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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中诚国际经济技术担保有限公司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讨论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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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中诚国际经济技术担保有限公司 可行性报告(讨论稿) 目 录 前言 4 第一章 背景分析 5 一、世界各国和地区信用担保体系分析 5 (一)世界各国和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总体情况 5 (二)各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基本程序和通行作法 5 (三)世界各国工程担保发展概况 7 二、中国担保业发展现状分析 10 (一)我国信用担保业的发展现状及特征 10 (二)我国信用担保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5 (三)我国信用担保业的发展趋势 15 (四)我国的工程担保市场现状 17 三、中国资本市场概况 17 (一)股票市场 18 (二)债券市场 18 (三)风险投资市场 19 第二章 可行性分析 19 四、中部六省信用担保市场分析 19 (一)中部崛起给中部带来全新的发展机遇 19 (二)中部担保市场现状分析 20 (三)中部担保市场潜力分析 23 五、**公司设立中诚担保的必要性 24 (一)**公司向商业化转型的需要 24 (二)促进**公司资本市场业务发展的需要 24 (三)支持中部崛起、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25 六、**公司设立中诚担保的可行性 25 (一)政策支持 25 (二)中部崛起的机遇 26 (三)具备发展担保业的先天条件 26 (四)经济效益良好 27 (五)社会环境有利 27 第三章 设立方案 27 七、公司注册 27 八、公司机构 29 (一)公司治理结构 29 (二)决策机构 29 (三)风险控制机构 29 九、业务设计 30 (一)融资担保 30 (二)工程担保 33 (三)担保投资 35 (四)其他担保业务 35 十、公司内部管理 35 (一)公司组织结构 35 (二)岗位职责设计 36 (三)公司人员安排 39 (四)人力资源管理及薪酬设计 40 (五)公司主要管理制度及企业文化 41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 41 十一、风险管理与控制 42 (一)风险管理应当采取的措施 42 (二)风险管理体系 42 (三)主要的风险管理 45 第四章 公司经营与发展战略 52 十二、发展目标 52 十三、总体战略 52 十四、战略联盟 53 (一)加强与银行的合作 53 (二)加强与各级政府的合作 54 (三)高度重视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 55 (四)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 56 第五章 财务分析 57 十五、财务预测 57 (一)预测的原则和依据 57 (二)各类参数 57 (三)盈利预测(见预测利润表和预测现金流量表) 62 第六章 风险分析与对策 63 十六、目前信用担保公司面临的风险 63 (一)信用风险 63 (二)信用担保公司与协作银行的合作风险 64 (三)政策风险 64 (四)法律风险 64 (五)竞争风险 65 (六)代偿风险 65 (七)工程担保市场风险 65 第七章 结论与建议 66 相关附件: 68 附件一 全国十大最具影响力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68 附件二 担保品种案例精选 72 附件三 国内注册资本在5亿元以上的担保公司名录 84 附件四 中部六省担保公司的特色 86 附件五 在河南省登记注册的部分担保公司名录 89 附件六 某商业银行保证业务反担保基本条件及费率 91 附件七 盈利预测及效益分析表 92 附件八 保函费率表 93 前言 2006年新年伊始,在战胜了各种挑战、提前一年完成了国务院下达的现金回收任务之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确定了“以实现金融控股公司为长远发展目标,以构建多元化发展平台为起点,稳步推进战略转型”的发展思路。 自此,**公司进入了向商业化转型的重大历史时期。 自1998年开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和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引导下,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数量迅速增加,原有的担保机构不断增资扩股;担保业务品种日益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信用担保业已经成为一个初具规模、极具潜力的朝阳行业。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公司拟成立中诚国际经济技术担保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中诚公司”)。2006年6月,郑州紫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紫微公司”)接受**公司郑州办事处(以下简称“郑州**公司”)的委托,协助郑州**公司撰写《设立中诚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通过对国内外担保业的对比分析表明,中国担保市场存在如下特征:中小企业有着强烈的成长愿望,其最大的需求是对资金的需求,但是,信用环境的改善,并非一日之功,因此,融资担保市场的兴旺将持续很长时间;随着中国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国的风险投资业将迎来大发展时代,因而,通过担保进行“风险投资”将是担保公司最具潜力的业务之一;新《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促使企业债券担保的市场化,为担保公司带来新的市场;中国的工程担保市场刚刚起步,但一定是未来中国担保市场的主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担保公司和风险投资、金融租赁、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是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的保障。 企业的繁荣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发展,而区域经济的发展反过来也会促进企业发展。中部崛起,是党中央继实施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战略后,作出的事关现代化建设全局的又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中诚公司立足河南,面向中部,是**公司贯彻落实中部崛起战略的重要举措。 担保业的巨大潜力、中部崛起的历史机遇,可以预见,**公司的金融控股之梦将始于中诚担保公司! 第一章 背景分析 在担保业发展相当成熟的美国,有鲜明的两种担保机构。一是专门为妇女、少数民族等弱势群体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担保支持,由美国联邦小企业局出资,通过各社区的银行发放贷款,每笔的贷款量也比较小;二是商业担保机构,规模都比较大,每笔业务量也很大,主要业务集中在以工程担保为代表的合同担保、以企业发债担保为代表的金融衍生产品担保等领域。相对于融资担保而言,这些担保业务的风险要小。 一、世界各国和地区信用担保体系分析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世界各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行作法,是各国政府综合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和宏观经济调控措施的成功典范,是变行政干预为政策引导的有效方式,是重塑银企关系、强化信用观念、化解金融风险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等的重要手段。 (一)世界各国和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总体情况 世界已有约10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起自己的信用担保体系,成为一种扩大中 小企业融资的长期通行模式。最早开始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国家是日本,1937年就成立了地方性的东京都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1958年成立全国性的日本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和全国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联合会,形成了中央与地方共担风险、担保与再担保(保险)相结合的全国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其次是美国、德国和加拿大,分别于1953年、1954年和1961年开始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我国的台湾和香港也分别于1974年和1998年开始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世界五大洲都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 在欧洲,欧盟为促进成员国之间的融合、创造就业机会和刺激民间投资,于1994年成立了欧洲投资基金(EIT),并在15个成员国选择25个商业银行作为协作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在美洲,已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国家也于1996年开始交流各国实践经验并研究区域性合作问题。 (二)各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基本程序和通行作法     1、各个国家和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基本类型 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因国情不同,其运作方式多种多样,运作主体既有政府部门、也有协会、公司和专门银行等。但是,他们的共同特征有三个:一是政府出资、资助和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二是担保体系和机构绝大部分由政府负责,中小企业的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三是都没有专门从事中小企业担保的商业性担保公司。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由于资金运作方式、操作主体和目的的不同,其模式和类型也有所不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按实施主体分为两类:    (1)政府直接操作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其特征是:由政府专门的行政机构负责操作,大部分直接由负责中小企业的政府部门操作,也有的在主管中小企业的部门中专设一个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部门。采取此类体系的国家和地区有:美国(联邦中小企业管理局)、加拿大(联邦工业部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局)、英国(贸工部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办公室)、香港(特区政府工业署与出口信用管理局)等。       (2)市场公开操作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其特征是:设立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法人实体进行操作,政府部门不能直接从事和干涉具体担保业务。采取此类体系的国家和地区有:日本(日本中小企业信用保险中央公库和52个区域性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台湾地区(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德国(区域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公司)、法国(国家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意大利(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奥地利(国家担保银行)、中国(省级再担保机构与城市担保机构)等。 2、各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基本操作程序:     (1)政府直接操作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操作程序。 银行向政府机构申请作为协作银行;政府机构批准申请并给予授信额度;在 额度内由银行自主决定担保贷款;银行发放担保贷款后将收取的担保费上缴政府机构;发生不能清偿时,协作银行向政府机构申请补偿;政府部门经审查后按规定比例补偿。     (2)市场公开操作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操作程序。银行向政府机构申请作为协作银行;担保机构将担保资金存入协作银行或央行指定的银行;银行收到企业贷款申请认为需要担保时,由企业向担保机构申请担保;担保机构同意出具保函并收取担保费;发生不能清偿时,担保机构经审查后按规定比例直接补偿银行。如有再担保机构(信用保险机构)则由担保机构申请再担保(保险)        3、各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通行作法:     (1)担保资金预算:一般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编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预算。担保资金纳入政府年度预算额度最多国家是:美国(每年2亿美元)、日本。     (2)担保放大倍数:担保资金(或承诺保证)的放大倍数一般在10倍左右。担保放大倍数最高的是日本(60倍)、美国(50倍)。     (3)担保机构和协作银行承担责任比例:担保机构一般承担70%,其余部分由协作银行承担。担保机构承担责任比例,如法国是50%、日本是50—80%、德国是50—80%、美国是80%、加拿大是85%。     (4)担保贷款期限:多数国家都是以对中小企业的长期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所以担保期限较长,一般都在2年以上,最长的是美国(17年),最短的是中国(3个月至半年)。     (5)担保收费:多数国家一般为1%左右,最高的是美国(4%左右)、加拿大(3%),最低的是法国(0.6%)、中国及台湾地区、香港特区(0.5%左右)。     (6)担保贷款限额:一般都有最高限额,如美国为75—100万美元、加拿大为25万加元。     (7)协作银行:大多数国家都规定了协作银行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条件和要求。协作银行最多的是美国(8000家)、加拿大(1500家)。     (8)担保风险控制:政府直接操作型一般采取事后管理,通过对协作银行实施授信管理来控制风险,但是,操作难度较大。市场公开操作型一般采取事前管理,以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来控制风险。 (三)世界各国工程担保发展概况 保证担保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是很常见的一种规避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特别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得到了极为普遍的应用。这是因为建筑业的生产特征具有对履约信用的高度依赖性。建设工程承发包的一般方式都是先签合同、后建房子,先有合同、后有商品,并且履约周期长、涉及合同金额巨大、风险因素复杂。正因为这样,工程保成为保证担保业的主要市场。世界各国及地区的工程担保制度各有特点,没有统一模式。 国际惯例的工程担保的保证人是接受金融监管的金融机构。可能是银行,也可能是经营担保业务的保险公司。在美国,虽然担保业被纳入保险业加以监管,但其本质是注册公司制的保证担保,即担保机构需申请经营担保业务的专门执照,并接受专门的金融监管。这是一种非常值得注意的模式。 1、欧洲的工程担保市场 工程担保发源于欧洲。在欧洲,建设工程承发包中要求承包商提供担保已形成一种惯例,公共投资项目和私人投资项目都对工程担保有极大的需求,在担保方式上二者也不存在很大的区别。担保市场的主要的承保人为银行,约有90%的市场占有率,然后就是保险公司,但个别国家,如丹麦则是以专业从事担保业务的保险公司为主体。欧洲一般采用低保额保函,如履约担保的保额通常为5—10%,因对工程进展不同阶段的不同责任进行担保而分别有: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维修担保、保留金担保等。欧洲在传统上采用有条件保函,但无条件保函目前更为流行。工程界一直在推动采用有条件担保方式,但无条件保函更多的得到业主和银行的支持。同时,欧盟及一些欧洲国家的政府正在对美国的高保额有条件的保证担保进行研究,考虑在公共投资项目中加以采纳的可能性。 2、美国的工程担保市场 工程担保制度是保证担保与建筑业发展到较高阶段相结合的产物。19世纪晚期,美国建筑业进入迅猛发展时期,公共工程任务的开支大约占到联邦预算的20%以上。当时,成为承包商不需要任何特殊的教育和经验背景,组建公司的成本也很低,所以大量不够资格的建筑公司在巨大的联邦工程预算出台以后,通过低价竞争获得了业务,结果大量工人工资、材料供应商、分包商的工程款得不到支付,公共工程失败的比率急剧上升,支付义务以及劣质工程留给了政府。     为了促进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1894年,美国国会通过“赫德法案”,要求所有公共工程必须实行保证担保。1935年,为最大限度地免除政府的责任,保证公共工程的及时完工和使用,“米勒法案”取代了“赫德法案”。“米勒法案”提出用向保证担保索赔的权利取代公共工程的留置权利,还要求所有参与联邦工程建造的主承包商,必须投保以保证该承包商履约并按时付款给材料供应商和工人。     100多年来,工程担保以其特有的方式,保证了美国建筑业快速健康的发展。目前美国保证担保业是一个年营业收入达到20多亿美元的行业,保证担保业务有2/3来自工程担保。 美国是全世界最早也是最大的保证担保市场,从1894年联邦公共工程运做保证担保,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在全世界35亿美元的保证费收入中,美国占60%以上,可见美国工程担保应用之广泛。   国际土木工程界的“宪法”——《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FIDIC条款)的制定者,也就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在《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南》(1989年版)中指出:持有保证担保书的业主不能要求保证担保人支付一笔金额—业主只能要求完成合同。换而言之,如果出现委托保证担保人(承包商)违约,保证担保人不是赔偿一笔钱,而是必须首先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各项条件履约,而不是简单地赔一笔款,从而更大程度地、更全面地保护了受益人(业主)的利益,因为业主花钱买的是工程产品,而不是耗费大量精力后买回赔款。这也是在美国工程担保的保函一般由专业化的保证担保公司出具而并非是保险公司等机构出具的原因所在。   美国对保证担保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在美国境内从事保证担保业务的公司,必须经美国财政部评估、批准,且每年都要进行复核验收,并于7月1日公布合格者名单,业内称T名单。此外,在各个州进行保证担保业务,还必须经所在州政府的批准。根据美国财政部发布的资料,截止到1999年12月23日,T名单上列有301家担保公司,资格有效期自1999年7月1日至2000年7月1日;各担保公司单笔合同担保的最高限额从14.2亿美元到16.6万美元不等,这个单笔最高限额是根据保证担保公司的法定公积的10%限定的,超过限额的项目,必须由T名单内的保证担保公司联合担保或由再保险商再保险。   目前,在美国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的专业保证担保公司、保险公司中,单笔最高限额在10亿美元以上的有2家,1亿美元以上的有29家,1000万美元以上的有110家,100万美元以上的有128家,100万美元以下的有32家。根据美国的法律,禁止银行从事保证担保业务。      3、其他地区的工程担保市场 拉丁美洲对公共投资项目也普遍实行了强制性的保证担保制度,主要承保机构也为专业保证担保机构,通常采用有条件的保函,这些都与北美市场相似。但一般采用低保额,保额通常为10—20%,担保品种包括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付款担保、维修担保等。     在亚太地区,除日本和韩国之外的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担保市场特征与欧洲类似,都主要采用保额比率为5—10%的低保额的保证担保,且多为无条件方式,主要由银行承保。但由于亚洲金融危机使银行业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保险公司正在借此机会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 在日本和韩国,传统上实行的是替补承包商保证担保制度,即,保证人不是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而是另一个具有实施施工能力的承包商企业,通常为未中标的承包商,它的特征是由竞争者来提供担保。另外,在要求替补承包商的同时,还要求金融性的担保保函。这在日本是强制性预付款担保制度,承保人为政府批准的专门的预付款担保机构;在韩国,则实行的是一种10—20%的罚没性保函,承保人主要是分员制的建筑业联合基金。从1996年起,日本在公共投资项目中废除了替补承包商担保模式,转而采用保证金担保方式,且可用同等金额的有价证券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代替,所以,以保险公司为主要承保人的保证担保市场得到了极大的发展;韩国从1997年起引入了美式的履约担保,作为替补承包商担保和金钱性担保之外的另一种担保方式,与10—20%的罚没性保函不同,履约担保保额通常在30%以上。韩国政府目前正在对公共投资项目中以强制性的履约担保取代传统的替补承包商保证担保进行研究,同时也敦促保险公司为此做好承保准备。此外,韩国则还有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维修担保等担保品种。 二、中国担保业发展现状分析 1992年我国首次出现担保企业。自1998年开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简称担保机构)发展迅速,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我国信用担保业的发展现状及特征 1、我国信用担保行业的发展现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信用担保的需求日益增长,加之各级政府的积极推动,我国担保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局面。1997年中国的担保机构只有20余家,2000年专业担保机构有102家,截至2004年8月1日,注册并集中收录在册的担保机构是3717家。见下图1。商业担保贷款总额不断上升,占总贷款总额比例也在不断升高。见下图2。 担保公司的数量 图1: 商业担保贷款总额 复合增长率42.1% 图2: 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 2、我国信用担保业的特征: 我国信用担保业主要呈现出以下四个特征。 (1)担保行业加速发展,担保机构迅猛增长。 行业发展现状参见上文内容。 担保机构迅猛增长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政府的推动。几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为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人住房置业等一些领域的发展,采取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方式,以财政资金来源为支撑、主要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机构在全国各地普遍设立。 第二、随着担保市场需求的扩大,信用担保的发展前景日益显现,社会上形成了一股担保“热”,各类社会资金纷纷进入担保市场,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担保机构大量涌现。 第三、担保行业至今没有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加之行业管理缺位,导致行业进入门槛低,客观上为担保机构的迅猛增长提供了条件和空间。 (2)担保环境逐步改善。 第一、在信用环境方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连续作出重大部署,党的十六大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战略任务。十六届三中全会更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并明确提出要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按照中央的精神,各地、各部门在诚信宣传教育、加强信用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全社会信用意识有所增强,信用环境得到一定改善。 第二、在法律环境方面,我国初步建立了以《合同法》、《民法》为基本法,《担保法》为核心,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司法解释》为补充的担保法律体系。目前,与《担保法》密切相关的中国第一部《物权法》已经全国人大审议,草案已公开发布,有望近期正式出台。 第三、在政策环境方面,为规范担保行为,促进行业发展,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相继颁布实施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2004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关于继续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规范担保行为、加强风险管理的同时,改善了担保行业的从业环境,拓宽了展业空间,促进了担保行业的发展。 备受关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很快就会出台。该《办法》的起草工作已经完成,目前正在征求专家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办法》将对担保机构的行业监管与自律、市场准入资质、设立与推出制度、财务内控制度、风险防范和损失分担机制等作出规定。 有关信用担保公司的政策法规明细表 表一 部门 规范性文件 主要内容 原国家经贸委 1999年6月,《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 鼓励、扶持信用担保行业,土地使用权、经营性及非经营性国有不动产均可作为出资,担保种类主要是银行贷款担保;不涉及监管。 2001年2月,《关于建立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1999年11月,《关于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以行业扶持为主,不涉及监管和业务品种。 国家税务总局 2001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政部 2001年2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关注风险控制和损失补偿,但仅限于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业务品种限于中小企业融资(包括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担保。 2003年7月,《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务管理和政策支持若干问题的通知》 2005年《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2006年1月1日起实行 建设部 《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 推动在建筑市场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关注的是工程、建筑、房地产相关的担保品种,其他品种不涉及;也不涉及监管。 2004年8月,《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 2005年5月《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 人民银行、财政部、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03年11月,《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基金属于财政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和业务范围有严格限定。 发改委 2005年7月,《关于跨省区域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在大规模信用担保公司的监管,主要是市场准入审批,业务品种包括信用担保、融资担保、履约担保和再担保。 (3)担保领域多元化、业务经营专业化。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成立的担保机构多数都以运营政策性担保业务为主,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下岗职工再就业融资担保、政府融资担保、住房置业担保等,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在体系和规模上已形成基本格局。据调查统计,目前国内开展中小企业担保的机构为1200家,占担保机构总数的32.28%。 另一方面,近几年来源于市场发展的担保需求迅速增长,如商贸领域、建筑工程领域以及环保、海事、诉讼、租赁、金融领域等,为担保机构的商业化运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与此同时,不同市场领域对信用担保的不同需求特征,也促进了担保机构的专业化经营,目前国内已有部分担保机构加快业务创新速度,向商业市场拓展,并向资本市场、金融产品延伸,呈现出业务领域多元化、担保品种多样化的局面。 统计表明,目前全国从事住房置业的担保机构约有 200家,占整个机构总数的5.38%;从事专业进出口的担保机构有40家,占总数的1.08%;从事个人信用担保的有455家,占总数的12.24%;从事租赁担保的有412家,占总数的11%;从事房地产担保的有355家,占总数的9.55%;从事合同担保的有265家,占总数的7.13%;从事汽车消费贷款担保的160家,占总数的4.3%;从事票据担保的有137家,占总数的3.69%;从事商业贸易履约担保的有115家,占总数的3.09%;从事高新技术担保的有107家,占总数的2.88%;另外还有从事工程担保、农业担保和财产保全担保的共173家,占总数的4.65%。 (4)风险控制能力逐渐提高 要真正实现担保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归根结底还是取决于担保业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关键是要拥有一套完善的识别、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评价体系和管理制度,这是担保机构核心能力的体现。 2005年评出的十家担保机构的平均担保代偿率为0.3%,远低于全国行业的平均水平。其中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至今仍是零代偿。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集数年工作总结出来的“四全”风险管理体系在业内也颇具盛名。 (二)我国信用担保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信用担保业经过10多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应该说,在扩大社会信用规模、改善信用环境及培育信用主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担保机构规模小、担保放大倍率低;担保机构的经营理念、资信程度良莠不齐。 国家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政策支持不到位,多数担保机构经营举步维艰。调查显示,我国大多数担保机构普遍存在资本实力不足、业务规模偏小、主营业务亏损、自身信用不足问题。据我们调查,目前国内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机构有1756家,占总数的47.24%;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至1亿元的有1776家,占总数的47.78%。也就是说,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以下的占担保机构总量的95%。在业务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甚至有些担保机构缺乏应有的诚信,以担保的名义套取银行信用,违规进行运作,加大了银行信贷的风险。这种情况已引起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的警觉,并开始采取应对措施。 2、担保行业立法严重滞后,行业监管缺位,担保机构基本上处于无规则运行的状态。 3、缺乏担保风险分散的制度安排。 4、普遍缺乏资金融通和风险补偿机制。 (三)我国信用担保业的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担保业从业环境的不断改善,我国担保业即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我们预计在未来几年,中国担保业将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1、社会化的征信体系将初步建立。 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有赖于社会征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未来几年,在各级政府的推动下,以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为基础,以信用登记、信用征集、信用评估和信用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信用制度建设将逐步加快,社会公众的信任度和信息可信度将会提高,满足担保机构需求的信用信息市场将逐步建立。 2、专业信用评级制度将应运而生。 信用评级是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普遍采用信用管理手段,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其制度体系已相当成熟。信用评级制度在规范信用主体、传播信用信息、改善信用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步伐的加快,信用评级体系将逐步完善,相关征信产品和评级信息的权威性和公信度将大大提高。完善的信用评级体系在规范信用主体和包括信用担保机构在内的信用服务机构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3、社会化风险分散机制将逐步完善。 信用担保的功能是信用增级,其实质是风险控制与分散。担保机构可以通过自身的管理措施来防范和控制风险,而风险的分散则必须依赖于社会化的风险分散机制的建立。今后,联合担保、比例担保等多种分担风险的方式将会快速发展。再担保、再保险等分散担保风险,完善担保机构外部风险补偿机制的制度方式将被广泛采用。建立再担保、再保险制度是完善我国信用担保体系的必要条件和必然要求,国际担保业的发展历史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4、担保机构与银行的关系将更加协调。 近年来,专业信用担保作为一种重要的中介服务,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得到银行的认同。在担保机构介入的情况下,由于信用的提升和风险的分散,银行成为最直接的受益方。经过10多年的实践,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的关系从初期的完全被动局面,变得逐步为银行所理解和认可。实力较强、运作规范、资信程度高的担保机构,已和银行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随着我国银行商业化改革的加快和担保行业的规范发展,银担双方将会进一步在更高的层面实现业务创新方面的良性互动。 5、商业担保领域的市场竞争逐步显现。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国际资本开始进入我国担保行业。在一些商业担保领域的市场竞争已经显现。在优胜劣汰的市场选择机制的作用下,中国担保业将进入重组、整合时期,逐步形成专业性强、区域市场鲜明、担保机构数量适中的良性格局。 (四)我国的工程担保市场现状 工程担保制度在美国发展有百年历史,已形成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实践证明,该制度对美国建筑业的风险控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相对而言,我国的工程担保制度起步较晚。80年代初在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工程担保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之一被引入我国。1999年,建设部《关于深化建设市场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以工程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2002年,建设部还正式把实行工程担保作为“十五”期间的管理重点先后开展了一些工作。而我国建筑工程担保制度的真正启动始于2004年。是年8月,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规定》,2005年又发布了《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首先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强制推行工程担保。一些国家重点工程如国家大剧院、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奥运会场馆等都实行了工程担保。 目前,我国开展工程担保业务的地方主要是北京和深圳。北京的长安保证担保有限公司是建设部牵头组建、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支持、于1998年7月27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注册登记的我国第一家以信用保证担保、质量保证担保、工程担保和住房保证担保为特色的保证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20,044.97万元。该公司开展工程担保业务主要通过在各地设立分公司,取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并与之签订《建立工程建设保证担保制度合作意向书》的方式进行。深圳市建设局参照国际惯例,制定了《深圳市建设局施工招标文件》,规定所有总称市政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担保时必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还要提供履约保函,否则,不能参与投标与签订合同。 三、中国资本市场概况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为起点,15年来,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促进经济改革和发展、完善金融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简称《建议》)强调:要“积极发展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建立多层次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 (一)股票市场 2005年,通过推动股权分置改革,资本市场发展的“瓶颈”正逐步得到有效解决,资本市场正逐渐恢复其“本来面目”,其他诸多难点也借此开始“破题”。受其影响,国内A股市场结束了6年的下跌历史,开始步入上涨轨道,从而,股票市场又恢复了造血功能。IPO市场将进入爆发时期。 (二)债券市场 国外企业债券十分发达,特别是中长期项目中,企业债券融资和银行贷款达到了并驾齐驱的地步。相形之下,中国企业债券市场“发育不良”。2004年中国只发行了322亿元的企业债券,而同期银行新增贷款数额高达3万亿元;2005年中国发行了654 亿元的企业债券,而同期银行新增贷款数额2.5万亿元。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于1993年8月由国务院发布实行。为防止企业不能按时兑现,现行《条例》对企业发行债券作了许多严格规定,包括企业发行债券必须通过国家发改委的审批甚至是国务院审批,并且强制进行银行担保。企业债发行人范围狭窄(基本都是大型国企)、发行利率的非市场化以及以发改委为主导的多头监管架构等弊端,而这些问题极大地影响着中国债券市场和债券融资的发展。 2006年4月,中国证券报报道,《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修订已列入国务院2006年重点立法项目。业内人士预期,新的《条例》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有望在年内出台,从而取代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原《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在新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中,将有多项重大突破: 首先是发行体制改革,由现行的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制,改为备案、核准制,企业债券的发行由市场决定而不再由政府审批。他告诉记者,目前这点已经达成了共识。 另一个突破是投资制度改革。纪敏指出,商业银行是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如果他们获准入市,将极大推动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 按照此前规定,商业银行不能进行企业债券投资。 新《条例》将不再强制要求发行企业提供银行担保,担保与否将由发行企业和承销商自行决定。 央行高层人士表示,目前的短期融资债券大都由大型企业发行,但是不少优质中型企业也正在谋求发行短期融资债券,中国人民银行也正在考虑,允许符合产业政策和发行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进入短期债券市场。 (三)风险投资市场 2003年中国风险投资总量达到9.9亿美元(170笔投资),超过了前两年的总额(2001年是5.2亿美元,2002年是4.2亿美元);2004年中外创投机构在我国的投资额为12.69亿美元,其中约75%的投资来自境外投资机构。2005年中国的风险投资整个是10.04亿美金,这是仅次于2004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高的投资年,这个数据不包括中国国内风险投资企业的投资数。 但是更应该看到,我国的风险投资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资料分析显示,我国每年2万多项的省、部级以上高新技术成果,只有不足15%能够真正实现转化。已经转化的科技成果中,资金自筹占56%,国家贷款占26.8%,风险投资只占2.3%。这表明中国的风险投资还远远没有担负起本应承担的责任。而影响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之一就是退出机制不健全、退出渠道不畅通。 我国2005年11月15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制定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元月9日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 必将成为中国创投行业发展历程中划时代的里程碑,将开启中国创投行业发展新的辉煌篇章。 第二章 可行性分析 四、中部六省信用担保市场分析 中部地区国土总面积102.7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的10.7%;人口三亿六千万,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中部六省承东启西、连南接北。中部地区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和制造业基地,是我国重要的物资和产品集散交换中心和交通枢纽,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占有重要地位。 (一)中部崛起给中部带来全新的发展机遇 中部崛起的含义至少有四个方面:一是中部崛起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不断加快发展的崛起,而不是就中部谈中部的发展。二是中部崛起是以对外开放和区域竞争与合作为动力来加快中部地区的发展,中央政策的倾斜具有重要的“启动”和促进作用。三是中部崛起是以东部地区为发展龙头的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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