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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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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制度汇编—行政人事部
10月
目 录
制度奖罚条例……………………………………………………2
公文管理制度……………………………………………………21
接待管理制度……………………………………………………26
办公区管理规定…………………………………………………28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30
厂容厂貌管理规定………………………………………………32
档案管理制度……………………………………………………35
高中层管理人员下现场制度……………………………………37
业务招待管理制度………………………………………………39
会议及公共活动管理制度………………………………………41
空调使用管理制度………………………………………………45
升旗和晨颂仪式管理制度…………………………………… …46
印章、 介绍信管理规定…………………………………………49
治安管理制度……………………………………………………52
原材料及废旧物资出入厂管理制度……………………………58
值班管理制度……………………………………………………60
小车班管理制度…………………………………………………62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64
物资外借管理办法………………………………………………67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68
薪酬管理暂行规定………………………………………………80
责任绩效考核管理规定…………………………………………84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88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92
差旅补助管理规定………………………………………………96
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102
合同管理制度……………………………………………………103
制度奖罚条例
编号: CUCC-LCZL-XRB001
第一章 奖励制度
一、 奖励原则
1、 奖励的目的是激励全体员工的生产和工作积极性, 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 更好的实现公司目标。
2、 奖励分为: 物质奖励和表彰、 嘉奖、 评优( 劳动模范、 优秀党员、 先进工作者、 标兵等) 、 记功、 工资晋级、 职务晋升等。
3、 完成正常职责范围内工作的, 原则上不予奖励。但公司为侧重于某项工作, 提出特别要求, 并在正在执行的文件中明文规定按完成程度可给予奖励。
4、 生产经营中的一般奖励事项( 300元以下) 经主管副总审批, 较大事项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年终奖要按程序经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 党委会批准执行。
5、 日常工作及业绩考核的奖罚按目标任务完成结果执行, 奖罚细则按月目标管理程序和经营目标责任书、 绩效合约规定执行。
二、 综合奖励
1、 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有重大创造创造和科研成果的, 给予有效价值的10%奖励。
2、 对员工个人的奖励。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按创造的经济效益或产生的影响力, 给予奖励。
( 1) 本职以外的工作( 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 创造了一定价值, 或受到上级部门或社会极大表扬, 产生社会效益和影响的, 经总经理办公会认定, 给予8%的奖励。
( 2) 在工作职能以内, 超出公司限定标准的, 给予超出额的5%奖励。
( 3) 对生产经营、 科技、 管理、 市场等方面进行项目攻关、 小改小革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经公司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定, 产生了一定经济效益或形成标准为以后的工作提供指导的。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给予8%的奖励, 最高额不超过 0元。
3、 先进单位奖励标准: 公司级300元, 县级500元, 市级1000元, 省级1500元( 不包括集团) , 国家级 元。
4、 先进个人奖励标准: 公司级100、 县级200元, 市级300元, 省级500元( 不包括集团) , 国家级1000元, 其它奖励经研究酌情授予, 公司年终评模选优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治 安
1、 在治安管理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按事迹大小给予奖励。
( 1) 积极举报案件, 提供破案线索, 揭发犯罪的, 根据举报人提供线索的分量, 在对当事人进行罚款的情况下( 下同) , 按对当事人罚款数的30%给予举报人奖励。
( 2) 在案件侦破中, 积极工作, 英勇机智, 对案件的侦破起到突出作用, 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 按罚款额的80%对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2、 在突发事件中, 组织、 指挥有方, 对突发事件提出好的解决方案或建议, 积极工作, 英勇机智的, 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 给予物质或荣誉奖励。
四、 举报制度
1、 员工对在工作期间违章操作、 违章指挥、 奢侈浪费以及酗酒、 赌博等不良现象进行举报的, 经查证属实, 视情节轻重, 给予100元奖励。
2、 员工对贪污、 受贿、 行贿、 偷盗、 破坏、 渎职等不法行为进行举报的, 经查证属实, 挽回经济损失的, 按涉案经济额的10%给予奖励。
五、 宣 传
1、 在国家级媒体发表反映我公司精神面貌的宣传稿件, 图片类150元/篇, 文稿类200元/篇。
2、 在省级媒体发表的反映我公司精神面貌的宣传稿件, 图片类100元/篇, 文稿类150元/篇。
3、 在市级媒体发表的反映我公司精神面貌的宣传稿件, 图片类50元/篇, 文稿类100元/篇。
4、 在《中国建材集团通讯》上发表我公司稿件, 公司对作者奖励100元/篇。在《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信息简报》上发表我公司稿件, 奖50元/篇。
5、 在头版或字数超过800字的, 在原奖励基础上另各奖100元/篇。两者兼有的, 奖励400元/篇。
6、 在公司OA办公系统上发表信息报道的, 奖励作者20元/篇。但稿件如与厂报重复的, 不重复奖励, 按最高奖进行奖励。
7、 稿件作者应为本公司在册员工, 稿件内容应经过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案, 否则不予奖励。如有重复稿件获奖的, 按最高奖进行奖励。
六、 学习培训
1、 在册员工自学或脱产取得学历的, 由行政人事部审核, 报总经理批准后, 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 1) 取得大专学历, 奖励500元。
( 2) 取得本科学历, 奖励1000元。
( 3) 取得硕士( 含MBA) 学历, 奖励10000元。
2、 员工取得职称的, 由行政人事部审核, 报总经理批准, 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 1) 取得初级职称, 奖励100元。
( 2) 取得中级职称, 奖励200元。
( 3) 取得高级职称, 奖励500元。
3、 企业内部培训在内部聘用的讲师, 每课时给予20元补助。
七、 其它
1、 党群工作部审计人员查处高于市场价采购进厂物资的, 按超出额的10%给予奖励; 查出弄虚作假、 不法行为购进物资, 按查出额的10%给予奖励。
2、 其它人或其它部门在公司生产经营领域查出经济案件的, 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 参照上条奖励。
第二章 处罚制度
一、 处罚原则
1、 处罚分为: 通报批评、 罚款、 停职检查、 降薪、 降职、 撤职、 留用察看、 待岗、 辞退等, 凡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的一律按”辞退”执行。
2、 按目标定额进行考核的, 奖罚细则按月目标管理要求和目标责任书规定执行。
二、 劳动纪律
1、 员工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和脱岗达1小时以上扣半天工资。无故不上班的为旷工。旷工1天, 扣发2天工资。
2、 开会期间手机铃声响一次罚100元, 第二次罚300元。
3、 工作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 每经发现, 一次罚款10元。由劳动纪律检查小组负责抽查。
(1) 干私活、 打牌、 下棋;
(2) 利用计算机进行任何办公、 学习、 本职以外的操作、 玩游戏或上网聊天;
4、 洒后上岗, 影响正常工作的, 留岗停薪3天。
5、 生产现场员工在工作期间睡觉, 一次罚款50元, 一个月内出现二次的下岗。
6、 值班人员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 罚款5元; 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的, 罚款10元; 迟到早退2小时以上的, 为脱岗, 罚款20元。无故不值班的, 一次罚款50元, 期间因没有值班人而造成的损失, 由该值班人承担。
7、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予以辞退。
(1) 工作责任心不强, 自由散漫, 经多次教育无改进;
(2) 不服从正常调动;
(3) 利用病假、 事假, 或利用因公在外之机, 擅自为其它厂商服务或从事第二职业。
( 4) 泄露公司机密, 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8、 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 公司给予除名。
(1) 连续旷工15天, 或全年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
(2) 酗洒闹事出现第二次的。
(3) 有破坏生产事实行为的
(4) 有偷盗行为且连续出现第二次的。
(5) 当事人因非正常原因损坏( 一般是人为责任性的) 生产设备而造成停产、 损失, 出现二次的。
(6) 触犯国家刑律的。
(7) 有其它符合《劳动法》规定除名条件的。
三、 职业规范
1、 员工进入工作区域没有穿工装者, 一次罚款5元。
2、 生产现场女员工上岗时穿高跟鞋、 长发没网起者, 一次罚款10元。
3、 生产现场员工没有配戴劳动防护安全帽者, 一次罚款10元。
4、 遇有上级领导或外单位人员来参观、 检查工作或洽谈业务, 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上前攀谈或故意干扰宾主正常活动, 损害企业形象者, 视其情节一次给予30元以上罚款。
5、 不及时清理、 整理帐簿、 资料和文件, 或工作台物品文件不整齐、 不清洁者, 一次提出批评, 二次罚款10元。
6、 办公物品挪为私用, 或乱刻乱画乱扔者, 一次罚款50元。
7、 践踏、 采摘办公职场和厂区周围花草树木者一次罚款10元。
8、 在公司禁止吸烟场合吸烟者一次罚款10元。
9、 在办公场所、 公共场所随地吐痰, 扔烟头、 纸屑等杂物者一次罚款10元。
10、 在生产厂区随地大小便者一次给予200元罚款。
11、 在各种建筑物、 宣传版面、 树木、 设备上乱刻乱画者一次罚款10元。
12、 机动车、 自行车辆管理, 办公楼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生产厂区由熟料部、 水泥部负责, 营销楼由营销中心负责, 指定停放位置, 未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内, 罚各管理部门10元/次、 辆。
13、 计算机及设备长期闲置, 没按规定及时报信息室, 对责任人处以50元以上罚款。
14、 下班后未关闭微机者, 一次罚款10元。
15、 未经信息室同意私自添加、 拆装、 更换配件计算机一次罚款50元, 如人为损坏, 由管理责任人按照实际损失额包赔损失。
16、 私自添加或删除计算机软件, 一次罚款50元。
17、 未经信息室允许随意设置或更改微机IP地址, 由此引起网络故障或瘫痪, 一次罚款50元。
18、 办公楼水箱溢水的, 一次给予办公楼南门岗上水人员20元罚款。
19、 驾驶员私自驾车外出肇事的,造成车辆损坏及其它经济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乃至解聘。
20、 没有经总经理同意外借车辆的, 发现一次扣罚驾驶员100元或下岗, 发现两次以上的予以解聘。
驾驶员未按管理要求私自出车, 一次罚款50元。行政人事部派车后,驾驶员无故不出车者,用其它车辆所发生的交通费用由该驾驶员全额承担。
21、 车辆原则停放在单位。非公务停放它处发生意外,停放人赔偿损失和承担责任。
22、 未按规定时间开关空调, 正常办公场所室内温度设置低于26℃, 或室内无人空调照常开机的, 一次罚款30元。发现两次以上违犯空调管理规定的, 给予该单位拆除空调处理。
23、 部门负责人、 报表人不重视统计报表, 不认真履行职责, 给公司统计工作造成困难的, 一次罚款50元。
24、 报表错报、 漏报, 一次给予责任人10元罚款。向外报表的加倍处罚。
25、 规定在几点报表的, 晚报一小时, 罚款20元, 并依此类推。向外报表的加倍处罚。
26、 规定在某日前报表的, 晚报一天, 罚款20元, 并依此类推。向外报表的加倍处罚。
27、 计量设备出现计量偏差, 不能及时发现及时校验的, 一次给予责任人30元罚款。
28、 原材料月底盘存出现较大误差的, 一次给予责任人20元罚款, 并株连部门负责人10元。
29、 公司各岗位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各单位负责人要监督、 检查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 如没有执行岗位责任制的, 每项、 次罚款10元, 并株连部门负责人5元。
30、 每月现场环境联查按联查规定执行。
四、 经济管理
1、 费用定额管理, 各分管线、 各部门未经办公会研究同意, 私自超费用定额支出的, 按超出部分100%从其工资额中扣出。
2、 领导交办的非职能范围的业务, 出现费用超支, 可由部门写出事由, 由行政人事部向主要领导请示后, 提交办公会研究, 认定部分可免除。
3、 各项生产经营消耗定额, 按月目标奖罚兑现。
4、 违犯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 一次罚款20元, 并负责承担造成的后果。
( 1)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上报审批手续, 致使无法注账, 交付款项;
( 2) 未按时上报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 3) 销售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销售计划和货款回收计划;
( 4) 资产财务部门责任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里审核完成或汇总完成上述计划的。
5、 违犯相关规定坐支现金和自收自支, 按其等额处罚相关责任人。
6、 违犯财务支出审批规定或违犯财经纪律, 结算支付、 支出资金, 对财务负责人一次罚款100元, 并负责追回支付的资金, 造成经济损失的, 按照损失额处罚乃至下岗、 解聘, 情节严重的按司法程序处理。
7、 在合同签订、 履行过程中不负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合同业务责任人承担责任及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者提交公司纪委立案查处, 构成刑事责任的,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1) 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没有签订, 给一方或双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 2) 签订合同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造成经济损失的;
( 3) 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和期限签订合同, 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 4) 委托代理人或合同承办人员, 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未尽到责任, 对所签合同的对方主体资格、 履约能力未作详细了解, 而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合同纠纷的;
( 5) 因失职、 渎职被诈骗, 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 或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 牟取非法利益, 徇私舞弊的;
( 6) 丢失或擅自销毁合同及合同附件, 造成经济损失或合同纠纷的;
( 7) 应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未追究, 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或造成资金浪费的。
8、 供应采购遇到供方钻调价时间差的空档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由物资供应部及采购员承担损失。损失部分直接负责人承担50%, 物资供应部负责人承担30%。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 下岗处理。
9、 因对备品备件技术标准提供有误的由设备保障部承担责任, 按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额处罚。
10、 备件库帐物不符、 保管不善造成报废、 损失, 或被偷盗、 损坏, 按实物全额罚款。实物出入库手续不全而出入库的, 一次罚备件库50元。手续不全办理财务出入库手续的一次罚财务会计50元。
11、 使用达不到性价比的备件, 不及时反映情况, 承担造成损失额20%的罚款。
12、 因车间无预见性, 没有编进采购计划而造成急件的, 一次罚款50元。
13、 因提供使用计划不合理造成物资积压, 超过库存占用定额和占用时间定额, 罚超过积压额的1%—10%( 见《库存物资分类及定额基本参数》) 。
14、 设备保障部制定机电设备、 备件( 包括钢球、 油品) 的性价比参数不科学或对入库质量技术指标把关不严造成损失的, 承担损失额20%罚款, 按相关人员责任大小分解。
15、 生产品质部制定原燃材料、 包装物、 耐火材料的性价比参数不科学或对入库质量把关不严造成损失的, 承担损失额20%罚款, 按相关人员责任大小分解。
16、 采购备件达不到性价比, 物资供应部承担高出额的60%罚款; 原燃材料、 包装物达不到质价比, 承担高出总额的8%以上罚款, 按相关人员责任大小分解。
17、 采购价格高于市场( 合理比价) 物价的, 除扣回高出部分外, 另按高出部分1倍以上给予罚款。
采购合同有作假行为的, 按下列处理:
( 1) 100元以下按10倍处罚;
( 2) 1000元以下按5倍处罚;
( 3) 10000元以下按2倍处罚。
党群工作部未查出高于市场价,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按高出数额的10%处罚。
18、 因没有及时实施采购计划, 给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或影响的, 物资供应部承担损失额15%罚款。因采购资金不到位, 造成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或影响的, 资产财务部承担损失额5%的罚款。
19、 因验收入库把关不严, 型号、 规格不符合要求的, 承担损失额的5%—50%以上罚款。数量不足或管理不善物资流失的, 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不合格物资入库的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额20%罚验收责任人。
20、 水泥出入库、 散装出厂、 直接装车出厂数量不符的, 按给公司造成损失额的100%赔偿。情节严重的按下岗、 辞退或司法程序处理。
水泥入库没按照入库规定执行, 达不到标高要求、 编号要求、 或其它有关要求的罚当班班长50元。库内、 平台水泥造成雨淋或其它损失, 按《袋装水泥出入库管理规定》及损失额的50%追究相关责任。
21、 固定资产管理不善、 损坏或流失的处理。
( 1) 损坏公共财产者按实际价值赔偿。
( 2) 对新增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未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申报、 购置、 验收、 入帐程序, 或固定资产档案和设备台帐不健全, 与财务账目不符, 而造成管理混乱的追究部门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给予100元罚款。
( 3) 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不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使用维护或处理的, 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额处罚, 情节严重的或构成刑事责任的, 按有关规定处理。
22、 凡因经济问题受过处分的, 均不得在公司经济等重要岗位上工作。
六、 经营管理
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对当事人或责任人或责任部门一次罚款100元。
( 1) 刁难客户或服务态度差的。
( 2) 与客户发生争吵的。
( 3) 值班人员不负责任, 不巡查现场, 客户有疑难问题得不到解决的。
( 4) 为客户办理手续脱拉, 或因业务不精, 使客户长时间( 超过20分钟) 等待的。
( 5) 因人为原因, 使客户等待装车时间一般情况下超过20分钟的, 特殊情况超过半小时的。
( 6) 原始记录、 台帐、 电子报表不清楚规范、 业务员、 营业员等交接手续、 财务交账不及时、 有遗漏问题、 有差错的。
2、 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倒买倒卖水泥条的, 按相应数量、 金额给予2倍罚款, 并按下岗处理。
3、 有特殊原因经有关程序批准赊销水泥的, 造成经济损失, 或弄虚作假、 营私舞弊的, 经办人( 当事人、 或担保人) 要及时全额赔偿销售款。情节严重或触犯法律的按司法程序处理。
4、 凡弄虚作假采取舞弊手段骗取返还水泥、 补贴水泥、 支援水泥的, 给予经办人( 当事人) 获取数额3倍以上罚款, 并分别株连各级签批人员30%、 20%、 10%、 5%的罚款, 情节严重或触犯法律的按司法程序处理。
5、 公司内部使用水泥, 因管理不善造成浪费的, 给予使用部门、 审批部门损失额20%的罚款。
七、 质量事故管理
1、 目的
加强水泥、 熟料质量管理, 稳定工序质量, 规范水泥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确保用户、 企业各方利益不受损失, 保持良好的质量和市场信誉。
2、 引用标准
《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质量奖惩制度》。
3、 职责
1、 生产品质部负责质量事故的管理、 监督、 处理、 考核。
2、 营销中心负责客户质量事故的投诉和接待工作。
3、 生产品质部、 水泥部、 熟料部和营销中心负责出厂质量事故的调查、 鉴定、 处理和监督。
4、 质量事故分类
质量事故分类: 重大质量事故; 质量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
①重大质量事故
出厂水泥不合格属于重大质量事故。
②质量事故
发生以下情况的属于质量事故
( 1) 出厂水泥富裕强度不足。
( 2) 进厂原燃材料不符合技术要求, 对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 3) 出磨水泥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
( 4) 出库水泥、 熟料无质量通知单或不按质量通知单出库。
( 5) 水泥、 熟料销售日报上编号与实际编号不符。
( 6) 水泥、 熟料编号超吨位。
( 7) 出厂水泥、 熟料不符合内控标准。
( 8) 包装机抽查袋重20袋低于1000Kg。
( 9) 用户反映水泥袋重不足, 经确认属实。
③、 一般质量事故
( 1) 进厂石灰石CaO班单点小于48.0%。
( 2) 出窑熟料跑生料或单点f-CaO超过3.0%, 或f-CaO连续三个点大于2.0%; 其余各主要工序质量控制指标连续三点不合格。
5、 内部质量事故的处理
⑴水泥部、 熟料部内部发生质量事故由生产品质部通知相关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根据工艺质量管理和生产品质部要求, 及时组织对事故原因分析, 提出改进方法, 做到措施、 人员、 时间三落实
⑵质量事故的处理按生产品质部《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的管理要求进行处理。
⑶生产品质部负责对水泥部、 熟料部质量事故的统计及质量考核。
6、 出厂质量事故的处理
⑴、 事故调查程序
①接到用户投诉后, 各区域营销员应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 营销中心售后服务人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同时要由营销中心通知生产品质部部长组成出厂水泥质量事故处理小组24小时内赴现场进行调查。
②售后服务人员和质量事故处理小组进入现场后要及时做好调查记录、 登记和有关封存工作。
③现场调查主要内容如下:
a详细查看水泥的标识, 包括: 品种、 编号、 生产日期和厂别、 出厂日期。
b查看验证合同条款、 发票、 磅单及相关手续等。
c袋装水泥还要注意检查袋重, 要鉴别详查旧袋重用和假冒伪劣现象。
d详细查看现场存放条件、 工程类别、 施工及养护条件。
e向工程技术人员询问施工技术条件, 检查水灰比、 骨料形态、 活性、 粒度、 清洁度、 掺加量及其相关记录。
f查看混凝土的搅拌时间、 方法和运输距离; 外加矿粉的品种、 细度、 比表面积、 掺加量; 混凝土外加剂的品种、 掺加比例、 产地; 混凝土试块、 制品养护制度及其相关记录等。
( 4) 质量事故调查工作应在接到投诉后十五日内拿出结果, 30日内拿出处理意见。
⑵取样规则
①取样要有用户和质量事故处理小组人员共同参加, 分别签字。
②有效样品: 按GB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取出厂未超过30天的样品。出厂超过30天的按降低强度等级处理。甲乙双方现场共同取样15kg, 现场分封3桶, 两份供双方分别检验, 一份带回公司留存保管。
③检验: 样品应在取样后24小时内进行检验, 生产品质部检验结果出来后及时出具报告单, 并依此确定处理方案。
⑶仲裁检验
若有一方不认同对方检验结果, 可将双方共同封存的水泥样品, 共同送到有资质的水泥质检机构检验, 费用由失利方负担。
⑷水泥袋重
如出现客户投诉水泥袋重不足, 按照以上”事故调查程序”要求执行, 由营销中心通知水泥部、 熟料部、 生产品质部组成事故处理小组赴现场调查。
⑸补偿程序
①出厂水泥质量事故处理小组负责出具”出厂水泥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其内容主要包括:
a现场查看和询问的情况;
b造成事故的原因;
c事故造成用户损失程度及赔偿计算依据、 数量;
d附”用户赔偿申请书”、 投诉记录、 质检部检验报告等;
②”出厂水泥质量事故处理报告”要由质量事故处理小组组长及成员签字。
7、 日常袋重管理由水泥库、 包装车间负责, 生产品质部监督抽查, 并由负责考核人员每月3次抽检, 抽检结果不合格的, 每袋罚30元, 总重不够的罚200元, 水泥库、 包装车间分别承担20%、 80%。
七、 治 安
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一次罚保卫相关人员50元。
( 1) 未按规定认真检查进出厂车辆、 外来人员;
( 2) 挟带、 偷盗公司物资被放行出厂的, 或物资外借未按管理程序执行而放行出厂的, 并由当事人负责追回物资。
( 3) 监控人员发现情况瞒报、 漏报的, 造成经济损失的, 并按事故责任进行处理。
( 4) 监控人员不遵守保密制度, 泄漏有关事件的, 情节严重的按事故责任进行处理。
2、 各种车辆在厂区内违规、 超速行驶, 一次罚行政人事部保卫100元。
3、 因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 发生刑事案件、 违法犯罪的,按案件性质和直接经济损失给予直接责任人其损失额10%--2倍以上的罚款。另外分别给予行政人事部主管副部长、 部长10%罚款, 涉及的相关部门同按本款处理。
4、 发生偷盗、 治安事件, 第一次对偷盗人按偷盗物品价值的10倍进行罚款处理, 并株连对其班长按罚款额的20%进行罚款, 株连对其部长按罚款额的10%进行罚款, 第二次要予以辞退; 对偷盗物品价值在10元以下的, 第一次进行说教, 另其写出书面检查, 第二次按规定进行处罚, 出现第三次的将予以辞退; 如发生车辆被盗( 无追回、 破案) , 按其经济额或损失额20%—30%由行政人事部保卫有关责任人赔偿, 如渎职、 里勾外联的加倍处罚, 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5、 损坏消防器材的, 由当事人照价赔偿。挪用消防器材的, 对当事人处以50元以上罚款。
6、 出入大门不接受门卫盘查, 无理取闹, 影响门卫、 行政人事部保卫人员执行勤务的, 对当事人一次罚款30元。
7、 私存剧毒、 易爆物品和管制刀具, 或大量私存易燃物品的, 对当事人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并视情节, 决定是否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 蛮横无理、 辱骂她人的, 对当事人罚款100元。
9、 蛮横无理、 殴打她人的, 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罚款, 情节恶劣或造成轻微伤、 轻伤或重伤的按造成损失程度给予加倍处罚, 并根据具体情况, 移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10、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 或按影响额进行罚款, 并视情节轻重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 1) 赌博和有其它”六害”行为;
( 2) 毁坏案件和事故现场的;
( 3) 涂改、 盗用公司文件、 印章或模仿领导签字, 侵吞工厂财物或进行其它不正当活动。
11、 酗酒闹事, 打骂她人, 扰乱厂内秩序的, 第一次给予留岗停薪15天, 写出书面检讨, 向被辱骂人赔礼道歉, 认识态度较好的, 期满可继续留岗工作。并对其直接领导提出警告批评, 罚款50元; 当事人出现第二次, 予以除名。
12、 未尽事宜, 可对责任人处以10元罚款, 并株连部门负责人5元, 情节严重的, 报请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处理。
八、 监督管理
1、 对不能按时完成分析报告( 包括计划、 总结、 汇报材料等) 的部门, 一次罚款30元, 管理人员不胜任的, 调整岗位。
2、 各部门负责人, 因工作安排不合理、 决策不当或职责不到位, 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 视其情节给予罚款、 降职、 撤职等处分。
( 1) 发生不必要费用;
( 2) 工作效率低、 重复出差, 不必要在节假日上班而上班加工的, 浪费人力资源;
( 3) 岗位业务重叠, 达不到满负荷的或造成人员浪费的;
( 4) 多次出现工作失误、 给公司造成损失;
( 5) 出现问题没有相应制度为处理依据的。
3、 各级管理人员、 监督部门未尽职尽责、 管理不到位, 有问题被职工或其它人发现或举报的, 要追究管理人员、 监督部门的责任, 酌情给予罚款、 降职、 撤职下岗等处分;
4、 复核、 审计时未发现问题, 审计之后被她人和公司领导发现的, 给予复核、 审计部门按损失额的10%的处罚, 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人员行政或降职、 撤职下岗等处分;
5、 因渎职( 如管理、 决策不到位、 未尽职尽责) 而造成损失的, 给予管理责任人直接损失额20%的罚款;
6、 阻挠监督、 检查、 内部审计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抗拒、 破坏监督检查的, 一次罚款50元, 并视其情节给予降职、 撤职、 下岗处分。
7、 弄虚作假、 隐瞒事实真相的, 一次罚款50元, 并视其情节给予降职、 撤职、 下岗、 刑事处分。
8、 打击报复监督检查、 审计工作人员和检举人的, 一次罚款50元, 并视其情节给予降职、 撤职、 下岗处分, 构成犯罪的, 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 监督、 检查、 内部审计人员违反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 一次罚款100元, 并视其情节给予降职、 撤职、 下岗处分。
( 1) 利用职权, 牟取私利的;
( 2) 弄虚作假, 循私舞弊的;
( 3) 玩忽职守, 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
( 4) 泄漏企业秘密的。
10、 利用职务之便刁难客户( 包括所有来厂业务联系的客户) , 工作态度差, 尽不到职责的, 一次罚款200元。
11、 不坚持原则、 廉洁自律, 沾有不良习惯( 赌博、 酗酒) , 向客户索吃、 请、 要或变相索取的, 或接受回扣、 赠品、 宴请的, 行贿受贿、 敲诈顾客或腐化堕落, 造成极坏影响的一次给予相应3倍以上的罚款, 并给予下岗处理, 情节严重的予以除名。
12、 连续三个月未完成任务, 不能胜任工作的, 调离工作岗位。
13、 员工违纪, 停职检查、 待岗期间不发工资。
九、 其 它
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对责任人一次罚款30元。
( 1) 过早开灯或过晚关灯( 以天明、 天黑半小时为限) ;
( 2) 正常情况白天开灯的;
( 3) 工作场所、 宿舍等长时间无人而开常明灯、 电扇等;
( 4) 会议室、 接待室、 值班室等场所, 非工作需要期间, 使用相关设施的。
2、 未经许可使用电炉或类似电炉电器的给予没收并一次罚款50元;
3、 印章管理员没有按印章管理要求办事,造成影响或损失的, 一次罚款20元, 情节较重一次罚款50元, 撤职乃至解聘。
4、 用章人, 没按所陈述的内容或相关职责要求而私盖印章者, 造成影响或损失的, 一次罚款20元, 情节较重一次罚款50元, 并赔偿损失、 撤职乃至解聘。
5、 无故不按要求参加培训, 一次罚款30元; 在培训过程中迟到、 早退、 违犯培训纪律者, 一次罚款20元,
第三章 奖惩实施程序
一、 奖惩报批程序
1、 对员工的奖惩按分级管理及管理范围、 管理权限逐级报批的程序上报。涉及专项管理的, 由专项职能管理和受奖惩的员工所在单位( 部门) 提出奖惩意见, 再按奖惩报批程序上报。
2、 通报表扬: 由单位提出书面报告, 报部长或主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3、 嘉奖:由单位提出书面报告, 经主管副总或部长批准, 党群工作部和行政人事部审核, 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经过, 并确定奖励额度; 特别嘉奖由办公会研究、 党委会决定。
4、 评优: 由单位根据员工年度考评结果进行推荐申报, 先进事迹材料经党群工作部和行政人事部审核后, 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经过。
5、 工资晋级、 职务晋升由单位推荐, 经主管副总或部长审查, 党群工作部和行政人事部考察, 由办公会研究、 党委会决定。
6、 员工违纪停职检查, 由单位依据员工违纪情况决定, 并报党群工作需部和行政人事部备案。停职检查最多不超过一个月, 特别情况报经主管副总或部长批准后方可延长。
7、 通报批评: 由员工所在单位依据员工违纪情况对照本《条例》的有关条款, 向党群工作部和行政人事部递交书面意见, 经党群工作部和行政人事部核实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8、 撤职、 留用察看、 除名, 由员工所在单位或职能部门根据员工违纪情况对照本《条例》的有关条款, 向党群工作部和行政人事部递交书面材料( 包括错误事实、 单位处理意见, 个人检查等) , 经主管副总或部长审查, 由办公会研究经过。
9、 员工对处罚不服的, 可向党群工作部和行政人事部申请核实。
10、 违纪者因对处罚不服而无理取闹的, 除执行处罚决定外, 由相关部门报公司批准, 由行政人事部发出停职通知。停职者要求复职, 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认识错误, 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签署同意复职意见后, 由行政人事部审核确认, 认错深刻、 确有悔改表现的, 方可复职。
11、 对于在处分期间的员工认识深刻, 确有悔改表现的, 由所在单位向行政人事部递交书面材料( 包括个人工作情况汇报、 表现鉴定材料、 所在单位书面意见等) , 由行政人事部核实, 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减轻处罚或免于继续处罚。
12、 员工所犯错误情节严重, 触犯刑律的, 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3、 对员工进行行政处分、 经济处罚或者开除, 公司应在30天内书面通知本人, 而且记入本人档案。
14、 对于滥用职权, 利用处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 从严予以处分, 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 奖惩兑现
1、 日常进行的有关奖罚和按月目标管理执行的奖罚事项, 每月在工资中兑现。年终决算综合奖惩, 由资产财务部按财务管理要求和有关规定建帐, 单列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奖罚程序办理, 没有私自开据罚据和收取罚金的权力, 否则按违纪严肃处理。
2、 所有奖罚事项, 要有管理所属部门提交书面材料, 按上述报批程序, 经所属管理人员签字、 或办公会会签。
3、 行政人事部根据签批的书面材料, 开具奖( 罚) 三联单, 报资产财务部各一联执行兑现, 一联存根。同时, 将奖罚单电子版分别报给主管领导、 总经理存阅备查。
4、 奖罚单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印制, 完善设置单据编号, 统一收发管理。由专人管理、 核查、 较对, 保证编号相符, 认真做到不错报、 不漏报, 与财务入帐手续、 工资表等执行情况相符。
公文管理制度
编号: CUCC-LCZL-XRB002
1.目的
使公司公文管理规范化、 制度化、 科学化, 提高公文制发、 处理工作效率和质量。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各部门公文处理工作。
3.引用标准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 ) 23号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
4.职责
4.1 行政人事部
4.1.1 负责公文处理的综合管理。
4.1.2 指导公司所属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4.1.3 负责公司发文的审核、 送批、 印制、 用印、 发送、 立卷和归档。
4.1.4 负责外来公文的收文、 分办、 传递和归档。
4.2 各单位负责所属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5.管理程序
5.1 公司领导安排
5.2行政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拟稿, 部门领导核稿
5.3 公司领导签发
5.4行政人事部按公文格式制作、 装订
5.5行政人事部秘书主管校对、 用印
5.6 通知各单位领取或分发
5.7 存档
6.内容和要求
6.1 公文种类
6.1.1 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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