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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五期)竣工验收调查报告本科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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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江苏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靖江太和港务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靖江市环境监测站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附件 附件1 委托书; 附件2 《关于对江苏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8]184号,2008年8月19日; 附件3《关于靖江太和港务有限公司公用码头工程建设涉及航道有关问题审查意见的函》(宁道航管函[2009]32号); 附件4《关于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五期)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长许可[2009]71号); 附件5《关于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有关通航问题的审核意见》(苏海通航[2009]334号); 附件6《关于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交规划发[2010]200号); 附件7《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项目的通知(苏发改基础发[2010]1477号); 附件8 《关于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交港[2011]22号); 附件9《关于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水工部分)的批复》(泰港发[2011]14号); 附件10《关于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通过备案技术审核的函》(交水备案审核函[2013]87号); 附件11《关于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的通航安全核准意见》(苏海事函[2014]58号); 附件12堆场和码头的消防验收备案文件; 附件13 废油处置协议; 附件14 应急预案备案文件(321282-2016-036L); 附件15 生活垃圾拖运协议; 附件16 生活废水拖运处置协议; 附件17 关于江苏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申请用水超标的说明 附件18 竣工验收环境影响检测报告 附件19 关于对江苏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环境影响修编报告书的批复(苏环审[2013]246号) 附件20“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目 录 附件 I 1前言 1 2 综述 3 2.1 编制依据 3 2.1.1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3 2.1.2地方法规政策 3 2.1.3技术依据 4 2.1.4项目相关批复文件 5 2.2 调查目的及原则 5 2.2.1 调查目的 6 2.2.2 调查原则 6 2.3 调查范围、 方法和调查因子 6 2.3.1调查范围 6 2.3.2调查方法 7 2.3.3调查因子 8 2. 4 验收执行标准 8 2.5 环境敏感目标及调查重点 9 2.5.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9 2.5.2水环境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10 2.5.3 调查重点 5 2.6 调查工作程序 6 3 工程调查 7 3.1 工程建设过程回顾 8 3.1.1一~四期工程建设情况 8 3.1.2本工程建设过程 9 3.2 工程概况 10 3.3 工程组成与规模 13 3.3.1主体工程 13 3.3.2疏浚工程 15 3.3.3生产与辅助建筑物 16 3.4 装卸工艺 16 3.4.1装卸工艺流程 16 3.4.2装卸机械设备 17 3.5 水工建筑物 20 3.6 工程变更情况 20 4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文件回顾 22 4.1 环境影响报告书回顾 23 4.1.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23 4.1.2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3 4.2 环保措施要求 29 4.2.1施工期环保措施要求 29 4.2.2运营期环保措施要求 31 4.3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回顾; 32 4.3.1 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32 4.3.2 项目选址与区域规划、相关文件相符合 33 4.3.3 项目所在地现有环境质量较好 35 4.3.4 项目采取防治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35 4.3.5 项目建成后不会降低本地区环境质量 36 4.3.6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区域总量要求 36 4.3.7 项目环境事故风险可以接受 36 4.3.8 项目所在地公众表示支持 36 4.4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意见 37 5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38 5.1 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39 5.2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复意见落实情况调查 39 5.3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调查 39 6 公众意见调查 45 6.1 调查目的 46 6.2调查范围和组织形式 46 6.3 调查结果分析 47 6.4 调查结论 48 7 水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49 7.1 项目周边水体概况 50 7.2 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调查 50 7.2.1 监测布点 50 7.2.2 测试项目及频次 51 7.2.3 测试方法 51 7.2.4 调查结果与分析 51 7.3 项目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调查 52 7.4 项目营运期水环境影响调查 53 7.4.1 水环境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53 7.4.2 运行期污水监测及分析 54 7.5 调查结论 55 8 环境空气影响调查与分析 55 8.1 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56 8.2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调查 56 8.3 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调查 57 8.4 厂界废气监测结果及分析 57 8.5 环境空气影响调查结论 58 9 声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58 9.1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调查 58 9.2 运行期声环境影响调查 59 9.2.1 噪声污染源及采取措施 59 9.2.2 运行期声环境污染监测 59 9.3 调查结论及建议 60 10 固体废物影响调查与分析 60 10.1 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61 10.2 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61 10.3 调查结论及建议 61 11 生态影响要素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61 11.1陆域生态影响调查与分析 62 11.2水生生态影响调查与分析 62 11.2.1水生生态影响 62 11.2.2 对鱼类种群的影响 62 11.2.3 对鱼类洄游通道的影响 63 11.3 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效果分析 63 11.4存在问题及补救措施与建议 64 12 社会类要素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64 12.1移民安置与征地拆迁影响调查与分析 65 12.2项目建设对所在地社会经济影响调查分析 65 13 清洁生产核查 65 13.1 施工期清洁生产调查 66 13.2 试运行期清洁生产调查 66 14 环境风险事故调查 67 14.1 环境风险事故调查 68 14.1.1风险事故类型 68 14.1.2风险防范措施调查 68 14.1.3风险事故调查 68 14.2 应急设备调查 68 14.3 风险应急预案 69 14.3.1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69 14.3.2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69 15 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72 15.1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 73 15.2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73 16 调查结论与建议 74 16.1 工程概况 75 16.2 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执行情况结论 75 16.3 生态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76 16.4 水环境 76 16.5 大气环境 76 16.6 声环境 76 16.7 固体废物 77 16.8 社会类要素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77 16.9 清洁生产核查结论 77 16.10 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结论 77 16.11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论与建议 78 16.11.1调查结论 78 16.11.2调查建议 78 38 1前言 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一期主要货种为废钢,二期服务于万宁木业的木材,三期货种为件杂货和集装箱,四期货种为钢材,由于靖江市公用码头数量少,通过能力有限,在四期钢材码头投产运行的情况下,也难以满足钢铁的进口需求,因此亟需建设以钢铁为主的件杂货公用码头,以缓解靖江港区接卸钢铁能力严重不足。 为了解决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接卸钢铁能力不足的需要,靖江太和港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了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 2008年8月19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以苏环管[2008]184号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 2009年5月13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长许可[2009]71号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涉河建设方案进行了批复; 2009年7月24日,江苏海事局以苏海通航[2009]334号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有关通航问题进行了批复; 2009年7月31日,长江南京航道局以宁道航管函[2009]32号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涉及航道有关问题审查意见出具函; 2010年4月19日,交通运输部以交规划发[2010]200号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使用港口岸线进行了批复; 2010年,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0]1477号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进行了核准; 2011年,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港[2011]22号)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 2012年,泰州市港口管理局以泰港发[2012]14号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水工部分)进行了批复; 2013年11月26日,交通水运安全评审中心以交水备案审核函[2013]87号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进行了备案; 2013年12月25日,江苏省环保厅以苏环审[2013]246号文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环境影响修编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2014年3月10日,江苏海事局以苏海事函[2014]58号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通航安全进行了核准; 2016年3月22日,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水上消防支队以长镇公消竣备字[2016]第01号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建设项目码头部分进行了验收;2016年5月31日,靖江市公安消防大队以靖公消竣备字[2016]第0024号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建设项目堆场进行了消防验收。 本次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分期验收,验收内容主要为两个泊位以及与件杂配套的相关内容,验收调查范围与环评范围一致,包括两个码头泊位(散货泊位、件杂泊位)以及件杂泊位配套的码头装卸工艺系统、件杂泊位配套的后方堆场、辅助工程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规定,2016年10月,受靖江太和港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并成立了验收项目组。调查工作依据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设计文件;调查分析本工程建设期间及完工后已造成的实际及潜在的环境影响,以便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补救和减缓措施,全面作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技术依据。 接受委托任务后,项目组多次对现场进行了查勘,调查了工程涉及的敏感点以及配套环保设施,重点包括水环境保护、大气污染影响防治等措施。2016年10月,委托靖江市环境监测站完成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的监测,并详细调查了工程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对公众意见进行了调查。在此基础上,项目组编制完成了《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 综述 2.1 编制依据 2.1.1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正版);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2002年2月1日); (5)《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2000年2月22日); (6)《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 (7)《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 号); (8)《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环发[2009]150号); (9)《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 2.1.2地方法规政策 (1)《江苏省排污口设置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 (2)《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 (3)《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4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4)《江苏省港口条例》,2008年1月19日; (5)《关于加强江苏省长江港口建设规划管理的通知》,苏政发[1998]82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1998]89号; (7)《加强长江船舶垃圾和沿岸固体废物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安监发[1997]738号文; (8)《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007年6月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2007]63号; (9)《关于印发泰州市沿江开发总体规划纲要的通知》泰政发〔2004〕139号,2004年6月14日,泰州市人民政府; (10)《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修订)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11)《省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9]2号; (12)《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 2.1.3技术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S105-1-2011); (8)《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1-2007); (9)《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JT/T/451-2009); (1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港口》(HJ436-2008);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 2.1.4项目相关批复文件 (1)《关于对江苏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8]184号,2008年8月19日; (2)《关于靖江太和港务有限公司公用码头工程建设涉及航道有关问题审查意见的函》(宁道航管函[2009]32号); (3)《关于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五期)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长许可[2009]71号); (4)《关于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有关通航问题的审核意见》(苏海通航[2009]334号); (5)《关于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交规划发[2010]200号); (6)《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项目的通知(苏发改基础发[2010]1477号); (7)《关于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交港[2011]22号); (8)《关于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水工部分)的批复》(泰港发[2011]14号); (9)《关于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通过备案技术审核的函》(交水备案审核函[2013]87号); (10)《关于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的通航安全核准意见》(苏海事函[2014]58号); (11)堆场和码头的消防验收备案文件(长镇公消竣备字[2016]第01号、(靖公消竣备字[2016]第0024号); (12)关于对江苏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环境影响修编报告书的批复(苏环审[2013]246号)。 2.2 调查目的及原则 2.2.1 调查目的 针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特点,确定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目的为以下几个方面: (1)调查码头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营阶段对初步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中所提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2)调查本工程已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并通过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现状和工程污染源的监测结果,分析各项措施实施的有效性,针对该工程已产生的实际环境问题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和风险,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急措施,对已实施的尚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意见; (3)通过公众意见调查,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期及试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并针对公众的合理要求提出解决建议; (4)根据工程环境影响的调查结果,客观、公正地从技术上论证该工程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2.2.2 调查原则 本次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坚持以下原则: (1) 认真贯彻国家与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原则; (2) 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 (3) 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用的原则; (4) 坚持现场监测、实地调查与理论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5) 坚持对码头建设前期、施工期、试运营期全过程调查,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2.3 调查范围、 方法和调查因子 2.3.1调查范围 根据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以及环境影响调查的具体要求,确定各专题的调查范围和主要调查内容。本次调查范围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评价范围为参考,具体见表2.3-1。 表2.3-1 本项目竣工验收环保调查范围 调查要素 原环评阶段调查范围 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范围 声环境 项目场界向外扩200m区域。 项目场界向外扩200m区域。 水环境 地表水:长江码头雅桥水厂取水口至下游夏仕港,全长13km的江段。 地下水:码头建设、运营可能导致地下水水位变化的区域,一般在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区域内。 地表水:长江码头雅桥水厂取水口至下游夏仕港,全长13km的江段。 地下水:码头建设、运营可能导致地下水水位变化的区域,一般在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区域内。 大气环境 以码头前沿排放源为中心点半径3.0km的圆。 本项目不涉及有组织排放源,主要是无组织面源,调查范围为项目厂界四周及西北方向环境敏感点。 生态环境 陆生生态:码头及界外200m范围 水生生态:码头所在岸线上下游各500m对应的水体。 陆生生态:码头及界外200m范围 水生生态:码头所在岸线上下游各500m对应的水体。 风险 长江码头雅桥水厂取水口至下游夏仕港,全长13km的江段。 长江码头雅桥水厂取水口至下游夏仕港,全长13km的江段。 2.3.2调查方法 (1)调查方法原则上采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港口》(HJ436-2008)规定的要求,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规定的方法; (2) 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通过公众意见调查,走访咨询工程所在地区相关部门和群众,了解受影响部门和居民对本工程建设施工期环境影响的反映,以核查有关设计文件和工程环境监理记录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调查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3)试运营期环境影响调查:以现场勘察和环境监测为主,通过现场调查、监测来分析试运营期环境影响; (4)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采用改进已有措施与提出补救措施相结合的方法; (5)环保设施和措施有效性分析采用效果实测与资料核查、现场检查等方法进行。 2.3.3调查因子 根据《江苏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评价内容,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调查各环境要素调查因子如表2.3-2。 表2.3-2 本次验收调查各环境要素调查因子 环境要素 调查因子 大气环境 颗粒物 地表水环境 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悬浮物、石油类、氨氮、总磷 污水 - 大气无组织排放源 SO2、NOx、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声环境 等效连续A声级 生态环境 陆生生态、水生生态 2. 4 验收执行标准 本次验收环境影响调查采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价标准,对已修订新颁布的标准则用对应时段的新标准校核,环评标准与验收标准对比情况见表2.4-1所示。标准值见表2.4-2~表2.4-4所示。 表2.4-1 环评标准与验收标准对比一览表 项目 环评标准 验收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Ⅲ类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Ⅲ类水;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 排放标准 废水 生活污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中三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生活污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中三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4类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4类标准; 厂界无组织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 表2.4-2 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L,TSP:mg/m3 序号 标准 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 Ⅱ类 Ⅲ类 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其中SS参照《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 pH 6~9 6~9 溶解氧 ≥6 ≥5 高锰酸盐指数 ≤4 ≤6 氨氮 ≤0.5 ≤1.0 石油类 ≤0.05 ≤0.05 SS ≤25 ≤30 TP ≤0.1 ≤0.2 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TSP 日平均 0.3 表2.4-3 废水和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序号 类别 标准 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 1 外排废水 污水厂接管标准 pH 6~9 CODcr ≤500 SS ≤400 石油类 ≤20 总磷 - 氨氮 - 2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 噪声 长江岸线外25m范围以外、200m范围以内的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昼间65dB(A);夜间55 dB(A) 长江及其岸线外25m范围内(包括本码头区域):昼间70dB(A);夜间55 dB(A) 表2.4-4 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 序号 污染物 无组织监控浓度 (mg/m3) 依据 1 SO2 0.4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二级 2 NO2 0.12 3 颗粒物 1.0 4 非甲烷总烃 4.0 2.5 环境敏感目标及调查重点 2.5.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该项目防护距离内无新建医院、学校、民居等环境敏感目标,环境空气敏感目标中部分村庄已完成拆迁,具体见表2.5-1。本项目堆场主要污染物是汽车尾气、汽车扬尘,选择西北部未拆迁居民点作为环境敏感点测定颗粒物。见采样点位图1#环境空气采样点。 2.5.2水环境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验收阶段项目水环境保护目标与环评阶段一致,无新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新增了长江蟛蜞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滨江风景名胜区。 本工程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情况见表2.5-1和图2.5-1和图2.5-2。 表2.5-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功能 保护级别与要求 目前情况与环评的对比 名称 方位 距离 (m) 户数 (户) 人口 (口) 环境 空气 九大圩 SW 780 10 35 居住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已拆除 陈新圩一组 SW 770 20 70 居住 已拆除 陈新圩二组 SW 740 20 70 居住 已拆除 旺桥村五组 W 80m 20 70 居住 拆迁,还有5户未拆完 罗家村 NW 700 200 800 居住 已拆除 柏木 NW 2300 80 280 居住 已拆除 尖角圩 WSW 790 18 63 居住 已拆除 井兴村 WNW 1785 50 175 居住 一致 二圩 SW 1990 12 42 居住 已拆除 芦家场 WNW 2020 20 70 居住 一致 跃江村 WSW 2110 20 70 居住 已拆除 北夹圩 W 2175 40 140 居住 一致 柏一小区 N 2350 1000 3500 居住 新增 和盛圩 WSW 2775 40 140 居住 一致 水环境 蟛蜞港饮用水源保护区雅桥水厂取水口 W 上游3900 饮用 40万m3/d Ⅱ类 一致 蟛蜞港饮用水源保护区雅桥水厂取水口一级保护区边界 W 上游3400 蟛蜞港饮用水源保护区雅桥水厂取水口二级保护区边界 W 上游2400 蟛蜞港饮用水源保护区雅桥水厂取水口准保护区边界 W 上游1400 码头所在江段 S 紧邻 饮用、工业、农业 旺桥港 E 紧邻 工业、农业 Ⅲ类 万福港 W 600m 工业、农业 生态环境 周边水域生态系统 S 紧邻 一致 长江蟛蜞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本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本项目位于一级管控区下游3400m。 水源水质保护 一致 滨江风景名胜区 二级管控区为靖城东南,以长新铁路外围200米为西北界,以蟛蜞港长江口以西600米至工农路与沿江高等级公路交叉口、沿江高等级公路、罗家港和横港为东北界,南至长江中心界线。本项目距离二级管控区3000m。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一致 图2.5-1 保护目标图 图2.5-2 项目周边水系图 2.5.3 调查重点 1、工程施工对水环境以及水生生态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2、试运营期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及效果的调查分析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3、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措施落实情况。 2.6 调查工作程序 本次竣工验收调查的工作程序见图2.6-1。 图2.6-1 验收调查工作程序 3 工程调查 3.1 工程建设过程回顾 3.1.1一~四期工程建设情况 江苏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码头工程一~四期工程情况简单介绍如表3.1-1所示,本项目与一~四期公用码头工程位置关系见图3.1-1。 表3.1-1 江苏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码头工程一~四期工程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资主体 建设规模 与本项目的相对位置 公用码头一期 靖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 建设5万吨级泊位2个,3万吨级泊位1个及相应配套设施。运输货物为废钢、内贸件杂,年吞吐量413万吨。用地面积646亩,总投资9800万美金。 项目位于长江北岸六助港至和尚港之间。位于本项目下游约2.1km。 公用码头二期 靖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盈利(靖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3万吨级件杂泊位2个、1万吨级多用途泊位1个以及相应配套设施,运输货物为木材,年吞吐量为200万吨。用地面积524亩,总投资9800万美金。 项目位于长江北岸新港园区老六助港两侧。位于本项目下游约1km。 公用码头三期 靖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靖江新华港务有限公司 建设50000吨级杂货泊位2个,40000吨级多用途泊位1个,运输货物为件杂货和集装箱,年吞吐量:320万吨,码头岸线总长度745m。 项目位于长江北岸和尚港与章春港之间。位于本项目下游约3.5km。 公用码头四期 靖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靖江新天地港务有限公司 建设5000吨级杂货泊位4个,1000吨级重件泊位1个,运输货物为钢材,年吞吐量:190万吨,码头岸线总长度575m。 项目位于长江北岸北岸旺桥港与万福港之间。位于本项目上游,紧邻本项目。 图3.1-1 一~四期码头与本项目的位置关系图 3.1.2本工程建设过程 本工程建设过程的回顾情况如下: 1、2008年8月19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以苏环管[2008]184号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 2、2009年5月13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长许可[2009]71号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涉河建设方案进行了批复; 3、2009年7月24日,江苏海事局以苏海通航[2009]334号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有关通航问题进行了批复; 4、2009年7月31日,长江南京航道局以宁道航管函[2009]32号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涉及航道有关问题审查意见出具函; 5、2010年4月19日,交通运输部以交规划发[2010]200号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使用港口岸线进行了批复; 6、2010年,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0]1477号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进行了核准; 7、2011年,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港[2011]22号)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 8、2012年,泰州市港口管理局以泰港发[2012]14号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水工部分)进行了批复; 9、2012年开工建设; 10、2013年11月26日,交通水运安全评审中心以交水备案审核函[2013]87号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进行了备案; 11、2013年12月25日,江苏省环保厅以苏环审[2013]246号文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环境影响修编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12、2014年3月10日,江苏海事局以苏海事函[2014]58号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通航安全进行了核准; 13、2016年3月22日,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水上消防支队以长镇公消竣备字[2016]第01号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建设项目码头部分进行了验收;2016年5月31日,靖江市公安消防大队以靖公消竣备字[2016]第0024号对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建设项目堆场进行了消防验收; 14、2016年9月件杂泊位的主体工程、环保工程等全部建设完成; 15、2016年10月开展三同时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3.2 工程概况 江苏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五期)位于长江下游江苏省靖江市旺桥港和旺桥港路之间,隔江与张家港市相望,地理坐标为东经120°21′,北纬32°01′。工程所处水域属于长江下游澄通河道上段的福姜沙水道,航道里程距吴淞口约143km。工程地理位置见图3.2-1。 图3.2-1 项目地理位置图 工程建设1个10000吨级散货装卸泊位和1个20000吨级钢杂装卸泊位(水工结构按照40000吨级设计),并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运输货种为钢板、型材、煤炭、铁矿石等,设计年吞吐钢杂能力160万吨,年吞吐散货200万吨,占用岸线367m,主码头长度367m。项目平面布置图见图3.2-2。 根据现场调查,目前与散货泊位配套的移动皮带输送机、堆高皮带输送机、洒水喷淋等设置尚未建设完成,因此申请分期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主要是2个装卸泊位以及与件杂泊位配套的工程。 根据验收监测工况统计,本次验收的钢杂件设计生产能力为160万吨/年,年营业330天,每天折算负荷为4848吨。验收监测期间,装卸3780吨/天,折合生产工况为78%,可满足验收工况要求。 3.3 工程组成与规模 3.3.1主体工程 本项目主要有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组成,具体见表3.3-1。 表3.3-1 江苏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公用码头(五期)工程组成表 名称 具体内容 原环评 本次验收内容 实际建设 变化情况 主体工程 泊位 1个10000吨级的散货泊位和1个20000吨级钢杂货泊位 水工结构按照靠泊40000吨级驳船设计 设计年吞吐钢杂为160万吨,散货为200万吨 1个10000吨级的散货泊位和1个20000吨级钢杂货泊位 实际水工结构按照靠泊40000吨级驳船设计。 与环评一致,本次验收范围为两个泊位以及与钢杂泊位配套的工程。 码头工作平台 码头后沿紧靠2#引桥上游侧布置32m×367m的水工平台1座 码头宽35m 码头工作面 面积32m×367m,无辅助楼。 与环评不一致,码头面变窄 引桥 布设3座引桥 1#引桥宽12m,排架间距为6m;2#引桥宽9m,排架间距取20m;3#引桥宽9m,排架间距取20m。 3座引桥 1#引桥宽12m,排架间距为6m;2#引桥宽9m,排架间距取20m;3#引桥宽9m,排架间距取20m。 与环评一致 储运系统 装卸(件杂泊位) 门机 钢板、型材主要采用门坐起重机。1台40T-30m门座起重机,4台25T-30m门座式起重机,2台40T-50m轨道式龙门起重机。 与钢杂配套的装卸设施。 4台25T-30m门座起重机,1台40T-30m门座起重机,还有1台40T-30m门座起重机在建。 与环评不一致 输送 方式 轮胎吊、叉车、牵引车、平板车 轮胎吊50t1台、25t3台,叉车16t3辆,牵引车Q45t12辆、平板车60t26辆120t和200t的地磅各2个。 与钢杂配套的输送设施。 轮胎吊50t1台、25t3台,叉车16t3辆,牵引车Q45t12辆、平板车60t26辆120t和200t的地磅各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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