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南阳市师德师风“十不准”
一、不准利用任何形式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
二、不准无备课上课;
三、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不准训斥、指责和羞辱家长;
五、 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
六、不准酒后上课、在课堂上抽烟、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
七、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变相索要、收受财物,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八、不准在上级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九、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迷信活动和伪科学组织;
十、不准从事有偿家教、第二职业或利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有偿给学生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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