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评制度修订3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绩效考评制度修订51绩效考评内容修订第一条 修订议案的提出任何对公司考评制度有疑问的员工都有权向绩效考评委员会提出考评制度修订提案, 提案发起人必须持有修订建议的的书面报告, 提交绩效考评委员会主席或委员第二条 修订议案的受理 不定期考评制度修订提议的受理: 绩效考评委员会接到发起人所提交的制度修订提议后, 执行小组需要对提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了解, 并根据调查结果提交修订提议调查报告, 绩效考评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召开考评制度修订会议, 会议上将最终决定是否对考评制度进行修改。 定期考评期间修订提议的受理: 年度绩效考评结束的后二周是考评绩效考评委员会广泛收集公司员工对绩效考评制度修订提议的时间, 这期间的修订提议将由执行小组集中转交委员会, 执行小组针对修订提议收集基础资料; 董事长将在随后的一周时间内定期组织委员会成员讨论考评制度修订提议, 最终决定哪些修订提议需要在本年度制度修订会议上经过投票方式决定第三条 制度修订过程 在年度考评制度修订会议上, 修订提案经过与否采取投票方式决定, 各修订提案超过三分之二参会委员投赞成票就认为提案经过, 执行小组负责整理经过的修订提案, 并根据修订提案修订绩效考评制度, 由董事长签发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