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企业应组织职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劳动保护教育,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国家标准的贯彻教育,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安全教育等等。二、库区或经营场所设立永久性安全警语及本企业的简明安全制度,以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提示和注意事项宣传,也是对企业职工的日常教育。三、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对新员工和调换工种的人员均进行岗前的专门安全学习如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危险工序的人员还应定期接受企业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五、对本行业中发生的事故及有关部门发布新的安全管理条例时,要及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教育,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六、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