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天 棚 工 程第三章 说 明 3.0.1 本定额除部分项目为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为天棚龙骨、基层、面层分别列项编制。3.0.2 本定额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常用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3.0.3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跌级天棚其面层人工乘以系数1.1)。3.0.4 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中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人工乘0.85系数。3.0.5本定额中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指一般直线型天
2、棚,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灯光槽制作安装应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艺术造型天棚项目中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其断面示意图见本定额后附图。3.0.6 龙骨架、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应按本定额第八章相应子目执行。3.0.7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计算。3.0.8天棚面层板缝刮嵌缝膏、贴绷带已综合考虑,不另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3.0.1各种吊项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检查洞、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3.0.2 天棚基层按展开面积计算。3.0.3天棚装饰面层,按主墙间实钉(胶)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0.3m2以
3、上的孔洞、独立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3.0.4本章定额中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同第一条。3.0.5板式楼梯底面的装饰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乘1.15系数计算;梁式楼梯底面按展开面积计算。3.0.6 灯光槽按延长米计算。3.0.7 保温层接实铺面积计算。3.0.8 网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3.0.9 天花周边夹板凹槽按延长米计算,计算龙骨及装饰面层时不扣除。3.0.10天花型钢吊架按其实际用量以重量计算。3.0.11在一个独立空间同一平面内,艺术造型吊顶面积超过吊顶全部面积的70%,则全部按照艺术造型吊顶计算;如低于吊顶全部面积的70%,艺术造型吊顶部分按
4、其外边尺寸增加1.0米计算面积。第四章门 窗 工 程第四章 说 明 4.0.1 本章除满州窗按手工操作外,其他均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考虑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定额执行。4.0.2 本章的木门窗制作安装已综合考虑各类木种施工的难易程度,套价时不能因木种的不同而进行人工和机械的换算。4.0.3 本章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含水率为准编制的,需人工干燥时,费用另行计算。4.0.4 本章板、枋材规格分类如下表:项目按宽厚尺寸比例分类按板厚度、枋材宽、厚乘积板材宽3厚名称薄板中板厚板特厚板厚度(mm)1819-3536-6566枋材宽3厚名称小枋中枋大枋特大态宽厚(cm2)5455-1001
5、01-2252254.0.5 本章木材除有注明外,均以竣工木料为准,即定额内已包括一面3mm、二面5mm、圆木每立方米体积0.05m3的刨光损耗在内。如设计不同时,按比例换算。框截面以边框为准:扇料以主梃截面为准。换算公式为:(设计截面定额截面)定额材积4.0.6 木门窗框、扇制作,是以现场制作考虑的。如是购买门窗半成品的,不能执行本章门窗制作子目。4.0.7 半玻、全玻木格门制作子目,是以现场人工制作考虑。如木格成品安装的,应按相应的半玻、全玻门制作子目执行;则按“木格成品安装”子目执行。4.0.8 带视窗门指在门上带有一个或多个可透视固定窗,其固定窗面积每个应在0.2m2以内,如固定窗面积
6、大于0.2m2,应套用半玻门子目。4.0.9 门扇和门套安装装饰线、贴装饰物、镶嵌装饰件,套用第六章相应子目。4.0.10 门套项目中未包括门套骨架的钢结构,如设计有要求时,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4.0.11 胶合板门子目按双面不接驳的施工方法考虑,如采用接驳的施工方法,胶合板消耗量乘以系数0.73,其他不变。4.0.12 窗台板天然石材子目适用于石材宽度500mm以内,如石材宽度500mm以上时,人工乘以系数0.60,其他不变。4.0.13 门窗的油漆,套用第八章相应子目。4.0.14 本章的玻璃品种、厚度,与实际不同时可以调整。4.0.15 布窗帘倍折系数按2.50考虑,如实际不同时可以调
7、整。4.0.16 百页窗帘指各种平行、垂直的半成品百页帘和各种装饰卷帘。4.0.17 铝合金门窗安装,是按成品门窗考虑的。4.0.18 全玻璃门的拉手、门夹、锁夹等的安装,套用本章相应子目。4.0.19 门窗安装后的缝隙填补工作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安装子目内。工程量计算规则 4.0.1 各类门、窗制作、安装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门、窗框外围面积计算。无框门扇制作、安装按门扇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如设计只标洞口尺寸的,按洞口尺寸每边减去15mm计算。折线形窗按展开面积计算。4.0.2 木门窗框制作、安装,外框安装按框外边长、中横框长按门洞宽以长度计算。4.0.3 木门窗扇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
8、以扇面积计算。4.0.4 木格成品安装,按门扇木格面积计算。4.0.5 门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4.0.6 半玻门的饰面如采用接驳的施工方法,门饰面的工程量扣除玻璃洞口的面积。4.0.7 门窗套、门窗套贴饰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4.0.8 门窗贴脸、盖口条、披水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4.0.9 窗台板、筒子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4.0.10 窗帘盒、窗帘轨(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成品窗帘安装,按窗帘轨长乘以实际高度以面积计算;装饰造型帘头、水波幔帘,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4.0.11 铝合金门窗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但折形、弧形等的铝合金门窗,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4.0.12 纱窗安装,按窗框外围面积计算工程量。4.0.13 全玻璃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门洞口面积计算。4.0.14 全玻璃门的配件,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4.0.15 特殊五金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4.0.16 窗框外侧环保防腐层,按长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