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度
及考 核 细 则
单位名称: 陕西华山化工集团塑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0-6-25
修订日期: 2010—9—28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度 及 考 核 细 则
总则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行为,保障职工职业健康,保护环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细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安全管理目标:
①生产事故轻伤率≤3‰、重伤率=0、死亡率=0、避免健康事故;②杜绝重大交通和火灾事故;③杜绝重大设备事故;④隐患整改率〉98%;⑤安全教育实施率和员工安全考试合格率100%⑥全年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考 核 办 法
1 安全生产分析会管理规定。公司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议;确实做好公司员工的三级教育培训;公司员工要按时参加每月安全例会及一线班组每周安全生产会议.有下列情况者,处罚公司相关人员每人20元。
1.1 公司相关责任人每月不开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或开展不彻底,不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或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
1。2 公司员工无故不参加公司每月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员教育培训会议或无故中途退场的;
1.3 公司员工无故参加公司每月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员教育培训会议迟到、早退的;
1。4公司相关人员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或无故中途退场的;
1。5公司员工不认真学习参与危险预知活动的;
1.6未对公司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无记录的。
2 安全隐患整改规定.公司各部门必须对定期安全检查及各类安全大检查所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及时整改,有下列行为者,处罚该部门或部室第一责任人20~100元,处罚该部门20~300元;
2.1 对日常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未进行整改,处罚该部门或部室第一责任人30元;对再次提出仍未整改的,处罚第一责任人50元,处罚该部门20~200元;对多次提出仍未整改的,处罚第一责任人100元,处罚该部门300元;
2.2对综合安全大检查和各专项安全检查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处罚第一责任人60元,处罚该部门100~300元;对多次提出乃未整改的,加大处罚。
2.3 对该部门进行停工整改的,处罚该部门第一责任人100元,处罚该部门300元,立即停工进行整改,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如违章指挥或野蛮施工造成事故,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事故管理规定。公司所属科室、各部室必须及时、如实的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3日内报齐工伤事故材料,有下列情况者,处罚该部门第一责任人20~100元,处罚该部门20~300元;对造成一般事故以上级别的,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1 隐瞒事故不报,上报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经生产科查实,处罚该部门第一责任人50元,处罚部门100~300元;
3。2 事故发生后,没有采取有力措施,而使事故扩大的,处罚部门第一责任人100元,处罚部门100~300元。
3。3事故发生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并认真开展事故分析会、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
3。4发生轻伤事故,处罚直接责任人50元,处罚该部门100~500元;
3.5无故不参加事故分析会的,处罚个人50~100元。
4“三违”安全管理规定。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4.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罚直接责任人20元,直接领导20元.
4。1.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带;
4.1.2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临空作业不使用“双保险”;(含安全带缠在身上);
4。1。3施工现场睡觉;
4.1.4酒后作业;
4.1。5赤膊、赤脚、穿短裤、拖鞋、未带工作帽上岗作业;
4.1。6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或者破坏安全警示标识;
4。1.7 外来人员未经公司安全员或部室负责人允许进入部室或操作现场造成安全事故,
4.2有下列违章指挥情形之一者,处罚直接责任人50元,处罚直接领导50元。
4.2。1 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4。2.2 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
4.2.3 安排生产劳动力组织不合理,致使施工留下安全隐患.
4。2。4 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或者破坏安全警示标识.
5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用电线路必须规范,用电设备和移动照明线路必须使用国家标准电缆线,电器设备护罩必须齐全,用电线路必须电工操作。有下列情形者,处罚部门第一责任人20~100元,处罚该部门50~200元。
5。1 用电线路敷设混乱,线路破损、老化、接头裸漏;
5.2 用电设备无防护罩或护罩不齐全;
5。3 用电线路无电工操作;
5。4 配电箱(柜)破损,无安全责任人,无安全警示标识;
5。5 配电箱(柜)配电不合理,没有按要求设置主开关和分配电开关,没有漏电保护器,私接、乱接电源;
6 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严禁无派车单行车,驾驶室严禁超员。有下列情形者,处罚直接责任人50~100元,处罚该部门100~500元。
6。1无派车单行车;
6。2 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6.3车辆保养不力,灯光不全、制动不良、转向不灵,检查一次处罚驾驶员50元,处罚该部门100~500元;
6。4其他违行车管理规定的行为.
7 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焊接安全操作规程,有下列情形者,处罚直接责任人20~100元,处罚该部门50~500元.
7。1 焊机接线线头裸露,无防护;焊接电缆破损;焊钳破损;焊工不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7。2 氧气瓶、乙炔瓶安全距离不足,距离火源距离不足;氧气、乙炔胶管漏气;氧气表、乙炔表破损;焊、割具破损;
8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所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置安全防火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罚部门第一责任人20~100元,处罚该部门50~500元。
8。1 库房无灭火器,库房内住人,无安全防火责任人;
8。2 未经允许,私接电炉取暖,或野外焚烧垃圾;
8。3 电器设备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过期;
8.4 设施设备管理重地无消防器材,无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9每半年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对没有受到处罚的部门或个人并且在安全方面做得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20~100元,对受到处处罚较多的部门或个人(在公司排名靠后)给予处罚款20~100元并通报批评。
10对在事故抢险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与适当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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