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一、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 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 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 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3、监理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且具有完整的 监理资料,并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 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 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 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
2、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 字;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 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6、节能建筑满足设计要求(包括节能材料、施工工艺);7、住宅采暖系统按分户设计与计量;8、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并已交纳各项税费;9、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0、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 并出具认可文件;11、有公安、消防、环保、供暖、供气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 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13、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经监督工程 师和监督机构负责
3、人审核签字。二、单位工程验收程序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申请 工程竣工验收。监理单位要在工程竣工报告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 见;2、项目管理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施工验收要求的 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其它方面的专 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3、项目管理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 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4、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1)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 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中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的情况;(2) 审阅建设、
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3) 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及工程项目完成情况;(4) 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 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 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 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 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提交的文件资料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竣工报告;4、监理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评估
5、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及完整的 监理资料;5、勘察、设计单位签署的质量检查报告;6、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证书;8、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9、公安消防、环保、供暖、供气等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或准许 使用文件;10、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 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的相关资料和文件;1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12、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1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4、国家、省、市法规、规章和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提交的其它资料和文件。四、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1、竣工验收备案表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5、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6、城建档案馆签发的交工技术档案预审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