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92020年5月29日文档仅供参考 县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力度,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市安委会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县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经过集中执法和联合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切实维护广
2、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创造良好环境。二、工作目标(一)县、乡两级政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工作机制有效建立,责任得到落实;(二)全县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安全、平稳、有序;(三)杜绝和遏制一般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安全事故;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停产整改率达到100%。三、部门职责(一)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初查,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初审,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负责
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二)商务部门:负责成品油经营场所(加油站、油库)的行政许可初审工作,组织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 (三)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对剧毒化学品的购买和道路运输实行安全行政许可,并监督检查。 (四)质检部门:负责组织打击、取缔、查处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负责危险化学品以及包装物、容器生产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 (五)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医疗废物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六)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水路运
4、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 (七)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取缔无照从事涉及安全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无证从事涉及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 (九)电力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落实对非法生产企业实施停供电措施;四、工作重点(一)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的;(二)未经许可,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试生产未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三)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到期未换证违规生产经营的;(五)未依法进行安
5、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和非法用工;(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七)危险化学品企业压力管道、容器、安全附件超期未检的; (八)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九)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十)非法运输和购买危险化学品行为:主要包括未经许可经公路等运输危险化学品和未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证购买危险化学品行为。(十一)非法经营和储存成品油行为。主要包括无销售成品油和未经许可储存成品油。(十二)其它违反、及安全生产有关法规的行为。五、组织实施第一阶段:摸底排查阶段(5月8日至
6、5月15日)根据本区域危险化学品打非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及乡(镇)、村(居)委会组织及村委会开展摸底排查活动,排查各类线索,摸清本区域的情况;建立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举报制度,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作用,经过举报了解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第二阶段:全面打击阶段(5月16日至6月15日)1、根据摸排和举报的情况,要逐个予以坚决打击和取缔。对出现非法行为的坚决予以重点打击,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单位和个人,该处罚的要处罚到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坚决遏制非法生产经营运输活动失控
7、、蔓延情况出现。2、要突出工作重点,对存在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传统、非法聚集销售突出的重点区域,要明确政府负责人牵头负责,落实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监管的长效机制,严盯死守,防止出现反弹。3、针对各乡镇的”打非”情况,对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严重的重点乡镇,影响较大的区域,由县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打击工作,确保全县”打非”工作取得实效。第三阶段:总结分析阶段(6月15日至6月20日)各乡镇及县直各职能部门要对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分析和总结,吸取好的经验和成功的做法,找出存在的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研究建立危险化学品”打非”工作的长效机制。六、工作要求1、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危险化学品”打非”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部署落实,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危险化学品”打非”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2、各地要认真组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经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浓厚氛围。3、各乡镇”打非”办公室及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本通知要求,认真总结经验,要将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分析总结情况的书面材料于6月20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将对全县危险化学品”打非”情况予以通报。县安全工作委员会 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