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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乡综治维稳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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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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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各乡(镇、街道)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心(以下简称综治维稳中心),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建原则
(一)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是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下,以综治办为主体,公安、司法、信访、民政、人武、工商、城管、土地、劳动、计生、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法庭、农林、计生、物业及辖区企业等单位和部门派员参加,集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社会管理于一体,协调联动、优势互补、服务大局、方便群众的工作平台。
(二)综治维稳中心名称统一设置为:“XX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主任由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担任,中心副主任由综治办主任、专职副主任担任,各乡(镇、街道)要确保牌子、机构、人员、地点、设备、经费“六落实”,并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高效动作,服务到位,群众满意。
(三)综治维稳中心不列入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序列,各相关部门人员编制、隶属关系、工作职能不变,采取定期联合办公或召开联席会议方式,研究解决当前突出问题。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掌握辖区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紧密结合实际,对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各项工作,向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提出建议,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级分类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对重大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发挥“六调联动”机制作用,认真做好调处化解工作。协调处理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三)认真听取居民群众对辖区治安情况和工作情况意见建议。发动辖区内的社区(村)、学校、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群众,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经过专项斗争、专项治理、重点整治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整治。
(四)指导、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社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流动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社区矫正、禁毒、铁路护路联防、学校及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油田治安秩序整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和防范处理邪教等专项工作。
(五)组织指导辖区内的社区(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各项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组织检查、指导和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政法、综治、维稳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组织辖区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积极维护本辖区的和谐稳定。
三、运行机制
(一)联调机制。组织集中排查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原则,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解决。对直接到乡(镇、街道)要求调处或其它部门转入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综合运用“六调联动”工作方式进行疏导化解。重大疑难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纠纷案件,由工作中心直接调处或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共同解决。
(二)联防机制。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提出针对性工作意见,及时发布治安预警预报及防范措施建议。狠抓乡镇街道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组织社区(村)制定并落实社区治安防控计划,推进社区警务战略深入实施,建立以群众性专职巡控队伍为骨干、以平安建设志愿者为基础的群防群治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联防活动,大力推进科技防范,落实治安防控措施,提升治安防范水平。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治安防控队伍,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参与区域联防、协防工作。
(三)联动机制。按照综治工作中心职能,统一组织安排开展各项工作。对涉及乡镇街道全局的阶段性重点工作,统一调配使用工作中心力量。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或苗头,在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予以处理。
(四)联治机制。定期组织摸排、梳理辖区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及不稳定因素,确定重点整治地区、行业、部位,统一组织整治行动。按照上级部署,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和各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严打”斗争和各项集中整治、专项整治行动。
(五)联创机制。整合各方面力量,组织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社区(村)、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市场、平安旅游区、平安医院、平安家庭、平安油田等基层平安创立工作。
四、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中心工作人员联席会议,通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表扬好的做法。各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制定相应工作对策,总结经验,研究处理重点、难点案件,分析辖区平安稳定形势并部署下步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二)矛盾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基层治保、调访组织功能,每半月向中心汇报一次矛盾隐患排查调处情况,遇有紧急情况,边处理、边稳控、边报告。
(三)信访案件限时办理制度。以案件性质为标尺,分层次明确办理时限。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承办部门须向中心递交情况报告并告知当事人。
(四)问题隐患限期督办制度。对于各类安全和治安隐患,由中心下达《整改通知书》,相关部门及时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确保问题隐患在限期内妥善解决。
(五)激励与责任查究制度。根据平安社区(村)、平安单位创立工作标准,每季度进行一次明查暗访,半年组织一次考核,年终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进一步规范激励与责任追究对象,明确责任追究情形,细化责任追究形式,完善物质、精神及政治奖励等激励措施,切实增强基层组织和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六)台账资料制度。及时搜集整理相关台账资料、分类保存,方便查阅。
五、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统一硬件标准。乡镇综治办硬件建设做到办公用房、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通讯保障要“四到位”,中心设“三室”,即信访接待室、司法调解室和综治联席会议室,工作档案管理要做到内容、装订、分类、文件柜、存放“五统一”。
(二)统一规章制度公示上墙。中心标识要醒目,中心职责、“工作流程图”、来访人员须知、中心服务承诺、监督联络电话、调解反馈公示牌、工作人员职责等要公示上墙。
(三)统一规范中心工作流程。认真按照中心工作职能,规范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做好登记、分流、调处、督办、催办、反馈等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中心相配套的农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建设工作,不断规范工作站运作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站的职责任务,确保工作站与中心相互衔接、相互联动,成为掌控社情动态的前沿阵地和化解矛盾的第一道防线。
(四)统一规范工作台帐薄册。各县区要统一规范乡镇街道的基本台账簿册。对受理的每一宗案件、每一件纠纷和每一个工作程序如实录入,记录要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并要分类归档,做到日清月结,有案可查。
(五)统一加强人员培训管理。选调一批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基层干部到综治维稳中心工作。要加强对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人员包括农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综合业务素质,增强善于做群众工作、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六)统一抓好量化绩效考核。要构建中心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中心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工作实绩档案考核制度,按照“五联”机制分解工作任务,定期考核,及时奖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推进力度。各县(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成立领导组织,抓紧安排部署,制定下发有关文件,形成工作机制。市综治委拟定3月份在让胡路区召开全市综治维稳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各县区要全面启动综治维稳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6月份,市综治委将按照综治维稳中心建设规范化标准,对全市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建立综治维稳中心,重在机制建设、工作有序运行和取得实际效果,避免形式主义。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大对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综治维稳中心建设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综治维稳中心的职能任务,使广大群众认识接受这一平台,主动到中心反映诉求。
(三)加强考核奖惩。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建设综治维稳中心作为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举措,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分类指导,适时组织专项督导活动,确保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综治委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综治工作检查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责任状考核,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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