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2014045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留庆新横街住宅综合楼新 建荔湾区黄沙大道留庆新横街10-20号广州羊城铁路集团羊城铁路总公司
广州市南岭铁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约200020
2491115859871024985.251.825大坦沙西航道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穗规建发字(2000)第454号240
项目名称: 广州市文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仓库)
建设单位(盖章):广州市文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6
三、环境质量状况 10
四、评价适用标准 14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6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22
七、环境影响分析 23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28
九、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性分析 29
十、结论与建议 3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建设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广州市文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仓库)
建设单位
广州市文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骆艺文
联 系 人
郭惠谊
通讯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花港大道71号
联系电话
13632230312
传 真
邮政编码
510820
建设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花港大道71号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R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G5990 其他仓储业
占地面积
(m2)
2135.70
建筑面积
(m2)
10374.10
扩建总投资
(万元)
12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0
扩建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7%
评价经费
(万元)
预计投产日期
2016年2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工程内容
(1)原有工程内容
广州市文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花港大道71号,是一家从事生产、加工汽车关键零部件并销售自主生产产品的现代化生产企业。广州市文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原有工程于2006年7月7日获得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批文号为花环监字[2006]第192号。根据批文,原有工程批复内容为:占地面积为29413.60 m2,建筑面积为35000 m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人民币,包括2幢3层厂房、2幢6层宿舍楼、1幢5层办公室。
根据现场勘探,广州市文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现有建筑物包括:2幢3层厂房和2幢6层宿舍楼。其中厂房A出租给发网(广州)电子商务物流中心作为仓储物流使用,其它三幢建筑均空置暂时未投入使用。2幢厂房和2幢宿舍楼均于2011年3月2日通过广州市花都区房屋建筑工程环保验收,建筑物验收审批文号分别为花环建验字(2011)第026号及花环建验字(2011)第027号。
(2)扩建项目内容
广州市文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在原有工程的基础上扩建一栋单体仓库,地上6层地下1层,扩建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4年7月修订)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U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中的仓储类,本项目用于储存汽车零部件,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按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工程规模
(1)占地及建筑规模
扩建项目在原有厂区进行,建设一栋地上6层、地下1层的仓库,占地面积2135.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74.10平方米,其中地上1~6层为成品仓库;地下1层设置发电机房、配电房及停车场等。扩建项目总体建筑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如下表1。
表1 扩建项目建筑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
项目
单位
数值
占地面积
m2
2135.70
居住人数
人
0
总建筑面积
m2
10374.10
其中
计算容积率面积
m2
8129
其中
仓库
m2
8129
机动车停车场面积
m2
1687
机动车泊车位数
个
49
非机动车停车场面积
m2
0
项目扩建前后主要建筑变化情况对比,见表2。
表2 扩建前后主要建筑情况
序号
建筑类别
建筑物规模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备注
1
厂房A
1幢3层
3465 m2
10395 m2
原有
2
厂房B
1幢3层
3465 m2
10395 m2
原有
3
宿舍楼A
1幢6层
591.6 m2
3549.6 m2
原有
4
宿舍楼B
1幢6层
788.8 m2
4732.8 m2
原有
5
仓库
1幢6层
2135.7 m2
10374.1 m2
扩建
(2)主要设备
建设施工期主要使用挖土机、推土机、平地机、镐头机、振捣棒、电锯、电刨、电焊机、运输车及装修时电钻、切割机等若干施工机械。详见表3。
表3 项目施工期主要设备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1
挖土机
55-7型履带式
2(台)
2
推土机
SD13
2(台)
3
平地机
Py180
1(台)
4
镐头机
H1SH5
2(台)
5
运输车
——
5(辆)
6
电锯
ZGS-450
3(把)
7
电焊机
50平方
5(台)
8
电钻
TKS-1500L
5(把)
9
切割机
HY2040
3(台)
扩建项目营运期主要新增一台2000 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设于地下一层发电机房内,使用含硫率低于0.035%的普通柴油作为燃料,备用燃料储存于地下一层的储油间。
(3)用能规模
企业用电从当地供电主线路接线,扩建项目施工期用电量约2000 kWh。
(4)空调通风系统规模
本项目不设中央空调系统。主要通风设施为排风机,制冷系统为分体式空调。
(5)人员规模及工作制度
原有工程有员工5人,均在厂内食宿;扩建项目无新增员工。
年工作约为300天,实行单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
(6)给排水规模
本项目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
施工期用水包括施工人员生活用水及施工用水。项目施工期约为12个月,即2015年2月~2016年1月低。施工人员约50人,均在施工现场工棚食宿。
扩建项目营运期无新增用水,无生产废水及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
扩建后项目总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再经总排放口排入天马河。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项目地理位置
广州市文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花港大道71号,其四至情况:东面为花港大道;南面隔岐山北路为东升机械厂;西面为回天橡胶厂;北面为空地。本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平面布置图及项目环境四至图见附图1~附图4。
2、原有工程生产工艺和工程污染状况
原有工程主要污染源有:员工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
原有工程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水
原有工程外排污水为员工生活污水。原有员工5人,均在在厂内食宿。用水量系数按0.2 m3/人•日计,全年按工作300天计,生活用水为1.0 m3/d,即300 m3/a。排水系数按80%计算,排放量为0.8 m3/d,即240 m3/a,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再经总排放口排入天马河。
类比同类型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原有工程员工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情况如下表4。
表4 原有工程员工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情况
废水量(m3/a)
污染物
产生浓度(mg/L)
产生量
(t/a)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
(t/a)
240
CODCr
300
0.072
250
0.06
BOD5
200
0.048
100
0.024
SS
250
0.060
150
0.036
NH3-N
25
0.006
10
0.0024
动植物油
50
0.012
20
0.0048
(2)废气
原有工程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厨房的油烟废气。项目员工较少,每天厨房油烟废气产量较小,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2.0mg/m3的排放标准,再由排气筒引致楼顶高空排放,对周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原有工程暂未投入生产,主要噪声源为厨房排气风机。根据花都区监测站对厂区四周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其噪声排放声级约为55.3~67.9dB(A),除东面昼间噪声值超标,其它三面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类标准。项目厂界东面花港大道,东面昼间噪声值超标可能与花港大道往来车辆产生的噪声有关。
(4)固体废物
原有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
原有工程产生的生活垃圾量按1.0 kg/天•人计算,则产生量为1.5 t/a,实行袋装化,定点堆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送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3、扩建前项目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汇总
根据原环评工程分析可知,扩建前项目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汇总,见表5。
表5 扩建前项目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汇总表
目名称项
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废气
油烟废气
油烟
少量
少量
废水
生活污水
(240 m3/a)
CODcr
300 mg/L;0.072 t/a
250 mg/L;0.060 t/a
BOD5
200 mg/L;0.048 t/a
100 mg/L;0.024 t/a
NH3-N
25 mg/L;0.006 t/a
10 mg/L;0.004 t/a
SS
250 mg/L;0.060 t/a
150 mg/L;0.036 t/a
动植物油
50 mg/L;0.012 t/a
20 mg/L;0.0048 t/a
固废
员工生
普通生活垃圾
1.5 t/a
0 t/a
4、扩建前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表6 扩建前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表
序号
污染物
环保措施
落实情况
1
生活污水
三级化粪池
达标排放
2
厨房油烟
油烟净化器
3
普通生活垃圾
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5、主要环境问题
目前的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是汽车城道路上行驶车辆产生的噪声、汽车尾气、粉尘污染和周围厂区的废水、废气、噪声等的污染。
项目周围没有明显的电磁辐射、微波、恶臭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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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花都区位于广州市北部,珠江三角洲北缘,地处北纬23°14′57″至23°37′18″,东经112°57′07″至113°28′10″,北回归线横贯境内。东部和东北部与从化市交接,西部与佛山市三水区相连,西南部和佛山市南海区接壤,南部紧靠广州市白云区,北部与清远市毗邻。全区总面积969.12km2。新华位于花都区南部,是花都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对外交往的中心,中共花都区委、区人民政府所在地。
花都区地形呈东北向西南倾斜的长方形。地势北高南低,东高西低,呈阶梯式倾降。北部丘陵绵亘,海拔300-500m之间,属南岭九连山余脉。中部为浅丘台地。南部处于广花平原,最低处海拔5m左右。境内最高峰牙英山,海拔581m。依形态划分,花都地貌有平原、岗地、低丘陵和高丘陵;按形态成因划分,可分12个类型,没有高峻崎岖的山地,也没有低洼的湿地,所有地貌类型均可利用。全境大致为“三山一水六平原”。
矿产资源已探明的有18种,其中储量大、品位高的有石灰石、高岭土、粘土、花岗岩等,开采前景好。
花都区境内河流主要分白坭河、流溪河两大水系。白坭河境内流域面积628.58km2,支流有国泰水、大官坑、新街河。流溪河境内流域面积为196.5km2,支流有网顶河、老山水、高溪河。流域面积在100km2以上的河流有6条:流溪河、天马河、白坭河、国泰河、新街河、芦苞涌。流溪河和芦苞涌都是区域分界河,东部流溪河隔河与从化市及广州市白云区为邻,西部芦苞涌则与三水区隔河相对。除天马河、新街河在花都境内发源,呈扇形分布,自北向南汇流白坭河出境,其余河流均发源于境外。
花都区灾害性天气主要为高温、干旱、暴雨、雾霾。气温波动幅度大,夏季出现异常高温天气,冬季遭遇寒流侵袭。降水时空分布不均,秋冬出现较严重的干旱,4至6月的暴雨和强降水天气导致洪涝灾害发生。全年无热带气旋直接影响。年总降雨量2038.1mm(新华观测站数据);全年降水日数148日;年平均气温22.7℃;年日照时数1783.6h;全年无霜冻。花都区受季风影响明显,降雨量呈现时段集中、局部性强以及旱涝交替出现的特点。降雨量多年平均值1700.3mm,山区多,平原少,自东北向西南递降。降雨量年内分配不均,汛期(4-9月)降雨量占全年的90%。多年平均径流量11亿立方米。丰水年(P=10%)年径流量15.34亿立方米,枯水年(P=90%)年径流量7.12亿立方米。除地面产生径流外,本区尚有流溪河、白坭河、芦苞涌等丰富的过境客水可供利用。白坭河、芦苞涌、新街河下游有潮汐补充。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花都区简况
花都原为花县,1993年撤县建花都市(县级),2000年5月撤市改区。2014年1月8日,花都行政区划正式从“一街七镇”变成“四街六镇”,花都区下辖花城街道、新华街道、新雅街道、秀全街道、狮岭镇、炭步镇、花山镇、赤坭镇、梯面镇、花东镇,全区总面积968 km2。2012年末,全区户籍总人口67.71万人,比上年增长1.2%,其中非农业人口21.72万人,农业人口45.78万人,未落常住户口2062人;家庭户均人数2.99人。花城区是花都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对外交往的中心,中共花都区委、区人民政府所在地,距广州中心城区22 km。
2013年,预计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02.14亿元,同比增长11.3%,增幅较去年同期提高5.2个百分点。完成工业总产值1917.45亿元,同比增长12.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742.54亿元,同比增12.9%。全区汽车产业实现产值1257.5亿元,增长13.4%。1-12月整车累计产值966.45亿元,增长16.6%。全区固定资产投资230.65亿元,同比增长18.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7.82亿元,增长14.0%;公共预算财政收入66.43亿元,增长17.7%;税收总额198.27亿元,同比增长17.4%。
2013学年,全区共有幼儿园105所(其中公办24所),在园幼儿32077人,教职工3545人;公办中小学118所,其中小学84所、初中2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高(完)中9所,在校学生104618人,教职工5724人;民办中小学41所,在校学生60855人,教职工5229人。另外,有公办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31人,教职工8人;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3所(未含技工学校),在校学生7859人;普通高等院校10所,在校学生约11万人;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8所,村(社区)文化技术培训中心187个,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46个。
2013年,花都区拥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69间,政府主办的医疗卫生单位19家。包括:三级综合医院2家、二级甲等医院2家、二级保健院1家、镇级医院(卫生院)9家、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农村卫生站196个(含分站),民营综合医院1家、民营专科医院3家、民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职工医院3家、厂矿、学校医疗所25间、其它社会医疗机构(门诊部及诊所)121家。2013年,平均每千人拥有病床3.83张;2013年11月18日设立花都区秀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穗花编字〔2013〕65号),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花都生态环境优美,拥有“山、水、林、田、花”的自然资源,现有旅游景区(点)18家,其中国家4A级旅游景区3个,国家3A级旅游景区3个;省级旅游度假区2个;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个;省级、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个。国家4A级景区九龙湖森林公园、石头记矿物园、圆玄道观,省级风景名胜区王子山森林公园、芙蓉度假村等闻名遐迩。花都人文底蕴丰厚,孕育了洪秀全、骆秉章等众多德才兼备的俊杰贤士,拥有“中国盘古文化之乡”、“洪秀全故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盘古王诞”等多个名片。
秀全街简况
秀全街(全称:秀全街道办事处)位于花都区中心城区,是花都区4个街道之一。2013年花都区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成立了新的新华街、新雅街、秀全街、花城街四个街道,秀全街于2014年1月8日正式挂牌成立。
秀全街管辖9个村(居),包括乐同村、大埔村、官溪村、九潭村、朱村村、岐山村、马溪村、红棉社区、雅宝社区,东至乐同村与花城街交界、九潭村与新华街交界,南至马溪村与炭步镇、白云区交界,西至独秀岭与炭步镇交界、丫髻岭与赤坭镇交界,北至大?迳水库与狮岭镇交界,辖区总面积54.1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83万,是花都区省级开发区——花都汽车产业基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驻车城大道一号(原汽车城管委会驻地)。
秀全街管辖范围内交通路网发达,南与白云区交界,西与炭步镇交界,距广州、佛山经济中心均只有30分钟车程。辖区有天马河、巴江河纵横穿过,河流干道上的花都港年吞吐能力为30万标准箱和85万吨散货,可同时停泊八艘千吨级货轮,水路通往香港10~12小时(108海里),通往黄浦港4小时(80公里)。广清高速新华/赤坭出口设在辖区主干道——风神大道上,京广高速铁路从辖区穿过,广清城际铁路的建设将进一步加快与周边地区的融合,随着平步大道的建设,将进一步打通至新白云机场的快速通道,花都区第一座公路立交桥——红棉大道跨风神大道立交桥正在建设中,施工中的平步大桥、天马桥也将拉近与城区商业中心的距离。交通路网的“陆海空”立体布局,将实现与广州中心城区、珠江三角洲、京广高铁沿线城市乃至世界中心城市的全面对接。
产业基础雄厚,先进制造业独树一帜。秀全街辖区内的花都汽车产业基地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现正积极申报国家级开发区,秀全街充分依托汽车产业优势,充分发展配套产业,辖区(含汽车产业基地)工业生产总值占花都区的67%,在花都区经济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是花都区经济发展的“火车头”;珠宝产业转型升级。珠宝产业加速向品牌创意、文化旅游转型升级,走出一条生产与创意结合、文化与休闲融合、艺术与娱乐汇合的特色发展之路;文化旅游业方兴未艾。洪秀全故居和圆玄道观等老牌景点加快升级改造,珠宝小镇正在争创国家5A景区,洪秀全故居纪念馆争创国家4A景区工作。
文化底蕴深厚。这里是“天王故里”,是中国近代伟大的太平天国农民运动领袖——洪秀全的故乡,这里有广东首屈一指的道教圣地圆玄道观。2003年至2005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中,辖区马溪村是保存较完整的古村落之一,并被收录到《广州市文物普查汇编》古村落名单之中。
社会服务完善。秀全街以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全面提升行政管理、民生管理、社会管理的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形成了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为载体,探索横向多部门、纵向多层次联动,行政功能与服务功能互补,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服务模式。
教育配套齐全。辖区内有华南理工大学汽车学院、广东省第二师范学院、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广州市华风汽车工业技工学校等5所大中专院校,红棉小学、保利小学、风神小学、九潭中学等4所公立中小学,教育资源丰富,师资力量雄厚,为辖区民众的教育提供优良保障,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文明指数优良。辖区村(居)环境优良,设施完备,人民生活舒适,安居乐业。马溪村干净整洁,祠堂和书舍众多,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村落;大埔村是“天王故里”,同时也是花都区文明村;雅宝社区、红棉社区正积极争创市、区的文明社区,进一步提高辖区文明指数。
三、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建设项目拟选址所在区域环境的功能属性见下表:
表7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
序号
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划及标准
1
水功能区
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及相应陆域保护区范围,项目附近地表水体天马河属Ⅱ类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2
环境空气功能区
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
声环境功能区
3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
是否农田基本保护区
否
5
是否风景名胜区
否
6
是否自然保护区
否
7
是否森林公园
否
8
是否生态功能保护区
否
9
是否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否
10
是否人口密集区
否
11
是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否
12
是否三河、三湖、两控区
两控区
13
是否水库库区
否
14
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是,新华污水处理厂
15
是否属于生态敏感与脆弱区
否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花港大道71号,项目所在地属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评价利用花都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进行评价。监测结果(2014年11月5日~11日)如下表所示,项目环境空气监测布点详见附图5。
表8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统计结果(单位:μg/m3)
监测项目
SO2
NO2
PM10
日均值
7~39
20~66
11~102
(GB3095-2012)二
标准
150
80
150
从上表可知,该区域各项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附图7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图(花都部分),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及相应陆域保护区范围。扩建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量,无生产废水产生。原有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天马河。天马河水质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为了解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现状,利用花都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天马河枯水期水质监测数据进行评价。项目水环境监测布点详见附图5。监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表9 天马河水质监测值 (单位:mg/L,除pH值外)
水质项目
pH
CODcr
BOD5
NH3-N
总磷
DO
监测结果
7.25
22.7
4.12
1.15
0.304
3.63
(GB3838-2002)Ⅱ类标准
6~9
≤15
≤3
≤0.5
≤0.1
≥6
由以上数据看出,监测项目中除了pH值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CODCr、BOD5、氨氮、总磷、DO等指标达不到Ⅱ类水质标准,说明天马河水质已受到一定程度的有机污染。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属3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噪声测量方法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有关规定进行,测量仪器选用HY-105型积分声级计直接测量每一点Leq值,选取等效连续A声级作为评价量,监测项目厂区四周昼间及夜间的噪声值。本评价利用花都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噪声质量现状监测数据进行评价,监测结果(2014年10月11日)如下表所示,监测布点图详见附图6。
表10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单位:dB(A))
编号
时间
N1
N2
N3
N4
(GB3096-2008)
3类标准
昼间(Leq)
67.9
63.1
56.1
55.3
65
夜间(Leq)
52.8
47.2
45.4
44.3
55
监测结果可知:各测点的噪声值范围为昼间55.3~67.9 dB(A) 、夜间44.3~52.8 dB(A),东面昼间噪声值超标,其它三面昼间及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项目东面为花港大道,东面昼间噪声值超标可能与往来车辆产生的噪声有关。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1、水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评价范围内地表水的水环境质量现状不因本建设项目的建设而明显恶化。
2、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建设项目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符合环境功能区的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声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本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尽量减少外部环境及项目内部的不良干扰及影响,使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类标准。
4、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汽车城工业园内,项目周边主要为工厂企业。主要的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及图1。
表1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
序号
对象
性质
与项目相对方位
与项目厂界最近距离(m)
保护目标
1
岐山村
居住
东面
377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
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
学校
南面
549
3
马溪村
居
南面
594
4
水晶花园小区
居住
北面
230
图1 环境保护目标示意图
- 13 -
四、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详见表12。
表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
污染物名称
pH
CODcr
BOD5
NH3-N
总磷
溶解氧
Ⅱ类标准(mg/L)
6-9
≤15
≤3
≤0.5
≤0.1
≥6
2、环境空气质量执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详见表13。
表1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序号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二级标准(μg/m3)
1
二氧化硫(SO2)
年平均
60
24小时平均
150
2
二氧化氮(NO2)
年平均
40
24小时平均
80
3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
年平均
70
24小时平均
150
3、声环境执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详见表14。
表1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
类 别
昼间(6:00~22:00)
夜间(22:00~6:00)
3
65 dB(A)
55 dB(A)
污染物排放标准
1、项目选址位于新华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项目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具体见下表15。
表15 本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标准 单位:mg/L
污染物
CODcr
BOD5
NH3-N
SS
动植物油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00
≤300
——
≤400
≤100
2、项目备用发电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详见表16。
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16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序号
污染物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限值(mg/m3)
排气筒高度(m)
二级
1
SO2
500
15
2.1
0.40
2
NOx
120
15
0.64
0.12
3
颗粒物
120
15
2.9
1.0
项目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见表17。
表17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规模
中型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2.0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
75
3、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详见表18。
表1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类 别
昼间(6:00~22:00)
夜 间(22:00~6:00)
3类
65 dB(A)
55 dB(A)
总量控制标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十二五”期间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CODcr)、二氧化硫(SO2)、氨氮(NH3-N)及氮氧化物(NOX)。
(1)扩建项目
CODcr:0.00 t/a, NH3-N:0.00 t/a。
(2)扩建后总量
CODcr:0.060 t/a, NH3-N:0.0024 t/a。
项目所在地的市政管网已建成,本项目污水可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其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新华污水处理厂,无需申请。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扩建项目工艺流程与扩建前不变,见图2。
图2 建筑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主要产污环节:
(1)施工期:
① 场地平整:平整过程主要产生扬尘(G1)、弃土(S1)以及平地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气(G2)、噪声(N1)等。
② 基础工程:地基开挖和建筑过程主要产生基坑、打钻等废水(W1)、扬尘(G1)、弃土(S1)、建筑垃圾(S2)、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G2)以及挖土机等机械设备产生噪声(N1)等。
③ 主体工程:主要产生沙石冲洗、道路养护等施工废水(W1)、扬尘(G1)、弃土(S1)、建筑垃圾(S2)、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G2)以及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N1)等。
④ 装饰工程:主要产生扬尘(G1)、建筑垃圾(S2)、废包装材料(S3)以及电锯、电钻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N1)等。
⑤ 安装工程:主要产生废包装材料(S3)以及电焊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N1)等。
(2)营运期:
本项目为仓储,用于储存汽车零部件,营运期主要污染源为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废气(G3)以及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N2),无新增废水及固废等产生。
扩建后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包括:员工生活污水(W2)、备用发电机废气(G3)、厨房油烟废气(G4)、生活垃圾(S4)以及备用发电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N2)。
主要污染工序:
(一)施工期
1、水污染源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1)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的生产场地废污水主要包括建筑基坑废水、打桩废水、砂石料冲洗水、混凝土工程养护废水等。根据有关工程施工废水的实测资料,建筑基坑废水、打桩废水、砂石料冲洗废水的SS浓度约7000~12000 mg/L、混凝土路面养护废水的SS浓度约在2000 mg/L左右,另外,施工场地初期雨水中也含大量的悬浮物颗粒物,施工场地生产废水量与气候条件、地质情况等因素有关,无法定量分析。
上述废水均以悬浮物污染为主,且悬浮物主要是泥沙类物质,属于大颗粒不溶性的无机物颗粒,经一定时间沉降,悬浮物可以得到去除,废水可以循环利用。
故建筑施工场地应设置沉砂池设施,将施工场地产生的生产废水进行拦截沉淀,上清液回用作为施工区内的料场道路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用水利用,不外排入水体及市政污水管网。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H、动植物油等。施工期间高峰期施工人数预计50人,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粤水规[2007]13号),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按0.15 m3/人•d计,则施工期生活用水量为7.5 m3/d;排污系数按0.8计,则项目施工期间生活污水日产生量为6.0 m3/d。项目施工期(12个月)生活用水总量为2737.5 m3,生活污水总产生量为2190 m3。类比同类型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浓度,该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和污染负荷见表19。
表19 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情况
废水量(m3)
污染物
产生浓度(mg/L)
产生量
(t/a)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
(t/a)
2190
CODCr
300
0.657
250
0.548
BOD5
200
0.438
1
0
0.219
SS
250
0.548
150
0.329
NH3-N
25
0.055
10
0.022
动植物油
50
0.110
20
0.044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再经总排放口排入天马河。
(2)大气污染源
① 施工扬尘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为施工扬尘,产生扬尘的来源:地表的平整、开挖、回填、钻孔产生的扬尘,土方和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堆砌等过程产生的扬尘,干燥有风的天气,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内和裸露施工面表面行驶产生的扬尘等。
参考对其他同类型工程现场的扬尘实地监测结果,TSP产生系数为0.01~0.05 mg/m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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