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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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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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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市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明确用户培训、数据填报、审核报送等工作环节和职责分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制订本方案。
一、采集范围和原则
1.填报学校范围。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它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中小学校(含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工读学校,下同)、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指经登记备案的各类学校)。
各级幼儿园教职工基础信息此次不作采集,由教育部统一从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入。
2.采集对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采集所有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岗专任教师。
采集对象不含离退休教职工、不含来自其它学校或企业的兼职教职工、不含聘用一年以内的代课教师。
3.属地化原则。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本地域内所有学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的工作部署、用户培训、数据填报、审核报送等工作。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域内所有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含省市直属中专和中小学校)和审核报送等工作。
二、数据采集和工具
1.教育部下发信息采集表和采集模板。教育部下发中小学校(含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工读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高等学校4套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基础代码表、教职工基础信息EXCEL采集模板。
2. 教职工填写基础信息采集表。各学校组织教职工填写纸质基础信息采集表,严格按照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和基础代码表要求,规范填报信息。教职工填写完毕后需本人签字确认。部分信息项由学校人事劳资部门填写。学校负责审验全部信息项,确保信息内容真实无误。
3. 学校录入教职工基础信息EXCEL采集模板。学校指定专人将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信息统一汇总录入EXCEL采集模板,形成本校教职工EXCEL数据文件,并经过模板附带的校验功能进行校验,保证所有数据没有错误。教职工个人照片必须是jpg格式,并以身份证号编制照片文件名,由学校统一收集后利用软件中的小工具批量导入。
不具备数据录入条件的学校,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代为完成录入数据环节。
4.自有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的信息采集工作。已建成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的地方和学校,将已有教职工基础信息直接导入到EXCEL采集模板中。若有信息项不全的,应及时组织教职工本人补录,并签字确认。
5.采集工具与资料下载。本次信息采集的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基础代码表、EXCEL采集模板及培训材料均发至各县(区、市)教育局专用收件邮箱。本次使用软件登陆山西省教育厅人事处下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系统登录账号另行发放(注意留存,今后使用)。
系统已为每所学校预置学校名称和学校标识码,每校有唯一EXCEL采集模板,文件名为“10位学校标识码_学校名称_模板名称.xls”。模板不能混用,不能修改文件名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分发本地域内所有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EXCEL采集模板。
三、数据审核报送
1. 学校报送数据。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将校验无误的教职工EXCEL数据文件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2.数据上传入库。采集数据经过网络版数据采集系统入库,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上传所辖地域内所有学校教职工EXCEL数据文件。可按单个学校教职工EXCEL数据文件上传入库,或按同类采集模板将多所学校教职工EXCEL数据文件压缩成ZIP格式后批量上传入库。
3.审核上报入库数据。入库后的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据,需县、地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网络版数据采集系统中逐级审核并上报。审核未经过时,需逐级驳回直至区县,由区县组织学校修改后重新报送、上传入库和审核上报。
四、工作部署和培训
1.市教育局举办全市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培训班,部署采集工作,解读采集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讲解采集模板和网络版数据采集系统的使用方法,分发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网络版数据采集系统账号。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域内所有学校的工作部署和人员培训。工作部署与人员培训须覆盖到每一所学校。
五、工作进度要求
1.10月15日前,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市域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部署和人员培训。
3.10月17日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辖域内所有学校的工作部署和人员培训(含省市直属中专学校和中小学校)。
4.10月25日前,所有学校完成教职工数据采集与报送。
5.10月30日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本地域内教职工数据入库、审核并上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6.11月5日前,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市域内教职工数据审核并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六、技术支持服务
建立市、县两级支持与服务体系。市教育局经过网络建立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支持与服务工作群,为各县(区、市)业务管理和技术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域内此项工作的答疑,遇到困难问题,及时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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