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 概述与适用范围
1.1 本程序阐述了厦航维修系统员工自愿报告的流程和规定。
1.2 本程序适用于飞机维修工程部各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1.3 程序属性
■ CCAR121
■ CCAR145航线
■ CCAR145定检/部件
2 依据文件
2.1 《维修管理手册》MF/0815-5“安全保证”
2.2 《航空安全管理手册》MF/0306-3“主动报告减免处罚制度”
2.3 《航空安全管理手册》MF/0307-1“航空安全信息管理”
2.4 《航空安全管理手册》MF/0307-3“航空安全自愿报告”
3 术语和定义
3.1 员工安全报告系统:
3.1.1 “厦门航空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通过公司门户“安全管理”链接进入)的员工报告模块。
3.1.2 书面、口头、电话()、传真()、邮件(.cn)等各种方式的报告。
3.2 自愿报告信息:指不属于强制报告信息范畴,由报告人自愿、自觉提供本人涉及航空安全运行、航空安全管理有关的信息。
4 要求
4.1 所需的人员岗位
4.1.1 员工
安全处经理、安全工程师
4.1.2 各单位主管、安全联络员
4.2 职责
4.2.1 员工:及时、主动报告与安全相关的信息。
安全处:负责对安全报告进行收集、核实、汇总、分析、处理和上报。
4.2.2 各单位:及时评估和处理安全信息。
5 规定
5.1 安全处收集来自员工安全报告系统的数据,进行数据分析,以识别危险源,从而预防差错和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5.2 “员工安全报告系统”不仅可以报告不安全事件信息,也可用于报告安全相关问题(如安全隐患)。
5.3 “员工安全报告系统”属于为报告人保密的系统,未经飞机维修工程部同意,任何人不得泄漏报告人的信息。
5.4 为鼓励员工表达对安全的关切,及时收集各类安全信息并采取控制措施,飞机维修工程部推行主动报告不受报复、减(免)责及奖励制度。
5.5 员工自愿报告的信息处理后,安全工程师应通过网站、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结果反馈报告人。
主动报告减免处罚制度:参见《维修工作程序手册》“机务主动报告减免处罚管理程序”。
5.6 为及时处理安全信息,各单位对员工报告的评估和处理流程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6 程序
6.1 员工自愿报告
员工
6.1.1 在工作中发现与现有法规、手册、工作程序不一致的状态或潜在的安全隐患,通过“员工安全报告系统”上报相关的安全信息。
6.1.2 对于设备故障报修、工卡改进、软件维护需求等已有正常上报途径的问题,请勿通过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6.2 员工自愿报告信息的评估和处理
安全工程师
6.2.1 每个工作日对“厦航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邮箱、电话、传真、书面收集到的员工报告信息进行收集。
各单位主管、安全联络员
收到各类员工报告信息后,于3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和确认。必要时,可与报告人联系,了解具体情况。
6.2.2 对涉及本单位的安全信息进行评估和处理,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情况。
安全工程师
6.2.3 确认报告信息后,依据“安全信息管理程序”进行评估和处理。
6.3 员工安全报告的反馈
安全工程师
6.3.1 员工报告信息评估或处理后,可通过“厦航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邮箱、电话、传真、书面等方式反馈报告人
6.4 员工报告信息的汇总和分析
安全工程师
6.4.1 每月将员工报告信息汇总,每季度、每年度进行统计和分析,以识别正在显露的危险源。统计和分析结果发布时,应隐去可识别的身份信息。
6.4.2 每年度定期对有效的员工安全自愿报告信息进行评估,提请飞机维修工程部奖励。
7 工作记录要求
序号
表格号
记录名称
保管期限
保管单位
1
N/A
员工自愿报告信息
2年
安全处
8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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