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危险废管理制度15篇
【第1篇】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及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加强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管理,减少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促进本单位清洁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由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上年度的利用情况及管理计划期限内的利用计划情况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书面形式制定。
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原则和要求
(1)、根据国家和地方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制定。
(2)、体现危险废物严格控制和重点防治的原则,体现对危险废物利用、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的原则,体现减少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危险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的原则。
(3)、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和备案指南》的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
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备案每年12月30日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年度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应当至少保存19年。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有下列重大改变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环保部门汇报:
(1)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
(2)增加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类别的;
(3)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和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的;
(4)因改进工艺、调整产品或搬迁而停止利用危险废物的。
【第2篇】危险废物分类、贮运管理制度
1、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2、贮存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不同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识别标识。
4、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库登记台账。
19、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6、专管人员每天必须对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贮存场所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撤危险废物。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7、严格按照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工作。
8、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同时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
【第3篇】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92条规定及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危险废物标识,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利用、转运设备的监督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的依据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1997-2001)
2、危险废物贮存管理
⑴、危险废物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
⑵、危险废物贮存应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设置泄漏、溢满事故收集、处理防护设施。
⑶、禁止将不能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贮存,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危险废物标识的设置和管理
⑴、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标识、警示标志和标识牌,标识牌上应注明贮存的危险废物代码、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的时间等内容。
⑵、设置的标识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规格尺寸比例和颜色要求,喷涂和印刷质量要求油墨均匀,且不易退色;图案、文字清晰、完整;套印准确,套印误差应不大于1mm。
⑶、各种标识标志的设置要牢固,位置要准确、明显、醒目,如有标志退色、损坏、危险废物利用暂存、处置场所变更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标志。
【第4篇】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在诊断、治疗、卫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患者生活中产生的排泄物及垃圾,这些废弃物均有病源微生物污染的可能,我院对这此危险废物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分类: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放置,不能混淆。医疗垃圾包括:⑴破损的体温表、废针头、压舌板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⑵污染的沙布、绷带、脱脂棉等废敷料;⑶血、尿、粪、痰、呕吐物等检验标本,化验用器材、试剂、培养基等废弃物;⑷病理标本;⑸病区卫生清洁用擦布、拖布等。
生活垃圾包括:剩余饭菜、果皮、果核、罐头盒、饮料瓶、手纸、各种包装纸、粪、尿等排泄物等。
二、回收与销毁
1、专人回收,专人销毁。由专职人员负责各病区及门诊回收医用垃圾,集中到一起,然后统一焚烧,并有回收销毁记录。
2、传染病员的污物经消毒处理后,才能送出集中处理。
3、传染病员剩余饭菜和排泄物、呕吐物加1/5量漂白粉搅匀后2小时,然后再运出。
4、各种废弃标本、敷料及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等必须焚烧。
5、一次性医疗器械必须毁形,然后浸泡在消毒液里,专人回收统一焚烧。
三、责任到人
病区的一次性医疗物品管理由每科的护士长专人负责,如发现流失、不毁形、不浸泡的按目标管理的要求,一律扣分,并且与科室奖金挂钩。
【第5篇】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生产部负责编制危险废物岗位劳防用品和保健品发放标准,并按生产实际及时做出调整。
2各责任单位按规定拟订归口劳防用品和保健品的采购计划,并报采购部门采购。
3采购部门负责按各责任单位制订的采购计划及时采购劳防用品和保健品,负责所采购的劳防用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负责供应商具有劳防用品生产资格,选用“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
4仓库负责按《劳防用品发放标准》准确核发归口劳防用品,并建立各类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的发放台账。
5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器具发放到各操作岗位。
6生产管理、人员、保卫、安全检查以及实习、外来参观者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7仓库负责按责任单位核批的劳防用品和保健品种类、数量发放劳防用品和保健品并妥善保管库存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
8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主管人应经常检查。
9各单位负责按核批的劳防用品和保健品种类、数量正确领取、发放劳防用品和保健品,并建立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发放台账。
10各部门负责保管本部门未发放的劳防用品和保健品。
【第6篇】固废危险废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规定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固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引用文件、职责与权限、管理内容与要求、转移处置程序、规范、报告和记录、检查与考核等。
1.2本制度适用于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各级部门危险废物(固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危废废物(固废)污染环境防治原则: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1.4危险废物(固废)污染防治实行“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
2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第13号令)
2.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第9号令)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主席第58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第31号令)
2.5《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第408号令)
2.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第1号令)
2.8《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5号令)
3职责与权限
3.1职责
3.1.1安全环保部的职责
3.1.1.1安全环保部是危险废物(固废)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主持公司危险废物管理日常工作,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完善管理体系,监督各生产经营部门的危险废物管理情况。
3.1.1.2负责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环保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文件、条例和决议,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3.1.1.3负责制订公司危险废物(固废)管理计划。
3.1.1.4负责向市、县环保局办理危废转移申请及申领转移五联单。
3.1.1.5负责向属地环保部门及时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组织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3.1.1.6负责审核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及危废接受单位资质。
3.1.1.7负责编制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3.1.1.8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标识等情况。
3.1.1.9负责危险废物相关知识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3.1.1.10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评审,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作。
3.1.2仓储质检部的职责
3.1.2.1负责对本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员工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1.2.2负责危险废物储存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1.2.3负责制定危险废物出入库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
3.1.2.3负责危险废物出入库登记及保管,做好台账记录。
3.1.2.4负责危险废物出门证的管理。
3.1.2.5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标识制度,确保危废标识清晰、醒目。
3.1.2.6危险废物必须送至专用储存库,并由专管人员按相关程序进行接收。
3.1.2.7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3.1.2.8应保证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齐符合规范要求。
3.1.2.9负责定期集中收集各生产部门产生的各种危险废物。
3.1.3市场贸易部的职责
3.1.3.1负责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置、销售等经营工作。
3.1.3.2负责危险废物利用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
3.1.3.3负责联系危废转移车辆及有资质接受危废经营单位。
3.1.3.4负责危险废物运输安全警戒工作,防止在运输、贮存时逸散泄露污染环境。
3.1.3.5负责危险废物经营的数据分析工作。
3.1.3.6负责危险废物按转移联单制度进行,保管好转移联单。
3.1.4.7危险废物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或处理,不得将产生二次污染的物料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3.1.4再生资源分公司的职责
3.1.4.1负责对本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员工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1.4.2负责对本部门使用和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1.4.3负责以二次铝灰提炼铝锭、制再生氧化铝及铝灰保护环生产的新技术研发与工业化生产推广。
3.1.4.3负责公司范围内其他工业废料的综合利用、研发和工业化生产的推广。
3.1.5建材分公司的职责
3.1.5.1负责对本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员工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1.5.2负责废矿物油处置过程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或标准,避免处置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及对第三方造成伤害。
3.1.5.3根据废矿物油的特性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负责制定《危废污染应急救援预案》,到公司安环部备案,对员工进行应急预案培训并每年组织一次事故救援应急演练。
3.1.5.4负责综合利用、管理废矿物油。
3.1.5.5负责废矿物油只能用于加气砼生产脱模剂,不挪作它用。
3.1.5.6负责盛装废矿物油的专用桶不挪作它用,无人为损坏。
3.1.5.7负责建立废矿物油处置利用台账,记录要及时、准确。
3.1.5.8负责存放场所要采取防雨、防渗漏、防火措施、对易飞扬、易挥发的危险废弃物应封闭存放,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1年。
3.1.6危险废物各产生部门的职责
3.1.6.1负责对本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员工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1.6.2负责本部门使用和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1.6.3负责严格按照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收集危险废物。
3.1.6.4负责定期将部门产生的各种危险废物按公司规定上交仓储质检部集中管理。不能及时转运的应设危险废物专用容器或区域存放,并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临时存储,在临时存储区设置明显标示,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擅自倾倒和处置。
3.1.6.5负责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标识制度,确保危废标识清晰、醒目。
3.2权限
3.2.1 安全环保部有权对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相关部门场所和相关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违章行为进行监督考核。
3.2.2危险废物处置部门对危废处置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只有持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运输车辆准许进入危险废物处置现场进行危废转移及处置。
3.2.3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按公司要求临时储存收集的各种危险废物。
4危险废物(固废)管理要求
4.1公司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识别本部门的危险废物,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4.2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时定期联系仓储质检部,上交收集的各种危险废物至仓储质检部危废储存库。不能及时上交的应设专用容器或区域存放,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临时存储,在临时存储区设置明显标示,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擅自倾倒和处置。
4.3危险废物运输时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如防止二次扬尘、防遗撒、防泄露等措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不得丢弃和乱倒,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固体废物中混合收集,禁止运输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4.4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的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5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部门在四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
4.6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部门必须按照公司危险废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场所的运行台账记录,每月上报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来源等有关资料。
4.7禁止私自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储存、利用和处置。
4.8危险废物经营部门对外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时应填写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计划表,汇报请示公司领导批准。
4.9危险废物管理部门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报批转移计划,申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流程
6危险废物(固废)管理办法
6.1为加强危险废物(固废)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保护环境和公民身体健康,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6.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的安全生产管理。
6.3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6.4危险废物处置流程
6.4.1各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将收集危险废物(注明种类、性质、数量)上交仓储质检部。
6.4.2市场贸易部会同安全环保部对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单位、运输单位进行资质认定,包括审查“四证”,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签订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及运输合同,上报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
6.4.3仓储质检部对危险废物出入库进行登记,做好台账记录。
6.4.4安全环保部对危险废物的利用转移处置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办理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时联系上报县环境监察大队进行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过程进行监督。
6.4.5危险废物利用部门从仓储质检部领用危险废物,做好台账记录。
6.5公司暂不能处置的危险废物,由安全环保部上报政府环保主管部门,按政府环保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6.6严禁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收集、贮存和处置。
6.7严禁将危险废物乱存乱放、倒入河流、池塘、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严禁将危险废物倒放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填埋场地。
6.8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6.9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括该类废钢铁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必须通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6.10直接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人员,应当接受公司相关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6.11各部门必须制订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因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并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接受调查处理。
6.12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安全环保部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并考核责任单位1000-3000元/次,个人200-500元/次。
6.12.1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无台帐,现场收集和贮存无标识,不按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6.12.2擅自处理危险废物的。
6.12.3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收集、贮存、处置的。
6.12.4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处置的。
6.12.5擅自停运或者闲置危险废物处理装置、设备的。
6.12.6在运输、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的。
6.13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和责任者,扣责任单位3000-10000元/次,扣直接责任者500-2000元/次,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14本管理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7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程序
7.1产生单位如实填写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第一部分),交付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第二部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保部门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 。
7.2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7.3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如实填写运输单位栏目(第二部分),将危险废物安全运抵联单载明的接收地点,将所持联单交付危险废物接收单位,危险废物接收单位对联单填写内容验收,并如实填写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7.4接受单位将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10日内交付产生单位,联单第一联产生单位自留存档,第二联副联两日内报送移出地环保部门。
7.5接受单位将第三联交付运输单位存档,接受单位将第四联自留存档,接受单位将第五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两日内报送接受地环保部门。
7.6五联单
7.6.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第一联副联(第三部分未填)+第一联正联
7.6.2危险废物移出地环保部门:第二联(第三部分未填)+第二联副联
7.6.3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第三联
7.6.4危险废物接受单位:第四联
7.6.5危险废物接受地环保部门:第五联
8危险废物项目安全环保一般要求
8.1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者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8.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在施工前应做环境影响评价 。
8.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
8.4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9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选址原则
9.1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9.2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9.3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米以外,地表水域150米以外。
9.4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9.5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9.6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10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仓库式)的设计原则
10.1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10.2 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10.3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10.4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10.5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10.6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11危险废物堆放要求
11.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11.2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11.3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11.4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11.5总贮存量不超过300kg(l)的危险废物要放入符合标准的容器内,加上标签,容器放入坚固的柜或箱中,柜或箱应设多个直径不少于30毫米的排气孔。不相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防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12报表和记录
12.1报表
序号
报告名称
报表
形式
报表
时间
保存
期限
归档
时间
销毁
时间
1
危险废物转移计划表
书面
年初
永久
自存
2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申请表
书面
年初
永久
自存
2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表
书面
年初
永久
自存
12.2记录
序号
记录名称
保存期限
归档时间
销毁时间
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永久
年底
2
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
永久
年底
3
危险废物台账汇总表
永久
年底
4
危险废物转移出入库单
永久
年底
5
危险废物转移榜单
永久
年底
13检查与考核
13.1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考核部门,有权对发现的所有与安全环保有关的问题提出考核意见并监督执行。
13.2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按此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根据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13.3发现违规、违法现象,视情节严重成度给予考核,情节特别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14.4公司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
【第7篇】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设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3、安全环保部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4、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技术部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门必须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规范生产工艺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
5、各部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责任
5.1.第一负责人
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危废管理稳步向前发展。
5.2.危险废物管理小组
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管理小组,对公司的各项危废管理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5.3.危险废物管理小组职责:
5.3.1 组长:总经理
①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小组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指导和监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②审查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经营和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
③审查、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④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管理小组工作,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5.3.2 副组长:生产副经理
①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危险废物管理职能机构的日常工作。
②全面了解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和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
③审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④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二次污染。
⑤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⑥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5.3.3 成员:安环部、生产部、化验室、业务部、等其他相关责任部门
生产技术部、安环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主要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整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管理小组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
(一)安全环保部门
(1)、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日常工作。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督各车间部门的污染物防治情况;
(2)、完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和抽查全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3)、 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作;
(4)、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污染事故调查;
(5)、编制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及时考核;
(6)、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环保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文件、条例和决议,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发展。
a、环保部经理职责
①组织公司员工学习和贯彻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条例和决议,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②掌握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汇报;组织开展公司日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建全档案、台帐。
③组织编制和修定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④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
⑤参与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⑥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⑦定期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工作。
b、生产部经理职责
①全面学习和掌握国家、地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保护法律、法规;在管辖工作范围内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法规、上级有关保护规定和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组织建立相应的档案、台帐。
②参与编制和修订公司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管理计划、应急演练方案、操作规程等文件。
③监督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贯彻执行情况,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④参加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⑤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和环境保护管理经验和技术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负责对员工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监督和指导其工作。
⑥落实危险废物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和综合利用具体情况。
⑦规范接收、转移危险废物的管理,按转移联单制度进行,保管好转移联单,并报危废管理小组备案。
(1)、把污染防治纳入生产管理、控制过程。对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必须与主体设施同时调度安排;
(2)、对生产系统开、停车和事故状态下的污染物堆存排放要采取有效防范、应急措施,避免污染环境;当生产经营与环境保护发生矛盾时,生产安排要服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把没有污染防治措施的工序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处理设施纳入生产设备管理程序,制定相应的、与动力、运行设备指标一致的考核指标,严格监督执行,减少跑、冒、滴、漏;对各类设备检修、大修,要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检修质量,为生产经营服务。
(4)、确保污染物治理与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做到规范堆存达标排放;对不执行“三同时”规定或达不到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接收和使用。
c、车间员工职责
液废组员工:具体负责废液利用设施的运行及其污染处理工作
固废组员工:具体负责固体废物综合设施的运行及其污染处理工作
①负责将外来危险废物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利用场所,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及利用登记。
② 落实危险废物接收、利用、贮存的种类、数量,协助运输单位装卸事宜。
③危险废物储存点的日常检查,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识。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不得有泄漏和流失,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④针对危险废物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各生产产生环节定期收集转运至暂存场所,暂存场所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一定量时,专管员要及时上报,以便公司及时联系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
⑤负责公司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的日常运行及处理台账的记录。
⑥落实管理小组分配的其他相关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三)化验分析室
(1)、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标准和规范,开展环境监测和安全卫生分析;
(2)、编制各类监测周报、季报、年报,并对监测分析结果作出是否超标、达标等级、危害程度等结论性的意见,及时准确地报告公司环境保护部门和主管领导;
(3)、监测、分析全过程有统一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按规定填写分析原始记录,监测人员要对监测数据承担相应责任;
(4)、化学试剂、分析化验余样必须妥善保管、处理,不得污染环境。并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药品按照规定设立仓库,实施双人双锁管理模式。
(四)业务部职责
(1)、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
(2)、完成回收物资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运输、销售工作;
(3)、固体危险废物(含危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或处理,不得把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物料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d、其他相关部门
①综合办
负责环保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接待及联络工作;负责协助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相关联络救护工作。配合公司危险废物管理需要,组织接触危险废物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的培训。
②财务部
负责危险废物贮存、利用物资供应、危废委托处理相关财务工作,配合相关费用缴纳,以及危险应急等其他资金保障工作。
③采购部
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
负责按各责任单位制订的采购计划及时采购劳防用品,核实所采购的劳防用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④门卫室
负责运输危险废弃物车辆进出入管理与登记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通过全厂监控系统实时对进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进行不间断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在事故救援过程中,负责现场保护、车辆管理和人员的疏散工作。
⑤维修车间
配合危险废物贮存、利用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
【第8篇】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公司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保护环境,并对危险化学品管理运行与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和运输,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储存、运输、使用的单位。
三,定义
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系指在各单位储存、运输、使用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固体、易燃液体、氧化剂、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见《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
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
废弃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实验室产生的废弃试剂、药品污染环境的防治,也适用本制度。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物。
收集,是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将分散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的活动。
贮存,是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危险废物处置前,将其放置在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场所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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