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分还款协议甲方: 颐月信息技术有点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 望京soho T2-c2106精选范本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共同简称乙方)鉴于:乙方均为甲方员工,甲方根据乙方意见,甲方对乙方购买的手机进行先行垫付。由于乙方不能一次性偿还欠款。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还款协议: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各员工)尚欠甲方人民币 第二条 乙方应该在2016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付清所前欠款。乙方(各员工)应在每月25日前返还甲方1000元(大写壹仟元),或者从工资扣除。第三条 乙方若未能按时支付分期偿还欠
2、款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还款日始以日息3%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四条 无论乙方的手机毁损、遗失,或因乙方使用方法不当致使手机损毁或失去其应有价值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乙方连续两次未偿还欠款,并且未偿还到期欠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偿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欠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立即返还所有借款。 第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或盖章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受理人签字): 颐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_年_月_日乙方(集体签字):签订日期: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