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生产线外包协议
委托方(甲方):安捷资讯科技(苏州)有限企业
地 址:苏州高新区前桥路2号
受托方 (乙方) :苏州成诚人力资源有限企业
地 址:苏州高新区马涧路875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生产线外包服务事项,经友好协商到达协议如下:
一、 工作内容
1. 乙方同意依甲方之需求提供生产线外包服务,详细内容如甲方订单所载,但 甲方可随时调整。(订单所示之服务是指:有关成品组装,测试及包装等方面生产服务)。
2. 甲方提供服务所需原材料给乙方,服务采用分批形式,即每批服务,由乙方在接到甲方告知后24小时内完毕服务,告知形式不限于电话、传真、口头、书面方式。但详细服务期限和服务数量仍应在每次订单中由双方共同确定,如甲方生产进度有变化,可对服务期限和服务数量作对应调整,乙方应按甲方规定进行调整。
3. 甲方订购生产线外包服务时,应对订单操作,乙方对于甲方订单之所有或一部均不得拒绝;在乙方未提供服务之前,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取消该次订单,且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 乙方在服务期间应充足保证外包产线人员充足,不低于1000人,如遇外包人员离旷职,则乙方有义务在第一时间补充人力,防止导致甲方损失。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工作环境。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提供服务人员学习甲方工作制度及有关工作规范规定;有权规定协作员工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考勤制度。
3)乙方应对其员工进行入职健康检查,保证无职业病、传染病等影响双方合作或甲方员工健康疾病,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规定退回;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补充新服务人员。
4)甲方向乙方人员免费提供工作物品如识别卡、工作服/鞋等,乙方人员离职时需返还,如有遗失按照报价中双方约定价格进行扣款,此部分费用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
5)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员工管理与生产等,并向乙方员工提供本单位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技术、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并免费提供所需防护用品。
6)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经营需要,随时将服务人员退回乙方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7)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且乙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提供服务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调回或任何更换提供服务员工。如乙方确有需要替代并经甲方同意,乙方应服从甲方判断,与否需要先前人员和替代人员一起参与本项目过渡期及过渡期间,以便替代人员熟悉工作和保证任务自身延续性。在此期间,甲方将按照约定每人1000元招工费支付给乙方;
注:1000人招工费,先由乙方垫付,合计1000*1000=1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该费用甲方于三个月后一次性全额支付到乙方账户。
户名:苏州成诚人力资源有限企业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企业苏州枫桥支行
账号:0660
2)有义务配合甲方对其提供服务员工进行平常管理,包括监督员工履行甲方保密协议;如发生协作人员违反保密协议事宜,乙方须付连带责任,对甲方导致损失进行赔偿。
3)乙方提供服务员工在提供服务期间私自中途离开,导致损失,由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4)有责任督促与协助甲方规定其提供服务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做到:
(a)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
(b)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
(c)认真完毕甲方布置工作,配合甲方整体管理;
(d)不得使用未经许可网络渠道或软件。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与项目有关任何信息带出甲方工作场所。
5)乙方承诺并保证持续具有从事本协议约定事项资质和人员等。如乙方发生任何破产、清算或其他经营状态恶化情形,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责任。
6)乙方承诺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协作人员薪资,并缴纳保险;乙方提供服务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或派遣关系,其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若甲方由此遭受任何损失(包括当不限于甲方因此应诉所产生诉讼费、律师费、任何赔偿金、赔偿金等),乙方应负责赔偿。
7) 乙方提供服务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工伤、患病、非因工负伤或孕、产、哺乳,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此类假期服务费用,乙方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安排其他员工接手工作。
8)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充足保证产线人员充足,如遇服务人员离旷职等状况,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及时补充人力,防止导致甲方损失。
三、服务费用
1.甲方根据乙方实际提供服务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计费原则为人民币 18.6
元∕人∕时(不含税),如甲方当地最低工资原则调整时,该计费原则参照前述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后作对应调整,休息日、及平时超过正常工作时间费用皆按此原则计算。如国家法定假日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服务,有关费用由甲方参照国家加班工资三倍原则另行支付。
2.每次服务完毕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记载本次服务内容及时间《服务确认单》,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后方可作为双方计算根据。
3.乙方应于每月结算周期结束后向甲方提供当月服务清单,与甲方人员进行对账,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与每月 20 日前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将于收票并查对无误后在 20 日内付款(如遇双休日,提前至最终一种工作日)
4.服务费用产生税款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后,由乙方支。
四、材料及治∕工具
1.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材料发售或转移作其他用途或以有关或类似物品替代,违者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按照原始材料价值两倍赔偿。
2.甲方提供制工具和设备供乙方使用,对于甲方提供治∕工具必须妥善保管使用。
3.所有材料及甲方提供应乙方治∕工具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随时规定返还。
4.如有第三人就原材料或半成品或工作完毕品主张权利或对甲方提供之治∕工具有损毁,乙方有义务立即告知甲方。
五、转委托
1.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揽本协议项下任何义务转委托第三人;确有必要另行委托,由双方协商决定。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委托第三人,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该次订单总金额50%违约金,同步对第三人工作及因此导致甲方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由此带来停线、品质等问题)。
3.上述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
六、违约责任
1.除有尤其约定外,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约定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且乙方应每次向甲方支付相称于该次订单总价款5%违约金。
2.本协议期间内,乙方及其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乙方人员若对甲方导致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人员人身、财产损失及甲方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3.本协议中任何乙方应付之违约金、罚金、损害赔偿金等甲方均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局限性部分乙方应予补足。
七、保密条款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有关文献、技术资料、成果、数据等等以任何形式,在任何时间使用,告知或透露给第三方。
八、 协议期限
1.协议有效期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双方可于合约期满前一种月就续约事宜进行协商。
2.甲乙双方提前终止或变更合作时,应提前一种月书面告知对方,变更或终止合作期间,服务费用按照乙方实际提供服务据实结算。
九、乙方保证其服务过程所运用材料、工具和技术并无侵害第三人知识产权及有关权利。
十、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地震、大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法令变更等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应立即告知另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双方可根据实际状况重新约定履约事项,部分或完全免除违约责任。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对本协议修改及增减,均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共同遵守。
3.甲乙双方合作期间采购订单、报价单及双方签认有关文献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有关本协议引起纠纷,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壹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月 日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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