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农用地转用和建设项目征用土地以及建设用地预审
(办理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审批责任单位:
征地管理处
审批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国家主席第8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令256号)
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审批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
审批步骤: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令256号)
2、市政府批准征(占)地批文(复印件)(依据同上)
3.、规划用地许可证》附件和附图(原件)(依据同上)
4、与《规划用地许可证》附图同比例尺的地形图四份(依据同上)
5、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依据同上)
6、工程进度计划(依据同上)
7、计划任务结转单(当年批准征(占)地的免)(依据同上)
注:报送材料份数:除“同比例尺的地形图”四份外,其他文字和图件材料各1份。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初审:
标准: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复审:
标准:同初审标准。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审批:
标准:材料齐全,初审、复审合格。
时限:为1个工作日完成;
五、告知:
工作标准:
1、及时通知申办人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
2、制发文书完整、准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件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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