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 录
1 总 则 1
1.1任务由来 1
1.2编制依据 2
1.2.1法律、法规、文件 2
1.2.2环评技术导则 3
1.2.3其它资料 4
1.3评价目的 4
1.4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4
1.4.1评价内容 4
1.4.2评价重点 5
1.5评价时段 5
1.6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及影响因子 5
1.6.1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 5
1.6.2 评价因子的筛选 6
1.7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6
1.7.1评价工作等级 6
1.7.2 评价范围 8
1.8评价标准 9
1.8.1环境质量标准 9
1.8.2污染物排放标准 10
1.9污染控制及环境保护目标 12
1.9.1污染控制 12
1.9.2外环境关系 12
1.9.3环境保护目标 12
1.10评价技术路线 13
2建设项目概况 15
2.1矿山现状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15
2.1.1矿山现状 15
2.1.2以往开采活动污染治理情况 16
2.1.3矿区现在存在的环境问题及“以新带老”整改措施 17
2.2工程概况 18
2.2.1项目基本情况 18
2.2.2地理位置及交通 19
2.2.3矿区范围 19
2.2.4矿体特征及资源储量 19
2.2.5建设内容及规模 22
2.2.6产品方案及去向 23
2.2.7总平面布置 23
2.2.8占地情况 24
2.2.9土石方量 24
2.2.10矿山开采条件 25
2.2.11主要生产设备 25
2.2.12主要辅助材料消耗及能耗 25
2.2.13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26
2.2.14工程建设周期 26
2.2.1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6
3工程分析 28
3.1矿井开拓 28
3.1.1矿井开拓方案 28
3.1.2开采顺序 29
3.1.3采区巷道布置 29
3.1.4通风系统 29
3.2井下开采 30
3.2.1采矿方法 30
3.2.2采切布置 30
3.2.3回采工作 30
3.3运输方案 31
3.4公用工程 31
3.4.1供水 31
3.4.2排水 32
3.4.3供电 33
3.4.4供热 33
3.5工程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分析 33
3.5.1地面工程施工工艺及排污节点 33
3.5.2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 34
3.6工程环境影响源分析 35
3.6.1施工期环境影响源分析 35
3.6.2营运期环境影响源分析 36
3.7产业政策符合性及规划符合性 46
3.7.1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46
3.7.2与行业准入条件的符合性 46
3.7.3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符合性 47
3.7.4与矿产资源法的符合性 47
3.7.5与《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的符合性 48
3.7.6与《国务院关于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13号)的符合性分析 48
3.7.7与城镇发展规划的符合性 48
3.8选址合理性分析 49
3.8.1工业场地选址合理性分析 49
3.8.2 废石场选址及容量合理性分析 49
3.8.3炸药库选址合理性分析 51
3.9总平面布置及合理性分析 52
4 区域环境概况 53
4.1自然环境 53
4.1.1地理位置 53
4.1.2地形、地貌、地质 53
4.1.3地震 56
4.1.4气象气候 56
4.1.5水文特征 57
4.1.6动植物 59
4.2社会环境 59
4.2.1人口及行政区划 59
4.2.2经济社会概况 59
4.2.3教育、医疗卫生、交通 60
4.2.4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 60
5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61
5.1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61
5.1.1地表水监测点 61
5.1.2监测项目 61
5.1.3采样时间及频次 61
5.1.4采样与分析方法 61
5.1.5评价标准 61
5.1.6水质现状评价方法 61
5.1.7地表水调查结果与评价 62
5.2地下水环境现状与评价 64
5.2.1 监测位点 64
5.2.2 监测项目及因子 64
5.2.3采样时间及频率 64
5.2.4 采样与分析方法 64
5.2.5评价标准 64
5.2.6水质现状评价方法 64
5.2.7 地下水质现状监测结果与分析 64
5.3空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65
5.3.1 监测位点 65
5.3.2 监测项目及因子 65
5.3.3 监测频次 65
5.3.4采样与分析方法 65
5.3.5评价标准 65
5.3.6评价方法 65
5.3.7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与分析 66
5.4土壤现状调查与评价 66
5.4.1监测布点 66
5.4.2监测项目及因子 66
5.4.3采样与分析方法 66
5.4.4评价标准 66
5.4.5评价方法 66
5.4.6调查结果及评价 67
5.5声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结果 67
5.5.1 监测位点 67
5.5.2 监测频次 67
5.5.3测量项目及方法 67
5.5.4评价标准 67
5.5.5监测结果分析 67
5.6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68
5.6.1土地利用现状 68
5.6.2植被现状 68
5.6.3动物现状 70
5.6.4水土流失现状 70
5.6.5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70
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2
6.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72
6.1.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72
6.1.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73
6.1.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73
6.1.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75
6.2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5
6.2.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75
6.2.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78
6.2.3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84
6.2.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85
6.2.5声环境影响分析 86
6.3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89
6.3.1开采地表沉陷预测 89
6.3.2开采地表沉陷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89
6.3.3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91
6.3.4对人群健康影响分析 93
6.4闭矿期环境影响分析 94
7水土保持方案 96
7.1水土流失现状 96
7.2水土流失成因分析 96
7.4水土流失预测 96
7.4.1预测范围和预测时段 96
7.4.2预测方法 97
7.4.3预测结果 97
7.4.4水土流失危害分析 98
7.4.5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98
7.5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总体布局 98
7.5.1主井工业场地区 99
7.5.2废石场 99
7.5.3矿山道路 99
7.5.4炸药库区 99
7.5.5塌陷区 99
7.6水土保持监测 99
7.6.1监测时段 99
7.6.2 监测的区段和监测点位 99
7.7水土流失措施预期效益分析 100
8 环境风险分析 101
8.1风险源项分析 101
8.2风险等级 102
8.3矿山开采风险分析 102
8.3.1废石堆场垮坝影响分析及防范措施 102
8.3.2地表塌陷影响分析及防范措施 103
8.3.3污废水事故排放环境影响分析及防范措施 104
8.4风险应急预案 104
9污染防治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 107
9.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07
9.1.1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107
9.1.2施工期废气治理措施 107
9.1.3施工期噪声治理措施 108
9.1.4施工期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108
9.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08
9.2.1营运期废水治理措施 108
9.2.2营运期废气治理措施 113
9.2.3营运期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114
9.2.4营运期噪声治理措施 115
9.3生态保护措施 117
9.3.1 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原则和目标 117
9.3.2地表沉陷防治措施 117
9.3.3耕地恢复与补偿 118
9.3.4工业场地绿化措施 118
9.3.5土地补偿资金及运作机制 119
9.3.6营运期生态补偿及整治费用与保证措施 120
9.3.7对动植物的保护措施 120
9.3.8水土保持措施 121
9.4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121
9.4.1工业场地及废石场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 121
9.4.2矿井开采引起的地下水保护与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减缓措施 121
9.4.3井泉及保护补偿措施 121
9.5地质灾害影响的对策措施 122
9.6矿山闭矿环保措施 122
10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 124
10.1清洁生产 124
10.1.1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124
10.1.2清洁生产综合评述 128
10.1.3 清洁生产建议 128
10.2污染物总量控制 129
10.2.1污染物总量控制原则和控制目标 129
10.2.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129
11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31
11.1环境保护工程投资分析 131
11.2社会效益分析 131
11.3经济效益分析 132
11.4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32
11.4.1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方法 132
11.4.2费用效益分析 132
11.4.3效益分析结果 134
11.4.4环境代价与环境成本 134
12. 公众参与 136
12.1 公众参与目的 136
12.2公众参与调查方法 136
12.3公众参与反馈统计结果与分析 137
12.3.1公众环评公示内容和结果 137
12.3.2公众意见调查内容和结果 138
12.4公众要求及意愿的处理 145
12.5结论 145
13环境管理与监测 146
13.1 环境管理 146
13.1.1 环境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146
13.1.2 环境管理机构及职责 146
13.1.3 排污口管理 147
13.2 施工期环境监理 147
13.2.1施工期环境工程监理的目的 147
13.2.2施工期环境工程监理计划及内容 147
13.3环境监测 148
13.3.1环境质量监测 148
13.3.2污染源监测计划 149
14结论与建议 150
14.1 结论 150
14.1.1 项目概况 150
14.1.2 环境质量现状 150
14.1.3 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51
14.1.4 环境保护措施 152
14.1.5 环境风险 154
14.1.6 清洁生产 154
14.1.7 总量控制 154
14.1.8 公众意见 154
14.1.9 建设项目环保可行性结论 154
14.2 要求及建议 154
附件:
附件1 环评委托书
附件2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从江县那哥铅锌多金属矿(新建)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的函》
附件3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划定从江县铅锌多金属矿范围的通知》
附件4 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从江县那哥铅锌多金属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复函》
附件5 企业营业执照
附件6 环境监测报告
附件7 公众调查团体问卷样表
附件8 公众调查个人问卷样表
附件9 水保批复
附图:
1、 工程环境保护目标图(图1-1)
2、 工程地理位置图(图2-1)
3、 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图2-2)
4、 工业广场平面布置图及噪声源分布图(图2-3)
5、 开拓系统垂直纵投影图(图3-1)
6、 开拓系统剖面图(图3-2)
7、 采矿方法图(图3-3)
8、 矿区环境地质图(图4-1)
9、 区域水系图(图4-2)
10、 从江县水系图(图4-3)
11、 矿区水文地质图(图4-4)
12、 工程与月亮山自然保护区的位置关系图(图4-5)
13、 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图5-1)
14、 矿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图5-2)
15、 矿区植被分布图(图5-3)
16、 矿区水文地质综合柱状图(图6-1)
17、 工业场地等声级线图(图6-2)
18、 开采沉陷影响范围预测图(图6-3)
19、 典型生态措施图(图9-3)
从江县那哥铅锌多金属矿开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 则
1.1 任务由来
从江县那哥铅锌多金属矿位于贵州省从江县城西南约60公里,行政区划隶属从江县加榜乡管辖。321国道从矿区东北侧约30公里处通过,与从江县城至宰便的县道相通,矿区内有南北向宰便至加榜的乡村公路贯穿矿区,交通较为方便。
贵州省地矿局一0二地质大队在2003年申办并获得了《贵州省从江县那哥铅锌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于2004年~2006年4月对探矿权区内开展了普查地质工作。2006年6月,贵州省地矿局一0二地质大队和贵州省弘翔矿业投资合作有限公司联合进行勘查,于2009年6月延续变更登记为《贵州省从江县那哥铅锌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证书号:T152120090202024508)后,对从江县那哥铅锌多金属矿矿区开展地质普查到详查工作,在矿区范围内开展了1∶10000地形地质测量、1∶2000地质测量、1∶2000地质剖面测量、1∶1000勘探线剖面测量、槽、钻探工程编录及取样等,基本查明区内地层岩性、构造组合等产出特征,基本控制了矿体产状、规模、空间分布及矿体形态,对矿区范围内的资源量进行了估算等工作。贵州省地矿局一0二地质大队于2010年12月编制完成了《贵州省从江县那哥铅锌多金属矿详查地质报告》,于2011年5月26日获得了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黔国土资储备字[2011]102号)“关于《贵州省从江县那哥铅锌多金属矿详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
贵州省弘翔矿业投资合作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至2011年10月期间对矿山开展了开采活动,配套建设了选矿能力为200t/d的选矿厂和库容量为1.44万m3的尾矿库。2009年11月至2011年10月期间,本矿山的开采和选矿活动未进行正规设计和建设,属于边探矿边开采,未形成完整开拓系统,且矿山开采行政审批手续不完善,因此2011年11月至今矿山处于封井状态。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矿区范围内的铅锌矿资源,贵州省弘翔矿业投资合作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委托贵州淞源矿山开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从江县那哥铅锌多金属矿(新建)开发利用方案》,确定开采规模为(矿石)3万t/a,服务年限19.6年,内容包括矿区的开采、选矿以及尾矿库等工程的建设,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评价内容为采矿工程,包括新建井巷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和环保工程。选矿厂和尾矿库工程已经县发改局批准立项,因此选矿厂和尾矿库工程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国务院1998年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本项目环评类别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贵州省弘翔矿业投资合作有限公司特委托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课题组对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实地踏勘,对矿山现状进行了调查、收集资料等工作,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相关基础资料,按照环评技术导则要求,编制了《从江县那哥铅锌多金属矿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1.2 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26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77号令 2002.10.28;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72号令 2012.7.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32号令 1995.8.29;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6.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4.12.29;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1.3.1;
(9)《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998.4.29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996.8.29;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第2号令 2008.10.1;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实施;
(14)《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文;
(15)《国务院关于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13号);
(16)《关于贯彻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9年3月16日;
(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2号令,(2008年10月1日实施);
(18)《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
(19)《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SL204-98 1998.2.5;
(2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1)《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 2009.3.26;
(22)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黔府办发[2007]38号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贵州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通知”,2007.5.21;
(23)贵州省环境保护局 黔环通[2007]86号《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构建和谐矿山的通知》,2007.7.27;
(2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黔府办发〔2012〕22号 《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贵州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2.2环评技术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T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 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T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 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
(8)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 环发〔2006〕28号。
1.2.3其它资料
(1)《从江县那哥铅锌多金属矿开采工程环评委托书》;
(2)《贵州省从江县那哥铅锌多金属矿详查地质报告》,贵州省地矿局一0二地质大队,2011.6;
(3)《贵州省从江县那哥铅锌多金属矿详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2011.6;
(4)《从江县那哥铅锌多金属矿开发利用方案》,2012.5;
(5)《从江县那哥铅锌多金属矿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2012.7;
(6)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从江县那哥铅锌多金属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复函》,2012.9.5;
(7)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印发<从江县那哥铅锌多金属矿(新建)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的函》;
(8)环境监测报告;
(9)建设方提供的其它资料。
1.3 评价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环境,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凡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的一种管理制度,其基本目的就是贯彻“保护环境”这项基本国策。本次评价在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分析,按“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清洁生产”等方面论证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为环境管理和工程建设提供依据。
1.4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1.4.1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工程分析、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评价、声环境评价、固体废物环境评价、公众参与、风险评价、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结论。
1.4.2评价重点
评价以工程分析、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重点。
1.5 评价时段
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时段主要为施工期、运营期,闭矿期进行简单分析评价。
1.6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及影响因子
1.6.1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
评价根据工程特点、环境特征以及工程对环境影响的性质与程度,对工程的环境影响要素进行识别,识别过程见表1-1。
表1-1 工程环境影响要素识别
阶段
环境资源
施工期
营运期
占地
基础工程
运输
原料运输
产品生产
废水
排放
废气
排放
废石
堆存
事故
风险
产品
运输
爆
破
补偿
绿化
社会发展
劳动就业
△
△
☆
☆
☆
△
社会安定
☆
▲
☆
土地作用
★
☆
自然资源
植被生态
★
▲
★
★
☆
自然景观
★
★
★
☆
地表水体
★
☆
居民生活质量
空气质量
▲
▲
▲
▲
☆
地表水质
★
▲
地下水质
★
农田
★
声学环境
▲
▲
★
☆
居住环境
☆
经济收入
☆
☆
☆
☆
★/☆表示长期不利影响/有利影响 ▲/△表示短期不利影响/有利影响 空格表示影响不明显或没有影响
1.6.2 评价因子的筛选
根据当地环境特征和工程排污性质确定本项目评价因子见表1-2。
表1-2 工程评价因子一览表
序号
项目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
1
生态
土地利用、动植物、水土流失
地表沉陷、植被、水土流失、野生动物
2
大气环境
SO2、NO2、TSP
粉尘
3
水
环
境
地表水
pH、CODcr、Pb、Cr、Cd、As、Mn、NH3-N、硫化物、石油类、流量、水温
CODcr、Pb、Zn、Cu、NH3-N
地下水
pH、高锰酸盐指数、Zn、Pb、Cr、Cd、As、Mn、Cu、硫化物
地下水水位、水质、水量
4
声环境
Leq(A)
Leq(A)
1.7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7.1评价工作等级
(1)生态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见表1-3。
表1-3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工程占地范围
面积≥20km2或长度≥100km
面积2 km2~20 km2或长度50km~100km
面积≤2 km2或长度≤50km
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区域
二级
三级
三级
据现场踏勘,项目矿区面积为1.2035km2,其中矿区工程占地为9260m2,远远小于2km2,且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区域生态敏感性属于一般区域。因此确定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2)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2008),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见表1-4。
表1-4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依据
一级
Pmax≥80%且D10%≥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本项目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是矿石运输、废石堆场和矿石堆棚装卸和堆放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均属于无组织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2008)的规定,采用screen3估算模式进行预测,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粉尘最大落地浓度Pi占标率为3.59%,<10%,因此可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3)地表水环境
根据工程分析,对照环评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T2.3-93)中分级评定依据,确定本项目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属三级,具体评定内容见表1-5。
表1-5 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划分表
判定指标
本项目内容
本项目评定结果
废水排放量Qp(m3/d)
923
Qp<1000
水质复杂程度
污染物类型=2,需预测的因子<10
中等
直接纳污水体规模
那哥小溪
小河
地表水体水质要求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
评价等级
对照HJ/T2.3-93中分级评定依据
三级
(4)地下水
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地下开采对地下水水质水量的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本项目属于Ⅲ类建设项目(同时具备Ⅰ类和Ⅱ类建设项目环境污染特征),Ⅲ类建设项目应根据建设项目具有的Ⅰ类和Ⅱ类特征分别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并按所划定的最高工作等级开展评价工作。
表1-6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判定表
类别
指标
建设项目概况
备注
等级判定
I
类
项目
建设项目场地
包气带防污性能
中
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10-7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三级
建设项目场地的
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不易
属于“易”和“中” 情形之外的其他地区
建设项目场地的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不敏感
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无重点保护的地下水敏感点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
小
923m3/d≤1000m3/d
建设项目水质复杂程度
中等
污染物类型≥2,预测指标<6
II类
项目
建设项目供水
(或排水、注水)规模
小
矿井井下最大涌水量1290m3/d < 0.2万m3/d
三级
建设项目引起的
地下水水位变化区域范围
小
矿井开采引起地下水引用影响半径为265.39m,小于0.5km
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不敏感
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无重点保护的地下水敏感点
建设项目造成的
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大小
弱
含水层富水性弱,水位变化影响半径小
III类
项目
同时具备I、II类项目环境影响特征
按I、II类项目所确定的最高评价等级确定
三级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5)声环境
本项目位于加磅乡那哥村,声环境功能区位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项目实施后声环境噪声级增高量预计在3~5dB(A)之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T2.4-2009,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2008规定的2类地区,按二级评价。因此本项目确定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风险源项为废石场跨坝和污水事故排放。废石场发生滑坡、泥石流及垮塌和采空区引起的地表塌陷等地质灾害属于自然灾害型。矿山弃渣不属于剧毒、易燃、易爆危险物质,不是重大危险源。因此,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表1-7 评价工作等级(一、二级)
项目
剧毒
危险性物质
一般
毒性危险物质
可燃、易燃
危险性物质
爆炸
危险性物质
重大污染源
一
二
一
一
非重大污染源
二
二
二
二
环境敏感地区
一
一
一
一
1.7.2 评价范围
本工程为矿山新建开采项目,设计采用地下开采方式,不涉及选矿工程。根据现场调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结合评价确定的评价等级,本项目评价范围确定如下:
(1)大气环境
以1号主斜井、工业广场为中心,直径为5km的圆形区域。重点评价工业场地附近200m范围。
(2)地表水环境
那哥小溪2号回风平硐上游100m至下游5km。
(3)地下水环境
根据确定的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三级)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有关规定,同时根据地下水水位影响范围预测,地下水水位引用影响半径为265.39m,因此地下水评价范围确定为:矿区采场范围外300m内。
(4)声环境
分别以工业广场、2号平硐场地、2号回风平硐场地为中心,周边200m范围内,矿区道路两侧100m范围内。
(5)生态环境
生态评价范围为矿区边界外扩500m的范围,约1.45km2,包括2号主平硐场地及2号回风平硐场地。
(6)环境风险
风险评价范围为:废石场周边500m范围内。
1.8评价标准
根据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从江县那哥铅锌多金属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复函》,环评执行以下标准:
1.8.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及环发(2000)1号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表1-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GB3095-1996二级)
项 目
SO2
TSP
NO2
浓度限值
(mg/m3)
1小时平均
0.50
—
0.24
日平均
0.15
0.30
0.12
年平均
0.06
0.2
0.08
2、地表水环境
那哥小溪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表1-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GB3838-2002)Ⅲ类 单位:mg/L
项目
pH
COD
Zn
Pb
Cr
Cd
指标
6~9
15
1.0
0.05
0.05
0.005
项目
As
Cu
NH3-N
硫化物
石油类
指标
0.05
1.0
1.0
0.2
0.05
3、地下水
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表1-10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GBT14848-93)Ⅲ类 单位:mg/L
项目
pH
高锰酸盐指数
Zn
Pb
Cr
Cd
指标
6~9
3.0
1.0
0.05
0.05
0.01
项目
As
Cu
Mn
指标
0.05
1.0
0.1
4、声环境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表1-11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GB3096-2008 2类)
等效声级LAeq:dB
昼间
夜间
≤60
≤50
1.8.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排放
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的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具体的标准值见表1-12。
表1-12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值
项目(mg/m3除PH)
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PH
6~9
6~9
CODcr
60
200
SS
50
70
氨氮
8
25
总磷
1.0
2.0
总氮
15
30
总锌
1.5
1.5
总铜
0.5
0.5
硫化物
1.0
1.0
总铅
0.5
车间或生产设施
废水排放口
总镉
0.05
总汞
0.03
总砷
0.3
总镍
0.5
总铬
1.5
2、废气排放
根据《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规定,执行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6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任何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具体的标准值见表1-13和表1-14。
表1-13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值
项目
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颗粒物
80
生产设施排气筒
二氧化硫
400
表1-14 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单位mg/m3
项目
限值
颗粒物
1.0
二氧化硫
0.5
3、噪声排放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值见表1-15。
表1-15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昼间
夜间
70
55
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表1-1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标准名称级别
类别
污染物名称
噪声限值
昼间
夜间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
等效连续A声级
60 dB(A)
50 dB(A)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规定。
1.9污染控制及环境保护目标
1.9.1污染控制
本工程主要宗旨是依法、规范、合理开发矿山资源,将资源优势转为经济优势。根据工程排污特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区域环境功能规划要求,主要控制井下通风废气的排放量;控制井下水达标排放;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控制噪声达标;达到保护当地环境符合国家标准,通过工程建设、营运、服务期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达到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的目的。
1.9.2外环境关系
工业广场及井硐外环境关系:本工程拟建工业广场紧挨着1号主斜井,拟建1号主斜井北侧约800m为尾洞村,南侧约700m为那哥村;拟建2号回风平硐西侧约600m为规那村;工程拟建矿区道路两侧5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工业广场南侧约10m为1条小溪流——那哥小溪,自矿区西南面流向东南面。
废石场外环境关系:本工程废石场位于工业广场东侧约280m的一处相对较平缓的沟谷地带。废石场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点。
出露泉点:评价区范围内有3处出露泉点,分布于矿区东侧。
表1-17 评价区范围内3处出露泉点基本情况
编号
地层
标高
所处位置
流量
功能
Q1
Qbw
960m
2#主平硐西侧130m
0.680 L/s
补充地表水
Q2
Qbw
960m
2#回风平硐西侧120m
0.325 L/s
补充地表水
Q3
Qbw
1000m
1#主斜井东侧550m
0.145 L/s
补充地表水、农田灌溉用水
特殊环境敏感点:经调查,目前评价区范围内不涉及居民饮用水取水点,项目评价区内无重点保护文物和珍稀动植物,无县级(及县级以上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工程环境保护目标见图1-1。
1.9.3环境保护目标
本评价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8。
表1-18 环境保护目标与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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