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报告表编号:
年
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深圳大快活快餐有限公司广州第二十三分店
建设单位(盖章):深圳大快活快餐有限公司广州第二十三分店
编制日期: 2016年10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止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深圳大快活快餐有限公司广州第二十三分店
建设单位
深圳大快活快餐有限公司广州第二十三分店
法定代表
姚伟雄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1号裙楼二层201单元
联系人
潘毅
联系电话
13798188584
邮政编码
/
建设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1号裙楼二层201单元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75、餐饮场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548.94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0%
评价经费
(万元)
0.6
预期投产日期
2016年10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选址与背景
项目选址与背景
建设项目选址于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1号裙楼二层201单元,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1号裙楼二层201单元,所在建筑为地上三十八层的商业办公楼,其中地下两层为停车场,地上一至四层为商业楼,五至三十八层为办公楼,相邻楼层一层为大堂,三层为餐饮商铺,建设项目租用二层部分场地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制度。本建设项目14个基准炉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规定,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的餐饮场所涉及6个基准炉头或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及《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的有关规定,该项目既不属于重复建设项目,也不属于需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未被列入淘汰或限制类行业。故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根据《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中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废气、恶臭或者其他损害人体健康的气味的饮食服务项目:(一)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二)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三)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四)与周边住宅楼的距离少于五米的场所。大厦一层至四层为商业楼,有独立使用内置烟道,符合环保和功能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的选址不在《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中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的场所内,本项目的选项址合理。
2、工程内容
建设单位租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1号裙楼二层201单元,所在建筑为地上三十八层的商业办公楼,其中地下两层为停车场,地上一至四层为商业楼,五至三十八层为办公楼。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万元。项目使用面积548.94m2,厨房面积约122.5m2,主要经营中餐,共设约200个餐位。
3、工程规模
①项目一天提供二餐。设有200个餐位,经营时间为早上10:00-晚上22:00,年经营365天。
②项目共有员工30人,在项目内用餐,但不在项目内住宿。
③原材料:肉类(鸡、牛、羊、鱼)、蔬菜等。
④项目建成后所使用设备名称及数量见下表1:
表1 厨房主要设备名称及数量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1
单头炒炉
1台
2
四头平头炉
1台
3
蒸柜
3台
4
单头矮仔炉
3台
5
六头煲仔炉
1台
6
扒炉
1台
7
南方焗炉
2台
8
双缸炸炉
1台
9
吹风焗炉
2台
合计
折算基准炉灶
14个
⑤能源消耗
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项目不设置备用发电机。
项目地址属于燃气管道覆盖范围,项目使用管道燃气作为燃料。
项目的给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
⑥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外排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猎德城市污水处理厂。
⑦空调通风系统
项目使用分体空调,不设中央空调。
⑧烟道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1号裙楼二层201单元有独立使用内置烟道,位于大厦南面,烟管尺寸为2600×820mm。
4、项目四置情况
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1号裙楼二层201单元,北面隔30m为东风广场住宅小区,南面隔10m为东风东路,东面相邻丽丰中心商铺,隔50m为东风广场住宅小区,西面隔30m为南方电网,项目四置情况详见附图。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1号裙楼二层201单元所在区域属商住办公区,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附近分布着商业楼、住宅楼,邻近东风东路,项目附近没有其它重工业污染源,且项目是新建项目,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项目主要受周围的商铺的“三废”、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交通噪声及汽车尾气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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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1号裙楼二层201单元,北面隔30m为东风广场住宅小区,南面隔10m为东风东路,东面相邻丽丰中心商铺,隔50m为东风广场住宅小区,西面隔30m为南方电网,项目具体见位置图及四置图。
1、 气象、气候
项目所在地广州市越秀区地处北回归线以南,是东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21.9℃,极端最低气温为-0.4℃,最高气温37.5℃。历年日照时数在1575-2130小时之间,历年平均降雨量1600mm,四至九月为雨季,降雨量占全年的82%。季风变化明显,冬半年以北风为主,夏半年多为东南风;九月至次年二月多为北风,三月至七月多为东南风,八月为南风;全年风主导风向为偏北风,频率为16%,年均风速为2.3m/s,静风频率为19%。年平均气压为1012.4百帕,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1%。灾害性天气方面,早春常出现低温阴雨,夏秋间常有台风侵袭。1994年6-7月间,3号4号热带风暴接连在粤西登陆,西江和北江河水暴涨,出现了百年一遇的两次特大洪水。部分地区有强烈的龙卷风和雷击。总的来说,本区气候特点为:气候温和,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夏热冬暖,时有酷热,偶有低温,夏长冬短,四季常青。
2、 地质、地貌
越秀区的地势是北高南低,地貌以低丘、平原为主,中、北部及东南部为海拔50米以上的低丘、台地,南部为连片的三角洲冲积平原,山丘不多且为低山,以南沙的黄山鲁海拔295米为最高。出露地层北部和中部为下古生界浅变质古英岩和侏罗系灰白色的石英砾岩、砂岩、页岩;东南部为第三系紫红色灰质砂岩、砂砾;南部为第四系冲积、洪积活动较强列,尤为燕山期活动最强烈,有大小花岗岩体共20个,分布于区境东南部。
3、 河流水文特征
该项目产生的污水经自行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并输至猎德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
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自白鹅潭向东经员村至黄埔大蚝洲,全长24km,属感潮河段。受珠江口潮汐的影响,水流呈每日两涨两退的不规则半日潮。退潮历时略长于涨潮,最高潮位为+2.3m,最低潮位为-2.05m,平均河宽432m,平均水深4.83m。员村断面枯水期涨潮流量为1765.87×104m3, 退潮流量为2043.42×104m3,净泄量277.55×104m3,水流主要受潮流控制,平均涨潮流量为676m3/s,平均退潮流量为735m3/s,由于受涨退潮水的共同作用,水体反复回荡,枯水期由于上游径流较小,使污染物在河中停留时间较长,较难下泄。
4、 环境功能属性
本项目拟选址所在区域按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属商住混合区。其环境功能属性见表2:
表2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
序号
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分类及执行标准
1
水功能区
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2
环境空气功能区
属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
环境噪声功能区
属2类、4a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标准
4
基本农田保护区
否
5
风景名胜保护区
否
6
水库库区
否
7
城市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是,猎德城市污水处理厂
8
管道煤气干管区
是
9
是否允许现场搅拌混凝土
否
10
是否《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范围
否
社会环境简况:
一、行政区划及人口
越秀区位于广州市中心,总面积33.80平方千米,2014年末,全区户籍人口117.43万人,比上年增加3069人,户籍人口出生率8.45%,自然增长率为1.73%。越秀区东起广州大道,与天河区接壤;南临珠江,与海珠区隔江相望;西至人民路,与荔湾区毗邻;北面到白云山山脚,与白云区相邻。是广州市的老中心城区。2013年,越秀区总面积为32.82平方公里,下辖洪桥、北京、六榕、流花、光塔、东湖、农林、大东、大塘、珠光、白云、建设、华乐、梅花村、黄花岗、矿泉、登峰18条街道,总户籍人口为116万人,人口密度为34735人/平方公里。
二、经济发展情况
2014年,越秀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87.41亿元,同比增长8.1%。税收收入307.64亿元,增长6.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13亿元,增长6.6%(按可比口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78.06亿元,增长9.7%。商品销售总额9566.94亿元,增长19.3%。实际利用外资3.86亿美元,增长4.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538元,增长8.8%。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区现代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700.85亿元、增长8.6%,占GDP的65.7%,是全市现代服务业比重最高的城区。总部经济加快发展,共有市认定总部企业67家、占全市1/5,区认定优质企业362家,实现增加值1251.58亿元、增长8.2%,占GDP比重提高至48.4%,创历年新高。金融、商贸、健康医疗、文化创意四大主导产业实现增加值1767.27亿元、增长8.6%,拉动经济增长5.8个百分点。新兴业态加速发展。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企业753家,近6成是移动互联网、融资租赁、新媒体、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企业。新引进6个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的分支机构或下属企业。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广东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广州版权保护中心正式落户。新建东方文德广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星光映景移动互联网产业园、南方传媒289艺术中心等新兴产业园区。创新实力稳步提升。黄花岗科技园实现技工贸总收入472.11亿元,增长18.0%。建成市级移动互联网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新增7家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科技金融,设立科技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推动天锐科技、尚思传媒、科传计算机等5家科技企业在“新三板”上市。评选出首届区长质量奖和首批越秀区杰出人才。新增专利申请量6024件、授权量2913件,被认定为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发展载体扩容提质。加快专业市场转型升级步伐,出台“2+5”系列政策措施,建成全市首个专业市场电商孵化基地,新增7家国家和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白马、红棉被评为全国十大服装专业市场和中国服装品牌孵化基地。支持25栋写字楼升级改造,富力盈东、捷登都会等一批商务楼宇先后落成,新增商业写字楼30万平方米,推动成立全市首家楼宇经济协会,全区总部经济发展基地达到10个,年营收超百亿元楼宇7栋,年税收超亿元楼宇39栋,楼宇经济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三、教育、文化、卫生
教育:截至2014年底全区共有小学53所,在校学生59845人,比上年增加2867人;普通中学23所,在校学生35109人,比上年减少872人,其中初中在校学生21332人,高中在校学生13777人。
文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区辖内共有省、市大型文化场所40多个,区图书馆2个、区文化馆2个、区博物馆(纪念馆)16个。成功举办“第四届广府庙会”和“第六届广府文化旅游嘉年华”等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合共吸引了近千万市民游客参与,弘扬了广府文化,全年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共2912多场次。图书馆采购新书2万多册,馆全年共接待读者近74万人次,外借书刊47万多册次。
卫生:全区共有卫生医疗机构312个,其中医院37间,妇幼保健院3间,疗养院2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个。实有病床22444张,卫生技术人员36021人,执业(助理)医师11395人。本地儿童各类疫苗接种均超过95%,甲乙类传染病的发病率为640.00/10万,丙类传染病的发病率为473.99/10万。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猎德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猎德污水处理厂的纳污水体为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本次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采用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发布的2015年12月份猎德涌入前航道前监测断面的监测结果,具体见表3。
表3 2015年12月猎德涌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单位:mg/L)
采样点
CODcr
NH3-N
总磷
DO
猎德涌
57.9
14.8
0.99
0.51
水质标准Ⅳ类
≤30
≤0.5
≤0.3
≥3
达标情况
超标
超标
超标
超标
从上表可知,猎德涌各项指标均超出Ⅳ类标准要求。说明珠江前航道水质不能满足其功能要求。水环境现状一般,这主要是受城市生活污水的影响,随着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该河段水质较前几年已有明显改善,今后随着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提高,该河段水质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地处于广州市越秀区,按《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穗府[2013]17号文)中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及标准分级,本项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区域属二类区,故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报告空气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来源为《2014年广州市环境状况通报》,详细情况见表4:
表4 2014年广州市环境状况通报环境空气质量
项目
SO2
NO2
PM10
PM2.5
O3
CO
日平均浓度(mg/m3)
/
/
/
/
0.178
0.2~3.8
年平均浓度(mg/m3)
0.017
0.048
0.067
0.049
/
/
质量标准(mg/m3)
0.060
0.040
0.070
0.035
0.160
4
达标指数
0.283
1.200
0.957
1.400
1.115
0.950
是否达标
达标
超标
达标
超标
超标
达标
5、 从上表可知,该评价区域内SO2、PM10、CO三项指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O2、PM2.5、O3三项指标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可见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一般,主要是受到机动车尾气影响。但随着市政府针对空气质量问题出台的相关政策,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将会得到改善。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1号裙楼二层201单元,北面隔30m为东风广场住宅小区,南面隔10m为东风东路,东面相邻丽丰中心商铺,隔50m为东风广场住宅小区,西面隔30m为南方电网。根据穗府【1995】58号文《广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建设项目属于2、4a类区,南边界靠近东风东路为4a类区,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东、西、北边界靠近办公楼、居民楼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即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4a类:昼间≤70dB(A)、夜间≤55dB(A)]。
本次噪声监测方法严格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进行,本次评价沿建设项目四周边界布设了4个环境噪声测点,分昼、夜间监测四周边界噪声,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5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dB(A)
编号
监测地点
昼间Leq
夜间Leq
测值
标准
测值
标准
1#
项目东边界
57.9
≤60
49.3
≤50
2#
项目南边界
68.5
≤70
54.2
≤55
3#
项目西边界
58.1
≤60
49.1
≤50
4#
项目北边界
58.9
≤60
48.7
≤50
从上表可以看出,项目昼间东、西、北边界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南边界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可见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6、 四、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越秀区位于广州市市中心,属于城市生态环境,植被多为人工种植草皮及绿化带,植被以落叶树种为主,生物多样性较差。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项目位于商业、住宅、交通混合区,在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尽可能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影响。
1、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所在地属猎德污水处理厂的集污范围。建设单位应采取适当的环保措施,控制项目所排餐饮废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排放,且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猎德污水处理厂,使受纳水体不受明显影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2、声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不因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使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区。
3、空气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是该区域周围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不因本项目建成后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生态保护目标
保护该项目建设地块的城市生态环境,使其能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创造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主要敏感点
项目附近主要敏感点如下表:
表6 项目环境敏感点一览表
保护目标
影响因素
方位
距离
保护目标
南方电网
噪声、大气
西面
30m
声环境2类区,大气环境二级标准
东风广场住宅小区
噪声、大气
东、北面
50m、30m
声环境2类区,大气环境二级标准
建设项目所在大厦一楼
噪声、大气
下方
3m
声环境2类区,大气环境二级标准
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Ⅳ类;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4a类昼间≤70dB(A),夜间≤55dB(A)。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 出水水质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石油类≤20mg/L、LAS≤20mg/L、动植物油≤100mg/L;
2、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2.0mg/m3,去除率>90%);
3、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东、西、北边界执行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南边界执行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其他标准
《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200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总 量 控 制 标 准
本项目所在为猎德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因此不需要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工艺说明:本项目主要提供餐饮服务,食品前处理主要为食物原料的清洗,其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渣;烹调加工主要为蒸、炒、炸等,其中会产生油烟废气、燃气废气;厨房抽排风机及油烟净化装置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噪声;顾客消费后,会产生食物残渣,碗盘等清洗过程中会产生食物残渣及含油废水。
主要污染工序:
一、施工期污染工序
由于项目租用已有建筑作为餐饮用途,建设期间没有新增的土建工程,主要是对其进行内部装修,装修时间大概需要1个月。
1、水污染源
施工期间工人不在项目内食宿,也不需要冲洗地面,故施工期间不存在水污染。
2、大气污染源
施工期大气污染为装修时的油漆废气,该废气的排放属无组织排放,其主要污染因子为二甲苯和甲苯,此外还有极少量的汽油、丁醇和丙醇等。但排放时间和部位不明确,装修阶段的油漆废气排放周期短,且作业分散。因此在装修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由于油漆中含有甲醛、二甲苯和甲苯等影响环境质量的有毒有害物质,挥发时间较长,所以正式运行后一段时间内也要注意室内空气的流畅。
3、噪声污染源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装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间歇性人为噪声及电锯切割噪声、机械设备安装时的噪声和金属材料的碰击声等。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装修垃圾,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不产生生活垃圾。本项目在房屋装修阶段会产生装修垃圾。
二、营运期污染工序
1、水污染源
本项目投入使用主要为餐饮用途,外排污水主要为餐饮废水。
本项目所排污水主要经营中餐,每天经营午、晚2个餐次,设餐位200个,员工30人,均在餐厅内用餐不在内住宿。本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餐饮废水,其特点是渣滓较多、含油浓度相对高。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 1461-2014),本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7 项目污水排放情况一览表
项 目
用水量
排水量
备注
餐饮废水
29 m³/d
(10585m³/a)
26.1 m³/d
(9526.5m³/a)
餐位200个,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餐位数小于500个的按145升/餐位·日计,365d/年。
由上表可见,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90%计算,则餐饮废水产生量为29m³/d,即10585m³/a。餐饮废水的主要污染物因子为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等。参照《广东省第三产业排污系数(第一批)》与《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554-2010)的排污系数,本项目污水水质见下表:
表8 本项目污水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
污染物名称
CODCr
BOD5
SS
NH3-N
动植物油
餐饮废水
9526.5t/a
产生浓度(mg/L)
800
350
500
—
150
产生量(t/a)
7.62
3.33
4.76
—
1.4
排放浓度(mg/L)
500
300
400
20
100
排放量(t/a)
4.76
2.85
3.81
0.2
0.95
2、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根据《广州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技术指引》,每个基准炉头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为1.1m2。现根据厨房抽油烟罩的面积计算基准炉头数,详见下表:
表9项目厨房基准炉头计算表
位置
抽油烟罩面积(m2)
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折算系数
基准炉头数按四舍五入折合
油烟废气产生量m3/h
油烟废气浓度(mg/m3)
油烟废气产生量(t/a)
厨房
16.07
1.1m2
14
28000
20
1.22
由上表可见,安装的抽油烟罩面积为16.07m2,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规定,每个基准炉头对应排气罩灶面积投影面积为1.1m2,因此本项目厨房的基准炉头约为14个,根据《广州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技术指引》,单个基准炉头烟气排放量按2000 m3/h计,平均每个炉头使用约6h/d,全年营业365天。计算得每小时共产生烟气为28000m3/h则烟气日排放量为1.68×105m3/d,年排放量约为6.13×107m3/a。根据类比餐饮业烹调油烟浓度可知,油烟产生浓度约为20mg/m3,则厨房油烟产生量约为1.22t/a。
3、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为抽排风机、炉灶、油烟净化设备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由于建设项目为餐饮业项目,因此应当重视人为噪声的影响。具体各设备噪声级见下表。
表10 项目各设备噪声源具体情况
污染源
位置
噪声强度值(dB(A))
抽排风机
厨房内
65~75
厨房炉灶等设备
厨房内
65~75
人为噪声
用餐区
65~75
4、固体废弃物
建设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餐饮垃圾、油污及废油脂等固体废物。顾客产生的餐饮垃圾是废纸、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罐、剩余饭菜等。厨房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油污及废油脂等。其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11固体废弃物排放情况
序号
名称
排放量(t/a)
备注
1
餐饮垃圾
73
设有200个餐位,垃圾系数按0.5kg/餐位·餐次计,一天经营二餐,则垃圾产生量200×0.5×2=200kg/d,200×365=73t/a
2
员工生活垃圾
5.47
员工人数30人,生活垃圾系数按0.5kg/人·d计,则垃圾产生量30×0.5=15kg/d,15×365=5.47t/a
3
油污、废油脂
1.82
每天油烟净化器、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油污以5kg/d计,
5×365=1.82t/a
4
合计
80.29
/
5、地下水影响分析
本本项目用水供给主要来源于市政自来水管网,无需抽用项目附近地下水,不会出现因超抽地下水或地下水位的下降使得土壤受压而地质坍塌等现象。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浓度
产生量
浓度
产生量
大
气
污
染
物
厨房
油烟废气
20mg/m3
1.22t/a
2.0mg/m3
0.122t/a
水
污
染
物
餐饮废水
CODCr
800mg/L
7.62t/a
500mg/L
4.76t/a
BOD5
350mg/L
3.33t/a
300mg/L
2.85t/a
NH3-N
30mg/L
0.28t/a
20mg/L
0.2t/a
SS
500mg/L
4.76t/a
400mg/L
3.81t/a
动植物油
150mg/L
1.4t/a
100mg/L
0.95t/a
噪
声
抽排风机噪声
65~75 dB(A)
东、西、北边界昼间≤60dB,夜间≤50dB;南边界昼间≤70dB,夜间≤55dB
厨房炉灶等设备噪声
65~75 dB(A)
人为噪声
65~75 dB(A)
固
体
废
物
垃圾
餐饮垃圾
73t/a
交由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
生活垃圾
5.47t/a
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安全卫生处置。
废油脂
1.82t/a
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
其它
/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可附另页)
项目所在地植被以人工种植草皮、绿化带为主,没有需要特殊保护的树草或生态环境。项目选址周围无特别值得关注的国家重要自然景区或较为重要的生态系统,不属于珍稀或濒危特殊物种的生境或迁徙走廊。
正常情况下,项目主要的生态影响是餐饮废水、噪声和垃圾对附近城市生态环境的影响。进入猎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不会对珠江前航道水生生态造成影响;餐饮垃圾、废油脂由有资质的回收单位进行收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该项目外排污染物无有毒有害物质,经处理后浓度、排放量较小,对生态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因此,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本项目为已有建筑,建设期间没有新增的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大概需时1个月,装修过程主要会产生机械设备的噪声、油漆废气、粉尘和装修剩余废料等污染。根据广州市环保局文件《关于加强广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排污收费工作的通知》(穗环〔2012〕100号)的要求,本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开工前15日内向越秀区环境保护局执法监察大队进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污申报登记。
(1)噪声:主要为餐厅内外装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间歇性人为噪声及电锯切割噪声、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和金属材料的碰击声等。机械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较大。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传到施工场界的值将会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对其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严格控制装修施工时间,严禁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期间作业,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
(2)油漆废气:油漆挥发需要一定时间,受影响的空间方位一般只局限于墙面的附近,对建筑物外的大气环境不会造成很大影响。
(3)装修粉尘:装饰材料的加工过程中将产生少量粉尘,由于在建筑内部,不会对外界造成太大影响。
(4)建筑垃圾:工程完工后,会留有不少废建筑材料。施工单位不能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应按其性质进行分类回收,并妥善处理。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外排污水主要为餐饮废水。
运营期间废水防治措施简述如下(图示):
进入猎德污水处理厂
排入市政管网
隔油隔渣处理
餐饮废水
简要说明:产生的废水为餐饮废水,餐饮废水先经隔油隔渣预处理,使SS、动植物油达标后才能排入市政管网,再进入到猎德污水处理厂。
建设项目排放的餐饮废水总量为26.1 m3/d,约合9526.5t/a。该项目属猎德城市污水处理厂集污范围,餐饮废水经大厦提供的原有三级隔油隔渣池(位于大厦负一层消防中心隔壁)预处理,不与其他餐饮企业共用,(尺寸:3×1.5×1.5m,处理水量为6.75m3/h,每天使用12h,即81m3/d,项目餐饮含油废水总量约为26.1 m3/d,经营时间为12h,最大小时变化系数取1.5,则设计小时最小处理量约为3.26m3/h,小于6.75m3/h),排到市政管道。隔油隔渣池周围地面均采用混凝土地面,下部防渗层需为渗透系数≤10-7厘米/秒的天然材料,或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的其它人工材料,以达到防渗漏的效果,同时,接驳进市政管道的地方需要注意做好防渗漏措施。预处理后出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CODCr≤500 mg/L、BOD5≤300 mg/L、SS≤400 mg/L、动植物油≤100 mg/L),然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输排至猎德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后排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由于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水水质成分相对简单,水量少,经猎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受纳水体――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二、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厨房油烟废气。
1、油烟废气处理情况
根据计算,厨房油烟产生量为1.22t/a,其产生浓度为20mg/m3,建设单位的厨房油烟由运水烟罩收集后,采用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位于厨房内)处理装置过滤、电离、吸附、消毒去味处理后(油烟净化器配套风量应不小于28000m3/h),排入大厦独立使用内置烟道引至38层楼顶排放。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按90%计,则油烟排放浓度≤2.0mg/m3,排放量≤0.122t/a,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大型要求,即:油烟浓度≤2.0mg/m3,去除效率≥90%,具体处理工艺流程见下图:
静电油烟净化(28000 m3/h)
运水烟 罩
达标排放
厨房
油烟
防火阀
风机
内置烟道
图4:项目油烟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2、排烟管尺寸及承载情况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可知,大厦独立使用内置烟道,尺寸为2600mm×820mm,根据《广州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技术指引》,排烟系统设计风速不大于14m/s,考虑到摩擦系数等其它原因,本评价取风速较佳值10m/s进行核算。根据公式Q(m3/h)=v(m/s)×s(m2)×3600s,求得项目独立使用内置烟道的较佳允许通过风量为:Q=10×2.6×0.82×3600=76752m3/h。本项目厨房折合基准炉头14个,油烟废气排放总量为28000m3/h,由此可知,本项目厨房废气排放量小于独立使用内置烟道允许通过风量,即该独立使用内置烟道能够满足项目厨房风量的通过。
3、环境敏感点分析
根据项目四置图现状分析,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1号裙楼二层201单元。项目所在主体建筑为丽丰中心,地上三十八层的商业办公楼,其中地下两层为停车场,地上一至四层为商业楼,五至三十八层为办公楼,相邻楼层一层为大堂,三层为餐饮商铺。项目所在大厦北面隔30m为东风广场住宅小区,南面隔10m为东风东路,东面相邻丽丰中心商铺,隔50m为东风广场住宅小区,西面隔30m为南方电网。且该地区以西北偏北风为主导风向,居民楼位于主导风的侧风向。本项目油烟排放口位于项目大楼38层楼顶,排放口与最近敏感的纵深距离大于30m。
本项目厨房采用清洁能源电源、液化石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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