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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电气设计篇
( 一) 设计依据
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
2、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3、 《托儿所、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
4、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
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6、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4-
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10、 其它专业提供的委托资料。
11、 上级部门批准的文件及甲方设计任务书。
( 二) 工程概况及设计范围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班级数: 6个班, 学生人数180人 , 教职工人数50人
计容建筑面积: 3115㎡
不计容建筑面积: 295㎡
建筑层数: 3层局部2层;
地上为幼儿园用房及辅助用房。地下室为设备用房。
二、 设计范围
1、 供配电设计: 包括室外箱式变电站。
2、 动力配电: 包括电梯、 空调、 水泵( 公用) 等配电及控制。
3、 电气照明: 包括一般室内照明、 室外照明、 应急照明。
4、 防雷接地及安全保护设计。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三) 供电设计
1、 负荷等级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室外消防用水量确定本工程应急照明、 消防水泵、 消控室、 发电机房等消防设备用电为二级负荷, 其它用电负荷为三级负荷。从市政供电网引入一路10KV电源至本工程室外箱式变电站, 引入电缆选用YJV22-10KV交联电力电缆
2、 负荷计算
工程名称
乐清市浦岐镇幼儿园
序号
用电设备
设备容量(kW)
需要系数 (Kx)
功率因数COSΦ
计算负荷
备注
有功功率 (kW)
无功功率(kvar)
视在功率( kVA)
1
已建建筑
162.0
0.70
0.80
113.4
85.1
2
新建普通用电
100.0
0.70
0.80
70.0
52.5
3
消控室
7.5
1.00
0.80
7.5
5.6
4
应急照明总箱
10.0
1.00
0.80
10
7.5
5
门卫及室外照明
15.0
0.60
0.80
9.0
6.8
6
电动汽车充电
21.0
0.80
0.80
16.8
12.6
共计
315.5
0.80
226.7
170.0
283.4
乘同时系数0.9
0.80
204.0
153.0
255.0
若补偿
-90
共计
315.50
0.96
204.0
63.0
213.5
变压器损耗
8
40
0.90
212.0
103.0
235.7
选用一台400KVA变压器
变压器负载率为59.0%.
3、 供电电源和电压
本工程拟采用一路10KV高压进线, 由市政供电网引入一路10KV电源至本工程室外箱式变电站, 室外箱变设在园区西南角, 距离建筑物不小于3米, 距离道路不小于1.5米, 四周维护空间不小于1.5米。箱变容量暂定为400KVA。单体供电电压为380/220伏, 由变压器降压后从箱变低压配电室引出。
4、 供电系统:
消防用电设备等二级负荷均由两路低压电源同时供电, 末端设双电源自动切换箱。两路低压电源分别引自室外箱变低压配电屏和发电机房低压配电屏。发电机房低压配电屏出线侧引出一路至箱变低压进线侧互投, 作为市电停电备用。
5、 功率补偿方式
在变压器低压侧设置成套靜电电容器自动补偿装置, 以集中补偿形式使高压侧功率因数提高到0.92以上。
6、 自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
本工程设独立的柴油发电机组。在地下室发电机房内设柴油发电机组, 发电机功率为180kW。
( 四) 配电设计
1、 配电电压和配电系统
本工程内的用电负荷均为低压负荷, 供电电压为220/380V。用电设备采用放射式供电。消防用电( 消防泵、 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等) 等重要负荷均采用双电源供电, 在末端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箱。消防泵采用直接启动。
2、 配电设备选型
一般低压配电箱均采用QDB型配电箱和组合式插座箱, 在电梯机房、 泵房等负荷集中的场所采用QGBD型配电柜。在动力站房、 电气管道井安装的配电箱选用明装型号, 其它场所的配电箱、 插座箱一般选用嵌墙暗装的型号。在一些较潮湿的场所, 电气设备保护开关均采用漏电保护开关。幼儿活动能到达的场所不宜安装电气装置, 当不能避免时, 电气装置底部的高度不得低于1.7米。
3、 导线、 电缆的选择和敷设
建筑物内的配电干线一般选用阻燃型低压交联电缆, 消防设备配电干线一般选用耐热型和耐火电缆供电。配电干线一般在电缆桥架或专用电气管道井内明敷, 配电支线一般选用阻燃型铜芯绝缘导线穿SC管暗敷。
4计量: 本工程设置高压计量, 不设置分散计量。
( 五) 照明设计
1、 照明电压和照明系统
各场所的照明电源均引自相应的变电所或配电间, 采用放射式的供电方式, 照明电源的电压为220/380V。
各场所照度按有关国家标准设计, 主要场所的照度如下所示:
活动室/寝室 300Lx
餐厅 200Lx
厨房 200 Lx
发电机房 200Lx
消控室 300Lx
楼梯间 50Lx
厕所 75Lx
走道 50Lx
2、 照明设备选型及控制
活动室/寝室、 阅览室、 美术室、 手工室等幼儿用房应采用细管径直管荧光灯( 配用电子整流器) 作光源; 医务保健室、 办公室等可采用细管径直管荧光灯( 要求采用电子整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 作光源; 门厅、 走廊等场所可采用细管径直管荧光灯、 紧凑型荧光灯、 节能灯, 以达到节能要求。照明配电箱选用QDB型。
门厅和中庭等一些有装饰要求的场所, 则适当配以装饰灯具。
照明根据不同的场所和使用功能分别采用集中或分散控制方式。
3、 应急照明
发电机房、 消控室、 水泵房等重要设备房及地下室、 走廊等场所的公用部位的照明均采用双电源切换箱供电, 正常与备用电源分别引自变压器和发电机, 并根据其重要程度配置自带镉镍电池的应急灯, 其镉镍电池放电时间应不小于180min。
另在上述各场所的主要出入口均按规范规定设置带镉镍电池的应急疏散指示灯, 镉镍电池放电时间应不小于30min。
4、 线路选择与敷设
照明干线选用阻燃型低压交联电缆, 在电气竖井桥架内明敷, 照明支线选用阻燃型铜芯绝缘导线穿PC管暗敷, 有吊顶的场所能够在吊顶内明敷, 至应急照明灯具的线路则穿SC管在实体内暗敷, 照明配电箱在电气竖井内明装, 在其它场所内一般为暗装, 所有照明灯开关、 插座均暗装。幼儿活动能到达的场所插座应采用安全型, 安装高度不低于1.7米。
( 六) 防雷及接地措施
1、 防雷等级, 依据年预计雷击次数公式: N = k*Ng*Ae
经计算得本工程为二类防雷建筑, 按二类防雷设置。
2、 防雷措施, 设计中采用在屋顶女儿墙上设置接闪带, 二类防雷建筑屋面上要求设置不大于10m×10m或12mx8m的网格以防直击雷。利用柱子内钢筋作接地引下线、 基础内钢筋作综合接地体, 构成整个防雷接地系统。
3、 操场旗杆利用金属旗杆作为接闪器, 其壁厚和截面应满足《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要求, 安装独立的接地装置, 接地电阻不低于4欧姆。
4、 本工程的配电方式采用TN–C-S系统。
5、 本幢楼做总等电位设置, 电梯机房、 卫生间等场所设置局部等电位, 室外引入金属管线要同综合接地装置可靠连。
6、 在每层电气垂直竖井内设置等电位联结线, 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器件均须与等电位联接线可靠相连。
7、 在总配电箱、 电梯机房配电箱内设电涌保护器。
8、 本工程采用联合接地方式, 利用各楼基础桩基及承台内主钢筋作接地极, 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
( 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本工程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系统, 按集中报警系统设计, 在一层设置消控室, 并设有出口直通室外。消防控制室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 联动型) , 消防电话主机、 消防广播功放盘及CRT监视器等。
2、 设计采用全总线智能型火灾报警系统, 所有报警地址点及联动模块接在报警总线上, 对现场火灾情况进行监测及控制。按防火分区组织报警回路, 根据规范要求在不同的功能场所内分别安装感烟或感温探测器, 并在相应场所设置手动报警按钮、 消防广播、 火警专用通讯等设施。
3、 当某一区火灾报警发生, 并经确认, 即按规范要求, 播放疏散指令, 联动开启有关的消防设备, 并根据火情通知配电房, 切断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用电电源。
4、 本工程同时还设置了防火门监控系统及消防设备电源监视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及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设在消防控制室内, 并配置备用电源。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采用CAN总线通信。当现场传感器(自带总线短路隔离器)报警时, 控制器应能显示故障报警的地点。防火门监控系统及消防设备电源监视系统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应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上显示, 但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
5、 在消控室设置专用接地板, 采用共用接地装置, 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接地干线选用BV-1×25m㎡ SC25铜芯绝缘导线。
( 八) 电动汽车充电装置
1.根据《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DB33/1121- 的要求, 本工程需为电动汽车设置充电设施。
2.选用的充电设备应符合相关的国家产品标准, 所有充电设备必须经过国家相关认证机构根据标准进行的型式测试。充电设施中的设备采用节能、 环保、 免维护或少维护的新技术、 新设备和新材料。
3.本工程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置数量应以《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 库) 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规定的机动车停车位配置数量为基数。本工程按学校建筑, 指标级别按Ⅲ级, 其中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置总数量占总停车位10%, 经计算本工程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数量不少于3个。
4.设置充电设施的公共场所应设视频监控, 噪音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相关规定, 电磁辐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的相关规定。
5.本工程充电设施用电负荷等级按三级负荷考虑, 在一层停车场设置电动汽车车位, 充电设施用电电源引自室外箱式变电站。
6.充电设备和电动汽车之间应安装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电能计量装置, 末端充电设备应具有多种结算方式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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