绩。同年9月8日,在东营第一次作为参赛选手参加的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上,板鞋竞速项目取得了第五名的成绩。2013年3月28日,我市对首批获得“山东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的市体校进行了授牌,并积极训练少数民族运动员,筹备参加2014年的“第九次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此举是对我市多年来民族体育工作的信任和肯定,标志着民族体育事业在我市得到进一步推广和普及。总体看来,建市30年以来,正是我市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呈现崭新局面的30年,是各少数民族民族群众得到实惠,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的30年,这些成果,标志着我市少数民族社会事业的未来发展,必定是一副繁荣昌盛、欣欣向荣的壮丽图景。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涉及少数民族矛盾和纠纷呈现新特点。对此,市民宗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探索出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法,使得各类矛盾均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一是通过每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中广泛宣传,使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维护民族团结成为各族群众的共识。二是重视并解决好涉及少数民族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坚持贯彻《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多年努力,清真食品经营单位依法经营的意识逐渐增强,假冒清真食品标识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切实发挥好在处置突发性事件中的职能作用。在总结前些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职能,实行常规化、动态化管理,完善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管理机制。通过上述工作,有效地应对了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30年来,全市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展现出了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有力的维护了全市安定团结、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宗教方面:
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扎实有效开展。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意见》要求,自2009年至2013年在全国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通过连续4年开展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活动”、连续3年着重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我市宗教事务管理逐步迈向规范化、法制化。一是宗教活动场所的硬件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明显加强。特别是在农村的宗教活动场所,明确了房屋产权、改善了活动环境、配齐了安全消防设施、定期排查安全隐患,使信教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二是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各宗教活动场所都成立了民主管理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管理方面达到民主、公开。财务监督管理得到重视和落实,90%以上的场所设立单位对公帐户,有专业会计人员进行记帐。三是宗教教职人员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教务活动。落实“挂牌服务”制度,自觉强化自身素质,主动参与宗教事务管理,自觉维护宗教形象,能与党和政府保持一致。四是宗教团体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能够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在各项活动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能够团结带领广大信教群众,集中力量,互帮互助,在各项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宗教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以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积极加强和改善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来,每年组织召开全市学习贯彻《条例》工作会议,并相继举办统战、民宗干部和全市性五个宗教团体《条例》培训班,帮助和指导区(市)县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干部进行培训,同时深入各寺观教堂对教职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先后多次印发关于学习贯彻《条例》的几点建议和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通知,形成学习贯彻《条例》工作情况汇报材料,编发《条例》学习培训简报。二是大力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积极组织相关宗教团体到宗教工作先进地区学习考察,指导各宗教团体举办爱国主义教育培训班。
各项宗教工作开展安定有序。一是积极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全市范围内开展党的宗教政策和相关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寺观教堂“六进”活动,极大提高了宗教界学法用法的热情;积极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支持和引导宗教界参与慈善事业,首次筹集善款3.2万元。二是积极开展针对私设聚会点和乱建公关寺庙的专项整治活动。分类制定处理章程,积极教育、引导和转化相关活动,净化了宗教风气,维护了全市宗教界的形象。三是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落实到位。我市第一批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顺利完成,并建立教职人员信息档案,实现了电子化动态管理。同时,完善认定制度,改进认定程序,严格年检制度,创新管理机制,我市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认定工作走上了常态化、规范化的轨道。四是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扎实推进。目前,全市31名宗教教职人员均已办理入保手续,全市参保率达100%。
东营建市以来的民族宗教发展史,就是一部民族宗教领导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确立、发展和创新的历史。经过长期的努力奋斗,全市已经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下一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努力推动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为实现“两个率先”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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